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穿成年代文女配后我靠着美食发家了》   作者: 朝生汐入   简介:   唐锦车祸醒来后,穿成一本年代文的炮灰女配,对下乡的知青男主情根深种,念念不忘,妄图跳河设计嫁给男主,却被同一生产队的某个壮劳力所救,不情不愿跟壮劳力结了婚,作天作地毁掉这段婚姻, 最大的存在感就是给主角夫妻添堵。   唐锦穿书后赶紧停止了作死的步伐,人人都夸知青男主清秀白净,但唐锦最不感冒的就是小白脸,她喜欢高大魁梧的男人,要嫁的那个壮劳力就寸寸长在了她的心尖上。   ……   一个双向宠爱,顺便做做美食的温馨故事。   本文架空,偶尔逻辑可能放飞,一切为了剧情服务   喜欢的小可爱求个收藏,么么哒!!   内容标签: 异能 女配 穿书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锦,陆沉 ┃ 配角:陈月清,林子修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穿书后做做美食,秀秀恩爱。   立意:脱离剧情掌控,炮灰女配也能活出自己的精彩 第1章 刚穿书就结婚了   唐锦睁开眼睛,对上的就是陈旧房梁,阳光透过屋顶缝隙,映下几缕光影,细微的灰尘在其中跳跃浮动。   这是哪儿?   她被这陌生的环境给弄懵了,怔愣了两秒后,猛然坐起身来。   她不是出车祸了吗,现在这是什么地方,医院吗?可打量四周的景象并不像啊,墙壁是黄泥土糊的,简陋陈旧,在她印象中就算农村里也没有这么老旧的屋子。   额头隐隐作痛,伸手一摸,起了好大的一个包。   唐锦轻嘶一声,这才注意到自己穿着的衣服变了,的确良衬衣带着一串补丁。还来不及震惊,脑子里就像猛地炸开一样,传来尖锐的刺痛,一幕幕强行注入脑海。   唐锦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穿越了,记忆中的那两个名字,提醒她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陈月清,林子修,分明是她昨晚看的那本年代文里的男主角和女主角,就连原主的名字她也特别熟悉,因为跟她同名同姓,所以她记得特别清楚,那她其实是穿到了一本书里?   小说主要讲述的就是女主陈月清前世遇到渣男,死后幸运地得到重生机会,回到十八岁还没出嫁的那年,她决定擦亮眼睛重新寻找幸福,根据前世的记忆,嫁给了家境贫困但未来会考上大学的知青林子修,最后成为人人羡慕的县长夫人。   而原主唐锦,则是生活在同一生产大队的炮灰女配,三岁那年父亲就娶进来一个后妈,后妈生下一对龙凤胎后,原主就在这个家里没了地位。因为某次干活得到男主的帮助,从此就对男主林子修情根深重,但她家境实在太没优势了,不是林子修择偶的第一人选。   于是求而不得的她想了个歪主意,在林子修的必经之路上,故意噗通跳进河里,只要对方救了她,就等于沾了她的身子,碍于名声也必须娶她。   可惜,计划中间出了差错,救她的是生产队一个身强力壮干活厉害的男人陆沉,原主不乐意了,认为陆沉长得不好看,黑黑壮壮,远远比不上林子修白净又有文化,迫于舆论的压力答应跟陆沉定下婚事。   新婚夜就提出分房睡,因为看陆沉不顺眼,家务活也没有帮衬,最关键的是,原主那颗躁动的心还是不死,暗戳戳追求男主林子修,闹出一系列笑话。   村里人谁不知道她的心思,在背后指指点点,名声没一句好听的,她不断作妖,眼见着林子修高考后带着陈月清进城后,心理更加不平衡,最后闹着跟陆沉离了婚。   离婚后才发现陆沉长相虽然不好看,但勤劳肯干,至少不会让她吃苦,后来第二段婚姻才是一地鸡毛,最终成为女主回忆中不值一提的背景板。   唐锦捏了把纤瘦的胳膊,尖锐的痛意让她确定了穿成炮灰的事实,这情况不太妙,但至少捡回了一条命,没吃过猪肉好歹见过猪跑,根据她多年来的小说经验,穿书是没有返程票的,何况她的身体已经死翘翘了。   唐锦心里也没有太过哀伤,她曾经生存在两百年后的世界,那个时候已经经历了末日重建,人人都点亮了植物系异能,人类社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建立在吃饱喝足的前提下开始追求精神世界的美好。   父母由于感情不和而离婚,各自有了新的家庭,以前的唐锦也曾因为父母的忽视而伤心过,可随着慢慢长大她就看淡了,只想着把自己的生活过好,她开了家热闹的美食餐厅,小日子过得很不错。   如果不是意外出事,她都要提前过上了养老生活,现在穿到陌生的地方,也顶多觉得这里太过落后罢了。   按照小说中描述的内容,现在只差半年国家就会恢复高考,开放的春风也将到来,处境没想象中那么困难,唐锦相信,只要自己有能力,换个地方也能把日子给做好。   现在这个阶段,正是原主要跟陆沉结婚的前夕,原主闹腾着不肯嫁,用撞墙来威胁,原主父亲和继母不在意地把她抬进屋里,随便抹了抹草药就没有再管,这次原主没有像小说中写的那样挺了过来,晚上发烧人就不小心没了。   唐锦把这些思绪理顺,五天后就是婚礼举办的时候,这场婚事是后妈堵上门要陆沉负责的,大概是看陆沉干活厉害,能得到一笔可观的彩礼。但定亲后原主父亲唐大强被锄头剜伤了腿,家里需要有人干活照顾,婚期才慢慢拖延到年后,没人需要这个大女儿了,为了节省粮食就迫不及待想把人嫁出去。   如今婚礼近在眼前,如果在这个时间反悔除非她别想在村里过下去了,这个时代没有介绍信可不能随便乱跑。   唐锦考虑了下,她不排斥这场婚姻,陆沉在原主看来又黑又壮凶巴巴的,但特别符合她的审美啊,长相是种很硬朗的帅,个子高高大大,浓眉大眼,五官锐利,完美踩在了唐锦的择偶标准上。   以前身边的男人不知是不是觉醒了植物异能,一个个皮肤细腻白净,瞧上去都是精致的猪猪男孩,唐锦总觉得差了点感觉,没有戳在她的审美点上,就一直保持着单身。   现在回忆一遍陆沉的长相,唐锦表示她可以,更何况陆沉还是个性格沉稳有责任心的人,跟这样的人生活,婚后好好经营,日子一定不会太差。   唐锦想法明晰起来,正要坐起身,面前的木门突然砰地一声打开,一个梳着长辫子的妇人走了进来,挑高眉毛,扯着尖利的嗓门,一脸不爽地骂道:“死丫头!都已经醒了还赖着屋里干啥?!想偷懒啊,居然敢寻死觅活,要不要脸啊?”   “这事传出去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你,你自个把脸皮扔在地上踩,别连累我们,你也不想想,除了陆沉还有谁要你!你不愿意绑也要把你绑了去!”   是这身体的后妈柳春花,唐锦皱了皱眉,这声音太刺耳了,为了自己的耳朵少遭些罪,她打断柳春花的絮絮叨叨,“有吃的吗?我饿了得吃饭。”   柳春花一噎,又继续怒骂:“你都闹出这等事了还想吃饭,做什么春秋大梦呐,饿死你算了。”   唐锦抬眼看她,掐中柳春花最在意的一点,“我再有几天就出嫁了,要是饿晕了,谁嫁出去。”   这话一出来,柳春花不吭声了,她早就不想让便宜继女留在家里白吃白喝了,迫不及待想把人送出门,万一耽搁了她是不愿意的,就忍这么两天而已。   柳春花瞪了眼唐锦,没好气地哼了声,皱紧眉头去了灶房。   前几天龙凤胎出门走亲戚,屋里现在只有三个人,桌上摆着两菜一汤,稀饭中夹杂着粗糙的高粱米,这伙食算是不错了,因为收了彩礼,柳春花也就舍得放一些油腥。   唐锦实在饿极了,挑了一筷子菜就大口吃了起来,幸好这身体已经习惯了,吃粗粮也不觉得噎嗓子。   柳春花瞪大眼盯着,捂着心口抱怨:“要死啊,吃这么多,咋不撑死你!”   旁边坐着的父亲唐大强也瞥了她一眼,浑浊的眼睛里带着些不满。   唐锦没理他们,自己身体最重要,现在最该把肚子填饱,无关痛痒的几句抱怨,她并不在意。   这态度让柳春花泄气,偏偏还不敢打唐锦,害怕唐锦又跑去寻死觅活,真出事了她收到的彩礼钱还得赔出去,这几天时间大不了她忍。   唐锦迅速吃饱了,就回了房间休息,她脑袋上伤口疼着,怎么可能听柳春花的跑出去干活,打算就留在家里休养。   趁着没人注意,唐锦拿了一颗稻谷种子放进衣兜里,回到自己房间后将稻谷种子放在掌心,想试试自己的植物系异能还在不在,她默默催动着意念,感受到那股特殊的暖流从掌心溢出来,眼睛一亮。   在一股淡淡的绿色光芒围绕下,那颗稻谷种子微微膨胀,随后破皮长出嫩绿的小芽。   唐锦惊喜地捧着,看来她的异能也跟来了。   吃饱的问题得到保障,唐锦心里顿时有了底气,对以后的生活更有信心了。   这些天柳春花顾虑到唐锦马上要结婚,多有忍让,最后几天,住在同一屋檐下唐锦过得不算太难受。   龙凤胎姐弟晚上就从亲戚家回来了,关系不咋样,结婚这种重要场合还是要参加的,看到唐锦不干活,不爽地想闹腾,被柳春花拦了下来,反正死丫头就要嫁出去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一晃就到了三月底,唐锦结婚的那天。   婚礼说不上繁华却很热闹,唐家一大早就有人过来沾沾喜气了。   原主的好友何丽拿着一根丝线走进房间,她妈以前是做喜娘的,专门为新娘子绞脸,何丽学会了这门手艺,想到今天是唐锦的喜庆日子,来给唐锦打扮一下。   因为唐锦固执喜欢林子修的事,她跟唐锦闹了不止一次矛盾,觉得好友简直魔怔了,现在是好友人生最重要的时刻,何丽想来说声恭喜。   看了下唐锦的表情,没有愁眉苦脸,何丽放下心来,手上灵活地弹动丝线,“你想通了就好了,那个林知青除了有张好脸,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真的靠不住,你再把心思放在他身上就是浪费时间,陆沉也挺好的,咱生产队队里满公分呢,结婚后能吃上饭最重要。”   唐锦听她苦口婆心地劝告,唇角勾起一抹浅浅的笑,“你说的没错,不相关的人不值得我惦记。”   她看向中自己的脸,这会的感觉很奇妙,紧张夹杂着些微期待。   结婚她当然想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可这时候没有琳琅满目的化妆品,只能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换上身补丁稍微少些的衣服,头发梳得整齐顺滑。   好在这张脸蛋唇红齿白,柳眉弯弯,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澄澈水润,唇瓣粉红,不用过多修饰,也显得水灵秀美,似是初春刚刚绽放的花苞。   柳春花顾忌着情面,给了唐锦五块钱的嫁妆,其余就是那堆旧衣服,连床被子都没有,唐锦可是知道的,陆沉给的彩礼足足有八十块,一番软磨硬泡后才勉强从柳春花那里拿到了二十五块,没办法,这年代父母天然处于优势地位,或许在旁人看来,二十五块的嫁妆已经非常不错了。   屋外传来一阵锣鼓的声音,迎亲的队伍来了。   唐锦往门外看去,一个身板挺拔的男人走进了院子,眼眸漆黑,鼻梁高挺,脸部线条流畅,唐锦的心跳加快了几分。   撇去脑中的主观印象,站在面前的陆沉还是有些微不同的,看上去有种精神奕奕的帅气。   出于礼貌,她抿唇笑了笑,颊边有两个小酒窝,笑起来有点甜。   陆沉微微皱眉,眼中闪过疑惑,这还是唐锦第一次给他好脸色,他知道唐锦看不上他,今天的婚礼他都猜测到了唐锦会是什么态度,都没抱太多期望。   没想到唐锦会对他笑了笑。 第2章 分睡睡是不行滴   沿着泥土小路走了二十分钟,到了陆沉的家,在婚宴上一同背诵了红色语录,陆沉是个孤儿,不需要对家长鞠躬,背完语录简单又郑重的仪式就结束了。   院子里摆了五张大桌子,坐着生产队里的亲戚朋友,携带来的礼物放在桌上,要么是一小袋米,要么是几枚鸡蛋或一块布料,厨房里飘来菜香味。   唐锦跟着敬了两杯米酒,酒量不好,脸上浮现两朵红晕。   陆沉注意到她脸色,走到她身边,轻声道:“你先回去休息吧。”   唐锦点点头,外面闹哄哄的,她脑袋有点发晕,就先进了屋,目光好奇地打量了下四周,房间里的布置干净简洁,墙壁上糊着一些报纸,泥土地面,中间放着一张挂蚊帐的木床,几个柜子放在角落,贴着喜字的窗缝中透进几缕阳光。   直到傍晚院子里才渐渐安静下来,唐锦眼见着天色越来越暗,心底的紧张又浮起来了。   帮忙收拾厨房的婶子们离开后,就只剩下了唐锦跟陆沉两个人。   “陆沉,有热水吗?我想洗个澡。”唐锦走进厨房里。   陆沉闻言将一个大桶拎了进来,哗啦啦舀上热水,兑上一些凉水,拎到小偏房里,“要是水不够,你就喊我一声。”   小屋子里只有一根蜡烛亮着,唐锦洗的很快,地面是黑泥压实的,水一流下去,就变成融化成一片泥浆,条件简陋,可有个单独的屋子洗澡就算不错了,唐家都是直接在茅房里洗的。   要是有玫瑰味的沐浴露就好了,能让身上香香的。   她穿上一件宽松的睡衣,乌黑湿润的头发搭在脑后,水蒸气的蒸腾让面颊红润润的,眼中泛起一丝水色,布料贴在皮肤上面,勾勒出纤瘦曼妙的线条。   坐在房间里擦拭头发时,松松垮垮扎起的衣袖露出白皙莹润的手臂,脖颈也白得如同凝脂,在朦胧的灯光下,添了几分秀美。   陆沉被那抹莹白扎了眼,不自在地挪开目光,空气有些闷热,他立刻拿上换洗衣服走出卧室。   唐锦余光扫过那高大的背影,拍了拍绯红的脸颊,想到接下来的事情,呼吸都有点不畅。   她都决定跟陆沉结婚了,那方面自然不会逃避的。   只是有点紧张而已。   男人洗澡都比较快,用水冲刷一遍就行,陆沉很快就回来了,看得出来他也有丝拘谨,他躺了多年的床上多了一个人,走过去帮忙整理床帐,问:“要熄灯了吗?”   唐锦往床里面蹭了蹭,故作淡定道:“我没什么事做了,那就早点睡觉吧。”   陆沉吹灭了蜡烛,屋里瞬间昏暗下来,在夜色中,他窸窸窣窣地脱掉鞋子,慢慢躺了上去,高大的身板让这张床显得有些挤,靠得近了可以嗅到淡淡的清香,还有温热的肌肤,陆沉哪里哪里跟女孩这么亲近过,耳根忍不住红了。   但他又清晰感觉到唐锦瞬间绷紧的胳膊,绮念顿时散得一干二净,漆黑的眸子看了下唐锦,到底没有说什么,沉默着转过了身。   旁边的人是他新婚的妻子,可陆沉知道对方讨厌他,靠的这么近没准还会觉得厌恶,他不会强人所难的。   陆沉以前以为结了婚有了媳妇,可以相互温暖,相互扶持,现在发现跟以前的生活没什么两样,既然已经结婚了,那就这么淡淡过下去,他会尽量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   听着耳边的动静,唐锦手指抓着棉被,清亮水润的眼睛看着床顶。   忐忑等了一会儿后,怎么不对劲呢?   身边的男人怎么不动了,今晚上不是结婚吗?   难道要这么单纯地挤在一起睡一晚上?   是陆沉不懂那方面,还是不想?   这可不行的,她都母单了那么多年了,现在已经有老公了,为什么要盖着被子纯聊天。   她之前只见过猪跑,现在还好奇肉是什么味。   唐锦眼睛转了转,抿着红唇,大着胆子慢慢蹭了过去,手臂在被子里缓缓划动着,准确找到了陆沉手的位置,小指尖试探性地在陆沉手掌心挠了挠。   感受着痒意,陆沉猛然睁开了眼,诧异地转过了头,对上唐锦带着点羞涩的眼睛,陆沉太震惊了,都没反应过来,攥住唐锦乱动的手,哑声问道:“你知道这什么意思吗?”   唐锦脸蛋红了红,跟他对视着,轻轻嗯了声,直接反问,“今天我们结婚,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暗示那么明显,陆沉听不懂那才叫傻子,蓦地翻过身来,定定看着唐锦,确定唐锦没有开玩笑,高大的身板将唐锦压在身下。   唐锦圈着他的脖子,身子在棉被中忍不住轻轻颤抖,汗水打湿了颊边细碎的头发。   似是一只无助的小舟,在江中随波飘荡。   迷迷糊糊地趴在陆沉怀里睡着,身后的胸膛宽厚温热,将她严严实实笼罩着。   清晨醒来的时候,光线透过窗缝渗了进来,唐锦嗓子又干又涩,眼眶也红彤彤的,房间里陆沉已经不在了。   她缓慢爬起身,去找件干净衣服穿上,遮住颈上的印记,昨晚上黑不溜秋她胆子挺大的,这会天一亮还有点不好意思。   伸了个老腰出了门,外面的空气还带着晨雾,朦朦胧胧。   陆沉正在收拾干柴,趁着时间还早,就先把琐碎的事情做了,吃完饭正好去上工。   一堆堆的木柴整齐码放在墙角,旁边紧挨着自留地,里面种着土豆青菜白菜,篱笆院墙上还缠绕着一些草藤枝叶。   清晨的乡间景色再漂亮不过。   听到后面的脚步声,陆沉立刻站起身来,名义上的夫妻和真正的夫妻是完全不同的,陆沉现在对唐锦依旧不了解,却少了许多疏离,“有没有饿了?早饭已经熟了。”   唐锦抿唇笑了笑,“这么好,那你吃了没有?”   “还没。”陆沉一大早忙着把借来的桌椅还回去,忙忙碌碌,没来得及吃饭,当然,也是觉得有媳妇了,应该等着人醒来。   唐锦上前拉住他,适当的肢体亲近有利于加深感情,“那我们一起去吃,我先去洗漱,你帮忙盛饭。”   陆沉捏住了扯着衣角的小手,既然唐锦愿意尝试地往前跨一步,那他也应该给予回应,学着怎么做个好丈夫。   小桌子安置在堂屋里,面上摆着两碗粥,昨天婚礼剩下的窝头,还有清炒的一碟青菜。   唐锦尝了下味道,还不错,就是油盐淡了点。   她一边享受着早晨的温馨,一边扒拉着记忆,生产队最近好像挺忙的,“今天是要去种春小麦吧,我们去种一块地?”   陆沉耳根红了红,想到昨晚上唐锦在哭,“你身体不舒服,我自己去就行了,你在家里好好休息。”   可能因为不自在,他飞快把喝完碗里的粥,放下碗筷出去了。   唐锦反应过来他什么意思,还没说什么,就只看见了高大的背影,有点好笑,心里又很熨帖。   陆沉体贴她,她身体确实疲惫,那就先不忙着挣公分了。   唐锦回去睡了个回笼觉,醒来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把自己带来的旧衣服整整齐齐放在柜子里,脏衣服洗一遍。   估摸着时间快要临近中午,唐锦打算把饭做好,厨房空间不大,石头垒成的灶,面前堆满枯木枝,角落里放着两个大缸,三个小坛子,上方是木质的碗柜,陆沉虽然勤快,但却不够细心,东西摆放显得有些乱七八糟。   东西整理一遍,她看了下装粮食的大水缸,里头几个袋子,面粉,玉米,粗粮,唐锦抓了一抓米下锅,想到地里干活要费力气,又添了些米,混合着红薯块应该能吃饱。   昨天办席面后剩了两块肉,唐锦打算弄个辣椒肉丝,炒鸡蛋,还有一碗白菜汤。   所有食材都准备好,她才发现了难题,现在乡下柴火灶是要借助火柴的,用小小的火苗点燃容易灼烧的枯枝落叶,这种方式唐锦压根没用过,屋里烧的满是烟雾,呛得咳嗽好几声,报废十多根火柴,才终于生起火来。   她觉得太不容易了,可当饭菜溢出香味来,唐锦忍不住惊喜地吸了吸鼻子,柴火灶做出来的东西有种奇特的魅力,味道是那些电磁炉远远不能比的,闻着就想吃。   尝了口米饭,绵软劲道,颗颗成粒,下面还有层浓香的锅巴,太好吃了。   她把做好的饭菜搁到一边放凉,等了半个小时,陆沉下工回来了,头发湿漉漉的,脸上有些汗水淌过痕迹,衣服背后浸成深色。   扛着锄头,远远就看见了屋顶飘出来的烟雾,眉眼柔和了下来,带着一抹期待,加快了脚步。   自从他奶奶不在了之后,已经好久没有回来吃到一口热乎饭。   觉得身上有汗味,他先把手上的泥点子洗干净了才去桌边,鼻尖深深嗅了下香味,将桌上的半盘子换个位置,嫩嫩的炒鸡蛋摆在唐锦面前。   唐锦哪能光是自己吃,夹了一筷给陆沉,“你还要去地里干活呢,别光顾着扒饭。”   陆沉微微笑了下,明明才刚结婚,相处起来却很舒服,恍然发现,这番情景不就是他想要过的日子。   饭菜本身就不错,两个人一起吃就更香了,唐锦跟陆沉都吃撑了。 第3章 这么泼脏水良心不痛吗   这段时间天气好,总是出太阳,下午阳光就挥洒下来,能感受到明媚的温度。但这对于忙着干活的人来说,就会感到燥热,热度一点点累积起来,衣裳都能被汗水浸湿。   唐锦打算去地里送点水,顺道走一走,熟悉熟悉环境。   这里是位于南方的红枣生产大队,现在正是初春,万物焕发生机,小路两边生长着翠绿的柏树和柳树,田坎边生长着星星点点的野花,风中微微晃动,左边挖着一条条水沟,里面挤满了绿色的水草,水流汩汩流动,这些自然的颜色很漂亮,远处许多人正在弯着腰干活,灰扑扑的衣服,黝黑的手臂一下下挥动着锄头。   种小麦看似简单,其实会很累,得先把硬实的土块敲碎,挖出一个个浅坑后,一排排洒下小麦种子,紧接着还要施肥,站在太阳底下,不断重复着机械的动作,心烦气躁,这么一整天下来,腰都能累得断了。   唐锦沿着小路拐个弯,注意到不远处走来一个女人,步伐缓慢,穿着白衬衫,扎着两条辫子,脸庞浑圆,肚子微微凸起。   那侧脸越看越熟悉呢,等那张正脸转过来,唐锦觉得不巧,正是女主陈月清。   按理来说,她对男主角可没兴趣,陈月清对于她来说也只是个陌生人,可那个的炮灰身份,让她觉得敏感了些,不想跟男女主有太多交集,沾染上了准没好事,何况原主还对人家的丈夫穷追不舍,这见了面也尴尬。   她敛着眼眸想绕过,陈月清显然也注意到了她。   轻嗤一声,嘴边浮起抹冷笑,陈月清脸色不好看,任谁看见自己的情敌都不舒服,尽管这个人其实并没有资格成为她的情敌,她的丈夫林子修从来都没正眼注意过这女人,但这女人就是不识趣,像是没有脸皮一样痴缠烂打,狗皮膏药般追着她的丈夫,她心里当然不痛快了。   本来两个人都想无视对方,两看两相厌地打算绕远点。   唐锦走了几步,却突然听到身后有重物落地声,声音沉闷,随即便是一阵痛哼,她转头一看,陈月清正摔在田坎上,肚子趴伏着,野菜洒了一地。   听到动静,唐锦转过身,神色慌乱,匆忙跑上前,“你怎么样?”   这是孕妇啊,摔一跤可不是闹着玩的,肚子别有个什么闪失。   陈月清已经恐慌到说不出话了,咬牙朝唐锦伸手,唐锦想把她扶起来,可她细胳膊细腿,压根抬不动陈月清,看见有人路过,就赶紧喊人来帮忙。   一阵手忙脚乱后,终于把人送到了大队上的卫生所,陈月清家里也有人去传达消息了,幸好只是虚惊一场,检查一遍,肚子里的孩子没有大问题。   没什么事了,唐锦正准备离开,卫生所的大门突然被拍得作响,一个中年妇女气势汹汹冲进来,看见唐锦后恨恨瞪了过来,咬了咬牙,扬着枯瘦的胳膊就挥着巴掌冲着唐锦扇过来,用了全部力气,唐锦敏锐地闪身躲过,不满地问道:“婶子,你做什么?”   陈雪清的母亲王红霞瞪大了眼,表情愤懑,呸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追着唐锦想打人,“是不是你干的?!没脸没皮的贱东西!老娘打死你个祸害!臭不要脸。”   一边怒骂,一边扑过来,被人及时拉住。   原来以为是她推的。   唐锦有心要解释,但王红霞听都不听,不依不饶的,一直张牙舞爪,唐锦本来脾气挺好,这会也被激起火气了。   她好心好意送陈月清来救治,还救出麻烦来了,被泼这么大盆脏水,“婶子,麻烦你把事情搞清楚再说话,陈月清摔倒根本不关我的事,她自己不心摔了,我凑巧遇到把人送到卫生所而已。”   “你一时激动也不能把气撒在我身上,我身体弱,你要是无凭无据把我打出个好歹,到时候光是赔礼道歉可不够。”   “啊呸!你个贱皮子还要顶嘴!”   王红霞完全听不进去,只知道唐锦这贱蹄子表面看着乖巧,其实就是个死不要脸的,她女儿女婿都结婚了,还要跟张狗皮膏药一样贴着她女婿,这种不知羞耻的女人她最讨厌了,以为长了张好脸就了不起吗,品性不好,就活该被骂。   王红霞怒不可遏的斥骂,“不是你这骚狐狸还会有谁?我家月清无缘无故怎么可能摔倒?当时你还正好就在旁边,肯定就是你出手推的!”   “你不就是嫉妒月清吗?三番两次来找茬,如今月清怀孕了,你当然狗急跳墙了,巴不得把月清肚子里的孩子给弄没了,以前光知道你放荡不要脸,没想到心眼还这么恶毒,老娘直白告诉你,我女婿看不上你这种人,也不看看你自己什么德行,比得上我女儿嘛。。”   “我家月清有个好歹,老娘非要把你给撕烂。”   对面口吐芬芳,嘚吧嘚吧脑补了一大堆,唐锦不耐烦地拨开面前指指点点的手指,这种指人鼻尖的动作真的很无礼,“够了!如果我真想害她,就不会把她送到这儿,你自己可以去问问她,是不是我动的手。”   唐锦看向旁边一起送陈月清来的那个人,希望她能帮忙做个证,但对方只是摇摇头,也不确定情况,毕竟听到呼救的时候,只看见唐锦正扶着人,也没见究竟是唐锦推的还是陈月清自己摔的,不过鉴于唐锦跟林子修之间的谣言,有可能是心生嫉妒了。   王红霞眼角挑高,透着股洋洋得意,哼!这不要脸的东西别想赖掉,必须给她家月清一个说法。   唐锦把目光转向床上躺着的陈月清,对方是唯一能够说清楚的人,她好歹也把她送来了卫生所,应该会说句公道话吧。   陈月清眼神幽暗,嘴巴里一直喊着疼,像是痛到失去了理智,表情迷迷糊糊,就是说不出别的话来。   她小心翼翼地捧着肚子,幸好孩子没事,心里止不住庆幸。   林子修那么重视这个孩子,有了孩子,他们的婚姻才能更稳定,这是陈月清盼了好久才得来的,幸亏孩子没事。   她辈子嫁到了工人家庭,受到家暴,中年了离婚惨淡收场,浑浑噩噩过一辈子醒来才发现重活了一次   这次陈月清下定决心要避开上辈子的命运,推脱掉跟前世丈夫的相亲,转而把目光放在了知青林子修身上。   大队上都说林子修家里成分不好,可谁能想到林子修前世竟然光荣地成为了大学生,甚至还爬到了县长的高度。   陈月清这一次想要活出不同的光彩来,林子修就是她最好的选择,一个大学生便是人中龙凤,比别的男人优秀极了,她相信跟着林子修能过上风光的日子,最关键的是,她还想要做生意成为女强人,届时林子修的县长身份就能够为她保驾护航。   清楚怎样对她最有利,她用最短的时间规划出了未来的道路,推掉相亲后就去接近了林子修,她家里三个哥哥都是壮劳力,凭借宽裕的家境果然顺利嫁给了林子修,可她很清楚,林子修对她有夫妻情分,却没有太多爱情,所以她想要生下孩子,加深他们的感情,林子修将来回城必须带上她。   若是让林子修知道是她自己不小心摔倒在地,肯定会生气的,她也怕这个孩子不小心流产就再难怀孕。   要是能把错误给转移了,她就安心了,好在这会大家怀疑的都是唐锦,陈月清流没有开口,她好像跟唐锦犯冲,今天见到唐锦才走了神,不小心倒霉肚子摔在那块石头上。   看陈月清态度意味不明,唐锦明白对方想含糊其辞了,如果真心愿意帮她证明,受伤了没力气,也不至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副态度陈月清良心不痛吗。   林母撇了撇嘴,双手叉腰,“这下子你没法耍赖了吧,就是你个害人精,让我家月清遭这么大的罪,这事儿别想轻易揭过,真是恶心。”   唐锦皱眉,难道真要背上这顶黑锅?那可不行,她没做的事情凭什么承认,还有什么法子呢?   目光扫过周围看热闹的人,她细细回忆着细节,脑中有什么一闪而过,脱口而出道:“我还想起件事,可以证明我没推她!”   “几位婶子可以跟我一起去那条田坎边看看。”   唐锦心底的石头落了地,见她语气这么肯定,其她人也不好直接下定论,这看来有隐情呐!要是唐锦没有做,那陈月清啥意思?   八卦的心思立刻冒了起来,眼中闪烁着精光,赶紧劝住了正在闹腾的王红霞,“王嫂子你不要太激动了,这咱们都亲眼看见的事,哪能给人安个害人的罪名,犯人做错事也要证据是不?”   “咱们就先听唐锦怎么说,等有个定论了,再来要个说法。”   陈月清微微侧了侧头,眼神忽闪,无意识捏紧了手指,心底有莫名不安。   怎么可能有证据呢?   她确定当时没有旁人在,唐锦又会想出什么办法?   不会的,现在说不定是唐锦在故意激她,逼得她主动开口,到了这个地步,她不能承认的,否则大家怎么看待她。   唐锦越是胡说狡辩,她就越要保持冷静。   慌张的脸色又平静下来,口中继续难受地闷哼着。   眼看着唐锦带着几个人出去了,陈月清的心不知怎么就是跳得越来越快。   王红霞嗤笑着,“老娘倒是听听你咋说,我心里明白着呢,不是你可以随便糊弄的,你不讲出个所以然来,怕是要坐实了你个毒妇的名头。”   唐锦也冷漠道:“婶子别一嘴一句脏话,我这会是没法证明自己,但你同样没法证明我害了陈月清。”   她加快了脚步,那条田坎上还有四散开来的野菜,看见田坎下面的印记时,唐锦松了口气,“那就是证据。”   田坎边另一侧片玉米嫩苗,可能因为浇了水没多久,田坎都被水浸湿了,湿泥巴上正好留下了一个滑倒的脚印。 第4章 道歉   湿润的泥土上,脚印还比较明显。   唐锦指着说:“陈月清当时路过这里,不小心摔倒留下了痕迹!周围的淤泥形状一看就是踩滑了。”   “她自个没站稳,别怪到我身上。”   王红霞脸皮挂不住,狡辩道:“这周围路过的人那么多,你凭啥说是月清的脚印,区区一个印记而已,这就是你说的证据啊,哈哈,别笑死个人了!”   唐锦好笑,“印记上那么多坑洞,不就是胶鞋踩的,除了你家月清,大队上还有几个人穿得起胶鞋,你要是不服气,那就拿陈月清的鞋子来比对。”   是啊,陈月清今天穿的就是绿军胶,那鞋底子跟布鞋可不一样,听唐锦这么提醒,旁边的几个妇女都明白了过来,看向王红霞的眼神有丝微妙。   唐锦跟陈月清关系是不咋的,可一码归一码,就这事来说,唐锦是帮了陈月清一把,否则陈月清六个月的肚皮,真摔下去就惨了,不能随便污蔑的。   王红霞脸色涨红,知道没法再推到唐锦头上了,好些个人看着,她有些恼羞成怒,难堪地看了眼唐锦,扯着嘴皮子,“那啥,唐丫头,这次是婶子弄错了,婶子给你赔个不是,一个误会罢了,你千万跟婶子计较。”   唐锦也故作若无其事,和气地回应,“没关系呀,婶子只是不听我解释,不给我一个说清楚的机会,多骂了我几句而已,这么点小事,我当然不会跟婶子计较了。”   “不过婶子下次还是要多注意,以免别人做了好事还平白惹了一身腥,得多寒心啊。”   王红霞被刺了一下,面庞臊红,暗暗瞪了唐锦一眼,贱皮子还挺牙尖嘴利的,她都已经道了歉了,还想咋样,她当时还不是太着急了,掰扯清楚不就行了,一个小辈怎么一点都不尊重她。   一伙人又回到了卫生所,听到动静的陈月清眼皮动了动,撑起身体看过去,看她妈王红霞脸色不好,立即便有了不好的预感,心里划过深深的疑惑。   王红霞还没出声呢,一个大婶就先开口了,“嗨呀,弄错了,陈月清动了胎气跟唐锦压根就没关系,要不是想法子证明了,十张嘴都说不清楚。”   “陈月清,刚才动静那么多,你咋就没吱个声呢?你是不是就想看着唐锦挨打?”   陈月清当然不能承认,眉头皱了皱,稍微一动,喉咙里就发出难受的低哼声,脸色苍白,憔悴又虚弱,抱歉地看过去,“唐锦,真是对不住啊,我先前肚子实在是太痛了,又担心孩子出事,迷迷糊糊的,没有力气去说话。”   “谢谢你帮了我,没想到还让你受了委屈,改天我一定登门道歉,你要是气不过,就随便骂我好了。”   陈月清嘴唇都发白,额头上都是汗水,一副愧疚的可怜模样,但还是有人心里泛起了嘀咕,再是肚子痛,那也没晕过去,医生都说不是特别严重,难道王红霞问起来连句否认的话都说不出口吗。   这会证实了唐锦的清白了,陈月清说话怎么又有劲了。   哪有这么奇怪,恐怕是因为唐锦总追着林子修跑,陈月清记仇了。 第5章 葱油面   唐锦没兴趣留下来继续听陈月清哭,事情解决了,她就往卫生所外面走去,看了眼暗下来的天色,她脚步加快了许多,不知不觉就耽误了这么久。   大队上还没有通电,家家户户都只能点亮蜡烛或煤油灯,陆沉忙着干活,应该来得晚,家里饭都还没做,要是再晚一点,就只能借着昏暗的光线在厨房里忙活了,黑黢黢的太不方便。   唐锦小跑了起来,但快到家的时候,发现笼罩在暗色下的小屋子顶,已经冒起了烟雾,通过敞开的竹篾编织的厨房门,有橘色的火光跳跃,可以看见有人影在里面忙碌。   唐锦进去的时候陆沉正揉着一团面粉,大锅里飘起热气,汤水在翻滚,旁边摆着一小碗面糊和青菜,应该是倒下去煮青菜疙瘩汤。   陆沉抬起头,疑惑问:“回来了?怎么这么晚?”   唐锦本来心情不快,可看到自家老公温和的神色后,情绪缓和了下来,她往灶孔里添了最后一把柴,利落地去拿碗筷,“待会跟你唠嗑。”   端着碗筷去了小桌边,将拇指大的蜡烛滴上蜡油粘在桌面上,看上去粗糙简陋,可听着外面的虫鸣声,有种独特的安谧宁静。   喝了一口清淡的面汤,唐锦闲聊着今天遇到的麻烦,大队上芝麻大点的八卦都会到处传,跟陈月清扯上关系并不好,很多人觉得她跟陈月清是情敌关系,怕陆沉多想。   陆沉皱了皱眉,只是对陈月清她们的态度有些不满,乍一听还不知道是谁,想了许久才从脑海中翻出这个人来,没有提及林子修,因为提起来毫无意义。   要不是唐锦脑子灵活,及时回忆出当时细节,没人作证的情况下还真是百口莫辩。   虽然惹了不快,这件事又不便追究,只能让唐锦以后离对方远一些。   想到什么,像是哄人般,拿出一个绿叶叠的小包,里头包裹着一抓三月泡,橙红的颜色,小小的个头,干完活去水坑边洗手无意间发现的,摘回来就当是个零嘴。   唐锦眼眸一亮,这种果子山坡上到处都有,但在她那个时代是无法生长的,完全没法尝到这种野生水果的滋味,顶多能在网络上搜出几张图片,看看网络上记载的历史,描绘出那种下河摸鱼上山摘果的趣味生活。   饭后她将三月泡仔细洗干净,红艳艳的外表沾着水珠显得很水灵,她好奇地捻起一颗尝了下,酸甜的汁水在口中绽开,让她惬意地微微眯起了眼,味道挺不错,就是颗粒太小吃起来不过瘾。   又捻起颗丢进陆沉嘴里,分享吃完,舀起两大桶的温水,打算舒舒服服洗个澡,想洗个热水澡真是不方便,大晚上还得费劲巴拉烧个水,再哼哧哼哧抬到浴室里。   拿上换洗的衣服,唐锦的脚步忽然顿住了,转头看着陆沉高大的身板,微微勾唇,眸光盈润,昏暗的光线下,有隐隐的暧昧,“要一起吗?”   听到直白的邀请,陆沉被惊了一跳,陡然红了耳根,眼中划过慌乱,看见唐锦眼中颇带暗示的意味,心头像有羽毛挠过。   他媳妇说话还真一点都不含蓄。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现在心跳骤然加快了,没忍住诱惑,微微点了点头,灯光下好像看到了雪白的梨花一层一层盛开。   ……   春耕太重要了,时间抓得紧紧的,第二天清晨天色微亮就爬起床了,唐锦利落地洗漱好,把自己一头长发盘在脑后,今天她要去试着干农活了,已经做好了吃苦的准备,反正是必须要适应的,幸亏脑中都有原主干活的记忆,不至于摸不着头脑。   锅炉上的玉米碴子稀饭正在咕噜咕噜冒着泡,当然玉米碴子占了一大锅,口感干硬粗糙,提前熬煮了才能熬得绵软,也就是陆沉表现突出,干活卖力,才在年底能分到这些足够的粮食,要换作其他家庭成员多的人家,早饭可能就一碗野菜糊糊掺红薯就解决了。   唐锦把水壶里灌满了,跟着陆沉出门去村口仓库旁拿农具和小麦种,领到了一块任务地,这块土壤位置还不错,边缘长了好几棵高大的柏树,要是出太阳了,还能坐在下面休息一会,不远处有个浅水洼,里头长了野草,从山地石缝里渗出来的水流,水质清凉。   走到这块地晨光亮堂了一些,空气中布着淡淡的薄雾,草叶上凝结着剔透的水珠,路过时鞋子没一会就变得湿漉漉的。   相邻的几块土地上已经有人在开始忙碌。   陆沉把水壶放在一块大石头上,小麦袋子放在脚边,对唐锦说:“待会你跟在我后面撒种子吧。”   说完拿起锄头挖坑,他动作又快又稳,锄头使得利落,短短几秒之间,好几个浅坑就整齐地排列出来,随后就将拿出几粒小麦种丢进去。   唐锦看他那么厉害,拿起锄头也跃跃欲试,把种子撒进去,锄头勾动稀碎的土壤,把种子通通埋上,这份活要轻松许多,唐锦适应良好。   认真做起事来进度还挺快,这块荒了几个月的土渐渐被填充起来,唐锦看着陆沉的背影,脊背宽厚,手臂的肌肉微微鼓动,像是不知道累一样,就没怎么停顿过,难怪能拿满工分呢。   唐锦尽力想跟上他的脚步,起初干劲满满,后面就气喘吁吁了,看了看自己的手,被锄头柄把磨红了,她的手本来也应该都是茧子,可不知是不是她异能也跟着来了的原因,身体得到滋养,皮肤细腻不少,那些茧子也都快没了?!   光顾着把小麦种埋起来是不费劲,但这锄头有重量啊,连续不停地重复机械的运动,手臂慢慢酸痛起来,细嫩的手指头冒出两个水泡,腰好像也挺酸的,汗水湿答答粘在身上,头发丝也黏在脖颈上。   陆沉无意间回头,注意到她的表情,见她热得满面绯红,“你先回去吧,地已经种了小半,我可以搞定。”   唐锦摇了摇头,将细碎的头发捻到耳后,从树荫那边拿了水壶过来,两人解了渴后,她也没逞强,去树荫底下坐着休息一会,徐徐的风吹了过来,后背透着一股子凉意。   细细看着自己手掌,爱美之心女人都有,但现在皮肤变得娇嫩并不是什么高兴的事。   临近中午,唐锦先提前回家做饭了,绕是这样,也有些人把眼睛盯在她的身上,酸溜溜地撇了撇嘴,透露出鄙夷的神色,“哎,唐锦嫁人还真是享福了,以前在娘家的时候可没这么偷懒啊,那是从早干到黑呀,哪像现在这么舒坦,好像连锄头都拎不动了,装模作样。”   “人家嫁对了男人呗,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不就是这么个道理,我看啊唐锦命挺好的,有男人心疼,比在娘家的日子舒服。”   “好个屁!陆沉干活是有股蛮劲,但家里没个人帮衬,遇上麻烦都不知道找谁帮忙,那房子也破破烂烂的,这会看着倒是挺不错,以后要是生了孩子,一大家子全靠陆沉能养活吗?”   “还有那个唐锦也真是的,大伙还夸她勤快呢,结果立马就露出原形了,才上半天工就偷奸耍滑。”   絮絮叨叨的人,都是忙得团团转,看唐锦可以去阴凉处休息,难免有些酸溜溜罢了,肚子响起咕咕叫,也没心思再吐槽了。   唐锦回到家立刻把手洗干净,擦掉脸上的汗水,走进厨房看看怎么做饭,中午时间不长,为图方便,她舀了一碗玉米面混合少量面粉食盐,加水搅拌均匀揉成筋道的面团,面团一分为二,擀成薄薄的圆片后切成合适的宽度,根根分明。   往热气腾腾的锅里丢进葱段,色泽澄亮的葱油盛进碗中,再加入酱油砂糖花椒粉等调料,到时候绵软有嚼劲的面条一煮熟,就是一碗香喷喷的葱油面,好吃又管饱。   篓子里抓一把早就晾晒好的萝卜干,浸泡软化后切成碎粒凉拌,爽辣清脆开胃。   角落中的陶锅同时熬煮着绿豆汤,绿豆一粒粒开花,清甜可口的汤汁放在水缸里凉着,到时候口渴了就能喝碗清凉的绿豆汤,解渴解腻。   唐锦利落地将一切处理好,锅里热水沸腾起来时,看见陆沉扛着锄头回来,她将小青菜丢下锅烫熟,翠绿的菜叶子摆在面碗中,浓郁的香味在屋里流窜。   陆沉吸了吸鼻子,顿时感觉更饿了,他自己做法只能说是填饱肚子,可唐锦不一样,简单的饭菜也能做出不同的香味。   动作迅速地坐下,胃口叫嚣着,耗尽力气的身体催促他赶紧吃东西,有点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大口面条,眼睛微亮。   酱味浓郁,筋道弹牙。   唐锦笑问:“怎么样?”   陆沉点点头,干脆地夸赞,“很好吃。”   满满一大碗面条,混合着脆脆的萝卜干,最后再喝清爽的绿豆汤,熨帖极了。   陆沉满足地捧着碗,浑身好像又有了力气。   中午睡会午觉,又去了小麦地里,天黑收工,陆沉照样是十个工分,唐锦就要差劲一些,才六个工分,不过聊胜于无。   洗漱完腰酸背痛地躺在床上,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趴着的姿势,让陆沉给她揉捏肩膀,微眯着眼,像条晒干的咸鱼。 第6章 回门   上午没有一直种小麦,提前两个小时离开了小麦地,因为今天是回门的日子,按照这里的习俗,是要带着一些礼品回娘家探望,新婚夫妇都要上门。   唐锦已经准备好了,前两天办婚礼还剩些能拿得出手的礼品,十几只鸡蛋,一小块红布,半斤橘子糖,一瓶米酒,装在篮子里,挑不出错来。   虽说跟老唐家的人没感情,但这个地方很重视这个习俗,为了显得不出格,也为了不让后妈柳春花闹腾,必要的时候她并不介意维持表面的平和。   拎着东西跟陆沉一起去了唐家,院子里唐大强和柳春花都在,特意等着唐锦过来,见唐锦手里拎的袋子,柳春花神色明显柔和许多,迎上前笑道:“咋现在才来,我跟你爸都等好久了。”   一边说一边打量唐锦,挺精神的,也没什么不情愿的表情,看来婚后过得不错。   她就说嘛,这女人只要一嫁人,那就收心了,哪里还想得起旧情人,这死丫头之前还她寻死觅活不同意,简直不识好歹!   要不是她这个当后妈的心好,能让这死丫头顺顺利利嫁给陆沉?陆沉家至少能吃上饭呢,换作别的后妈,把人绑给傻子瘸子老鳏夫都行的,还能多换彩礼呢,可惜这个继女偏偏不知足,难怪都说后妈难当哟。   唐锦回道:“刚忙完过来,小华跟小晴种麦子去了?”   柳春花接过唐锦手里的东西,拿了两根板凳出来,“都去镇上他们小姨家了。”   这小姨不是唐家这边的亲戚,是柳春花的小妹,嫁去镇上条件不错,龙凤胎时不时就会过去偷下懒蹭些吃的。   柳春花笑呵呵的,悄悄看了眼塑料袋里装了些什么,脸色一瞬间沉了下来,不满地撇着嘴。   这啥意思呐?   袋子里的糖跟鸡蛋价钱是不便宜,可是没有肉啊,陆沉舍得出八十块的彩礼,会连块肉都买不起?   回门连肉舍不得拎过来,没良心的白眼狼,白养这么大了,笨得跟头猪一样,都不知道护着娘家,女人最重要的靠山还不是娘家,受了欺负不得靠着娘家撑腰。   柳春花气闷地喘着气,她跟老头子一直盼着吃肉呢,结果白高兴一场,将糖宝贝地放进橱柜里,心里很是失望纳闷,觉得继女不再像以前一样逆来顺受了。   说老实话,她非要继女嫁给陆沉,不仅仅因为彩礼,也是想让继女从陆家带些口粮回来,补贴家里好几张嘴。   现在瞧唐锦的表现,怕是没那么容易占便宜,说不准因为彩礼的事,还记恨上家里了,不是亲的就是养不熟,幸亏她没有在继女身上耗费什么精力,否则还不得气死。   柳春花边委屈边安慰自己。   唐锦也看出来了柳春花的不满,可柳春花也不想想,生产队大伙都在种小麦,哪有时间去镇上买好东西,那些东西购买都要票证,他们自己都不够用,怎么可能用来送人。   按着唐家的情况,原主从小就在挣公分,吃的又少,还经常受到柳春花跟龙凤胎的排挤,她能在逢年过节时准备节礼,尽到基本的义务,就无可指摘。   坐在院子里,没什么交流,唐锦觉得不自在,跟唐大强寒暄了几句,站起身来,想跟陆沉回去了。   唐大强编著竹篾,粗声喊道:“今天你回门,跟女婿吃顿饭再走。”   “老婆子,赶紧去煮饭!”   大女儿回来一次,要是连饭都没吃上,外人怎么看待他唐大强。   柳春花哼了声,没好气地钻进厨房,没让唐锦来帮忙,怕唐锦手里没数抓多了粮食,她迅速地淘干净高粱米,唰唰唰砍了大锅的红薯,玉米棒子面里面混合剁碎的野菜,囫囵着蒸了一大锅。   唐锦没对中午的饭菜抱有期待,早就摸清了柳春花的性格,野菜窝头那是正常配置,那锅褐色的窝头她没有食欲,只意思意思吃了一点红薯。   而陆沉察觉到柳春花的不悦,也没吃多少。   柳春花眼珠子在陆沉身上骨碌碌打了个转,她把继女嫁出去,是节省了粮食,顺心了许多,可同时又少了个劳动力啊,以往家里三个人挣公分,还没察觉到什么,现在才猛然发现就她跟老头子两个人干活太吃力了。   她的小华跟小晴从小好好养着,干活根本不行,完全比不上唐锦,家务活也都全落在了她身上,唐锦这一走,不方便的地方就显露出来了。   想到这里,柳春花伸手往唐锦和陆沉的碗里夹了两个窝头,“大丫,女婿,你们只管吃,锅里还有呐,我跟你爸少吃点都没关系。”   “你们别怪家里做的饭菜不好吃,实在是剩下的粮食不够吃了,只能省着一点。”   “我们老两口年纪大了,已经没用了,不像你们年轻人,身强力壮的,特别是女婿,那可是太能干了!大丫,你肯定不想让你爸吃苦的吧,不然让女婿来帮忙干几天活?”   唐锦觉着好笑,柳春花真好意思说,她怎么可能答应,开了这个先例,以后还能收得了口吗,纯粹是吃力不讨好,更何况柳春花连煮饭都扣扣搜搜的,凭什么要帮着干活。   没等陆沉开口,唐锦直接拒绝,“婶子,结婚的彩礼你都收着呢,哪里就这么困难了。”   “我跟陆沉才有难处呢,你体谅一下我们,陆沉的存款都拿来给彩礼了,我们都快没粮吃了,必须抓紧时间挣公分,年底才能分粮,真是没时间过来。”   “小华小晴不是在吗,你们四个人肯定顶过我们两个人的。”   柳春花跟唐大强的脸跨了下来,陆沉是他们的女婿,帮衬一下岳丈家不该吗,柳春花脱口而出,“小华是家里男丁,你要看着你弟吃苦啊?你还真忍心呢!你一个做姐姐的,不能让着弟妹?”   唐锦一脸莫名其妙,“婶子你这说法不对,他们都十多岁了,才更该给家里减轻负担呀,婶子你这可是不行的,你还指望着小华小晴养老呢,不能惯着,劳动最光荣,必须让他们劳动,免得说亲时别人嫌弃。”   陆沉还应和着点了点头,他媳妇说得挺对的,既然他媳妇不乐意,他也不会答应下来。   气得柳春花噎在嗓子里的话都蹦不出来了,她想指责唐锦,还被唐锦说教一番,唐大强也皱着眉头,但他好面子,没法当着陆沉的年责备唐锦,因为他知道这件事说出去也是他没理,大家伙清楚,唐家的日子过得比陆家好多了,哪里需要外嫁的女儿帮衬。   柳春花心里不爽利,将碗筷摔得啪啦作响,她算是懂了,这个继女是泼出去的水靠不住了,大道理一套一套的,不孝的东西,有本事以后遭了欺负别回来哭,真到了那一天,她会做得更绝。   唐锦才不管她发脾气,屋里沉默下来,她带着陆沉就走。   肚子还饿着,在唐家没吃多少,唐锦预料到了唐家的伙食是怎样的,准备礼品的时候她就在灶里熬着菜叶稀粥了。   这会粥完全熟了,唐锦早上没吃完的饺子蒸上,薄薄的皮里面包着荠菜,纤薄剔透,可以看见里面翠绿的颜色,小小的一只只。   家里还剩下了三个鸡蛋,她剥壳用水煮熟切成几半圆圈,放少量的油,剪成金黄的颜色,再用葱姜蒜辣椒翻炒,表面翻着虎皮的金钱蛋做好,搭配着腌好的萝卜丁,香味直往鼻子里钻。   陆沉给唐锦夹了块蛋,津津有味地喝粥,他觉得自己的胃口要被养叼了,贪图享乐是这时候最不可取的,但谁又能抗拒美味呢。   ……   陈月清动了胎气,足足在家里休养了五天,摸着圆滚的肚子,躺在床上却并不舒坦,皱眉忍不住忧虑,她那时想岔了,想把责任推到唐锦头上,到时候不仅能得到林子修的怜惜,还能让林子修更加厌恶唐锦,这是一举两得。   偏偏唐锦的运气还真是好,找到证据,反倒让她自己落人口舌。   陈月清有些郁闷,是唐锦不要脸觊觎她的男人,凭什么她这个原配还因为唐锦吃瘪,让她养胎的时候都气不顺。   陈月清烦心的是那几个夫人会当长舌妇乱传,说得好像她陈月清理亏,欠了唐锦似的,这么传出去她不得憋屈死,唐锦死皮赖脸说不准借这个机会洗白了名声,那几个妇女可能还怀疑是她故意冤枉唐锦。   正是不想让唐锦占了好处,陈月清才没有把道谢的礼品送去陆家,送了礼没人知道,她要当面道了谢,那几个妇女才不会对她投来异样的眼光。   人一闲下来,就控制不住多想,陈月清压抑不住烦躁,身体没我在不适的反应后,就没心情继续休养了,干脆去小麦地里算了,听说生产队小麦快要种完,应该不用太劳累,她要去听听有没有长舌妇乱说话。   远远看见唐锦正在丢小麦,分到的任务地就在唐锦旁边,陈月清看了下林子修,立刻警惕起来,让林子修转头去知青那边种小麦,害怕唐锦趁机来搭话。   一路拎着一小袋子的鸡蛋,朝着唐锦走了过去。 第7章 去镇上   陈月清近距离一看,眼睛落在唐锦脸上,发觉唐锦居然更白了一些,扎着柔顺的辫子,细嫩的皮肤,附近没人能比得上的好相貌,如果不是因为作死,说亲的门槛都能被踏破。   陈月清下意识心底有点不舒服,她自己骨架粗大,脸盘顶多算是眉目清秀,加上家里有三个厉害的哥哥,这才成功将林子修给拿下,否则说不定还真被这草包给吸引了注意力。   哪个女的不在意外貌,谁愿意被一个瞧不起的人比了下去,至少陈月清就心气不平。   在陈月清看来,唐锦空有一张脸罢了,除此之外样样都不行,陆沉这种泥腿子配她都是绰绰有余了,起码陆沉年年都能挣公分,唐锦又有什么价值?   不过,唐锦她男人再是有力气,也永远都比不上林子修,林子修以后可是准大学生,毕业后当官的人,人中龙凤,至于唐锦就只能跟着泥腿子丈夫继续在乡下种田。   陈月清这么一对比,顿时舒服了许多,说到底,她根本就没把唐锦放在眼里。   将提着的鸡蛋递过去,面上带着得体的微笑,“唐锦,前几天谢谢你把我送到卫生所,早就想过来道谢了,可惜我身体不舒服现在才可以出门,心里真是过意不去。”   “我妈她不懂事,我当时疼得说不出话没能帮你解释,害你被误会,我真是愧疚,我现在郑重跟你道歉,这些鸡蛋你千万要收着,不然我实在不安心。”   陈月清察觉到周围有歇凉的人目光投注了过来,干活太无聊,都对看热闹挺有兴趣的,唐锦前不久还救过陈月清呢,陈月清啥反应?   陈月清的语气更礼貌了,这么多鸡蛋都是精贵东西,值不少钱,拿来做谢礼完全足够了,她自己都缺补品吃,看着就忍不住心疼,送给唐锦应该不会落下话柄,大家还都会夸她知礼懂事。   陈月清声音清脆,唐锦当然懂了她的意思,不管陈月清是不是真心的,鸡蛋都送过来了,能不收吗。   当时被陈月清的妈一阵辱骂,如果不是运气好,那黑锅恐怕盖的严严实实的,唐锦收下这谢礼半点都不亏心。   只是助人为乐的美德向来都人人称赞,唐锦还是要表示一下谦让的,给自己增加点好名声。   竖耳朵听着的人点点头,觉得唐锦思想觉悟很不错,别看以前能折腾,心肠还是好的。   陈月清咬了咬牙,她哪敢让唐锦不收啊,手中的袋子非要递到唐锦手里,她才不愿意欠人情。   唐锦面带无奈,在陈月清的推脱下,只好开口应道:“既然你这么坚持,那我只好不客气了。”   陈月清无端有点气闷,唐锦分明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她嘴唇勾了勾,忽然捂着自己的肚子,“真是庆幸有你,我宝宝才能平平安安的,当天回去,子修都快吓坏了,他说我跟宝宝是他最重要的人,万一有个好歹,他怕是要疯了。”   唐锦却并没有如她想象中那般生气,反而很是平淡,只是淡淡哦了声,“那你以后一定要注意了,孕妇可太脆弱了。”   有人附和:“是啊,月清,唐丫头说的没错,你现在是有双身子的人了,不能大意啊。”   “你是个好的,知道来道谢,哪像你妈,连个表示都没有。”   “你这第一胎千万要重视,接近六个月的肚子,流产就遭了,太伤身子,我娘家侄女第一胎没能保住,到现在都没能怀上。”   陈月清没心情听人叽叽喳喳,抬头审视地看向了唐锦,她很清楚唐锦对林子修的痴迷,听到她秀恩爱,唐锦该被踩了痛脚才对,哪能这么冷静。   她预想中,唐锦必定控制不住言语针对她,届时她再借题发挥,让大伙都听听唐锦究竟是个什么人,最好也让唐锦的男人膈应。   只是她失望了。   陈月清这才察觉到唐锦好像变了,若有所思地扫了一眼陆沉,难道一个女人结了婚,就真能做出改变?就连唐锦都能安安分分过日子?   她有点不信唐锦轻易放弃了。   她厌恶着唐锦的痴缠不休,但同时在唐锦面前不自觉又有着优越感,毕竟林子修那样优秀的男人是属于她的,其她女人不过跳梁小丑罢了。   每次她在唐锦面前若有似无地秀恩爱,就能看见唐锦痛苦的表情。   唐锦要是真忘记林子修了,她就没法挫伤唐锦了,可总的来说,这是件好事,可以少了许多麻烦。   唐锦等陈月清离开了,把鸡蛋放在草丛里,最好这一次后,跟陈月清不要再有交集。   ……   在许多人齐心协力下,生产队的小麦终于种完了,几大片褐色土壤,沟壑纵横,只等着埋在土壤里的小麦生根发芽。   生产队的农活并不少,还有一堆事情等着做,但考虑到这些日子的辛苦,大队长让大家休息三天,以免把人给累垮了。   总算歇息了,唐锦高兴又激动,种完小麦就像完成了什么大事似的,她锤了锤自己的腰,难怪这年代的人长不胖,一场春耕怕是都能累脱一层皮。   本想做点好吃的犒劳一下,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平时吃最多的就是红薯了,唐锦现在看见红薯就觉得闹心,用玉米棒子面来包顿野菜饺子煮顿面就算美味了,油壶里的菜油都是定量的,炒菜都要减少次数,偶尔只有摘回来的刺萢甜甜嘴。   唐锦渐渐感受到了什么叫贫穷。   橱柜里的调料也快用完了,正好有空闲的时间,她商量着明天跟陆沉去一趟镇上。   红枣生产大队没有太过偏僻,几条通往镇上的泥巴路都比较开阔,距离最近的小镇叫西山镇,走个四十分钟就到了。   西山镇别看只有几条街,却是附近最热闹的地方,周围生产队的人都来这里购买日用所需,邮局,供销社,商店,国营饭店都排列在陈旧的街道上。   好不容易有个休假,许多人都会去镇上买油盐酱醋,那些下乡的知青更是扎堆一般往镇上跑,迫不及待想去国营饭店补充一下油水。   去小镇的路上就很热闹了,唐锦也很新奇,原本只存在于历史图片上的景象,一点点在她眼前展现。   陆沉没有先带着她去买东西,而是先在国营饭店买了两个大包子,点了两碗肉丝面,唐锦馋了他是知道的,最近好像还瘦了许多,听说国营饭店的东西味道好,正好带着唐锦来打打牙祭,攒下来的粮票他自己很少用,现在有了花销的地方。   端上来的肉丝面份量很足,用大瓷碗装着,上面铺了一层肉丝,还有细碎的酸菜,包子也有两个拳头大。   本来不想乱花钱的唐锦眼睛立刻亮了,嗅着诱人的肉香味,咽了咽口水,猪肉有价无市,花出去的钱票能买吃到这种份量的肉,算是很值了。   她期待地尝了口酸菜肉丝面,面条酸爽筋道,肉丝细嫩,包子蓬松柔软,内里含着油脂,顿时被惊艳了,“好吃!”   陆沉笑了笑,把肉丝和面条挑出一些给她,唐锦赶紧抱着碗,“我这些都够吃了,再多就撑了,你别以为自己身体壮,铁打的身体都经不住摧残,你可是咱家主要劳动力,必须多吃些有营养的东西。”   一大碗的面条带着汤水,让唐锦都吃撑了,胃口得到慰藉,接下来更有心思好好逛一逛。   去供销社的路上,经过不起眼的小巷时,唐锦发现有人摆了小摊在卖青菜地瓜草鞋,虽说目前规定是统购统销,但每个地方实施的情况其实并不一样。   西山镇的管理力度就要宽松一些,除了粮食米面猪肉食用油衣服鞋子等重要物品不能买卖,像是农户自留地里自己种的菜瓜是有人拿来卖的,只是不能太明显,万一哪天巡逻的民兵心情不好,把摊子砸了也是有可能的,何况每户人家分到的自留地有限,卖的瓜果顶多能补贴一点家用。   那些青菜自家地里都有,唐锦看了一圈,并没有想买的,目前需要的东西还是得跑一趟供销社。   供销社里已经吵吵嚷嚷,柜台前面挤满了人,叽叽喳喳说着自己要买的物品。   油盐酱醋肥皂蜡烛,在一片拥挤的人群里,唐锦好不容易才挤了出来,想到什么,她又去人少一点的位置扯了一块斜纹布,家里存的布票用完了,又忍不住买了几块桃酥,篮子里塞得满满当当,四块三毛钱就花了出去。   旁边就是卖肉的国营肉食店,通常天还没亮就有人过来排队买肉,买到的猪肉越肥越好,熬出一碗猪油来炒菜,既尝到了肉味又能节省菜籽油,最先卖完的就是肥肉,那些瘦肉也没有放过。   唐锦跟陆沉过去的时候早就没有了肉,只看见空气中有几只苍蝇在蹦哒,案板上沾着未干的血渍,旁边只剩了几根骨头和猪腰猪肝,内脏是不受欢迎的,因为看上去脏,又带了一股腥味,炒内脏需要搭配各种油盐调料才能将这股腥味压下去,做一次浪费时间又浪费材料,吃起来还远远没有肉香,加上现在大家吃饱才是最重要的,并没有功夫去利用这些食材折腾出花样。   与其掏钱买猪内脏,还不如添点钱票买块肉吃,猪内脏在屠宰场有时候就会被内部的工作人员分掉,工作人员也不想吃,运送到店铺里面卖时通常会留到最后。   唐锦不介意那些内脏闻着臭啊,买不到肉买内脏也行,好歹能尝到肉味,最主要是这内脏用钱买就行了,她不用掏肉票,买了两副猪腰,拎起来沉甸甸的。   作者有话说:   关于镇上卖东西这点,逛了一下回忆七十年代的论坛,发现说法都不同,有些地方管控严格,有些地方蔬菜鸡蛋是可以买卖的,文中就这样设定 第8章 爆炒腰花   肉食店里没有买到想要的猪肉,但小镇上有也有黑市,售卖一些稀缺的物资,这样的黑市往往是流动的,还有专门帮忙盯梢的人。   通往西山镇有一条土路,路面上方是行人经过,下边掏出了一个宽敞的洞,看上去就是一道桥,洞口又贯穿着一条路,在这路口就有人交易。   回家顺便就可以去黑市,唐锦转了圈,小摊上有鸡鸭布料棉花鞋子,想买的东西多的是,可就是买不起。   家里是还有一点存款,但距离年底工分变现的时间那么长,目前没有多余进项,必须得省着花。   正当唐锦失望的时候,有个男人偷偷摸摸将背篓放在了角落,盖着的谷草掀开,里面居然是猪肉,其中还掺杂着白花花的肥肉。   唐锦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她拉着陆沉兴奋上前,曾经最讨厌的大肥肉现在变得如此可爱,她挑中了一小块板油,回去熬成一罐猪油,以后吃饭总能沾点油水,哪怕要一块七一斤她也掏钱买了。   买到猪油这样的好东西,走在磕磕巴巴的土路上心情也很好。   那两块猪腰子唐锦本来打算煮汤,因为不用耗费昂贵的菜油,还可以保持口感的鲜嫩,可这会灶上熬出猪油来了,澄亮的油脂在锅里咕噜冒着小泡泡,闻到那股肉香味,她忍不住改变主意了。   猪腰汤哪有爆炒猪腰好吃,整天清汤寡水,就馋那些有味道的饭菜。   猪油盛进罐子里,被榨干净的油渣撒上丁点糖,酥香脆口,猪腰去除白膜,切成薄软的花状,腌制去腥,就着滚烫的猪油,腰花滋啦一声倒进锅里迅速翻炒,在混入老坛中的泡辣椒,那滋味简直绝了。   刺激的气味无孔不入,陆沉也没心思继续糊院墙了,将泥浆冲洗干净,关闭大门,不远处住着几户人,香味再窜出去怕是有人要来问了。   就着酸辣嫩滑的腰花,锅上蒸的红薯米饭吃得干干净净,连盘子里的汤水都用窝头沾着吃了。   碗里的油渣陆沉尝了两块后,就怎么都不愿意吃了,说是留下来给唐锦当零嘴。   唐锦摸着饱了的肚子,心情舒坦,看着陆沉收拾碗筷。   家务活这事其实并不累,却很琐碎繁杂,周围默认的都是女人做家务,在外面干完了活还要忙着回家洗衣做饭,大老爷们是不会帮忙搭把手的,认为灶台上那些事就不该跟男人沾边,除非是需要下力气的活。   陆沉从小磕磕绊绊长大,相依为命的奶奶不在后,没人照顾,倒是养成了独立自强的性格,干农活做家务样样精通。   唐锦不管别人家是怎么分工的,但她对于陆沉愿意做家务这事很满意,说明对方愿意体谅她,替她分担,要是她自个大包大揽,说不定还会纵容出个大男子主义的丈夫。   陆沉不会说些好听的话,但行为表现让唐锦有安全感,有继续经营这段婚姻的信心。   午觉醒来,迷迷糊糊听到了淅淅沥沥的声音,水滴落在屋顶,顺着屋檐滑落,在石板上击出清脆的声音,窗户上也蒙上了一层水屋,潮湿的气息通过缝隙钻进了屋里。   上午还是有着微微阳光的清朗天空,下午就落了场大雨,乌云密布,雨水哗啦啦冲洗着草木土壤。   室内温度下降,唐锦感觉有点冷,扯了扯被褥,也没心思睡觉了,睡眼朦胧地爬起身,屋内的光线暗淡了许多。   陆沉坐在堂屋里编篮子,添些家用,又打发时间。   唐锦走到门口,看着雨水一滴滴砸下,院子里淌了一地的泥浆,这么大的雨肯定没法出去干活的,可干坐着又特别无聊,她想了想,从厨房拿了点绿豆出来。   腾出一个空余的大盆子,清水浸泡绿豆,打算发些绿豆芽出来给桌上添盘菜,这时候可没有反季节蔬菜,春季就是青菜野菜萝卜土豆,都吃腻了。   雨势渐渐变小,只余屋檐还在滴水,天空灰蒙蒙的,空气格外清新。   唐锦换上雨靴,篮子里放了几颗鸡蛋,还有烂衣服跟今天买回来的布料。   屋里角落摆着的鞋子都是穿了几年的,鞋底被磨平,鞋面也破了洞,因为布票来之不易,一双破了的鞋子都很难换成新的,都是补了又补,有句话说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就是现在的写照。   直接在商店买鞋子太贵,唐锦干脆自己学着做,原主也是不会的,布料那么精贵,柳春花怎么可能让她上手,鞋子穿烂了就捡龙凤胎不要的穿,只依稀记得柳春花做过。   唐锦摸不准步骤,打算去请教好友何丽的妈,是个挺和善的大婶,她要上门去麻烦别人,拿点鸡蛋当谢礼也是应当的。   何丽的妈有一门绞脸的手艺,附近生产队要是有人结婚都会请她去给新娘绞脸,家境明显要好许多,屋顶盖的都是瓦片,几间屋子很是宽敞。   “你上门就上门,拿啥鸡蛋呀?你拿回去我不收。”何丽嗔怪道,带着唐锦往屋里走。   唐锦笑了笑,“我有事要请婶子帮忙,一点鸡蛋就是我的心意而已,还能给你补补身子。”   “就咱俩的关系,你这么客气做啥。”何丽无奈,没有再拒绝,她知道唐锦一向是不爱占人便宜的,这么推来推去没意思,大不了改天她有了好东西又回送给唐锦就是了。   唐锦问道:“婶子她在家吗?”   “在呢,给二蛋烤红薯呢。”何丽冲着灶屋里喊了声。   张秀梅抱着孙子,招呼唐锦吃刚烤熟的红薯,在唐锦红润的脸蛋上打量了一圈,点了点头,看来还是陆家养人,人都漂亮了不少。   来了一趟,唐锦也不急着学做鞋,唠嗑了半个小时。   见唐锦脸上都是笑容,何丽就放心了,知道好友是真的愿意好好过日子,不在歪脖子树上吊死了。   “婶子,我鞋底都快磨穿了,想做双新的,咱队上你做鞋缝衣的手艺最好,还得麻烦你教教我。”   “男鞋跟女鞋的做法一样么?”   张秀梅自然清楚唐锦的家境,有了后妈的丫头都可怜,杵在家里就跟个外人一样,柳春花哪里肯花时间教继女做鞋子呢,唐锦结了婚总得有个缝缝补补的手艺,她立马笑着应承下来:“这么件小事包在我身上,有啥问题你尽管来找我,做鞋不难,你人机灵,很快就能学会的。”   唐锦感激道:“谢谢婶子了。”   唐锦准备的材料充足,她先看着张秀梅做示范,那两件烂了的衣服用来做鞋底,碎布头拿来练习针脚。   从剪裁到纳鞋底都是需要耐心的过程,在布上画出形状,剪出鞋底跟鞋面合适的尺码,唐锦认真看着张秀梅灵活的动作,暗暗赞叹,这也太厉害了。   走起路来鞋底会不断摩擦,薄薄的一层完全不够,要将几层鞋底糊在一起,一般是用面粉熬成的浆糊用来粘黏布料,保持鞋底的硬度,可这年代面粉吃都不够,哪里舍得用来黏鞋子,手工针线缝纫也是一样可以的。   看张秀梅穿针引线,唐锦觉得挺容易的,有身体本能的记忆在,她捏针的动作很熟练,就是很久没有用过针线了,缝出来的效果并不好,线条歪歪扭扭像虫子一般。   唐锦只好拆了重新练习。   张秀梅安慰,“没事的,慢慢来。”   多缝上一会,唐锦渐渐找到了感觉,把鞋底包上边,瞧着整齐干净的纹路,总算满意了。   听着张秀梅指点,唐锦知道怎么纳鞋底,估摸着时间临近傍晚,她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以免打扰人家做饭。   张秀梅赶紧挽留,“你吃了饭再走吧。”   唐锦道谢,“婶子不用了,家里还有事忙,下次再来叨扰。”   家家户户都不算富裕,哪里好意思留在别人家蹭饭。   晚上她本想借着烛光继续缝鞋底,可脖子有点酸疼,加上下了雨后光线更暗,为了眼睛着想,唐锦将布料放到一边,去洗澡睡觉。   这种天气睡觉最舒服了,盖上被子,不冷不热,暖呼呼的,特别安逸。   等陆沉洗完澡,吹了蜡烛躺下来,唐锦在被窝里翻了个身,直接滚进了陆沉怀里,暖和的体温传递过来,她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蹭了蹭。   柔软的触感让陆沉手臂收紧,鼻尖是清浅的香味,身体瞬间有些僵硬。   最近一直在忙着种小麦,唐锦沾到床基本是倒头就睡,他们也很有些时日没有亲近过。   大掌按着纤瘦的腰肢,听唐锦安静下来,似是快睡过去了,他深呼吸了下,遏制住那丝想法。   但挨得这么近,唐锦又不是木头,怎么可能没有察觉到,立刻睁开了眼睛,没了睡意,扭了扭身子,往对方怀里拱,在昏暗的夜色里,抬起头来,柔软的印记落在了对方面庞上,手指慢慢抚摸着轮廓五官,找到了温热的唇。   陆沉眼眸微微睁大,反应过来后,扣住唐锦的后脑勺。   被子里的温度很快升高。   窗外冷风吹过,滴答滴答,半夜时又落起了小雨,外面雨声嘈杂,有窗户遮挡,倒反衬得室内很是静谧。   第二天又不需要挣工分,不用早起,放心地睡过去,一觉醒来就是大天亮。 第9章 赵雨桐   雨后滋润了土壤,红枣生产队依山傍水,附近有三座较高的山,植被充沛,容易生长菌菇,唐锦昨天就跟何丽约好了,要一起去山上找菌菇,山坳里还有一片竹林,春笋应该也是最嫩的时候。   大家都知道山上会有野山珍,早上背着背篓拿铲子的人很多。   唐锦心头划过思量,野生的蘑菇极为鲜美,在乡下是偶尔能吃到的美味,可对于城里人来说是比较难得的东西,尤其是那些滋补稀少的蘑菇种类,供销社都没有买。   城里人日常所需的蔬菜都从供销社或者黑市里购买,但条件有限,售卖的蔬菜大多是青菜白菜豆腐,不缺吃但少了新鲜口味,要是从什么地方收购了难见的蔬菜,绝对是一抢而空。   唐锦想着,这或许就是一条挣钱的路子,自家种的卖不出价,蘑菇拿到镇上黑市应该能卖,有些蘑菇种类,那味道可是比肉还好吃,只是要卖的话,肯定只能小心一些。   她有让植物加快生长的异能,能催生出很多蘑菇,不愁没有蘑菇吃,但实际上,找蘑菇是件靠运气的事,有人收获满满,也有人寥寥无几。   找到蘑菇的人偷跑去镇上卖点小钱可能没人注意,算是补贴家用,可要是被人发现了她有大量的蘑菇拿去卖钱,难保不会有人心理不平衡。   要是人家说这山上的东西是集体的,给她扣个褥社,会主义羊毛的帽子,那她是有理都说不清。   三耳山是这里最高的一座山,形势不严峻的时候,还有人上山打猎,近年来明面上是不被允许的,顶多在山脚采些野菜。   近距离一看,草木都色泽翠绿,路边长满了野草野花地耳,生机盎然,泥巴路上都是杂乱的脚印,下了雨土壤还湿润的缘故,上山的路有些湿滑,掠过那些草丛时,裤脚不一会就被打湿。   边缘位置差不多被找干净了,唐锦跟何丽直接往深处走。   途经的路上,时不时捡到几朵鸡枞和青木菌,伞盖肥厚,撇去多余的泥土,小心放进背篓里,那些虫蚁钻过的蘑菇只能不要,这些像是一闪而逝的小精灵,今天看着还很鲜嫩,明天就会被虫蚁啃噬腐烂,但同时又有新的蘑菇生长出来。   一路走到了那片竹林,果然里头已经有了很多身影,正蹲在竹子旁边挖笋,嫩的笋子没那么苦,炒熟了是道好吃的菜,还可以晒成笋干,当冬天缺乏蔬菜时就可以把笋干泡软食用。   刚冒头的竹笋是大家都在挖的,而那些张到膝盖高的竹笋没有了细嫩的口感,就留下来自由生长。   唐锦找了个地方,蹲下来挖,嫩笋挖起来一点都不费力,利落地就挖了半篓,收拾起背篓,这里人多,她不打算呆太久。   何丽还要继续挖笋,她正好可以单独去找蘑菇。   正要离开竹林,忽然一道声音冲着她:“你还真是冷血啊!”   一个脸上长满了痘痘,扎着两条辫子的女知青跑了过来,愤愤地瞪了唐锦一眼,跑到唐锦身后。   原来身后不知什么时候陈月清经过,那背篓不知被谁不小心碰倒了,笋子散落出来,陈月清正在捡。   女知青弯腰给陈月清捡笋子,讥讽地对唐锦嗤笑,“某些人说得自己有多善良,结果心肠硬地连孕妇都不肯帮忙,虚不虚伪?”   “我早就知道你一直对月清怀恨在心,怎么可能眨眼就变成好人了,我不管别人是怎么被你蒙蔽的,可你究竟什么德行我清清楚楚。”   “月清她还大着肚子呐,她弯个腰那么困难,万一摔倒怎么办?你搭把手都不肯,换作任何人都不可能无动于衷,而你竟然装作没看见。”   陈月清皱了皱眉,拉着女知青的手,吃力地站起身来,“算了雨桐,这是我自己的事,唐锦没必要来帮我的。”   唐锦被说得一脸懵,“我还真没看见!”   这也能怪到她身上?脑子怎么长的,她刚才走神想着自己的事情,哪有心思注意后面发生了什么,竹叶子那么厚,陈月清走路没吭声,她完全没听到啊。   雨桐?这名字,她怎么好像听过呢?   她从记忆中扒拉出来,赵雨桐是下乡的女知青,半年前跟陈月清关系慢慢好了起来,算是陈月清的好姐妹。   因为原主对林子修的追求,跟陈月清站在对立面,赵雨桐当然要站在陈月清那头,对原主很是厌恶,只要一碰面,就会说话来嘲笑原主。   唐锦的神色蓦然微妙了起来,这个人挺特殊的,她看过那本小说后,大概的人物关系还记得,跟面前的人对上号后,记忆更加清晰了起来。   赵雨桐不仅是陈月清这辈子的好姐妹,更是第一世林子修的妻子,高干家庭,在林子修成功的路上起了很大的作用,两人相守一生,上了报纸,登了电视,在外界眼里是对模范夫妻。   而陈月清重生后,所有的轨迹都改变了,重活一次的陈月清想要扭转命运,拥有一段更美满的婚姻,她抓住了下乡当知青的潜力股林子修,提前跟林子修认识。   接着顺利跟林子修结了婚,并且无意间发现赵雨桐竟然也在生产大队当知青,赵雨桐的父母被下放到了北方农场,而一番运作下,赵雨桐则到了条件相对较好的红枣生产大队,脸上长满了痘印的赵雨桐跟前世电视里的人完全不同,陈月清听到对方名字,才敏锐地反应过来。   但陈月清却并没有远离赵雨桐,反而跟赵雨桐交好,模仿赵雨桐的某些行为,利用赵雨桐。   最终赵雨桐的结局并不好,在陈月清的劝说下,嫁给了陈月清的一个有家暴倾向的表哥,一身沧桑,伤痕累累,父母也在农场没能熬过去,当赵雨桐的姑姑终于找来时,赵雨桐已经流产不成人样,哪怕被强势带回城里,环境优渥起来,赵雨桐也没能走出阴影,得了个不孕的病,再婚后凑活过日子。   “这么大个人你说没看见?!你骗鬼呐,我看你就是故意的,你怕巴不得月清出个意外,那样你见不得人的心思就得逞了。”赵雨桐将陈月清扶到旁边,狠狠瞪视了唐锦一眼,大有一番要跟唐锦理论的架势。   唐锦心情复杂,赵雨桐跟她一样,都是书里的炮灰,女主奋斗路上的绊脚石,听到赵雨桐尖锐的指责后,同情的心思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陈月清是不怀好意,但耐不住赵雨桐自己甘之如饴,旁人提醒还要被赵雨桐当做挑拨离间。   “我背后没多长双眼睛,也没时时刻刻盯着她,我怎么知道她后边,还有你也说了,她是个孕妇,你认定我不是好人,我走过去她万一有个好歹,害人的帽子岂不是要被扣的牢牢的。”   “毕竟这样的前车之鉴又不是没有。”   陈月清神色难堪了一瞬,赵雨桐眼中燃着怒火,听见唐锦反驳心里很是不得劲,她上前一步,有些词穷了,只能叫嚷,“你什么意思!”   唐锦才没功夫跟她掰扯,转身就走了。   赵雨桐还想跟上去,陈月清赶紧拉住她,“雨桐,真的别再说了。”   赵雨桐皱眉,“月清,她就是见不得你好。”   那股冲动劲没了,她也知道跟唐锦吵起来不站理,别人没有义务帮忙,只是想到唐锦内心在暗暗得意,她就忍不住暴躁。   她要维护陈月清,陈月清对她来说是不同的,她脸上那么多痘疤,大家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她,认为她是个丑八怪,加上她成分不好,得到的只有嘲笑疏远,唯独陈月清愿意跟她做朋友,她一直都在尽力维持着这段难能可贵的友情。 第10章 鱼片蘑菇   唐锦看到丛林间生长的鸡枞,心情顿时好转了。   她拿着一根长棍子,边走边拨开四周的野草,以免有蛇窜了出来。   深处的树木高大笔直,郁郁葱葱,树干还残留着水迹。   一棵柏树干上被黑色点缀,是好几撮小木耳,确定这里没人,唐锦暖热的手掌中,一团绿色的光点飘了出来,那些光点飘到了树干上,拇指大的木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起来,并且还在不断长出新的木耳,树干上的嫩芽也在开始延伸,变成纤细的枝条。   唐锦将木耳拧下来,都是巴掌大一块,考虑到背篓里还要装其他东西,摘完了这一波木耳,就没有继续再生木耳。   鸡枞捡的已经够多,在耐心寻找下,她还找到了香菇跟松茸,香菇跟木耳一样长在树上,褐色的一朵朵,松茸在树根底下长了一丛,光是闻着就有一股香味,数量都不多,但长出来的蘑菇附近都有孢子,唐锦用异能长出了一大堆,长出来的蘑菇又释放新的孢子。   带来的背篓和篮子都装得满满当当,她将常见的鸡枞放在表面,用树叶盖住,背着沉甸甸的收获先回家一趟。   家里没人,陆沉不知道去哪里了,她将摘回来的蘑菇挪到空余的箩筐中,拿着背篓篮子又上山一趟,摘满了蘑菇回来。   她挑出一部分完好的松茸木耳送给何丽,回来就见陆沉在往水盆里放鱼。   唐锦高兴地问:“哪来的鱼呀?”   陆沉洗手笑道:“河里抓的。”   生产队有条小河穿过,这些年大伙馋肉,空闲时喜欢下河去摸鱼,河里的鱼已经少了很多,陆沉小时候吃不饱,更是经常往河边跑,多年下来,他自己摸索出了抓鱼的方法技巧,也更清楚哪些水草里经常有鱼藏身。   可以说他能攒下一笔存款,并不只是靠着年底的工分换钱,偶尔偷偷捉到两条鱼,拿去黑市卖了积少成多。   盆里摆着一条两斤多重的草鱼,三条巴掌大的鲫鱼,悠悠在水里摇尾巴吐着泡。   这是肉啊,不用钱票就能吃到,有鱼又有蘑菇,今天是什么好日子。   唐锦蹲在水盆边,好奇地戳了戳那条草鱼,脑中已经想象出了今中午丰盛的饭菜。   为了那两道好菜,她特意多抓舀了半碗米焖成干饭,鱼先杀那条最肥的,唐锦肯定不敢杀鱼,她最怕鱼鳞那种细碎粘腻的手感了,这事交给陆沉搞定。   她分出一部分松茸青木菌木耳还有鸡枞,通通放进盆里,用小刷子清洗干净,剩下的蘑菇都是拿去卖的,不用清洗,沾着泥土反而让蘑菇保持新鲜。   留出来的蘑菇她计划晾晒成蘑菇干,可以储存到冬天。   蘑菇大多从泥土里面刨出来的,根部沾着好多脏东西,而肉质又太细嫩,伞盖多褶皱,藏起来杂质只能慢慢清理。   两个人面对面坐在小板凳上,到晌午才终于把蘑菇清洗出来,事实上陆沉也挺诧异,看见快要堆成小山的蘑菇,眼睛都瞪大了,雨后蘑菇是挺多的,但他还没见过找这么多回来的。   不过他没多想,只当是他媳妇能干。   运气好就找到了这么多。   青木菌跟鸡枞这样的食材不管怎么做都是好吃的,唐锦直接炒一遍那香味就挡不住。   杀掉洗干净的草鱼去除腥线黑膜,利落地切成蝴蝶一样的薄片,将剔透的鱼肉用红薯粉料酒葱姜蛋清腌制去腥,老坛里的酸菜切成细丝,在少量的热油中炒出香味。   鱼肉一片片丢进滚烫的锅里,在沸腾的汤汁中迅速变成雪白的颜色,在鱼片最嫩的时候就起锅盛起来,木耳作为打底的配菜,本来酸菜鱼最后要在辣椒蒜粒上面泼油,才是最灵魂的一步,不过菜油节省一点是一点。   青木菌滑润爽口,肉质紧实,保留着最鲜美浓郁的口感,鱼片酸辣细腻,一抿就化,木耳弹牙清脆,娃娃菜吸满了汤汁,饭后盛一碗热汤,身心好像都得到了治愈。   下午把干净的蘑菇穿成串,挂在屋檐下,或是摊开晒在簸箕里。   要卖的香菇木耳跟青木菌都小心放在铺了芭蕉叶的背篓,松茸拿的比较少,在本地松茸的味道不是很受欢迎,大多是吃了补身体,背篓表面铺了层谷草编的席子做伪装,跟陆沉商量着下午就去将这些蘑菇卖掉。   走生产队的大路的确人多眼杂,但他们的房屋背后就紧靠着一片石壁,上方生长着少量黄竹,又有野草黄荆遮挡,爬个坎就能经过一片土坡,从曲折小路绕去镇上也是可行的,仅仅多花些时间而已。   头上是遮脸的宽大草帽,还戴着自制的口罩,就算不小心遇到人,也认不出他们来,快步行走,熟门熟路地到了拱桥底下。   雨后湿路不好走,今天镇上没有昨天热闹,但黑市里依旧有人交易。   将背篓和箩筐里的蘑菇露了出来,一朵朵肥美的鸡枞香菇,在这里绝对惹眼,虽说比不上肉的诱或,但看见绝对是忍不住嘴馋的。   虽是素菜,味道鲜美,这几种蘑菇平时罕见,种菇技术都还在普及,供销社想买都买不到,拿去炖汤就是天然的补品,因此唐锦的定价并不低,考虑到镇上的消费水平,木耳一毛二一斤,鸡枞跟青木菌一毛四一斤,松茸稍微贵些,一毛七一斤。   这些蘑菇并没有散卖,实在太多,等到卖完恐怕天就黑了,都倒卖给黑市中一个经常做生意的男人,价钱肯定被压低了一些,但这方式更安全。   总共拿到了七块九毛钱,加上两张一尺的布票,一斤肉票。   “兄弟,大妹子,要是再有了好东西,尽管卖给我,你们打听打听,我给的价钱绝对是实在价。”黑瘦的男人笑呵呵地说着,没有打听陆沉跟唐锦是哪里来的,高兴地看了眼那些蘑菇的品相,必定能卖出个好价钱。   整个春天以来,镇上的人吃萝卜红薯想必都腻了,鸡枞木耳大伙都愿意买上几斤尝尝鲜,而松茸这样养身的补品卖去卫生院或者县城的医院,价钱还能翻个倍。   这好几十斤的份量,找蘑菇的方法也一定有一套,男人乐意结个善缘,多发展一条路子,给钱给票的时候很干脆。   唐锦也是这么想的,蘑菇卖给这个男人,省时省力,而且能在黑市混的,手里应该有人脉渠道,要是跟这人打好关系,说不定以后还能从对方手里买到稀缺的好东西。   她琢磨了一下,这一次卖蘑菇收获接近八块钱,蘑菇春季夏季秋季都会生长,家里终于多了个挣钱的进项。   兜里有钱,心里不慌,这次唐锦买东西没有那么心疼了,在黑市里买了半只鸡,一斤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还有白白的面粉。   “咱们回去做包子吃。”   唐锦把这些东西都藏好,都快笑眯了眼,这会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陆沉勾了勾唇,看她眼睛亮晶晶,跟小老鼠钻进米缸一样,莫名觉得有点可爱,柔软的头发还翘起来两根,想伸手去摸摸。   也是他自己脑子不灵活,挣不到足够的钱让自家媳妇过好日子。   依旧从小路悄无声息地回到屋后面,这道坎爬上来容易,下去就陡峭了,唐锦直接把背篓滚下去,她往下一跳,有陆沉接住就行了。   现在大概接近六点钟的样子,天色已经黑了,买回来的肉都冰在水缸里,总不能顿顿吃肉,太频繁了,肯定有人嗅到肉味的。   第二天唐锦继续去生了些蘑菇木耳回来,洗了晒成蘑菇干,角落里还有一堆笋子没有剥,全部要剥去表面那层壳,留下里面雪白的笋肉,咔擦咔擦切成薄片,在水中用沸水煮一遍,冷水漂洗,去除内里的苦涩味道,只留清淡的口感,晒成笋干,或是塞进坛子里做泡菜。   假期一晃就过,好像还没休够,就又要上工了,土壤被雨水滋润后残留着湿度,要赶在这段时间把红薯种下去。   红薯对于整个生产队来说极为重要,极高的产量可以让人饱腹,光是稻谷跟玉米完全不够所有人需要的粮食,几乎每顿餐桌上都能看见红薯的存在,饿了总是焖一大锅红薯,如果没有红薯,大家的日子会更加难过。   种薯早就种在了地里,现在已经长出了翠绿的藤蔓,要用剪刀剪成一段段,插到土里长成更茂盛的红薯藤。   这活并不累,生产队的小孩都能去做,一边干活,一边还能玩耍,把多余的红薯藤掰成颗粒做耳环。   唐锦想请半天假,去镇上把木耳蘑菇卖了,大伙都去了地里种红薯,应该没人会发现她。   陆沉打消了她尝到甜头的兴奋,不同意她频繁去黑市,久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经常去黑市,容易被人盯上,山珍不是自产的东西,如果黑市交易被民兵捉到,那性质就不同了,等于投机,倒把,轻点的处罚是没收财物,重了可能下放到农场改造。   他提议道:“不如晒成蘑菇干,忙完这一阵我拿去黑市卖。”   唐锦觉得陆沉说的有理,她没有生在这个时代,见西山镇管控没那么严格,警惕性确实不够。蘑菇干不如新鲜蘑菇挣钱,但储存起来,累积多了统一卖掉,那也有的赚,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   那丝热情顿时削减了。   而队上另一个石头垒成的院子里,还有此起彼伏的咔擦声响起。   赵雨桐坐在屋檐下,手里拿着砍刀,捏着一个笋子剥壳,笋子满满两个背篓,她手上动作不灵活,沾上了笋壳的绒毛,时不时挠着,手背通红一片。   感觉腰背酸得麻木了,咬了咬牙,站起身来缓解那股酸痛。   陈月清倒了杯开水,递到赵雨桐面前,“雨桐,先喝点水,要不要歇一会?”   赵雨桐听到她关心的话语,脸上立刻扬起了笑容,“不用,我不觉得累,等剥完笋子我再休息。”   “月清,你弄这么笋吃的完吗?”   陈月清扶着肚子,“我挺喜欢吃这菜,而且我家亲戚多,他们那边没有竹林,要分出一些笋干送给他们。”   “真是难为你了,总过来帮我。”   说的当然是借口,这些笋她当然是拿去卖的,为了让日子好过,也为了积累资金,以后做生意,还有供林子修上大学,她重生回来后就在想法设法挣钱。   这年头的日子压根没法过,经历过繁华的后世,重头再来一遍,连肉都吃不起的穷苦生活她根本忍受不了,明明她是个孕妇,结果连罐奶粉都喝不上,她是个有野心的人,不可能安心等到开放以后。   前世当了大半辈子的保姆,做菜不难,她有一手做榨菜的法子,竹笋腌制好了就拿去厂子外面卖,西山镇有两个厂,一个竹器厂,一个服装厂,这就是客源。   做出来的榨菜笋子味道普普通通,但她舍得放调料,这年代的人没吃过啥好东西,不愁卖不出去。   挖笋剥笋清洗这么大的工作量,她一个孕妇自然不行。   但有人来帮她啊。   陈月清看着赵雨桐哼哧哼哧剥笋的模样,嘴角微微翘了起来,眼睫低垂,敛去其中的情绪。   就算是林子修曾经的妻子又怎样,如今站在林子修身边的是她,就赵雨桐这性格,多半是运气好才能跟林子修结婚,养的跟个贵太太一样,说好听点是单纯,实际上就是蠢,对林子修有什么帮助?而她不一样,她可以让林子修走得更远,她多了一辈子的见识,能让林子修少走很多弯路。   陈月清不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问题,人的本性不都是为自己着想吗?机会是要靠自己把握住的。   发现林子修还在队上当知青的那一刻,她惊喜极了,脑海中浮现的就是林子修在电视采访中侃侃而谈的优雅自信模样,这样一个事业有成,对妻子专一的男人,像水中圆月,她曾经永远都无法企及,当机会溜到面前,她是傻了才会放过。   她要改变命运,她再也不要浑浑噩噩活着,每天围着油盐酱醋打转,为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苦恼,这一回她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现在站在林子修身边的是她,她才是要跟林子修共度一生的妻子,他们还有了孩子。 第11章 伪善   陈月清是个耐得住性子的人,忌惮赵雨桐的存在,却冷静得丝毫没有表现出来。   在赵雨桐最落魄的时候,她稍微施舍丁点善意,就足以让赵雨桐对她感激不尽,掏心掏肺地跑过来给她做事,就只为了讨好她。   不得不说,曾经高高在上,养尊处优的贵太太在她面前放低了身段,这种滋味还真是挺不错。   跟赵雨桐交好后,她很乐意去研究林子修会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她跟着赵雨桐学会了所谓的生活情趣,比如用什么样的手帕,做什么样的打扮,背下来了黎明的诗歌,了解了文学巨匠的小说,知晓了哲理二字,看星赏月,这些都可以让她跟林子修有了共同话题,说明她不是个无知的村姑,她也清晰感觉到林子修在真正接受她。   现在陈月清还巴不得赵雨桐过来给她干活,就赵雨桐那张全是瑕疵的脸,她一个女人都看不下去,林子修恐怕更是避之不及,绝不会产生什么绮念。   “哎哟!”赵雨桐惊叫了声,迅速地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捏着自己的手指头,指尖被划了一刀,迅速冒出血珠来,她赶紧捂住伤口,刚才不经意回头,发现陈月清的眼神有点陌生,像带了冰渣似的,想要细看,一个没注意就伤到了手。   陈月清回过神来,情绪很快转变,一脸焦急地上前,“怎么伤口这么深?你也太不小心了。”   她跑进屋里,拿了几张卫生纸,一把抓过赵雨桐的手,给她涂药膏包扎伤口。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按住赵雨桐的手指用了些力气,血冒得更多了,赵雨桐忍痛咬着唇,没忍住哼了声。   剩下的竹笋肯定也没法处理了。   “月清,不好意思啊,不能帮你了。”   陈月清摇头责备自己,一脸愧疚,“我也真是的!怎么能让你帮忙呢,害得你不小心受伤了,都怪我不好,你明天还要去上工呢。”   赵雨桐赶紧安慰,“我没关系,一点小伤而已,我没那么矫情。”   陈月清语气关心地叮嘱,“伤口千万别碰脏水,注意卫生,不要被感染了。”   这对于身边没有亲人的赵雨桐来说,听到关心的话语,难免有些触动。   她跟月清走得很近,但她有时候又莫名直觉月清对她没有那么亲近,她们两个的距离似乎很远,中间隔了一层什么东西,这想法让她自己都摸不着头脑。   怎么会呢?月清明明那么温柔友善。   赵雨桐走后,陈月清瞧着那堆乱七八糟的竹笋,不耐烦地拉下了脸。   还有这么多,她自己怎么弄得完,赵雨桐伤的那么不凑巧?   心里不满,还是得把竹笋处理掉,吃力地坐下去,缓缓弯腰,她大着肚子,更能体会这种姿势有多难受,腰很快酸了起来,动作笨拙,烦躁得只想骂人,挣个钱怎么那么不容易。   暗暗决定,还得回去找爹娘要钱补贴,哥嫂不高兴又咋样,反正她又不会掉块肉。   慢吞吞地站起来,把所有笋子丢进背篓里,结果太沉了没抱住,手中脱力,直接滑落砸在脚背上。   陈月清顿时倒吸一口冷气,一把将背篓推倒,跟瘸子一样跳了起来,疼得挠心挠肺,火气直接窜了上来,咒骂一句,愤愤踢了过去。   脚更疼了,竹笋散落一地,结果还是要她自己捡,气得脸都扭曲起来。 第12章 抱怨   王红霞一进来就见陈月清瘸着腿龇牙咧嘴,眼皮子跳了两下,生怕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匆匆跑上前,急声骂道:“咋回事啊你?!”   “让你好好养个胎,半点都不让人省心!”   陈月清喘着气,脸都皱在了一起,“妈,我脚好痛。”   王红霞扶着她的手,慌忙把她按到板凳上坐着,布鞋子一脱,脚背果然又青又肿了起来,没好气地拍了下,“亏你是个要当妈的人了,做事还这么不把细,今天磕到明天碰到,让人操不完的心。”   “你弄这么多笋子干啥?你们吃得完吗?小林就没帮帮你,让你一个做,你怀的是他的娃,他都不能伸根手指头。”   陈月清不满地反驳,“妈,你在胡说什么呀,子修他忙着挣公分呐,也不轻松。”   王红霞轻嗤了声,“就他那身板能挣几个工分,当初就说让你不要嫁他,你偏偏犟着不听,日子是酸是甜,你自己尝到了吧,他连个家都没养好。”   “男人哪会心疼人,结果你自己都不疼自己,你别以为我不晓得,你先前差点流产,还爬起来给他煮了饭吧,我真搞不懂你到底在图个啥,还当宝贝一样稀罕。”   “我看你日子过得还没那个二嫁的张大丫舒坦,就连事事不如你的唐锦死丫头都比你顺心,人家男人知冷知热,起码没让媳妇累死累活。”   “行了,你别说了,你压根什么都不懂,我跟你讲不清楚!”陈月清呛声,心头像被刺了一下。   就那种满地都是的泥腿子,丢人堆里都不起眼,哪点比得上林子修这个未来的准大学生了。   她妈就是目光短浅,根本不了解未来趋势,也不知林子修会有多风光,用不了太久,所有人都会知道她的决定有多么正确。   上辈子就是听了她妈的话,嫁了一个粗鲁野蛮的臭男人,结果那臭男人屁本事没有,还敢理直气壮出轨,毁了她一生幸福。   只是不得不承认,那些话也有点道理,林子修什么都好,温文尔雅,还懂学问,但真的不够体贴。   上完工回来,直接往床上一躺,要么就捧着两本书看,洗衣做饭什么都不做,她怀孕了,这些事情也是照做的。   只能尽量默默安慰,世上没有哪个男人是完美的,她早就看透了婚姻本质,男人有用就行,比起林子修未来的前途,她可以忍受下去,她为林子修付出了一切,林子修可千万别让她失望呀。   王红霞被气到了,看陈月清的眼神像在看傻子,这条老命都要被气得少活两年,垮着脸去给陈月清处理完笋子,又淘米砍红薯做了饭,满是憋屈地走了。   林子修下工后扛着锄头回来,端起碗呼啦啦吃了饭,就起身去拿桶洗澡。   陈月清捏紧了筷子,眼神沉了下来,胸口起伏了两下,到底没能克制住,“子修,你就这么走了?”   林子修不明所以,无奈道:“还想我陪着你吃饭啊?我今天实在太累了,大汗淋漓的,等我收拾完再来跟你聊天。”   见林子修完全没反应过来,陈月清怔怔地看着他,心蓦然像被揪了一下,委屈猛地窜了上来,嘶声问道:“林子修,你能不能多关心我一下,我是你老婆!”   “我脚都受伤了,动一下就痛,你为什么不能帮忙洗下碗?”   “在你眼里,是不是哪天我倒在了这里,你都可以不在意,你到底把我当什么了?”   林子修也被她吼得一愣,怎么莫名其妙就发火了,芝麻大点的事,吼这么大声干什么,当初是陈月清自己说的,他好好看书就行,家里的事情就交给她,他还很满意陈月清的温柔小意,这会又闹腾起来了。   不过他实在没有精力争执,立马转身收捡碗筷,“行了,你别骂了,我的错行吧,两个碗而已,你不愿意洗就算了。”   陈月清深吸了口气,她要的是这态度么。   是不是她太捧着林子修了,男人对于掏心掏肺的总是不珍惜,可她在林子修面前确实是自卑的。   陈月清不敢伤了夫妻感情,却又气不过,赌气地让林子修给她洗脚,给她按摩脚背。   林子修还从没做过这事,一点都不想动,他不知道陈月清想折腾什么。   他都种了一天红薯,胳膊肘又酸又涨,大晚上的不好好睡觉,为什么陈月清还要闹脾气,能不能体谅他一点。   见陈月清眉毛竖起来,又要指责他,林子修没了耐心,紧皱着眉头,忍着不悦蹲了下去,只想快点洗完。   陈月清的脚趾较大,乡下长大的缘故,脚掌上有层粗茧,她能感受到林子修眼中暗藏的嫌弃。   是啊,林子修是城里来的,如果没有上山下乡这事,她又怎能顺利跟林子修结婚。   陈月清翻了个身,眼睛湿润了起来,浸在枕头里。   陈月清的埋怨林子修并不理解,只以为孕妇脾气奇怪,想着安抚陈月请,当陈月清说想吃槐花时,他毫不犹豫应了下来,下工后去摘槐花。   河边有一颗大槐花树,此时槐花枝条舒展,已经冒出了嫩芽,远远看去像是雪一般,因为味道香甜,是一道好菜,槐花很受欢迎,大人小孩都会去褥上两把。   等林子修去时,能摘到的槐花早就被摘干净了。   林子修脸色不好看,他自己都挺喜欢吃槐花的,怎么就没有了,而且他没有摘回去,说不定陈月清又接着闹脾气,让他跟着烦心。   拐了个方向,正想着要不要去知青点问问,说不定可以匀些出来,就见有个身影在前面走过,定眼看了看,发现唐锦篮子里装着的就是槐花,林子修眼睛一亮。   对方以前总追着他跑,想要一点槐花,应该完全没问题的。   林子修自信地走了过去,看清楚后,心底微微有点惊诧,总觉得唐锦好像有点不一样了,比以前气质好多了。   唐锦之前为了他要死要活,被逼无奈结了婚,居然没有形容憔悴,反而更有精气神,过得似乎挺不错,林子修有点不是滋味。 第13章 小狗   林子修上前两步,等着唐锦主动搭话。   唐锦面不改色的经过,还真没注意到这号人,一心想着回家做槐花饼。   林子修被无视了,有丝不悦,总算开口了,“唐锦同志,你这是刚摘了槐花?今年的槐花一看就很细嫩。”   唐锦侧头一看,高高瘦瘦的个子,穿着蓝色中山装,戴着一副眼镜,形象斯文,反应过来这是谁,升起了一抹反感,冷淡地点了点头,并不想多说。   林子修见她要走,急忙上前拦住,心底不禁有些疑惑,唐锦不热情就算了,怎么可能对他这样避之不及?也太奇怪了,想到唐锦篮子里的槐花,他赶紧问:“唐锦同志,我也很需要一些槐花,你能不能让点给我?我可以拿钱换。”   “不行,你找别人换吧。”唐锦毫不犹豫拒绝,槐花多好吃啊,她手里这些还是何丽送的,自家都不够。   更何况,提出要求的这人还是林子修,那就更不乐意了,林子修表面看着温和正直而已,为人却一点都不实诚。   原主之所以对林子修那么执着,跟林子修的态度也有关系,林子修还没结婚时,总是拒绝原主的追求,却偶尔又会收下原主送的东西,鸡蛋,野果,窝头,烤山药,鸟蛋,蘑菇,全是原主偷偷省下的东西。   林子修的接受,摆在这个年代,自然让原主误以为自己是有希望的,一直追在林子修身后,当林子修跟陈月清确定关系,才真正地拒绝原主,让原主把仇恨放在了陈月清身上。   似乎笃定了唐锦会同意,可听到唐锦毫不客气地拒绝,林子修有些不可置信,脸色一下沉了下去,疑惑,费解,忍不住羞恼,觉得面子挂不住,“唐锦同志,我真的会给钱,反正你篮子里还有这么多,你以前可不是这么冷漠的人。”   一副不赞同地神色看着唐锦,估摸着以为唐锦因爱生恨。   唐锦都快气笑了,她不给东西等于她冷漠?   “虽说你脑子有病,我该谅解你,但我还是想跟你讲清楚,我为什么不愿意给你,其实是因为你脸皮挺厚的。”   “还说给钱呢,你真的会给吗?真的吗?那我以前白送你那么多东西,为什么从没丁点表示呢,我都看清楚你了,你就是想白拿对不对?”   “我本来不想说的太直接,可你非要堵在这里,我实在不吐不快。”   林子修眼神微变,像被踩中了尾巴,脸色瞬间涨红起来,恼羞成怒地瞪向唐锦,虽说他确实有那么一丝念头,唐锦却怎么能说出来,耳根火辣辣,严厉斥道:“你讲话未免太难听,胡说些什么?!”   “你没有你在激动个什么,那就是被我说中了。”唐锦冷嗤,“你人品真不行,懒得跟你多说。”   “让开点路,别让我呸你一口。”   徒留林子修气怒交加,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脸皮都像被剥下来,愤懑极了,既接受不了唐锦的讥讽,又无法忍受曾经的追求者这般不客气。   她才神经病,有病的女人。   就因为被拒绝了追求,就变得疯子一样。   还翻旧账说事,当初分明是唐锦心甘情愿自己要送他东西,居然还怪到他头上,天底下哪有这么没道理的人。   刚才没有反驳回去,这会心里憋了一长串话无法发泄,林子修心头跟堵了块石头一般。   幸亏他没有接受这种女人,否则日子过起来多难受。   想到这里,好像又更气了,因为他现在温柔体贴的妻子,似乎也变得有点不讲理。   ……   唐锦很快将这个插曲抛到脑后,篮子里的槐花充斥着清浅的香味,直接吃一块,舌尖泛着一股清甜。   在她那个世界,槐树早就没有了,尝试新的食物,让唐锦很有兴趣。   她将花瓣浸泡在水中,雪白的一片漂浮在面上,去除夹杂的树叶枯枝,混进鸡蛋面粉,一团团的面糊煎成两面金黄,外酥里嫩,不仅有面粉的嚼劲,还有槐花本身的花香,咬一口就有清爽绵软的滋味在舌尖绽放。   陶锅中炖着半只鸡,上次从黑市买来的,鸡骨架较瘦,却没有那么油腻,汤水炖出精华,鸡肉紧实,鸡皮软糯,不干不柴,加入滑嫩的香菇,两种鲜味结合起来,味道更是鲜美。   洗干净锅,哗啦添满水,灶孔中多余的火星继续温着,用余温将洗澡水烧热,耳边隐隐听到了什么叫声,奶声奶气的,有点虚弱,带着点焦急的不安。   唐锦仔细听了听,似是狗叫声,她疑惑地跑了出去。   陆沉捧着一只小奶狗递到她面前,巴掌大的一只,浑身黑溜溜,眼睛才刚睁开,额头上有撮白毛,张嘴汪汪叫,爪子不断扒拉着,又弱又可爱,“媳妇,可以养吗?”   队上很少有人养狗,大狗的饭量不小,除了家里有余粮的,愿意养狗的人寥寥无几。   有户人家里养了只大黑狗,那大黑狗生了两只崽,或许是不想多花粮食养了,送不出去,就直接拎着两只小狗崽丢进水沟里扔掉。   陆沉经过听到声音,就看见小狗崽扒拉着水草呜呜叫,浑身湿漉漉的,模样格外可怜,另一只小狗崽已经死了,这一只黑色的他带了回来。   这样小小的一只,养起来不费力,长大了可以看家,院墙是泥巴做的,防不住贼。   唐锦哪会不愿意,被小狗崽萌到了,圆墩墩的一只,摸起来一定肉乎乎的,“可爱。”   将狗崽抱了过来,手摸着小狗崽的脑袋,绒毛的触感特别软,短短的小尾巴扫过手腕,像羽毛一样带来一阵痒意。   感受到安抚,狗崽慢慢安静了下来,身体没有再颤抖,只喉咙里发出嘤嘤的声音。   陆沉估摸它是饿了,用小碗装了点汤汁拌饭,将狗崽提到碗边,狗崽嗅到味道,小爪爪挪动,探着小脑袋尝试了下,就小口又迅速地舔舐起来。   唐锦蹲在旁边看,家里多了一只小狗,也会热闹些。   因为狗崽全身都是黑色,想了想取名叫煤球,用谷草编了个狗窝,煤球就在这里安家。 第14章 看病   依稀快要凌晨时,唐锦翻了个身,迷迷糊糊从睡梦中醒了过来,一阵热流涌过,小腹微痛,她若有所觉地爬起身,应该是例假来了。   她推了推陆沉,摸索着下床,陆沉将桌边的蜡烛点燃,询问地看向唐锦。   唐锦从衣柜里拿一套干净的衣服,见他也两眼惺忪,哄道:“没事儿,你继续睡。”   幸亏家里预备了卫生纸,不然衣服都洗不过来。   匆忙去茅厕里将脏了的睡衣换掉,唐锦身体一滚,缩进柔软的被子里,手脚有些乏力,这次来例假唐锦感觉有点不对劲,下腹没过多久一坠一坠地疼,像有刀尖剜过一样,这会该最是睡得香甜的时候,她却躺得不太安稳。   这身体早年劳累,体质本来就差劲,特别是为了去碰瓷林子修,例假还没走干净就扑通跳进了河里,之后每次来例假都难受不已,唐锦体会到这种遭罪的感觉了,她异能是可以滋养身体,但不能短时间内恢复身体底子。   陆沉拉住身旁的手,感受到手心一阵冰凉,不禁皱了皱眉,轻轻摹挲,温热的大掌探到唐锦小腹揉着。   唐锦在他肩膀处蹭了蹭,跟只倦怠的猫一样,蜷成一团。   早上她根本爬不起来,连陆沉什么时候起床都不知道,脑袋昏昏沉沉时,被子里塞进了一只温暖的东西,应该是暖水瓶,用件衣服包裹,放在唐锦的小腹处,温度传递出来,被窝暖烘烘的。   鼻尖闻到了鸡蛋的味道,被扶着靠坐了起来。   面前端着碗糖水鸡蛋,热气腾腾的,却没什么胃口。   “多少吃一点。”陆沉只听说别人都爱吃糖水鸡蛋补身体,就做了一碗,或许吃了能舒服一点。   唐锦抿了抿唇,也知道还是要吃东西的,将热乎乎的鸡蛋吃下去,胃部温暖起来,就是味道有点齁甜了。   抱着怀中的暖水瓶,连手指头都懒得抬一下,那就在家休息,还是别去上工了。   对陆沉瓮声说道:“我想喝红糖生姜水。”   陆沉接过碗,“家里没红糖,我出去给你换。”   红糖是好东西,他去邻居家问了下,用钱买到一小块。   混合着老姜,熬了一锅,闻起来气味很奇怪,唐锦现在就是想喝,这滋味只有亲身体会过的人,才知道有多难受。   小狗崽跟在陆沉脚边转悠,纤细的尾巴摇摇晃晃,跟着进了房间,黑亮的眼睛好奇地看向唐锦,趴坐在地上。   喝过红糖水,人好像都活了过来,效果不明显,至少好受了一些。   唐锦发现换下来的衣服没看见,脸羞窘地红了一瞬,虽说不必见外,但想到对方给她洗脏衣服的样子,还是有些尴尬。   情况缓和些时,就商量着去趟镇上的卫生院,唐锦不想看医生,可她身体真的不行,为了下次少遭罪,还是要听听医生怎么说,别落下了什么病根,该吃药还得吃药。   卫生院的人并不多,不需要排队,很快进了诊室。   医生询问了症状,检查一遍,确实有宫寒的病症,小腹坠涨,不仅来例假时有异常,以后怀孕也会有影响。   唐锦没考虑到怀孕那么远,现在就想把身体调养好。   茯苓丸妇舒丸加上草药拿了一堆。   陆沉用笔将注意事项仔细记了下来,神色严肃,他没想到唐锦看着面色红润,体质这么差。   唐锦闻着医院那股自带的药味就不适,想到接下来要吃那么多药,苦得闷心,花费还不小,难免有些神色恹恹。   陆沉捏了捏她的手,“我们配合治疗,会慢慢就会好起来的。”   唐锦神色勉强地笑了笑,说着去黑市买点红糖。   还没走出卫生院大门,她就听见走廊传来了哭声。   一个穿着打补丁衣服的妇女,灰尘扑扑的模样,布鞋上的泥巴都还没来得及清理,头发也乱蓬蓬,正胡乱抬手擦着眼睛,眼眶通红,惊慌失措地往外走。   唐锦多看了几秒钟,因为对方侧脸很面熟,她仔细多盯了两眼,开口喊:“小姑?”   妇女果然转过头来,神色有点狼狈,话都有点哽咽不出来,“是大丫啊,你咋来卫生院了。”   唐如芬跟唐大强是亲兄妹,她早年嫁进了石桥生产大队,平时很少回娘家,只有唐锦结婚的时候回来见过一次面。   唐锦看她眼睛都哭肿了,怕是有个什么事,“大姑怎么来了这里?”   提到这一点,唐如芬就崩溃了,“大丫,小小,小小她手断了。”   想起病房里的女儿,唐如芬心头就痛得厉害。   说起来唐如芬也是个苦命的人,年轻时靓丽的一朵花,嫁到石桥生产队的老苏家后就憔悴得厉害,丈夫老实本分,婆婆却小气刻薄,几个儿媳中,对唐如芬最看不顺眼,明里暗里想法子打压唐如芬,所有的苦活累活都推到唐如芬身上。   唐如芬生下一儿一女,真要说起来,大儿子却并没有成为她的依靠,反而跟着公婆一条心,瞧不起她这个当娘的,只有女儿苏小小真正心疼唐如芬,唐如芬也最在意小女儿。   本来过得辛苦,可好歹还能吃上饭,但唐如芬的丈夫病死了,这下子苏家人对唐如芬更加厌恶,把错误都归在唐如芬身上,偏偏又不愿意分家,让唐如芬跟黄牛一样干活。   唐如芬就这么熬日子,今天去上工的时候,听说苏小小滚下了山坡,还是被人推下去的,看到女儿身上的血,唐如芬吓坏了,急忙将人送到医院。   但她搜遍所有攒下的钱,都还不够,如果不能及时治疗,左手就没得治了,以后只能落个残疾。   唐如芬神色惶惶,浑身都脱力一般,她女儿要是真的残了,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如何养活自己,又怎么结婚?   恐惧充斥着脑海,唐如芬唯一的念头就是回去要钱,死缠烂打也必须拿到,但同时她心里又很清楚,公婆根本不可能把钱借给她,明明小小也是亲孙女,却能做的那么绝,正因如此,唐如芬才不由得心冷,这日子过起来可真没意思。   唐锦觉得她状态有点不对,急匆匆要走,怕她出个什么事,赶紧把人拉住,“小姑,你别着急,我借十五块给你。”   她印象中这位小姑人很和善,对原主不错,加上结婚那天,对方又送了两条枕头帕,现在人出了事,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唐锦还是愿意搭把手。   唐如芬把小女儿看做精神支柱,要是唯一的信念倒了,唐如芬真是要疯了。   “大丫,你日子也不容易。”   唐如芬没想过找小辈借钱,而且她记得侄女过得并不宽裕,眼睛扫过了陆沉,怕陆沉有所不满,十五块钱呢,帮衬她这个娘家亲戚,说不准侄女婿心里有意见。   不想给侄女添乱,手心捏到塞过来的钱时,她话梗在喉咙里却说不出口,她真的没办法了,哪怕她回去找人借,都借不到这么多,越早治疗,小小的手就能越快治好。   唐如芬动了动嘴唇,心头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大丫,小姑谢谢你了,你放心,小姑会想办法把钱还上的。”   唐锦说道:“你先去交费吧,小小在哪个病房,我去看看。”   唐如芬点点头,脚步凌乱地走了。   唐锦捏了捏陆沉的手,“我借钱的事,你介意吗?”   她自己抓了药,再借钱出去,家里存款就不多了。   陆沉安抚地一笑,他又不是不讲理,人就等着急救,还能当做没看见么。   唐锦在黑市没有买到红枣,红糖枸杞倒是有卖,分别称了三两,回家时买来的药都藏在背篓里,不想让人看见,认出了这些药的功效,还不一定传出什么流言碎语。   红糖每天冲一杯,枸杞泡茶,每晚睡觉前泡一次热水脚,仿佛过上了养生的生活。   隔天陆沉就跑去河边,捉了两条鱼回来熬汤,唐锦例假走了,脸上总算恢复了血色。   生产队的红薯已经种完,此时正忙着插秧苗,好几块水田里面都用来种稻谷,他们处于南方,平时喜爱吃米,稻谷是必须要种的。   唐锦好几天没去上工,当然有人注意到,碎言碎语说唐锦偷懒,结婚后就学着好吃懒做了。   虽说请了病假,但暗暗猜测这都是躲懒的借口,毕竟在许多人眼里,哪怕是刚生了孩子的女人都不耽误干活的,年纪轻轻,能生啥病。   别人说些什么唐锦不在意,她自己的身体重要,她是没那个毅力忍痛去干活的,逞强有什么意义,身体严重了看病还花更多的钱。   这整个春耕而言,插秧算是最累腰的活,水田面积太广,扎起裤脚陷在淤泥里,一直躬着身,头也低垂着,站在太阳底下,不一会就汗流浃背,而且水里还有软体动物蚂蝗,稍不注意就爬到了腿上。   唐锦不敢整天站在水里,她怕蚂蝗,水里湿气又太重,帮忙送些秧苗就行了,轻松许多,只是领到的工分只有五个罢了。   只要忙过这一阵,生产队应该就能清闲许多了。 第15章 唐如芬的失望   家里晒干的蘑菇木耳放了两麻袋,绿豆芽发了茂盛的好几茬,鱼片挂在房梁上晒干,干货重量轻了,价钱自然得往上提,陆沉找了个时间拿去镇上卖掉,又顺便买了排骨跟大骨回来。   排骨是子排,上面还带着瘦肉,适合拿来做红烧排骨,唐锦其实更喜欢吃糖醋味的,可红烧味省油省糖,酱色浓郁的汤汁浸润排骨表面,裹上澄亮的色泽,加入土豆碎块,软糯入味,骨头汤炖出精髓,混合着里面的萝卜,清甜香浓。   盛了满满两碗骨头汤,尤其是陆沉最近在水田里插秧,人都瘦削许多,五官愈发棱角分明,得吃点好的补充营养。   生产队耕种的任务逐步达标,陆沉却并未休息一会,反而想报名去挖山塘。   山塘主要用来蓄水,大队上虽有一条小河经过,灌溉却不方便,有一大片的玉米跟小麦地势较高,土壤干燥,光是山涧流下来的水远远不够,为了满足生长的需要,会在距离近的位置挖出一个小山塘。   这是一件很苦的活,完全靠人力将泥巴石头挖出来,时间一久,手掌都能磨出血来,铲出来的石头肩挑背扛地弄走。   唐锦听完很是不解,“为什么要报名这个?”   家里不够宽松,但吃饱穿暖没问题,不至于跑去干苦力。   明明手都开裂了,为什么还要卖力,难道就为了那几个工分?   她有心要劝说,陆沉有自己的想法,挖山塘是很累,但正因如此,生产队为了凑齐人手,也体谅他们的辛苦,会多记半个月的工分,年底多分肉,最重要的是,生产队的拖拉机手去农机站当上了临时工,这个位置肯定会空出来重新选拔。   这对于整个生产队的人来说是件大事,拖拉机是从公社借来的重要财产,要是能开拖拉机,远比种地轻松,还能拿到固定的工资,在所有人看来都是不小的诱惑,竞争必然很激烈。   选拔拖拉机手,一方面要看谁对拖拉机把控得更精准,另一方面要结合平时的表现。   陆沉去年就被选中去学了拖拉机,考核时发挥的还不错,可最终人选是大队长的侄子,如今位置空了出来,他是不愿意错过这次机会的。   等他开上了拖拉机,就能改善家里条件,还能带媳妇去兜风。   这次去挖山塘,就是能给大伙留个印象,增加胜算。   唐锦考虑了一会,在这时候,日子过得最舒坦的就是端了铁饭碗的人,普通人根本没有渠道去正式单位上班,那些工厂的临时工都被挤破了头,一个萝卜一个坑,这种机遇根本拿钱都买不到。   拖拉机手没有正式编制,可摆在生产队算是个很稀罕的岗位了,事少待遇好。   眼下他们在费劲地挣工分,又不能跑去正大光明去挣钱,这次选拔拖拉机手是个好机会。   辛苦这几天,换来之后的轻松,还是挺划算。   唐锦衡量之后,没有阻拦,心疼对方的疲惫,用破衣服改了双手套,这样手上的摩擦力会小些,每天水壶里灌满了足够的凉茶,饭菜窝头也做得饱腹有营养。   就这短短时间,陆沉手掌肩膀跟脚底板就磨破了皮,头发上也灰尘扑扑。   唐锦端水来给他洗手,涂上一层药膏,挖泥巴比她想象中更不容易,她想说要不算了,但已经报了名,大队长是不会同意的。   她只盼着这次拖拉机选拔的结果,不要让陆沉期望落空。   ……   生产队那热火朝天的劲松懈后,大伙的节奏悠闲许多,吃完饭还有闲心在田坎边闲聊,本来选拔拖拉机手的事情就让他们谈论得津津有味,而另一件事直接像一滴冷水掉进油锅,成为更让他们议论纷纷的话题。   唐如芬居然带着女儿回娘家了?说是要一直留下来了。   这可是唐家的隔壁邻居,听到争吵声,偷偷贴在墙边亲耳听到的消息,这消息以飞快的速度传扬开来,惊掉了一地的下巴。   真的假的?!   唐如芬多年来极少回娘家,这次居然都背着大包小包回来了,情况明显不简单。   这让大家既震惊,又八卦,好奇心熊熊燃烧起来,猜测唐如芬是不是受了刺激,一大把年纪了,半辈子都呆在苏家,已经是苏家的人了,怎么能回娘家呢,娘家哪还有唐如芬的立足之地。   唐如芬的男人是早就死了,但唐如芬是自愿给男人守寡的,没道理现在突然跑回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唐家老两口都不在了,唐如芬又能回哪。   “哪怕受了委屈,半辈子都忍过了,现在咋就不能忍了。”   “是啊,好生的日子不过,都四十岁的人还闹腾,忒奇怪了。”   “难不成唐如芬不想守寡了,还要再嫁?她那样的谁会看得上。”   “指望唐大强收留她,不可能,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唐如芬想的太简单了,她怎么养活自个,恐怕还是要回婆家。”   唐家院子里,唐如芬提着一个破麻布袋,拉着怯怯的女儿,恳求地看向唐大强,“哥,我这些年一直没有麻烦你,从来没有回娘家给你添乱,这次你就拉我一把行不行?我就住几天而已,我想把户口转回来。”   “我明天就去找大队长问有没有空屋子,很快就会搬出去,不会麻烦你太久。”   唐如芬此时也迷茫,她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但她小小出院以后,公婆半点舍不得帮衬,还生怕小小多花了钱,特别因为她是借的医药费,更是不满,因为那笔钱她要还回去,在公婆看来就等于从他们兜里掏钱出去。   整天在家里骂骂咧咧,指着小小一口一个赔钱货,伤口还没养好,就逼着小小干活。   唐如芬再也不想忍受下去了,她不要小小跟她一样过老黄牛的日子,在苏家根本没办法养伤,她怕小小落个残疾。   唐家下地挣公分最厉害的就是她,偏偏她过得最没有尊严,唐如芬也不甘心,大闹了一场,从公婆手里抢回了二十多块钱,直接带着女儿离开。   至于大儿子,从来不在意她,那她也不会惦记了,反正大儿子在苏家可以过得好,不需要她关心。   她只能回红枣生产大队,只要她能够在红枣生产落户,她有一把子力气,肯定能好好活下去的。   唐大强吸着叶子烟,脸上为难,皱成一团,叹口气道:“小妹啊,你说说你咋想的,在苏家过得好好的,咋就折腾着要回来,妹夫走了后,我就跟你说了,让你找个合适的男人嫁了,你自己舍不得娃,现在后悔就晚了。”   “要不你还是赶紧回去,你跟你婆婆闹得难看,以后她都不让你进门。”   唐如芬眼眶通红,“大哥,我下定决心了,我不可能再回去,你看看我的白头发,再看看小小的手,苏家的日子我过不下去了。”   柳春花也脸色难看,压抑着不满,不耐烦地抿着嘴,小姑子倒是痛快了,但回来要是赖着不走怎么办?家里的屋子可不宽敞,她才不想多两个人,两个人就是两张嘴,万万不行的。   连忙插嘴道:“如芬,你别冲动,你既然嫁去苏家了,苏家的东西就该是有你一份的,你再忍一忍,苏家老不死的就走了,你离开苏家,那东西就被别人占了,这太不公平了。”   “你熬了这么多年,可别傻乎乎的啥东西都没有,该是你的屋子,你凭啥要让给别人,要不回去吧。”   “而且你看看,娘家就几间屋子,住的满满当当,小华就快说亲了,要是他对象过来相看,知道小姑还在家里住着,万一不高兴了呢,你肯定也不想侄子婚事吹了吧。”   唐如芬听懂了两人的意思,失望地看向唐大强,“哥,你也是这么想的?”   记得唐大强跟柳春花生下龙凤胎,家里粮食几张嘴都不够吃,她还偷偷接济了,结果今天她遇到难处了,亲大哥躲得比谁都快。   她没那么厚脸皮,要赖在娘家不走,再说了,修这座屋子的是爸妈,如今却连借宿一晚唐大强都避之不及。   唐大强有点尴尬,耳根臊得慌,瞪了柳春花一眼,觉得柳春花说的太直白,但道理就是那样啊,为了让自己面子好看一点,唐大强一副很是无奈的样子,“小妹,真的住不下了,要不这样吧,我把老屋的钥匙给你,我帮你收拾一下,你还能住的宽敞一些。”   “不用了。”唐如芬冷冷道,懒得磨嘴皮子,拉上女儿的手就走,她宁愿找个稻草垛睡,也不想再低声下气。   她现在最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别人都是靠不住的,还是得自己想办法。   就那个几十年的老屋,哪里用得着钥匙。   那地方果然一片破败,长了茂盛的野草,屋顶破了几个大洞,盖在上面的稻草腐烂发芽,墙上也缠着藤蔓,门摇摇晃晃,黑黢黢的光线,风直直地灌进去,早就不能住人,但好歹有个躲雨的地方。 第16章 拖拉机手   唐如芬打量着破草屋,一点一点看着。   “妈,以后就是我们住的地方了吗?”苏小小怯生生地问,性格本就沉默内向,到了陌生环境,十一岁的小姑娘有点不安。   拉紧了唐如芬的衣角,屋子虽是破破烂烂,但这里没有了压抑的感觉,不用担惊受怕,她乐意住在这里。   唐如芬点点头,“是啊,这里是妈小时候住过的地方,以后也是我们的家了。”   屋子里什么都没有,唐如芬将包袱放下就动手收拾,蜘蛛网清扫掉,里面的烂木头通通丢出去,墙壁上的爬山虎利落地扯下来,太久没有人住,偶尔有两条蛇窜过,干惯农活的唐如芬一点都不害怕,用石头驱赶走就行了。   破烂东西清理一遍后,室内空旷许多,外面的野草来不及拔掉,就先将就着住一晚,去外面讨要了一堆谷草,垫在木板上边,搭上衣服就能睡觉。   唐锦也听说了唐如芬回来的事,苏家那样的地方不呆也罢,唐如芬能够带着苏小小脱离出去,那是最正确的选择。   都说唐如芬一个女人无依无靠过不下去,但只要有手,怎么会过不下去。   她带了小半袋玉米面,一背篓红薯萝卜青菜跟各种菜秧过去看看。   仿佛风一吹就倒的茅草屋落在眼中,一穷二白,处境确实很艰难了。   唐大强居然丁点忙都没帮上。   这点唐锦也不意外,唐大强跟柳春花的性格是如出一辙。   烟雾缭绕,进去的时候唐如芬正用买来的小陶锅熬野菜糊糊。   见到唐锦,唐如芬站起了身,“大丫来了。”   “这啥都没来得及添置,让你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小姑你不用客气。”唐锦放下背篓,随便在石头上坐下,跟苏小小打了声招呼,这个小表妹跟只弱小的猫一样,头发枯黄,又黑又瘦,营养不良。   苏小小腼腆地笑了笑,被唐锦脚边那只肥嘟嘟的黑色小奶狗所吸引,黝黑的眼睛亮了起来。   想伸手过去摸摸,又不好意思。   唐锦一把捞过自家煤球,把这柔软的一团放在苏小小脚边,苏小小惊喜地笑了起来,伸手去捏狗崽的爪子。   唐如芬很是不好意思,“你人过来就行了,还拿啥东西。”   唐锦笑了笑,“你们刚回来,什么都没有,就是自家地里种的菜而已,这种时候你就不要跟我见外了。”   “大丫,这里是十块钱,姑先还给你,等姑日子缓过来了,剩下的都给你补上。”唐如芬从布包里拿出皱巴巴的一叠钱,强硬地塞到唐锦手里,“你可必须要收下,小姑最不喜欢的就是欠人情。”   她心下还有点感慨,想着自己活着是不是太失败了,最后身边竟然只有一个侄女肯帮她。   院子里的野草花一天时间就能拔干净了,再出几块钱请人来修缮屋子修院墙,这座废弃老屋总算有了齐整的模样,唐如芬就这么在红枣生产大队落了户。   不是没人说些闲言碎语,但早就尝遍了酸甜苦辣的唐如芬,根本不会把轻飘飘的几句话放在心上,反而大大方方应对,旁人的闲话也就少了。   关于拖拉机手的选拔,队上的人本来都是暗暗猜测,而大队长出面亲口公布,将这件事真正落实了下来,大家都忍不住心情激动。   连摸一摸拖拉机都觉得时髦,更别提坐上去驾驶了,要是真能选上,全家人脸面都有光。   选拔时间就定在一周之后,跟往年一样,考核名次跟平时表现作为选拔的依据,一群人一窝蜂似的冲上去报名学习拖拉机,而生产队的拖拉机就只有一台,要么只能去公社借,还烧的是柴油,哪里禁得住这么多人练习,第一步就筛选掉了那些德行不佳跟成分不好的人。   饶是这样,拖拉机的使用时间也很拥挤。   正式选拔的那天,所有人都跑去看热闹。   唐锦絮絮叨叨跟陆沉说着话,“别紧张,心态最重要。”   “你拖拉机开得那么好,一定可以的,就是驾着拖拉机跑一圈而已。”   “要是成了,那就是意外之喜,不成的话,咱们也没损失。”   陆沉拍了拍她的肩膀,“我没紧张,反倒是你应该放松一点。”   开个最老式的拖拉机而已,又不是汽车,功能简单,操作简便,唐锦没必要着急的,可谁让陆沉看上去那么重视了,再被其他人的情绪感染,好像开拖拉机确实是一件大事。   跟科目考试一样,越是焦灼,就越是发挥失常,练习的时间又太短,周围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十来个人中,有两个人一坐上拖拉机,脑中就成了一片空白,连油门都没点燃,悻悻地爬了下来。   而其他的人选要么是方向控制不当,痕迹歪歪扭扭,要么是在上坡的时候出了差错,只得了个中等的评价。   陆沉的顺序排在靠后,他没有被别人的唉声叹气所影响,神色镇定,湛亮的眼中满是从容自信,他上了拖拉机之后,脊背挺直,熟练地将油门启动,操纵着方向盘,匀速在道路上行驶。   表现可圈可点,最终筛选下来,有三个人开拖拉机的技术最熟练。   但考虑到陆沉一直以来吃苦耐劳,总是积极响应生产队的任务,得过生产队劳模的奖状,加上这次没有谁走后门,这个名额就落到了陆沉头上。   大队长当场公布出来,众人心头隐隐有着羡慕嫉妒,可谁都知道陆沉确实出众,有这份运气也是应该的。   以后坐在车上动一动方向盘,就能领工分,还有每月生产队额外的五元钱补贴,陆家的日子要宽裕起来了。   女人们的眼睛瞥向了唐锦,有点羡慕唐锦的好运气,以前唐锦爹不疼娘不爱的,过得最差劲,结婚后反而转运了,不用每天去地里干农活,现在男人还成了拖拉机手,日子是不忧不愁了。   当天下午,柳春花就提着两把鸡毛菜上门了,还让唐锦回娘家吃饭,脸上带着笑,她是不愿意跟继女相处的,一盆泼出去的水罢了,臭丫头还变得牙尖嘴利的,她更不乐意打交道了。   现在却不同了,臭丫头的男人成了拖拉机手,手里肯定能攒下余钱。   如果能拉近关系,得到一些好处,她不介意陪个笑脸,她的儿子就快说亲了,彩礼媒人酒席哪样不花钱,她手头紧,若是这个不孝女愿意补贴一下娘家就好了。   拿人手短,唐锦哪会接柳春花的东西,占了柳春花一分好处,怕是要十分还回去,两把鸡毛菜,她在自家地里一褥就是一堆,半点都不稀罕,急忙推拒回去。   至于回唐家吃饭,那就更没兴趣了,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柳春花会说些什么,饭没吃好还坏了心情。   被拒绝的柳春花很是不满,她一个长辈都主动低头了,当小辈的还敢拿乔。   “大丫,你就不惦记着你爸?不管他了?”   唐锦淡淡反问,“我怎么就没管了?过节时我不还送了东西吗。”   柳春花憋闷,那点过节礼哪里够,死抠门的。   偏偏讲出去又挑不出错来,没好气地将鸡毛菜收回来,没用的东西,她就不该给个好脸色。   柳春花一离开,唐锦就把门关上,准备做一顿好吃的庆祝一下,案板上的五花肉切成小块,炒了糖做红烧肉,肉块裹了层蜜色,咸甜入味,一抿就化,半块鸡肉剁碎焖煮,软到脱骨,土豆吸满了浓稠的汤汁,铁锅边沿贴着薄饼,清香酥脆,两道菜都很下饭,浓郁的香味充斥在各个角落。 第17章 搞破坏   红枣生产大队在河边有三十余亩规划种春玉米的地方,宽阔成片的土地,且地势较为平坦,适合机械化运作,光靠牛耕容易错过最佳种植时间,拖拉机就派上了用场。   队上的拖拉机出了故障,拖到农机站等专业的技术人员维修好后,玉米地的效率才大大提高。   这份工作明显轻松些,操作拖拉机翻地就行,陆沉归还拖拉机回去时,身上只有些汗味,少量斑斑点点的泥巴。   在井边提一桶水洗干净手,脸上的汗渍也冲洗干净,头发沾到水变得湿润,凌乱地翘了起来。   燥热粘腻的身体清爽了许多,大步走进厨房,在灶前坐着烧火。   唐锦晚饭做得简单,各种菌类泡发焯水,煎一只两面金黄的荷包蛋,放入鲜笋豆芽,萝卜丝跟白菜,加两滴香油,就是清淡可口的素佛跳墙。   主食是手擀出来的凉面,粗细均匀,弹牙柔软,早就煮好摆在簸箕里放凉,此时挑出来根根分明,碗底调入酱油,红油辣子,自制的蘑菇酱,撒上几粒香葱,每根面条都裹上酱料,咸香入味。   在清凉的夜风吹拂下,吃完主食再来一点解腻的汤,熨帖又惬意。   唐锦还很喜欢喝果酱冲的水,山坡上的野樱桃染上了红色,粒粒饱满,跟挂着的宝石的一样,熬成果酱酸中带甜,丝丝滋味溢在舌尖,比饮料还好喝。   微晃的烛火下,借着昏暗的光线清理碗筷,身形在窗户上镀上一层朦胧的阴影,微微吹进来的凉风,带着几声虫鸣,狗崽趴在柴堆边昏昏欲睡。   夜色安静下来,唐锦熄灭了堂屋的蜡烛,听到偏房的门响了起来。   她调转了脚步,去敲了下门,问问有什么事。   温热的手臂一把将她揽住,将她带了进去,大掌箍着她的腰,从背后将她抱住,下巴搁在她的肩窝里,湿热的呼吸撒在颈边,泛起一阵酥麻的痒意。   唐锦下意识躲了躲,衣服被浸湿,耳根漫上一片粉红,手指在陆沉脸侧划过,漆黑的眉眼,硬朗的轮廓,空气都变得有些不顺畅。   她踮起脚尖,揽住对方的脖颈,低声呢喃道:“抱我回去。”   ……   褐色的土壤被翻出深色,铲除杂草后,一垄一垄的沟壑整齐延伸而去,跟在后面的人迅速丢着玉米粒,再用锄头将玉米粒埋起来。   柴油机发动的声音笃笃笃响着。   陆沉将本队的玉米地耕完,还得赶去其他生产队帮忙,附近有些生产队没有拖拉机,又借不到公社的,就会找别的生产队帮忙,消耗的柴油归他们包了,还会拿一百斤的小麦作为酬谢。   这么划算大队长当然愿意了,等自己大队耕完地,还能用拖拉机创收,这是好事。   作为拖拉机手的陆沉自然闲不下来,要多跑好几趟。   临近傍晚,大伙早就饿得饥肠辘辘,忙着回家做饭,田坎上跟道路边渐渐没了人影,当天色彻底一黑,一个瘦小的人从知青点走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拨开门,蹑手蹑脚地往仓库边走,动作仓促中带着慌乱。   当看见仓库边停放的拖拉机时,王为民眼睛放光,阴狠的神色一闪而过。   他明明也报名了拖拉机的选拔,还开得那么好,最后竟然让个乡下人占了好处。   他们知青既然来了红枣生产队,那就是其中一员,理所应当也可以参与竞争。   小小的拖拉机手他还看不上眼,却总比种地好。   但这生产队竟敢明目张胆地抱团排外,最终选了一个自己人,他们城里来的知青只能被排除在外,这未免太不公平了!   他可是从城里来的,高中学历,懂专业知识,表现也不差,凭什么被个泥腿子涮了下去,这里面绝对有黑幕!   王为民就是不甘心,想到陆沉坐在拖拉机上轻轻松松的样子,心头就愈发愤懑不平,他才不要受这窝囊气,让他放弃没那么容易。   他不仅要把属于自己的工作抢回来,还要打大队长的脸,让大队长看看选出来的是个东西。   王为民借着月光,悄悄靠近拖拉机,掀开表面盖着的塑料布,目标明确地动了手脚。   他等着瞧,看那泥腿子明天还怎么开拖拉机,拖拉机是生产队最昂贵的财产,出了故障就是大事,几天前才刚检修过的拖拉机,又怎么可能轻易坏掉呢?   期间只有陆沉碰了拖拉机,那就只能说明跟陆沉脱不了干系。   到时必定会引起大队长的不满,他再煽风点火,让大伙知道陆沉能力不行,根本不配得到这份工作,让陆沉位置还没坐烫,就被灰溜溜赶走。   做完一切,王为民谨慎地将塑料布恢复原样,消无声息地回到知青点,睡觉时脸上都带着笑,期待明天好事的发生。   第二天,陆沉要趁早赶去湖山生产队,过来启动拖拉机时,敏锐察觉到拖拉机出了问题,他皱了皱眉,将拖拉机检查一遍,发现拖拉机螺母脱落,离合片坏了。   昨天还完好无恙的,过了一晚上,就出差错了。   绝对是人为破坏的痕迹,但完全不知道是谁做的。   能够拥有一台拖拉机不容易,当初生产队拨了大笔公账才申请买到一台拖拉机,按常理来说,没人舍得来碰拖拉机,也没人敢碰拖拉机。   但不排除有人怀恨在心,毕竟他当上拖拉机手这件事不是所有人都服气的。   一旦拖拉机出现损坏,队上的人会责怪他不小心,其他生产队也会因为拖拉机的故障,错过耕地时间,对他心生不满。   陆沉脑中转了一遍,想着谁对他抱有敌意,但这种时候没有证据,猜测根本没有意义,最重要的是先把拖拉机的问题处理好。   换作旁人,可能就手足无措,着急忙慌去找大队长想办法了,陆沉还保持着镇静,他当初学拖拉机时,不仅是为了竞争拖拉机手,对拖拉机的构造也很感兴趣,当初给师傅送了点东西,简单的故障他是会解决的。   趁着时间还来得及,他赶往了农机站,买到了新离合片跟相关零件,完好地替换上去,拖拉机恢复了正常速度。   还在心底偷偷筹划的王为民,眼睛四处打转,寻找着陆沉的身影。   拖拉机已经不见了,被弄到哪里去了?没人发现不对劲吗?   大队长的脸色怎么一点异样都没有,听到拖拉机损坏,应该不高兴才对啊,陆沉为了维修拖拉机,不可能没有告诉大队长的。   偏偏他为了避免引起怀疑,还不方便上前试探。   念着这件事,王为民干活都不专心,快到正午时,他听到了笃笃笃的沉闷声音,猛然抬起头来,诧异地看过去,瞪大了眼。   只见陆沉好好地开着拖拉机,拖拉机运行如常。   怎么会呢?他昨晚上不是动了手脚吗。   王为民难以压下心里的震惊,又有种计划落空的失望,他居然白白跑了一趟,可他脑子发痛,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没有出现问题呢。   太过费解,王为民思绪成了一团乱麻,关于昨晚的记忆有些模糊,难道他没有破坏掉拖拉机的要件,或者弄错了地方?让陆沉这么好运地躲过了。   简直憋屈极了,王为民忍不住气急败坏,狠狠拍了拍自己脑袋,怎么那么疏忽大意。   至于是不是陆沉修好的,王为民半点都没有这么想过,他都试探过了,那十来个学拖拉机的人,就只会转动方向盘,压根对拖拉机的结构一窍不通,那陆沉同样是个没见识的乡巴佬。   “哥,湖山的大队长还请你吃了白馒头啊?那可真香。”陆旺分到半个馒头,兴奋地开口问着,他是陆沉邻居家的儿子,也算是沾点边的亲戚。   跟陆沉关系还不错,一有机会,就凑到拖拉机旁边稀罕地摸摸。   陆沉解释道:“因为耕得快,他们大队长高兴,才送了两个馒头。”   “这种好事不常有。”   陆旺咂咂嘴,还在回味馒头的味道,“不愧是白面做的,好吃。”   而走过来听到这一切的王为民,咬紧了牙帮,他也稀罕白馒头啊,陆沉去开拖拉机,一定吃到了不少油水,而这些好处,该是他享受的。 第18章 抓住   下午干活,王为民心心念念着开拖拉机赚的油水,痒得跟猫抓一样,越想越不服气,愤愤将锄头丢到一边,他还干个屁的活!这种糟心日子谁爱过谁过去。   要不是因为选拔不公平,他这会早就舒舒服服坐在拖拉机上了,哪至于满腿都是烂泥,累死累活都挣不了几个工分。   都怪大队长不做人!陆沉抢了他的名额,没有陆沉,拖拉机手一定是他。   王为民不想再吃苦受累,他必须要把那个位置撬回来。   这次就算陆沉运气好躲过了,他不会放弃的。   于是隔天晚上,忍耐不住的王为民又在半夜偷偷出了知青点,脚步匆匆地赶往仓库边,探头四处看了看,确定空无一人,这才放心地靠近,钻进塑料布里。   这次他打算直接把发动机给弄烂了,就不信拖拉机还能启动。   王为民迅速地拧开螺丝,有种报复的兴奋。   这事一成,那乡巴佬明天就要被追究责任,拖拉机拖去维修,还能给大队长添堵。   王为民想象着那场景,畅快地都想笑出来,低着头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都没有察觉到身后细微的脚步声在靠近。   一股大力猛地袭来,脑袋被狠狠拍了一下,疾风骤雨般的拳头也随后砸在脸上。   “王八蛋!你居然敢来动拖拉机!”   “拖拉机这么稀罕的东西,咱队上就这么一台,老子平时连摸摸都舍不得,你还想把拖拉机给撬了,挨千刀的狗东西,心肝黑得冒烟儿了。”   “老子就知道你们这些知青不正经,你连人都不会做。”   陆旺粗喘着气,听说有人要来弄烂拖拉机,他还不信的,没想到真有这种蠢货,就算知青是外来的,可也要靠着拖拉机干活吧,拖拉机要是报废了,以后谁来耕地。   王为民趔趄摔在地上,痛得哎哟叫唤,手电筒的光线打在他的脸上,让他整个人无所遁形,抱着自己的头,慌乱地抬头去看,就对上了眼神冰冷的陆沉和怒气冲冲的陆旺。   完了。   王为民惊恐地瞪大了眼,身体一颤,听到陆旺的怒骂指责后,脸都白了,他又难堪又害怕,知道自己做的事情不能见人,根本不敢想象被暴露出去会是什么后果。   “你……你们为什么在这里?!”   “而且你们说什么,我压根就听不懂,我只是晚上睡不着,出来走一走,看到拖拉机,想顺便摸一下而已,我可什么都没做,你别冤枉我。”   “你特么说的是屁话!当谁是傻子呢吧,你出来逛逛,还随身带着榔头呐?”陆旺沉不住气,看王为民狡辩的样子,火气立刻窜了上来,一把揪住王为民的衣领,把王为民摔在拖拉机上。   王为民狼狈地躲闪,一把撞开陆旺,慌不择路地要逃跑,却被陆沉拦住了去路,脚腕一痛,重重摔在地上。   陆沉想起来了这个人,队上选拔拖拉机手时,这个人是最后的三个人选其中之一,冷声问道:“前天晚上也是你动的手?你做这些就是因为对选拔的结果不满意?”   觉得有什么不公正的地方,直接提出来就行是了,却跑来偷偷摸摸破坏集体财产,这台拖拉机可是生产队所有人心血换的。   “只有阴沟里的老鼠,才会想出这么下作的法子。”   王为民翻起身来,眼中怨恨一闪而过,并没有丝毫愧疚之意,更多的是恼怒,计划再次落空,还被最厌恶的人打骂,这会憋屈极了,“你早就知道了,结果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就是故意引我上钩。”   一副老实模样,其实特别阴险。   陆沉反问,“那你想怎样,让我大度不计较,闷声忍下来?不好意思,我做不到。”   结实的臂膀轻轻松松就将瘦弱的王为民提了起来,押着王为民,这会要去打扰一下大队长。   王为民知道陆沉想做什么,脚拖在地上,就是不肯走,再是埋怨,他这会也不敢表现出来,事情传出去,他会遭殃的,红枣生产队哪还有他的立足之地,赶紧恳求道:“陆同志,我道歉!都是我不对,我一时想差了,你生气也是应该的,随便你要打要骂,我都没有半句怨言,随你怎么出气。”   “我求你千万别去告诉大队长,他知道我就完了,看在我下乡这么久的份上,你就当我一马行不行,我就是太苦了,才做了错事。”   “只要你答应,条件你都可以提出来。”   而陆沉跟陆旺都没有闲心听他掰扯,做错事就该有惩罚,但凡王为民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今天就不会到这里来,如果不是抓个正着,王为民怎么可能承认。   架着王为民的胳膊,不理会王为民的叫嚷,匆匆去了大队长家。   张红阳睡眠浅,听到敲门声,出去就看到鼻青脸肿的王为民,皱紧了眉头,“怎么回事?”   陆旺嘴里秃噜着,愤懑地将大概事情说了,王为民的脸色灰败下来,只能咬牙不承认,“队长,我真的没有,这肯定是个误会。”   张红阳脸色很难看,“人证物证都在,你还想耍赖。”   王为民平时干活偷奸耍滑就算了,他没有多管,现在竟然敢去碰拖拉机。   拖拉机是他最看重的东西,好不容易才弄到一台,别的生产队都在羡慕他们,地位那是重中之重,要是拖拉机出了问题,他摁死王为民的心都有了。   顾不得收拾王为民,张红阳实在不放心,打着手电筒,跑去检查一遍拖拉机,确认没被砸烂,这才松了口气,面无表情地看向王为民,显然压抑着怒火,捏紧了拳头,遏制不住揍人的冲动。   但这会大晚上的,不好兴师动众,只得把王为民关进仓库里,明天天亮了再说。   见窗外出现了手电筒的亮光,唐锦披上衣服赶忙去开门,凉风窜进门内,她低声问道:“抓住了吗?”   陆沉点点头,细细说了一遍。   果然是竞争对手,唐锦没觉得意外,利益驱使下,很容易做些不清醒的事。   但王为民这错误太严重了,说不定都要送去改造。   ……   鉴于王为民的行为太过恶劣,大早上张红阳就组织起所有人,在晒坝上开了场大会。   听闻这个消息,大伙都愣了愣,对王为民的厌恶顿时上升到顶点。   脑壳里面没有十斤铁,就干不出这么缺德的事。   以为自己是城里来的,就可以随便糟蹋生产队的东西,什么玩意,小心以后头顶生疮脚底流脓。   要是没有了拖拉机,几十亩的地谁去帮忙种,王为民这是害了所有人的利益。   知青们也都脸色严肃,面子挂不住,察觉到周围投来的异样眼光,暗暗将王为民骂了个遍。   这蠢货心里再是不满,也不能去动拖拉机啊,想跟队上的人都结仇吗,半夜做什么不睡觉,非要发神经偷偷跑出去,还被发现了。   王为民会怎样那是活该,但却坑了他们知青一把。   在旁人看来,他们知青就是一体的,对王为民憎恶的同时,还会迁怒到他们身上。   张红阳站在前面严厉地抨击了王为民的所作所为,避免以后再犯,这事决不能轻拿轻放,决定将王为民送去农场接受劳动改造,让张红阳深刻地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   本队的人只觉得解气,知青们有点不舒服,他们跟王为民都是下乡来的,相处了这些年,早就抱作一团,这惩罚在他们看来有些严重了,没有给王为民一个反省写检讨的机会,劳动改造那么辛苦,王为民扛得住么,何况知青里面出了一个改造犯,这传出去名声怎么好听。   心里颇有微词,却不敢去触大队长的霉头,还要在这里生活的,不能得罪了大队长。   王为民都快要晕过去,劳动改造才是真正吃苦的地方,在这里好歹不用饿肚子,农场干活,他怕是要脱两层皮。   身体恐慌地打了个寒颤,他才不要去受罪。   但这事由不得他,他没有选择的资格,第二天就被送去了木兰农场。   这是一个比较贫瘠的地方,负责帮忙种棉花,褐色的土地一眼看不到头,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住最差的草棚,要是敢被抓住偷懒,还要受欺负挨打的,连喘气都觉得分外困难。   王为民这才知道,生产队的农活相比起来就不算什么,短短时间,他就瘦脱了相。   捏着野菜窝头,胸口不平静地起伏着,眼里满是怨毒。   他根本就没做错,都是因为生产队的不公平,才会逼的他不得不动拖拉机。   还有陆沉,都怪陆沉!如果不是这王八蛋得理不饶人,他也不会被暴露出来,怎么会到这里吃苦。   陆沉要毁了他半条命,他不好过,陆沉也别想好过。   王为民不甘心,牺牲了晚上的休息时间,走了两个多小时的路,回到了红枣生产队,借着夜色的掩盖,爬上了山坡,绕路去了陆家屋后,趴在水沟里,死死盯着那小屋,恨意涌了上来,神经质一般扣着土。   他捏着火柴盒,靠近陆家屋后的柴堆。 第19章 坐牢   王为民撑起身体,小心翻过水沟,从土坡上滑了下去,蹑手蹑脚地靠近陆家屋后,那里都是堆放的干柴。   他眼睛闪烁不定,这会天气干燥,只要他把柴堆一点燃,火势必然会一窜而起,把这座瓦屋烧的破烂,陆沉不是能挣工分吗,他倒要看看,陆沉要花多少钱重新修这屋子。   更何况他放完火就跑,深更半夜,谁都不知道是他做的。   只是这火势一旦旺盛起来,就难以扑灭,里面的人会怎么样?   王为民是想给陆沉一个教训,没打算杀人,他还不敢干出这么严重的犯罪行为。   可他辛苦才过来一趟,让他放弃报复,他不甘心。   捏着手心的粗茧,想到自己最近受得罪,都跟陆沉脱不了干系,若是不反击回去,他咽不下这口闷气,眼中的踌躇犹豫很快被坚定取代。   至于会不会烧死人,他下意识没去多想,陆沉不肯放过他,他又为什么要为对方着想。   王为民双手颤抖着,那种心慌的感觉让他手脚有些僵硬,手指颤颤巍巍去拿火柴,脚底下却踩中了一根木头,差点跌倒在地,匆忙去扒拉借靠的地方,边上一捆干柴轱辘滚下。   被这细小的声音惊动,煤球霍然睁开了溜圆的眼睛,尾巴警惕地夹着,冲着某个方向汪汪叫,爪子不停挠着门。   陆沉顿时惊醒了,听到煤球这么激烈的反应,他立刻去摸黑下床,点亮蜡烛,准备去屋后看看。   王为民低咒一声,骂了句死狗,显然看见了屋内亮起的微弱灯光,踉跄着后退一步,顾不得再点柴放火,拔腿就跑。   脚步飞快地窜行着,慌不择路地翻过山坡,惊慌的样子狼狈极了,连鞋子跑掉了都顾不得去捡,双手拨开树丛,没有往后看,他只知道,他必须逃跑,这次被抓住,那他就真的完了。   周围野草太多,光线暗淡,一个没注意,脚直接踩空,摔了进去。   王为民手忙脚乱地扑腾,紧紧咬着牙,差点没惊叫出来,一股强烈的臭味从鼻子钻了进来,他在肮脏的液体中漂浮着,王为民气得都快晕了过去,他居然掉进了粪坑!   大队上为了方便,有时会在土地边缘挖个坑蓄水蓄粪,便于给作物施肥。   他现在就不小心摔进了粪坑里。   好恶心啊。   王为民嫌恶极了,扑腾着爬上去,身上湿漉漉的,沾满了肮脏的东西,他崩溃地干呕起来,胆汁都恨不得吐出来。   却不敢过多停留,强忍着浑身的不适,深一脚浅一脚的继续逃跑。   陆沉追出来,眼睛锐利地扫过,没能抓住那个鬼鬼祟祟的人,他在附近找了一圈,发现了那只遗漏的鞋,看了下鞋子的尺寸跟款式,一看就是个男人的。   能大半夜不辞辛苦的跑到他屋后面,要么是小偷,要么是蓄意害人的,到底是谁,他心中已经有了个猜想。   那个人应该已经跑掉了。   拿着遗漏的鞋,陆沉冷着脸先回家,桌上摆着一只火柴盒,唐锦刚才在柴堆里发现的。   那个人偷偷摸摸来放火,就是故意想害死他们,怎么会有这么狠毒的人。   唐锦气得完全睡不着了,她不能想象,要是煤球没有提醒,让那歹人真的得逞了,他们会面临怎样的处境。   “咱们明天就去报警吧。”唐锦提议,这种事情实在太恶劣了,绝对不能忍耐下来。   陆沉也满脸凝重,跟唐锦对视一眼,心中都有点猜测,“他不小心跑掉只鞋子,这就是证据。”   幸亏那个人不够谨慎,万一没有找到证据,谁知道那条毒蛇什么时候再肆意报复,他们只能继续提心吊胆。   两个人都没心情休息,商量着在屋后面修一堵墙围起来。   天一亮陆沉就去镇上找了公安,放火烧人这事可不小,公安很快展开调查,因为已经有了犯罪嫌疑人,这案件的进度很快。   队上的人面面相觑,这咋回事?公安竟然都找来了,打听到陆家发生的事,都是一脸愕然,迅速炸开了锅,叽叽喳喳谈论着是谁做的?谁会这么恶毒?   过日子磕磕绊绊是难免的,大伙平时发生了矛盾口角,顶多吵吵架,再不济打一架就行,绝不会狠心到直接去杀人,那可是一条命啊,太疯狂了。   想到这样的杀人犯说不定就在这人堆里藏着,就忍不住惴惴不安。   张红阳苦着一张脸,为什么就直接报敬了么,他此时心都悬了起来,如果纵火犯罪的人就在队上,那对他们生产队的影响不好,就怕以后有人提起红枣生产队,就说那是杀人犯呆的地方。   紧张地关注着案件进展,听说公安要去一趟木兰农场,他松了口气,下一瞬脸又皱了起来,不是,公安去木兰农场干什么?   张红阳脑袋一下子灵光起来,王为民不就在木兰农场嘛!这事跟王为民脱不了干系?   可王为民不是在劳动改造吗?难不成偷跑回来纵火?   脑子究竟怎么想的?   王为民既然能做出破坏拖拉机的事,极有可能还真会来报复陆沉,不就因为一个拖拉机的事,都恨到想要陆沉一条命,也太丧心病狂了。   知青们立刻说明跟王为民划清关系,他们才不愿意被王为民拖累,他们自个也觉得惊恐,跟这么阴险的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木兰农场的王为民,累得腿都要断了,神经一抽一抽地痛,逃回来清理干净,都快接近凌晨了,没时间去睡觉,大清早红肿着一双眼睛强撑着去干活。   心不在焉地挖着地,心里下意识有些恐惧。   他回来后才想起,他的鞋子掉在山上了。   如果被陆沉捡到怎么办?   王为民眼皮子跳得有点快,不安地握紧了锄头,喉咙干涩。   他安慰自己,昨晚上那么黑,陆沉那王八蛋肯定没有发现的。   那仅仅是一只鞋而已,证明不了什么。   只要他当做什么都没做过,牢牢保守住这个秘密,就不会有人发现的。   到了这一刻,王为民才隐隐有点后悔,他为什么要去对付陆沉,否则就不会陷入这样艰难的境地。   努力给自己做着心理建设,王为民情绪缓和了一些,中午正要去吃饭的时候,就看见几个穿着制服的公安。   王为民身体立刻僵硬起来,脸色惨白,一股凉气从脚底板往上窜,后背发凉,心跳快得厉害,控制不住想要逃跑的冲动,强自保持着冷静,他知道越是慌乱越是容易引起怀疑,   这些公安过来做什么?别说是来抓他的。   陆沉的行动怎么可能这么快。   王为民后退了一步,大脑艰难地反应着,各种念头乱七八糟窜过,很快他所担心的事情就被发现了,那些公安在朝着他走来。   “王同志,请你配合我们调查。”   王为民双腿发软,用力咬着舌尖,才能勉强摆出一副淡定的表情。   不管问他些什么,他都说不知道,打死不承认就行了。   但公安手里有一只鞋,那就是王为民的尺码,还在王为民屋里找到了另一只,确认这双鞋就是王为民的。   王为民一直守在农场的话,那鞋子怎么跑到红枣生产队的?   公安还问了住在王为民旁边的人,有人看见王为民洗了衣服,臭像是掉进了粪坑里,而陆家屋后有一条路上,就有粪水留下的印记,应该是王为民逃跑的路线。   这些问题王为民吞吞吐吐,前言不搭后语,根本就无法解释清楚,在公安的逼问下,王为民理智的那根弦断了,他绝望地喃喃着,几乎哭了出来。   他知道,他这次真的栽了,他的后半生被毁了。   王为民被公安带走,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   消息传回红枣生产队,众人一片唏嘘,前不久还天天看见的人,现在就坐牢去了。   唐锦现在体会到“宁得罪十个君子,也别得罪一个小人”这句话了,王为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钻出来咬你一口,还好被关了进去。   这男人的嫉妒心也挺可怕的。   唐锦抱起煤球一顿揉搓,摸着那肉乎乎的肚子,煤球舒服地微眯着眼,柔顺地露出肚皮来,爪子扒着唐锦的手指,又乖又可爱。   唐锦吸了个够,狗子还真是养对了,这次狗狗表现非常好,唐锦给自家狗子加了一顿餐作为奖励,又给自家狗子编了藤球当玩具。   花费了四天时间,陆沉才把墙糊了起来,还从山上找了些荆棘回来,栽种在墙角根,等荆棘把整个院子团团围住,小偷应该就没兴趣来光顾了。   五月中旬一过,唐锦被柳春花叫着回了娘家一趟,这次她没法推拒,柳春花的儿子要结婚了,从相亲到举办婚礼,时间安排得很紧,她这个名义上的姐姐,喜酒还是应该去喝一杯的。   当然了,柳春花特意邀请,不仅是为了面子,也是想要唐锦那份礼钱。   席面办了四桌,大部分是些素菜窝头,没有油水,中间摆了盘鱼跟土豆炒肉,不至于显得太寒酸。 第20章 吃喜酒   柳春花安排这桌席面,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她家小华年龄到了,之前她是很高兴儿子去相看对象的,结果那女娃只是媒人说得好听,干活根本不行,瘦得像片纸一样。   偏偏长了副不错的脸蛋,让小华一眼就瞧中了,被迷的跟傻子一样,非要跟那女的谈对象结婚,让柳春花气得不行。   还没娶媳妇呢,儿子的胳膊肘就冲着媳妇拐了,清汤寡水,身板扁平,到底有哪点好了,以后怀娃都难。   最让柳春花不舒坦的是,就这么个一点都不能干的媳妇,竟然敢要五十多块的彩礼跟两只暖水瓶,真是明抢啊。   耐不住小华喜欢,不答应就闹脾气,柳春花扛不住,咬牙把彩礼给了,既然给了彩礼,家里存款不多,那席面就别想办得太风光。   心里不痛快,柳春花面上没有表现出来,依旧喜气洋洋地招呼客人。   接过唐锦送的两块枕头帕子,不着痕迹捏了下里面包的钱。   暗暗撇了撇嘴,这死丫头还算知道一点礼数,随的礼金估摸着有三四块,可今天是小华的大喜日子,做姐姐的就不能大方一点。   “大丫,你随便坐,席面办得热闹,待会忙不过来,你进厨房帮忙端下菜。”   “今天是小华最重要的日子,你个做大姐的也要帮着操持。”   唐锦只当没听清楚,拉着陆沉坐在角落的那一桌,这位置没有那么吵闹。   在一阵喇叭声中,唐华接到新娘子回来了,唐华的模样随了唐大强,看上去老实憨厚,其实最爱偷懒耍滑,这会穿着件中山装,倒是挺精神的,笑嘻嘻地跟人搭话。   新娘子穿着新衣服,站在唐华身边显得很是瘦弱。   两人宣读了语录,厨房里的菜一道道端上桌。   味道淡淡的,没什么盐味,炒白菜甚至还带着一点苦涩,唐锦有点没食欲,她在家做饭讲究食材搭配,早就养叼了胃口,跟拿着块窝头慢慢吃着。   这席面一吃完,唐锦拉着陆沉,跟其他人一样离席,她可不想留下来,被柳春花叫去洗碗或者听些莫名奇妙的话。   柳春花忙得团团转,正想去叫唐锦来厨房帮忙收拾,结果出去一看,人已经走得没影了。   唐锦姓唐啊,跟小华都是老唐家的人,那是亲姐姐呢,小华这么重要的日子,唐锦就这么轻飘飘走了?太不给小华面子了。   真把自己当成泼出去的水了?   柳春花气闷,她还没见过离开娘家这么干脆的人。   愤愤地推了一把唐大强,“看你生的好女儿,真是有良心!”   忙得手都酸了,柳春花心气不顺,看到悠闲吃糖的唐晴,火气一下子上来了,把那包糖锁进柜子里,语气不满地指使道:“吃吃吃,整天就知道吃,老娘把你生出来一点用都没有。”   “看见我这么累,都不知道来帮衬一下,就顾着你那张嘴巴了!”   唐晴默默翻了个白眼,这又不是她的婚礼,她忙活个什么劲,再说了,不是还有两个大婶帮忙吗。   想起看见的唐锦,唐晴忍不住皱起眉头,她这个继姐,好像真的不一样了,以前在家里像个烧火丫头,唯唯诺诺,只知道下蛮力种地,灰扑扑的,看着就烦,现在整个人都变得亮堂起来了,竟是漂亮许多,结婚后似是过得很好。   如今居然敢把她妈的话当做耳旁风了,说走就走,是觉得结婚后翅膀就硬了?   一直都被牢牢压制的人,突然间翻身了,还过得越来越好,这滋味真的让人有点不舒坦。   自从继姐走了,家里的日子都没那么滋润了,没人挣工分,没人做家务,她妈忙不过来,不可避免的,家务活就落了一部分在她身上,让她手都粗糙许多,而且她妈花钱也更抠门了,连零花钱都舍不得给她了,这都让唐晴感觉很不愉快。   傍晚,柳春花将客人带来的贺礼都拿出来,让唐晴来一起数数礼金,唐晴在镇上读高中,数钱比她快多了。   送来的礼金都比较零碎,柳春花小心地在桌面上摊开,估摸着靠堆礼金,能不能回些本。   大多数人送的都是五角一元,因为来吃席的人多,加起来还是不错的,但这些钱还不够抵消付出的彩礼啊。   柳春花对着指尖呸了口,捻着那叠钱数了一遍又一遍,理得整整齐齐,这钱她可要好好收起来,都锁进被结实的柜子里。   随手拎起桌上那根枕头帕子,柳春花不爽地埋怨,“你那大姐真是冷血的东西,越来越抠门了,亲弟弟结婚才送这点礼。”   “男人都开拖拉机了,还这么小气,以后遇上事了,千万别回来找娘家帮忙。”   唐晴忍不住弯了弯嘴角,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话,语气不屑地嘀咕,“开拖拉机又怎样,以为很了不起吗,嫁个小小的拖拉机手,尾巴就快上天了。”   “到底没见过世面的人,眼界也就只有这些了。”   柳春花敲了下她脑袋,没好气道:“你尽在说胡话,开拖拉机都还不好?那谁好?队上多少人眼红呢,那死丫头瞎猫碰到死耗子,找的男人还不赖。”   “再能干,又能比得上工人吗。”唐晴不以为意。   柳春花瞥她一眼,“工人是厉害,住在城里呢,你有本事给我找个回来吗,就会空口说大话,你觉得工人好,别人可瞧不起你。”   唐晴摇了摇脑袋,“那你就等着看吧。”   一边说一边还泄露出一丝得意,她是找不到工人,但她可以嫁给工人的儿子啊。   唐晴摸摸自己的脸,她的同学里有个人就是工人家庭,她早就盯上那个男同学了,跟那男的处上了对象,等他们结婚,她就可以搬去城里过好日子,说不定还能拥有城市户口。   大队上就没有哪个女的比得上她,不过她对象说了,暂时还不想公开,等到毕业那天,她把这件事说出来,一定会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所以她妈完全没必要去说唐锦过得有多好。 第21章 分猪肉   近来生产队其实不忙了,就是种种玉米,种种红薯,在水沟稻田里拔稗子,偶尔还能找到几株野生荸荠吃。   比起拔草,唐锦更喜欢去山上打猪草,生产队养了两头猪,专门有人照顾,每天都要煮大量猪草,养的水牛也要吃新鲜草,这份活要轻松一些,可记的工分少,除了些没上学的小孩子,大人不一定愿意来做。   打猪草时间更自由一些,她可以一边挣工分,一边在山上找好东西。   那些垂挂的野樱桃,颗粒饱满的都被麻雀吃了,或是被孩子们摘光了,剩下的都是比较青涩的果实,但唐锦每次都能带回最圆润殷红的樱桃。   山坳里还发现了几株山药藤,唐锦直接催熟,藏在猪草里面,下山的时候放在某个位置,去猪圈倒了猪草再来取就行。   唐锦还有意识地在寻找草药,药品更能卖得上价,尤其是一些补身的药物,可惜不知是不是三座山海拔太低,气候不适宜的缘故,并没有见到天麻人参等草药品类。   唐锦沿着山坳,今天特意换了一条没走过的小路,周围草丛茂密,树荫遮下,在枝叶间落下一片片细碎的光点。   只找到了一丛三七跟甘草,还有一片洋姜,洋姜长得跟生姜相似,口感清脆甘甜,最适合拿去做咸菜,开胃下饭。   前面路径狭窄,石头上布满平台,边上长满了刺梨树,一道崖壁延伸而下。   她不敢再过去,调转方向返回,快要走到山脚下时,在枝叶中听到了什么声音,像是在嚼东西吃,缝隙间只能看见褐色的一团。   唐锦立刻警惕起来,应该不是野鸡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倒像是一头山猪?   别看山猪长得不够威猛,但攻击性强,破坏力强大,被山猪撞一下,人体是顶不住的。   那头山猪还不知道吃到什么时候,万一它的同伙跟着来了怎么办,唐锦打算悄悄地绕开,放缓了脚步,但她才刚动,山猪就哼哧哼哧钻了出来。   浑圆的一团,体积中等,眼睛黑溜溜,耳朵像叶片,嘴里还在咀嚼,看见唐锦时,肥蹄子停了下来。   一人一猪静静对视了几秒,唐锦等着山猪离开,只要她没有挑衅,那头猪应该不会主动攻击人吧。   但这头年轻的山猪正处于发晴期,情绪比较暴躁,并没有像唐锦所想的那样主动离开,对陌生的气息表现出了明显的厌恶,小豆眼凶狠地看向了唐锦,把唐锦当成了侵犯领地的敌人。   撅着蹄子,猛地朝唐锦冲了过来,气势汹汹,速度飞快。   唐锦也迅速反应过来,跑了几步,手中大团光点溢散出来,地上的草藤短短时间内疯狂生长,结实的根茎紧紧缠绕在山猪的四只蹄子上,这些草藤还在不断地疯窜发芽,密密麻麻的一团。   山猪也被这情况弄蒙了,不会思考束缚它的草藤是怎么来的,但它下意识升起了危机感,不停挣扎,发出了粗粝尖锐的嚎叫。   不一会,就隐隐听到了另一道哼哧声,这并不是落单的山猪,附近应该还有。   但具体不知道有多少只,唐锦没有拖延时间,趁山猪挣脱不开的时候,匆匆跑了。   离开山脚,她才想起什么,山猪肉也是肉呢。   在她那个世界,山猪快灭绝了,就成了保护动物,为了维持物种的多样性,还放在动物园里好吃好喝地养起来。   放在现在,山猪猖獗,喜欢下山来破坏粮食,就没这种规定,大伙要是有肉吃就高兴坏了,但那山猪有好几只,她自己抬不动,如果叫人来帮忙,又没法解释,那就这么算了吧。   山猪出现在山脚周围,是件比较危险的事,靠近山脚的那块区域有好几片地,种着红薯,现在红薯还没长大,可红薯藤也是猪喜欢吃的,大家好不容易才种完的红薯,不能被山猪给祸害了。   唐锦卸下背上的东西,去找大队长说这事,应该早做防范,说不准哪天猪群就跑下来了。   张红阳神色凝重,山猪在他眼里跟害虫没什么两样,因为红薯耐饿,种得最多,但经不起山猪去拱,上次见到山猪是在去年,红薯都差不多长大就等着去挖了,却被山猪偷偷啃了半亩地,可想而知有多气,那是他们的心血。   现在山猪又跑到山脚溜达,真气人。   张红阳找了几个壮小伙,在每块红薯地边缘做好陷阱。   有经验丰富的老猎手通过山猪留下的印记观察过,并不是规模大的猪群,这些山猪还在徘徊,那不如主动去抓,还能添点荤腥。   山猪一身蛮力,去捉还是有点风险的,张红阳组织起壮劳力,带上锋利的工具,这才上山一趟。   有片山猪啃食的野木薯,但山猪行动是不固定的,一边分散人手,在选定的几个地点埋伏,一边在野木薯跟野萝卜秧旁边设陷阱。   守了两天,总算见到山猪的踪迹,一头山猪掉进陷阱中,又齐心协力合捉了一头,另一头趁着混乱的时候挣脱了,没有捉住。   两头山猪不大,加起来接近三百斤的样子。   在地里干活的人纷纷跑过来凑热闹,讨厌山猪抢粮食,但又想吃肉,山猪长得黑乎乎,肉质粗糙,但也有油水的。   生产队的大白猪只有年末才能分到,还不够分的,想去买肉都没肉票,肚子里清汤寡水,馋得心慌,有山猪能解解馋非常不错了。   高兴得跟过年一样,其实要不是山猪贪吃,又忌惮野猪的战斗力,他们恨不能天天都有山猪。   想到炒肉的味道,就忍不住双眼放光,簇拥着抬起野猪到了晒坝上,手脚麻利地挖出一个坑来,飞快跑去抬来一口大锅,大火烧热褪猪毛。   有这一遭动静,逃脱的山猪也不敢跑到山脚下了。   山猪肉偏瘦,去帮忙捉山猪的人理所当然多分个一些,剩下的每户人家按照年末的规矩来,看平时谁表现得最优秀,挣得工分最多,情况最差的三斤肉还是有的,猪肉的部位就不用挑了。   骨头跟猪尾巴猪耳朵都被分个干净,猪肝猪腰也有人要,可猪大肠就最不受欢迎了,都知道洗干净猪大肠需要面粉盐巴,压住那腥味也要料酒油盐,吃一顿太耗费调料了,否则那味道难以入口。   唐锦把猪大肠要了下来,打野猪陆沉出了力,加上是拖拉机手,记的工分多,分到了七斤猪肉,加上大肠,装了一大盆。   感受到羡慕的目光,心里还是挺美滋滋的,高兴地端着盆子回家,扑腾到陆沉身上。   陆沉唇角翘了起来,扶住背上的人,侧了侧头,蹭着唐锦绵软的脸,   唐锦趴在他的肩窝,心尖像被戳了一下,在陆沉脸上清脆地啵了一口。   这时候又没有冰箱,井水温度上升,这么多的肉一次性吃不完,放个两天就会变质发臭。   唐锦把较肥的猪肉都切成条状,熏干了挂在房梁上,以后炒菜缺油水就去切一块,剩下的一斤她做成红烧肉,山猪的肉质没有那么细嫩,炒着吃味道应该不怎样,红烧肉软糯入味,可以改善山猪肉的口感,切成碎丁肥瘦相间,先腌制一会,锅里炒出糖色,猪肉被染上了红亮的汤汁,随着热油焖煮,撇去夹杂的腥味,肉质慢慢变得透明,像被包裹起来的糖块,看上去极为诱人。   猪大肠就更简单了,只是清洗比较费力,唐锦用玉米粉搓洗好几遍才洗干净,都是最脆嫩的口感,加辣椒爆炒,那股刺激的香味直接迸发出来,让人闻着就忍不住流口水。   两道菜都极为下饭,唐锦难得煮了白米饭,没有掺杂闹心的红薯,用甑子蒸出来的,米饭粒粒分明,跟菜搭配起来特别香。   这次就不用特意关上门了,因为大队上许多人家今天都会煮肉吃,空气中可能都飘着肉味,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们。   好不容易吃上一回肉,大伙都迫不及待想要解馋。   陈月清处理着两块猪肉,不满地切开,她领到的猪肉都是不好的部位,就三斤多的样子。   因为她怀孕的缘故,这半年来都极少去干活,干活也就是做些轻松的事情,没有挣到多少工分,林子修就是读书人,力气不够,工分也同样如此。   这次领到的猪肉太少了,特别是最近她大了肚子,没能去镇上偷偷做生意,其实好久没有吃到肉味了,对于这些山猪肉陈月清是挺在意的。   她领肉的时候,也看到了唐锦,心里压不住的惊讶,她猛然发觉,在她没有注意到的时候,事情改变得太多了,跟上辈子似是完全不一样。   她是重生的,掌握了先机,日子有所改变很正常,但唐锦呢,上辈子过得有这么舒坦吗,她总觉得,这个跟她印象中的那个村妇不一样了。   她上辈子活得一地鸡毛,唐锦比她好不到哪里去,不过没有嫁给陆沉,随便嫁给了一个村里人,她中年时回到娘家看望,听说了唐锦作妖偷人的事情,人看上去比她还要苍老。   这一次她重来一回,轨迹发生了一点变化,她跟林子修成了夫妻,唐锦也阴差阳错落水,跟陆沉结婚。   其实以前的事情她脑中已经很模糊了,不在意的人更是没有放在心上,许多事情知道得并不详细,唐锦上辈子对林子修的感情有多深她不清楚,而今唐锦突然对林子修冷淡下来她也没有多想,但唐锦跟陆沉结婚后,竟然没有作妖,日子还越过越好,这就让她察觉到了异样,她总觉得这个人怎么跟她印象中的差距太大?   作者有话说:   捉山猪只是参考了那个时代的情况。 第22章 何首乌   唐锦把带回来的山药剥皮洗干净,豌豆放在碗里用水泡发,两种煮软后都碾成泥状,混入糖粒,将糖分慢慢揉入味,内里包含一些绿豆馅,形成捏成花样,做了一锅山药糕,一锅豌豆黄。   她碾压得很均匀,吃起来口感细润,甜而不腻,余留淡淡的清香。   这两种小吃步骤都比较简单,所需的材料也都容易准备齐全,留下一部分自己解馋外,唐锦把山药糕跟大樱桃拿去卖,这两种东西都很受欢迎,依旧卖给了那个黑瘦的男人。   做交易熟悉起来后,知道那黑瘦的男人叫李老四,一看到唐锦来卖东西就热情极了。   这大妹子拿的都是吃食,味道好,还是市面上买不到的,很多人都抢着买,就是这人不怎么常来黑市,但每次来带的水果野山珍份量都很大。   有了两分交情后,李老四给的价格更实诚了,照样把唐锦带来的东西收下,熟练地数着票子,有李老四这样的人脉,常见的票证还是很容易拿到的。   唐锦换了一些布票跟糖票,布票是她最需要的,眼下气温慢慢升高,再等个把月就真正开始热了,身上穿的衣服不合适,她得买些更轻薄的布料做衣服。   路上有遇见卖菜秧的,买了两把回去种。   家里的自留地只有三分,但那些边边角角,还有院子后面的位置,都可以翻出来种菜。   菜地里面的野草全部清理干净了,那些老了白菜帮子直接□□堆在一边,重新收整出来的菜地挖上一排排小坑,菜秧捡一团泥巴压在坑里就行。   观察一遍院子,唐锦考虑着要不要去捉小鸡来养,队上规定每户人家可以养四只任务鸡,鸡喂养得好了就能下蛋,鸡蛋不仅能留着补充营养,还能拿去供销社换些针头线脑,能省一点是一点。   她记得有好几户人家都养着母鸡,可以打听一下卖不卖。   路上要经过唐如芬的老屋,唐锦割了小块肉,装着半篮子樱桃顺便去看看。   嫁出去几十年再回到这里,唐如芬想融入进来没那么容易,在外人看来,她这年纪混成这副模样,带着女儿住在破烂的草屋,连个男人都没有,无依无靠,实在太穷了,难免被人瞧不起。   周围的人并不是很想跟她来往,唐如芬连个说话的朋友都少。   但唐如芬已经很满足了,为了不饿着肚子,她每天都拼命挣公分,非常疲惫,却比在婆家快活自在,起码她现在所挣的一切都是属于她自己的,不会转眼就被人抢走,整个人精神状态显得很饱满,混浊的眼里也有了亮光。   唐锦快要走到唐如芬家门口的时候,见唐如芬的院子侧方向,有个中年男人经过,放下一个叶子包裹的东西便离开。   唐锦觉得奇怪,那个男人在生产队并不起眼,因为老婆难产不在,就一直孤身过着,但前些年盖起了一座漂亮的瓦房,就成了比较受欢迎的单身汉,只是不知为什么没有再婚。   她走过去看了下包裹的东西,竟然是一条鱼,为什么会给小姑送鱼?看上去不像心怀不轨。   唐锦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将鱼带了进去。   唐如芬正在晒衣服,双手扯着衣角,让衣服少点褶皱。   搬出凳子来,高兴地招待唐锦,听到唐锦手里的鱼怎么来的,脸上的笑容有瞬间的凝滞。   唐如芬垂下头来,神色有点不太自然,“我那天看张向东抓到鱼了,想着小小馋肉,就跟他说下次抓到能不能买一条,可能是以前认识,他不好意思收钱,就偷偷放在外边了。”   “我有空就把钱给他送去。”   唐锦知道唐如芬在找借口,手脚都透露着紧张,她点点头应和道:“张叔叔就是心善,小姑,我记得张叔叔小时候还给我吃过糖呢。”   唐如芬干笑道:“是啊,大丫记性还真好。”   既然唐如芬不想多说,唐锦也不愿去试探她的隐私,其实她差不多已经猜到了怎么回事。   只开口说:“小姑你这菜地里还有点空,缺什么菜秧都来我这里拿。”   “我还要去捉小鸡来养,到时候匀你一只,这里有樱桃,给小小添个零嘴。”   唐如芬也不愿意白白占便宜,往唐锦手里塞了两块玉米发糕,“姑没啥好东西送你,你下次来就别拿东西了,我好手好脚,别惦记我。”   把唐锦送出门后,唐如芬洗干净樱桃,等女儿挖完野菜回来就可以吃。   余光注意到那条鱼,唐如芬怔愣了一会,微微叹口气,脸上有一丝黯然和苦涩。   队上少有人知晓,她跟张向东年轻时谈过对象,十几岁的姑娘还青涩的时候,总是在捡柴回家的路上,遇到放牛的张向东。   张向东在她看来就跟露珠一样,是曾经最干净明亮的存在,让她尝到清澈的甘甜,但这滴露珠又很快消散了。   张向东家太穷了,她爸妈根本就不答应,坚决要她分手,并且为了大哥的彩礼,迅速把她定给了石桥村的苏家,她不愿意,她妈就闹着上吊,唐如芬妥协了,心如死灰嫁进苏家,成为苏家的媳妇,跟张向东再也没有任何关系,连面都没有见过。   直到她丈夫死了,孤身一人的张向东问过她,唐如芬为了还没长大的儿女,依旧选择留在苏家,她都是年近中年了,还谈什么感情呢。   唐如芬看着自己粗糙的手,上面都是粗茧,她明白张向东的意思,但她配不上张向东。   拿上鱼迅速出了门,既然没有可能,那她就绝不会接受对方的好意。   唐如芬性格太倔强,让张向东有些无力。   ……   唐锦找了两户人家,买到了自己想要的鸡,大母鸡是没人舍得卖的,但小鸡仔有一窝孵了出来,小小的一团,圆滚滚,羽毛还是嫩黄的颜色,迈着小爪子在院子里走动,看着毛绒绒的模样,把唐锦给萌到了,捉了两只鸡仔回家。   让陆沉做了个小笼子,里面铺上柔软的稻草,小碗里装着米,晚上就可以把小鸡仔放进去休息。   刚到新地方的鸡仔没觉得不适应,悠悠在院子里到处溜达,煤球好奇地凑近,鼻子嗅了嗅,可能是觉得好玩,伸爪子去拨弄两只鸡仔,扒拉得小鸡仔翻倒在地,煤球觉得更好玩了,长大嘴巴,将鸡仔叼进嘴里。   唐锦看见吓了一跳,急忙过去掰开煤球的嘴,这是她才刚买来的鸡仔,经不起狗狗这么折腾,煤球咧嘴一吐,鸡仔安然无恙地掉出来,什么事没有。   她揉了煤球脑袋一把,知道煤球只是调皮地玩耍,就没再管了。   午后去山上想挖几株野花回来种在院子里,装饰一下屋子,等到夏天花枝盛开时,小院一定很漂亮。   选了一些黄姜花、紫花地丁、小木槿回家移植,唐锦本来看见树上的木耳要去摘,发现脚底下踩了个东西,她疑惑地瞧了眼,黑乎乎的个头,巴掌大小。   这半截黑疙瘩有点眼熟啊,唐锦拿起来仔细端详一番,想起来了,这是不是何首乌?唐锦自己吃过何首乌炖鸡汤,这东西长什么模样,什么气味她是能分辨的。   何首乌是有多种功能的药材,目前还没有人工种植的何首乌,不像后世一样大规模地种,何首乌还能卖得上价。   唐锦打量一圈,见旁边地上还有何首乌的碎块,以及一片被咬了的野萝卜秧,可能是之前的野猪拱出来的?   不管是怎么来的,何首乌的根茎肯定就在附近。   唐锦仔细地找寻一遍,注意分辨那些各种藤蔓,她只知道何首乌都是成片生长的,见到一簇簇的枝叶就去看看,总算在一片山壁的角落发现了,藤蔓长的茂盛,缠着一棵大树,攀延而上。   她挖了一株,黑黝黝的,巴掌大小,有点像是红薯,这年份可能不高,成形的何首乌药用价值更明显。   唐锦催促着这些何首乌继续生长了一会,大个的有十三个,剩下的小何首乌就留着。   分出三个何首乌洗干净晒成片状,平时泡水喝茶,其余的积攒起来卖钱。   这个季节本就多雨水,白天气温闷热,当晚轰隆一声惊雷炸起,暴雨倾盆而下,天地间只有淅淅沥沥的雨声,水流不断冲刷,在屋檐下挂了一水的帘幕。   睡得正香的唐锦被嘀嗒声惊醒,陆沉摸黑点燃了蜡烛,现在连窗户都不敢打开。   他们的屋子本来是很牢固的,可这场雨太大了,屋顶角落难免会有一些缝隙,雨水渗漏进来,从开始的几滴,到后面的成串,在地面上淌出一个小水洼。   陆沉拿了两个桶,在漏雨的地方接住,滴落的声音在室内格外清脆,确认其余地方是干燥的,从柜子里多拿了一床被褥,才回到床上休息。   都没有睡熟过去,估计着水桶满了,又要起身去将接的雨水倒掉。   醒来时屋内空气很潮湿,堂屋中间那块地方成了泥浆,都得绕路经过,桌子也湿得透透的,尤其一直不出太阳,风干得很慢, 第23章 修补房子   昨晚的雷太暴躁,田坎边两棵树都倒了,农田水沟里也满满都是水,路上一片泥泞。   为了不让雨水淹死种下去的粮食,大队长一大早就组织起人手去田里排水。   现在可没有抽水机,就只能拿着水桶盆子铁铲去自己动手。   水田里的雨水最多,在田坎边挖出一个口子排出去,缺口到时候又要堵上,小麦地较为平坦,不能蓄水,多余的水都流了出去,只需再将水沟里的铲掉。   过了晌午才全部排完,大家脸上身上都是泥巴点子,裤腿挽在腿腕,小腿上全部都是淤泥。   陆沉手都泡得发皱发白,唐锦有点心疼,她还好一点,不用站在水里,帮忙把舀起来的水倒掉就行。   忙到这会,早就饥肠辘辘了,提溜着鞋赶紧回家。   在院子里把腿上的泥巴清洗干净,烧水洗了个热水澡,凑合煮了一锅面填饱肚子。   休息够了,唐锦跟陆沉商量着补补屋子,屋顶还是不够牢固,是由瓦片跟稻草土胚搭起来的,有些瓦片因为时间久都碎掉了,下次再下暴雨,屋里还会浸湿。   屋子总体还是完好的,院落又宽敞,冬暖夏凉,除了漏雨外,平时住得舒舒服服,唐锦还没打算修新房子,最主要存款还不够多。   “现在有两百四十二块的存款,那就先把屋顶给补了,尤其厨房那块,还有窗户也要补一补,墙上重新刷点石灰。”   “行,我明天就找大队长开个证明。”   屋顶破旧的地方都用新瓦片覆盖住,但西山镇没有砖窑厂,想去买到瓦片,还得在县城,距离这里最近的县城交通还算方便的,在镇上坐短途汽车,半个多小时就到了。   因为西山镇的物品大概都是齐全的,购买鱼望又不强烈,大家平日里都不爱去县城。   唐锦来了这里,还没去县城逛过,她跟着一起坐车去县城。   坐在汽车上,她就有点后悔一起来了,因为她晕车啊,汽车在路上摇摇晃晃,很多人乘坐的缘故,包子味,油条味,还有煤油味,各种气味揉杂在一起,有些受不了,胸闷得想吐。   唐锦想要掰开车窗,但车窗好像烂了,开关拧不动,没有新鲜的空气流通进来,她侧了侧身体,头埋在陆沉肩膀上,嗅着淡淡的皂香味,才感觉好一点。   后面坐着个老太太,用那双眼睛时不时地盯着唐锦看,撇了撇嘴,面带嫌弃,真是不要脸,大白天的就往男人身上靠,一个女人家这么不含蓄。   唐锦看着她,目光直接对上,老太太不自在地转开脸,不好意思再瞪人了。   唐锦暗哼一声,靠着陆沉的肩膀,她自己的男人,怎么就不能挨着了,她脑袋不舒服不行吗。   陆沉问了过道另一边的人,座位挤得满满当当,靠窗的位置谁都不愿意换。   唐锦看着窗外闪过的风景,汽车在车站停下,车站比较老旧,地面上写着标识,中间停着两辆没有发动的公共汽车。   她一下车就迫不及待吸了口新鲜空气,这小小的县城还没有建设起来,只是比西山镇面积广阔,多了几幢楼房,设施更齐全罢了。   车站附近有个饭店,这会人少,他们叫了一份酸菜鱼,一份卤耳朵,唐锦还要了一个白糖包,里面是花生芝麻馅,面皮绵软,还热乎流淌的糖汁清甜。   “南湖边有个公园,你喜欢花草我们可以去看。”   “逛完了又顺路去百货商店。”陆沉舀了一碗汤放在她面前,时间还早,只要赶上最后一趟汽车就行,想去哪玩就去哪玩。   但在县城里,好玩的地方只有公园跟百货商店。   唐锦点点头,其实这些景物并不繁华亮眼,比起后世的摩天大楼,算得上很简陋,但这些建筑物有时代的痕迹,唐锦想去了解这个过去的年代。   百货商店就是两层的小楼,分布着一个个柜台,人来人往,杂乱声音交织在一起,是最热闹的地方。   唐锦称了些奶糖,又买了个老式闹钟跟暖水壶,觉得差不多了,已经到了下午,没精力再闲逛,就径直去砖窑厂。   砖窑厂建在城郊,一栋栋的家属小楼立在那里,周围的城镇都只能在这里买到砖瓦,而砖瓦的需求量又特别大,砖窑厂的生意很红火,占了一大片的地皮。   陆沉预订了一批砖瓦,当瓦片烧制好,砖窑厂会送到红枣生产队来。   回去的路上就舒服多了,唐锦抢到了一个开窗的位置,加上这会时间晚,乘客少了大半,空气没那么混浊,迎着微风吹拂,清凉宜人。   汽车抵达西山镇,想回生产队只能迈腿走回去,听到小巷里传来一声轻轻的嬉笑,唐锦转头一看,是一对情侣在勾肩搭背,脸都快挨在一起了,那女的侧脸看上去挺像唐晴的,可唐晴不是在上学吗?   没等唐锦看个清楚,那对身影就绕过拐角不见了,蹙了蹙眉,她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   屋顶有那么多需要修补的地方,光是一个人做,还不知道忙到什么时候,等砖瓦运送过来,堆放在院子里,陆沉就去找了陆旺陆飞兄弟俩来帮忙,耽误了他们挣工分,就付一天报酬,中午请吃顿饭。   屋顶上面已经腐烂的杂草都扔掉,破烂的瓦片收拾到院子角落里,将新瓦片覆盖上去,堂屋到院门口的一路上整齐铺上砖,边缘用瓦片碎块填补,这样下雨后院子里有条干净的路可以走,不会沾得满脚都是泥水。   还有一簸箕的碎片,唐锦目光扫过院墙,提议将尖尖的瓦片插在墙上,防止小偷爬进来。   天色晚了才全部忙完,唐锦让陆旺兄弟俩留下吃饭,都这个点了,陆旺帮忙尽心尽力,总不能让人饿着肚子回去。   她将风干的山猪肉割下一块炒了,木耳跟山药混炒,蘑菇剁成碎丁,加上野菜碎粒,做成圆润的包子。   菜色不会显得特别出挑,又不失礼。   陆旺兄弟俩直竖大拇指,嘴巴塞得鼓鼓,他们就不明白了,同样都是素菜的包子,为啥这里的就这么好吃呢,原来没有肉的包子也能特别香,包着的野菜一点苦味都没有,只剩下蘑菇的鲜味,哪怕已经饱了,都还想再塞下几个。   碰了碰陆沉的手臂,“哥,你可真好福气。”   以后他们找媳妇也要找个手艺好的,天天来顿好吃的饭菜,干活都不怕累了。   换了瓦片的屋子像是焕然一新,加上收拾得齐整,边上种着漂亮的野花点缀,路过的人看过去,就觉得这屋子有些不一样,干净得舒服,哪像别人家,到处都是烂泥巴跟鸡便便,一点都不清爽。   暗暗想着陆家的日子还真不赖,过得和和美美,现在都养上鸡跟狗了,衣服鞋子也不再破破烂烂,屋子还翻新一遍,那堆砖瓦可不便宜。   一遇上那些还套话的人,唐锦别的不说,就立马哭穷死,反正不能显得很宽裕,否则一定带来麻烦。   她依旧是经常去上工的,领个轻松的活计,可以挣工分,又能打发时间,年底多分两斤肉也是好的。   之前卫生院搭配的中药喝完了,唐锦能感受到自己这个月来例假没有了那种阴冷的痛,她打算再去卫生院检查一遍,看身体情况现在如何了。   而在卫生院的某间病房,帘子拉得死死的,气氛一阵压抑,躺在病床上的唐晴脸色惨白,披散着头发,病容憔悴的模样,眼神一片阴翳。   柳春花端着盆子进来,沉着一张脸,想发火,看见唐晴可怜的神态,那股怒火又发不出来,憋在心口,狠狠喘了口气。   “你说,你到底是咋想的,我机灵了一辈子,咋就生了你这么个蠢东西。”   “你还是个大姑娘啊,我跟你爹送你来这里是读书的,结果你跑去鬼混,你对得起我们吗,我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要为你操心,你是不是非要气死我才甘心,你哪来的胆子做出这种事?!”   柳春花最讨厌那些不正派的女人,结果她女儿就做出不正经的事来,让她又气又急,恨不得狠狠打唐晴一顿,但更多的还是担心唐晴的未来。   未婚先孕,搞破鞋,前些年都要被拉去□□的。   唐晴转了转眼珠子,撑起身来,拿起桌上的红糖水喝下,她没心思听柳春华唠叨,她身上痛,心里也痛。   “我还不是想嫁给城里人,给你们争口气,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你以为我不难受?”   唐晴眼睛通红,她谈了个对象,这是让她极为得意的地方,只要她跟对象结了婚,她就是工人家庭的媳妇,以后不用回到农村当泥腿子,为了将人紧紧攥在手里,她选择了顺从,也被浓情蜜意迷住了眼,将一切交出去。   前几天那个人还大方地给她买衣服,说说笑笑,直到她身体不舒服,来卫生院检查,居然是怀孕了。   唐晴不想未婚先孕,但同时她又觉得这个孩子是倚仗,她告诉了那个男人,对方居然不想要,在一番争执过程中,月份还浅的肚子流产了,被送到卫生院来。 第24章 谣言   以唐晴要强的性子,她根本不会轻易罢休,她不想要是一回事,但那个混蛋不能不负责,她会怀孕,都是那混蛋的错,嘴上说的好听,却对她这么绝情。   被欺骗了感情,唐晴怎么可能不恨呢,可那混蛋为了安抚她,答应给两百块钱,如果这事被宣扬出去,没人同情她,只会唾弃她,这种事只有女人最吃亏,在威胁跟利益面前,唐晴含恨咽下了这口气。   柳春花气不打一处来,“我是盼让你嫁好点,只是想要你过上好日子,没让你弄成这副鬼样子,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你连名分都没拿到,你就什么都相信了。”   “不行,老娘要去告他,要让那个龟孙子知道,便宜不是白占的,干出缺德事来,拍拍屁股就想走人了,做梦!要么娶你,要么去蹲大牢,咱们不舒坦,他别想好过。”   唐晴赶紧拉住她,“妈,你告了他又能怎么样呢,这件事根本就不能揭开,不管他会不会坐牢,事情传出去,你有没有想过我怎么办?我什么都得不到,我后半辈子都抬不起头来,所有人只会说我是个不要脸的女人。”   她俯低身体,捂脸哭了起来,后知后觉感觉到心痛,虽说拿到了补偿金,那她才十八岁,再是好强,心底也是害怕的。   本来以为后半生都有了着落,可以嫁个满意的人,得到城里户口,寄予了所有失望,没想到被骗了。   怨恨跟彷徨交错在一起,唐晴的心理素质承受不住。   柳春华难受地坐在她身边,这样可怕的事,为啥要落在她的女儿身上,从小就好好养着,哪里吃过这等苦,柳春花赶来卫生院,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只觉得晴天霹雳,差点晕了过去,幸好是她单独来的,家里老头子还不知道。   “那你以后咋过呀,总要结婚的。”柳春花发愁地问道,谁会要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做媳妇呢。   唐晴猛然抬起头来,紧紧拉住柳春花的手,“妈,你必须帮我瞒下来,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只要我们两个都不说,这件事不会有人发现,就当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生过。”   对上唐晴希冀的眼神,柳春花满是苦闷地点点头,事情都发生了,只能想法弥补,唐晴是她女儿,她必须帮唐晴遮掩这个错误,否则唐晴就被毁了。   思虑好了对策,唐晴的心总算安定了一些,“妈,我有点饿了,你去帮我买两个蛋吧,我必须尽快把身体养好。”   柳春花哎了一声,立刻去买吃的。   唐晴捂着肚子,想到了什么,慢慢爬下了床,她还没听医生仔细说,她怕这次流产,会影响以后怀孕,或者落下一些不好的后遗症。   唐锦配此时正坐在医生对面,回答近来身体的现状,配合做了检查,身体确实在恢复,医生都有点惊讶她的调养进度,宫寒可是很难根治的病,但唐锦这么快就在好转了。   她只以为这是唐锦按时吃药,遵循医嘱,平时注重保养身体,营养又跟上来的缘故,身体素质才能这么快好转。   笑了笑道:“目前来看你调养得很不错,但是还要继续保持下去。”   “药还是得配合着服用,生理期注意少碰冷水,养气益血的红枣红糖可以多吃。”   唐锦心情舒缓,记着医生说的注意事项,去入口的窗户处拿药。   角落里一片衣角一闪而过,看着唐锦跟陆沉的走远了,唐晴才出来。   眼中若有所思,手指缓缓攥紧,想到刚才偷听到的事情,咬紧了唇。   她听到了宫寒两个字,唐锦得了这种病?   幸亏她躲得快,没有被唐锦发现。   唐晴进诊室找了医生,先弄明白流产的后果,得知她月份小,及时送到卫生院里,身体伤害没有很严重,心头的石头顿时放下,故作不经意地询问起了宫寒是个什么病。   听医生说,有宫寒症状的人,不仅例假会难受,怀孕也比常人更难时,唐晴嘴角缓缓勾了起来。   真是没想到,唐锦居然有这种怪病。   女人结婚后最重要的是什么,不就是孩子吗,生不出孩子的人,等于不下蛋的母鸡,有哪个男人能忍受这种媳妇,说出去头都抬不起来。   养儿防老,传宗接代,孩子比一切都重要,唐锦不是结了婚就过上好日子了吗,她倒要看看,一只不下蛋的母鸡能不能在陆家呆稳,要是离婚了,绝不能允许让唐锦回娘家,不然丢脸死了。   唐晴一点都不同情,反而克制不住的幸灾乐祸,她跟唐锦又不是一个妈生的,哪里会当真正的姐妹,爸妈的宠爱,家里的好东西,那都是有份量的,唐锦多得一分,她就少拿一分,她会把唐锦当成姐姐才怪。   唐锦从小就经常干活,而唐锦垫底,她就能轻轻松松长大,不用做事就能吃饱,那个家是他们的家,而唐锦只是个多余的外人。   她现在不小心流产,人生都差点毁了,病怏怏地呆在医院里,凭什么唐锦就能比她过得顺心如意,还有丈夫陪着来看病,她怎么想要看到,一直被自己踩在脚底的人,居然过得比自己好。   休息了一天,唐晴就跟着柳春花回家休养了,她苍白的脸色遮掩不住,唐大强问起来,只能编谎说是胃痛,胃病发作,才会在卫生院看病。   柳春花帮忙圆谎,唐大强神经粗,自然没有怀疑。   第二天,生产队就传开了一件事,说是唐锦有宫寒,很难生出孩子,这种事情一下子就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在大部分的妇女看来,这病很严重,不能生孩子的女人就是不完整的,哪个女人不想拥有自己的亲生骨肉。   连生产队那些好几胎只生女娃不生儿子的小媳妇都会被指摘,更别提唐锦这种情况了,哪怕生的是女娃,那也是从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   “这事真的假的?还有这种怪病?”   “应该不会骗人吧,谁会拿一个开玩笑。”   “细细想想,唐丫头都结婚三个月了,咋还没动静?”   “要是真的,那还真是命苦,在娘家做牛做马,没人心疼,好不容易嫁对了人,结果遇见这么难的病。”   “我娘家那边就有个女的,结婚几年都没怀上,婆婆看不惯,老公也打骂,还去抱了个孩子来养,日子才好过一点。”   “那抱养的始终是别人家的,哪里比得上亲生。”   唐锦还是从何丽口中听到的消息,知道自己被议论了,有点无语了。   “你没事吧?”何丽担心地问,怕唐锦想不开。   唐锦好笑道:“我没伤心,她们就是危言耸听了,听别人怎么说,就怎么信,其实哪有这么严重。”   “到底什么样的情况只有我自己清楚。”   除了生大病,队上的人连卫生院都舍不得去,见识少了,很多病症都不了解,脑补出来,说的有鼻子有眼。   更何况,摆在这个年代,思想比较封闭,涉及到婚姻跟孩子的事,大伙难免就激动了。   唐锦并不认为不能生育是大错,为什么要用这种标准来衡量一个女人,人的一生那么长,只要过得开心满意就行,但摆在这里,道理是说不通的。   她从来没有对外说过这件事,陆沉嘴也很紧,那到底是谁说出去的。   唐锦没有放任流言传播,想找出来到底是谁对她有恶意。   八卦的人太多了,一个人说不清楚,不过没关系,唐锦挨着挨着问,很有耐心地捋下去,总能得到结果的,通过这根线,问到了最先传出来的那个人头上,对方说是从柳春花嘴里听来的。   唐锦费解,柳春花一直呆在生产队,怎么会知道她在卫生院的事。   柳春花乱传她的谣言,她总得要个说法,唐锦直接去了唐家,一手推开门,就嗅到了一股浓郁的药味。   “谁啊?”柳春花往炉灶里塞满柴火,走出院子来看,见到是唐锦,在唐锦手里看了圈,没有东西,脸色不怎么好看,但发现唐锦脸上也没有笑容时,柳春花突然想起自己对外说了什么,莫名有点心虚。   她很快挺起胸脯来,她又没有说谎,说的都是大实话,心虚个屁。   唐锦问道:“婶子熬药做什么?”   柳春花没好气地撇撇嘴,没有心情招呼唐锦,“小晴她身体不舒服,我在给她煎药。”   “你平时难得回来一次,现在回来肯定有啥事,说吧。”   别一直在这里杵着,空手回娘家,她才不欢迎。 第25章 威胁   唐锦没回答柳春花的问题,瞥了眼唐晴的房间,药味有点刺鼻,甚至有点熟悉,因为她自己也喝过活血的药补身体,应该是唐晴或者柳春花在卫生院听到了她跟医生谈话,偷听就算了,还要往外到处说。   她看的诊室是妇科,她们去妇科做什么,唐晴还喝这种药?   唐锦笑问:“小晴不舒服?那她得了什么病?”   柳春花脸上立刻闪过了心虚,下意识绷紧,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有人看见小晴面无血色地回来,却不知道小晴真正情况,她有什么怕的,语气不耐烦地说,“小晴她胃痛,身体不好,你要是还把她当妹妹看,就给她拿点补身体的鸡蛋来,谁让我跟你爸没本事。”   唐锦隐隐有了猜测,柳春花的反应不对劲,仓惶惊恐,是在克意掩饰什么,身体不舒服大大方方说就行了,这般遮遮掩掩,除非是不方便被人知道。   她脑中灵光一闪,在柳春花回过神之前,快步走向厨房,小锅中有熬煮的中药,灶台上放着没有熬完的药材,她敏锐地发现,橱柜里放着两个小药包,唐锦一手将药拿过来。   “你发啥疯?”柳春花懵了,就见唐锦跟兔子一样一窜就进厨房了,她匆忙跟上来,总觉着唐锦奇怪,赶紧去阻止。   唐锦更是肯定柳春花有秘密,似笑非笑,“婶,我在这里好歹住了十来年,唐晴吃什么都香,怎么从没听说过她有胃病。”   “这药的气味也不对,你好像很激动的样子。”   “要不我进去看看她,是不是卧床不起了?”   柳春花眼皮子跳了跳,眼睛狠狠瞪向唐锦,心都提了起来,语气不善,“小晴她就是生病了,哪个时候得的胃病关你屁事,难不成还要跟你交代,平时也没见你关心她,现在倒是在这假惺惺的,问东问西,咸吃萝卜淡操心,小晴她心情不好,不用你去看。”   “你把我的药还给我,没事你就回去,我没有闲工夫跟你扯。”   莫非这死丫头知道了什么,不,不可能,她瞒得那么严实!   唐锦挑明道:“你没话说,但我有话,是你把我的病宣扬出去的吧。”   “你以为这样可以中伤我,那真是让你失望了,毕竟我不像婶子一样,被戳中痛脚一样心虚,做了些见不得的事。”   “你啥意思,我压根就听不懂!”柳春花死死盯着唐锦,脸色难看,像是下一刻就要扑上去把唐锦给咬死。   唐锦晃了晃自己手里的东西,“你们心知肚明,只要我把药拿去问医生,我想得到答案并不难,我这人嘴巴也不严实,到时候跟别人多说了什么不合适的话,婶子你可千万要包容啊,毕竟你在外面说我的是非,我都没有生气呢。”   豁!柳春花吓得眼睛都瞪圆了,目光转向唐锦手里的药包,总算明白了唐锦的意图,这小贱人原来在这等着呐,小贱人是真的猜到了什么?可到底怎么透露出去的。   如果唐锦真的坐实了小晴未婚先孕,往外乱说怎么办,小晴还在屋里躺着呢,那脸色一看就知道不对劲,谁会相信小晴的清白,清白都在别人嘴里。   她更怕卫生院的医生闭不紧嘴巴,那她小晴的一辈子不就毁了嘛。   就知道唐锦见不得她的女儿好,果然不安好心,太阴险了!   柳春花猛地扑了上去,目标就是抢唐锦手上的药,唐锦正防着她呢,趁柳春花不注意,避闪开来,柳春花直接撞到门槛上,重重绊倒在地。   “为了小晴着想,婶子别再惹我,否则我心情不好,队上怕是又要添一桩八卦笑料。”   “算了,我现在就去卫生院一趟。”   心慌则乱,柳春花来不及细想,就已经被吓到了,小晴流产是天大的丑事,一大家人都抬不起头来,这对爱面子的柳春花来说,完全无法忍受别人的谩骂,还有小晴万一嫁不出去又咋办。   她气急败坏地骂着唐锦,听懂了唐锦是在威胁了,不甘心被拿捏,却又拿唐锦没办法,为了遮掩丑事,还不得不堵住唐锦的嘴巴,毕竟唐晴的事经不起丝毫风险。   “你到底想咋样?”柳春花眼神阴冷,“你别忘了,你也是唐家的,你以为害了小晴,你自己就能撇出去。”   “小晴没有得罪你,你就这么想害死她,我不是你亲妈,好歹把你拉扯大了,你不认我就算了,还要恩将仇报,心肠咋这么狠毒,缺不缺德,你要是还有良心,就放过你妹妹吧。”   唐锦笑了笑,“我不认良心,我就喜欢一些实在的东西,你没有经过我的允许泄露我的隐私,还胡乱编排一通,给我造成了困扰,赔偿道歉总该有的。”   “不要提什么都是一家人的话,你在背后幸灾乐祸的时候怎么没想想我也姓唐,现在要求我大度,你不觉得搞笑吗,咱们还是明算账,别打感情牌。”   柳春花喉咙里的话噎了回去,听着唐锦开除出条件,粗黑的手捏紧了,向来可以随便揉捏的继女竟敢威胁她了,她还从来没有这样被动过,恨不得将唐锦那张脸给抓烂。   唐锦的要求很简单,当初她结婚时,陆沉给了八十块的彩礼,她只拿到了二十五块,柳春花还她五十块就行。   “婶子别不服气,我是在这个家长大,但你们可没有养我,我之前挣公分有多卖力都是有目共睹的,养活自己绰绰有余,外面种地,家里做家务,帮你带大了唐晴唐华,我自认做的已经够多了。”   柳春花不甘心,她儿子才刚娶了媳妇,彩礼加上操办的婚礼宴席,存款没剩多少了,唐锦再把钱拿走,家里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她就气呀,唐锦何必非要这样咄咄逼人。   “你掰扯得倒是清楚,可老唐是你亲爸!你该孝敬他,哪有子女不孝敬亲爸的,也不怕被雷劈。”   唐锦淡淡道:“所以我逢年过节是给了赡养费的。”   多的就不可能了,不可能像柳春花做梦的那样,掏心掏肺地贴补唐家,她还要让柳春花长长教训,以后别再耍心眼。   唐锦坚决不让步,特意站在了门外,一旦柳春花有任何异动,她立马就叫人过来,旁边的门敞开着,柳春花必定有所顾忌。   把柄都在唐锦逮住,唐锦又小心防备着,柳春华有再多的花花肠子,迫于无奈,只能打消了算计,脸色阴沉地去拿钱。   数了一遍又一遍,不停在心里咒骂,这一遭她忍了,五十块钱就送给这贱人买药吃,心那么狠,嘴巴早晚要烂掉。   通过留意柳春花的话语跟行为,唐锦心底差不多估摸到了唐晴的状况,这个年代对女性还是比较苛刻的,跟唐晴没有深仇大恨,她不会往外说。   柳春花摊开手,“你把药给我。”   唐锦拿到钱,给得很利索,她也就唬弄柳春花,哪有闲工夫去卫生院调查清楚。   看着唐锦远去的背影,柳春花心都在滴血,整整五十块啊,可以买好多好多肉吃了,她都舍不得用,结果被白白撬了去。   鼻子闻到一股臭味,柳春花飞一般地往厨房奔去,遭了,她的药糊了,紧皱着眉头,恼怒地将小锅挪开,因为太急,还烫伤了手,气急败坏地吹着,今天咋就这么霉哟。   端着药进屋,唐晴才刚醒来,她的感觉还不错,装成病号躺在家里,可以好吃好喝,舒舒服服睡觉,什么活都不用干,她决定了,还要多养一段日子。   察觉柳春花脸色不好,撑起身来,“妈,哪个惹你不爽了,我好像听见唐锦的声音了?”   柳春华看她那病怏怏的模样,气就不打一处来,“可不就是那个黑心肝嘛,巴不得我们过不好,她就称心如意了,抢走我整整五十块。”   五十?!   唐晴瞪大眼,顿时坐不住了,追问着让柳春花细细说一遍。   柳春花的语气是连唐晴都怨上了,“说来说去,还不是怪你不争气,送你去读书,你没读出个名堂来,只知道瞎搞净丢我的脸,你羞不羞啊,我都要被你气死了。要是你自尊自爱,我哪里用得着跟那死丫头低头,你不要脸皮,还连累我们一家人,生你就是个讨债鬼。”   她愤懑唐锦的狮子大开口,又气唐晴太随便,她一直吹嘘女儿有出息,骄傲这个女儿比唐锦能干,但唐晴却让她在继女面前丢尽脸面,柳春花想想就臊得脸皮子红,每年白白浪费学费,就换了一个未婚流产的结果。   她不是只有唐晴一个女儿,她还有男人跟儿子,总不能因为唐晴一个人,全家都被拖累,这次拿了五十块出去,全家人吃啥。   “这次回来,你就别去学校了,以后不用念书了,免得心都学野了,赶紧想法子嫁出去,嫁个靠谱的男人才是正经。”   被指着鼻子骂不要脸,唐晴面子挂不住,叫声尖厉,“妈,我被男人骗,你不心疼我还要骂我,那是不是我死了就不怕给你丢脸了!我才回来没几天,就嫌弃我白吃白喝是不是,我就知道你想把好东西都留给你宝贝儿子跟宝贝媳妇。”   “我咋就这么命苦啊。”   她也不想的,凭啥怪到她身上,还被唐锦知道,敲走了五十块。   柳春花这会没心情哄人,把药塞到唐晴手里。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端午粽子   “反正我警告你, 这次惹出来的祸事我给你兜着,你以后再敢胡闹,就别想回这个家了, 我跟你爸经不起折腾。”柳春花端着药碗, 闻着这药味, 她就烦躁。   “妈, 你怎么说的这么难听。”唐晴心情憋闷,连亲妈都嫌弃她,都更别提外人了, “对了,你说唐锦猜到什么了,她会不会故意编排我啊?她从小就嫉妒我,现在看我遭罪了, 怕是高兴得很。”   柳春花沉思一会,安慰道:“应该不会,她啥子凭证都没有, 光靠她一张嘴,只要她敢说, 我就敢撕了她,不过生产队那些老娘们就喜欢看笑话,白得都能说成黑的, 我这段时间会帮你留意着。”   “你以后做事长个心眼,不要再被人捏住尾巴, 净给我添麻烦。”   柳春花叹口气, 儿女都是债, 她恨铁不成钢, 可又能咋办。   厨房里她的儿媳妇吴晓红正在淘米做饭, 嫁过来后就老老实实去地里挣工分,结果忙活一通回来,灶上炉子都是冷的,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这就过分了吧!   她这个媳妇嫁进来就当老黄牛一样使,婆婆跟小姑子倒是占了便宜了。   要不是想着唐华对她好,娘家又需要彩礼钱,她还真不乐意有这么个尖酸刻薄的婆婆。   心里不舒坦,就多抓了一把米,锅碗弄得啪啪作响,发现柳春花手里端着药碗,扯了下嘴角,“妈,小妹的病还没好?”   怎么没像那个大姑子一样早早嫁出去,跟个资本家小姐似的,成天躺在床上,啥病这么严重,她才不信,分明就是躲懒,都是农村出来的以为自个多娇气。   柳春花憋着一肚子火呢,不忍心骂自己女儿,对儿媳妇就不会这么客气了,正好把火气发泄在吴晓红身上,“咋了,小晴她养养病碍着你的眼了,小晴她是个读书人,就是受不得苦,你以为跟你一样,从小在泥巴里打堆,皮糙肉厚。”   “老娘就这么一个闺女,愿意好好惯着,你不服气,就怪你自己妈不疼你,赶紧去煮饭啊,还指望我这把老骨头煮饭给你吃呀,想得倒美。”   吴晓红被喷了一通,脸涨得通红,呐呐道:“妈,我不是那个意思。”   低头淘着米,手使劲捏着米粒,眼睛都红了起来,朝她撒啥气啊,她有啥说得不对吗,这做人儿媳就是不同,嫁进来就被欺负受委屈。   吴晓红憋屈,故意动作慢吞吞的,等唐华跟唐大强回来,饥肠辘辘的,结果居然饭菜还没摆上桌。   唐华有点不耐烦,“吃的呢?”   吴晓红还在上锅蒸窝头,低垂着眼帘,细声细语道:“妈刚才在给小妹煮药,没顾得上煮饭,你先等一会,我这里马上就好了。”   “忍着点嘴巴,妈她心里不舒坦,我都被说了一通。”   唐华立刻皱起了眉头,去找柳春花说话,“妈,你咋回事,换作以前,饭菜早就端上桌了,我挖泥巴容易吗,你就不知道心疼我。”   瞥一眼唐晴的屋子,“你光顾着把她给伺候好了,早就把我给忘在脑后了。”   唐大强也不满,屋里两个女人都在,连个饭都没煮好。   柳春花拍了下儿子,“你胡说八道,不就一顿饭么,难不成还饿死你了,那是你亲妹,你都不体谅一下她,就想着吃了。”   “她能有啥病,吃好喝好,你不能只想着她,她重要还是我重要,你再这样,我就真生气了,每一个工分都是我辛苦挣来的,总不能让她一直躺着吃白食吧。”唐华捡了父母的性子,不可能让别人占了他便宜,他累死累活,想想都不划算。   柳春花竖起眉头,“我跟你爸还活着,小晴她哪里就白吃白喝了,你还要我跟你爸补贴呢,哪有资格说小晴,我想咋样,由不着你来管,娶了媳妇忘了娘,还对敢对我说教了。”   唐华耍赖,“我不管,真要算起来,她凭啥可以去读书,你偏心眼,我也要去读书。”   他一念书就头痛,谁知道挣工分更恼火,还是唐晴狡猾,知道赖在镇上。   天黑了唐家才吃上一顿饭,还吃得很不愉快,柳春花明显感觉到儿子有了小心思,跟着媳妇滚了,唐华则是觉得柳春花拎不清,以后靠他养老,却没有多心疼他。   在屋里的唐晴听见说话声,心头也拱着火,唐华结个婚就能把她当外人了?想对她阴阳怪气,真是做梦,这也是她的家,她爱怎样就怎样,轮不到唐华来管教。   这一生气,唐晴就上火了,本来身体就虚弱,第二天一看,床单上竟然都是血,被吓了一跳,唐晴害怕身体有个差池,找借口去了卫生院检查,拿了一堆药跟补品回来,一家人自然又闹了一场小矛盾。   ……   六月天气开始热了起来,天上大太阳挂着,在田里干活那是真正汗流浃背,早上出门都要带一瓶水。   这边气候就是夏季比较燥热,感受着太阳的温度,就可以想象七八月有多热。   唐锦把家里的被子已经换成了薄被,她跟陆沉也换上了轻薄的衣裳。   平时最常做的就是稀粥,配上坛子里泡好的黄瓜笋片,酸辣清脆,开胃又好吃。   家里的菜园子已经变得茂盛起来,种下去的菜秧渐渐长大,很多菜都可以吃了,莴笋小白菜胡萝卜黄瓜南瓜豆角,品种丰富,翠绿一片。   较嫩的豆角跟细丝一般垂挂着,唐锦折下来做酸菜,嫩豆角泡起来才不会空心,保持最嫩的口感,挂在枝头的黄瓜,当成水果直接吃就行,清爽多汁。   墙角爬满了南瓜的藤蔓,煤球就喜欢在那里扑腾,黑不溜秋的身子已经长大不少,但每天吃饱了,体型依旧肥墩墩的,看上去厚实绵软。   嗅了嗅绽开的南瓜花,噗嗤打了个喷嚏,耳朵尖颤了颤,伸着黝黑的爪子去扒拉。   唐锦穿过菜丛,看着好笑,把这团圆球rua了一遍,揉得狗子唧唧叫,拍了下那圆乎乎的胖臀,等狗子迫不及待地窜走了,她打量着这四处的南瓜藤,确实有些太多了,密密麻麻,这里都无法下脚了,容易滋养蚊虫。   唐锦稍微清理了一下,留出一大片空地。   掉落的南瓜花,没有什么用处,她本来打算直接扔掉,被陆沉留了下来。   南瓜花也能吃,在陆沉记忆里,炸南瓜花是很香的一道零食,馋得慌了,他奶奶就会做,小时候最喜欢的零食,现在陆沉只能自己做来回味一番,围着灶台打转的回忆还很清晰,步骤也记得清清楚楚。   炸南瓜花很简单,把南瓜花瓣盐水浸泡,里面的虫蚁洗干净,裹上一层调好的浆糊,一片一片放进锅里炸熟就行,外皮酥脆,内里柔软,带着花瓣的细润。   唐锦往陆沉嘴里塞了一块,又好奇尝了口,眼睛亮了起来,“好吃,香香脆脆的。”   口感很轻盈,有油炸的香味,但一点都不油腻,南瓜的花瓣比较清淡,外观也很漂亮,她喜欢这小吃。   不仅如此,南瓜藤把表皮的绒毛撕掉后,折成嫩条,用来炒素菜也美味。   有外面那样的小菜园是幸福感满满,就是打理起来不轻松,菜地里太容易长杂草了,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拔一遍草。   唐锦还从山上移植了两棵樱桃,一棵杏树,一株桃树幼苗回来,自己种的果实更饱满一些,过两年就能结果了。   考虑到端午快要临近,唐锦想上街买些好东西,正好从柳春花那里要来的五十块钱还没花,手头比较宽松,过节总得弄丰盛一些,顺便把做好的山药糕拿去卖掉。   端午最是少不了粽子,这时候供销社跟黑市里的糯米红豆都很畅销,这些是做粽子的主要食材,想买都买不到,唐锦还是在李老四那里才抢到了一斤糯米,糯米的种植比稻米麻烦,味道更香甜,价钱当然翻倍。   在黑市逛了圈,肉食同样不能少,买到了两根猪蹄,一斤五花肉,回铱嬅去做卤猪蹄跟回锅肉吃。   唐锦不知道这里的粽子讲究的做法,她按照自己的心意来就行了,竹叶芦苇叶子都可以用来包糯米,但唐锦更喜欢用竹叶,比起芦苇多了一种清香味。   山上就长着一丛箬竹,郁郁葱葱,叶片肥大,盐水浸泡一遍,开水煮几分钟,让叶片变得柔韧,将调制好的糯米馅料用叶片包裹起来,扎成一个精巧可爱的三角形。   她做了两种口味的,有红豆馅的甜味,也有腊肉馅的咸味,糯米有限,就做了六只粽子。   端午当天,直接上锅蒸熟就能吃,橱柜里还放着果酒,用樱桃泡的,酸酸甜甜,刺激味蕾,搭配着弹牙香浓的卤肉,鲜辣的剁椒鱼头,解腻的小葱豆腐,别提有多美滋滋。   果酒也是会醉人的,唐锦多喝了两杯,面颊染上绯红,眼中泛上湿漉漉的光,唇上甜甜的滋味,只有陆沉才知道了。   这边其乐融融,大队上许多烟囱里也飘着香味,过节嘛,一年就那么一回,大伙都想尝点油水。 第27章 相亲   唐家这天中午很热闹, 杀了一只鸡。   柳春花把鸡毛料理干净,鸡血那个碗小心翼翼接着,鸡皮上还有些细小的绒毛, 她舍不得用火燎, 因为鸡油会滴出来, 就拿架子一点一点拔。   鸡肉剁成两半, 要切块时,动作又停住了,想了想, 将大的那半鸡肉放进橱柜里,小的半只剁成碎块。   唐华笑嘻嘻地凑过来,“妈,今天吃鸡啊, 我最爱吃鸡了,这只鸡腿是我的。”   柳春花不耐烦地吆喝他,“走走走, 今天是小晴相看的好日子,你别光顾着吃。”   唐晴的身体养好了一点, 柳春花就托媒人去找合适的对象了,这男方不能在本生产队找,走出去都是认识的熟人, 柳春花忍不住心虚啊,万一被发现了唐晴不是个大姑娘, 他们一家人都要被戳着脊梁骨骂。   更何况这附近还没有年龄合适的对象, 柳春花就想着, 要不找个条件普通的, 她闺女嫁过去, 万一那段羞事暴露了,男方就没有底气离婚。   她自认对未来女婿还算不错,没有计较对方的家境,不会多收彩礼钱,她闺女长得年轻漂亮,那就是相配的,没有让对方吃亏。   从小精细养大的丫头,就这么给嫁了,想到飞走的彩礼,柳春花就隐隐作痛。   但眼下把亲事给定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否则未婚先孕这事一直悬在柳春花心头上,跟坠了块石头似的,睡觉都不安稳,她更担心的是,唐晴回到学校,又跟那个男同学藕断丝连咋办,那男人哪里靠得住,还不如先让闺女死了心,踏踏实实过日子才是正经。   媒人还真找到了一个人选,是永川生产大队的,跟红枣生产队同属一个公社,距离不算太远。   男方本人不勤快,听说总是跑去镇上亲戚家长期住着,偷懒不去挣公分,不知搞些什么名堂,但上头有个哥哥,稳重老实,爸妈也是壮劳力,外人都觉得这男方玩心重,扛不起责任,都二十几了还没说亲。   可这对于柳春花来说却很合适,男方本人不咋样,就没资格嫌弃她闺女,只要不分家,那小晴过得日子应该不差,能吃饱喝饱,时不时还可以回娘家一趟,而且那男的不是总往镇上跑吗,如果带上小晴,那就再好不过了。   托媒人跟那边说了见上一面,今天就来家里吃顿饭,柳春花狠心杀了只鸡,中午的饭桌上总要有点油水。   “我告诉你啊,饭桌上你就多喝汤,鸡肉要招待客人的。”   唐华撇了撇嘴,“这事成不成还不一定呢,瞧把你给激动的。”   “我呸!你这乌鸦嘴乱说话,小晴这模样,那家人能看不上?就是不知道那个李家的小伙子长得精不精神。”柳春花迅速垛着肉,她也说不准,所以才只烧了半只鸡,免得白让人给吃了。   唐华才不在意,趁着柳春花把鸡炖上锅,差不多快熟了,灶屋里没有人时,偷偷舀了几块鸡肉,端进屋跟自己媳妇先吃了。   估摸着男方快到了,柳春花催促着唐晴赶紧换身鲜艳的衣裳,衬得气色好看些,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给人家留个好印象。   李老四跟他妈踏进唐家门槛,柳春花就热情地迎了出来,暗暗打量了一番,瞧上去高高瘦瘦的,衣裳干净,手里还提着东西,第一面柳春花觉着还不错。   满脸笑容地把人带进堂屋,桌上摆着一盘花生,一盘地瓜干,盅盅里灌满热茶。   吃饭事小,关键是双方见下面,柳春花跟李老四他妈闲聊着,了解大概的情况,差不多的时候,找了个借口去叫唐晴出来见人,跟李老四说会话。   得知李老四本人没工作,家里只有四间屋子,又看李老四相貌普通,聊天的过程中,唐晴脸上的笑意淡了下来,还有些敷衍。   坐在板凳上,隐隐有丝不耐烦。   她知道她有秘密,可她好歹是个高中生啊,为什么要跟这样的人相亲,真正尝试过了,跟城里的男人谈过对象,这会坐在这里,唐晴真正意识到了,她真不愿意跟个乡下男人随便凑合。   每天跑去田里挣工分,身上都是泥巴,挣到的钱连肉都买不起,衣服两年都没法换身新的,那样的生活简直让她窒息。   看这个男人脸皮黑瘦,条件一看就很差,难不成她真要跟这种人在一起,生孩子做家务,不,她不要过那样的生活。   唐晴退缩了,反应很冷淡,说话短短几个字,被柳春花地瞪了好几下,也不为所动。   李老四的态度也冷了下来,他最会察言观色,怎会看不出来唐晴的意思,唐晴眼里的轻蔑太明显,对方瞧不起他,他也没兴趣凑上去。   既然没有诚意,又何必让他白跑一趟,呆在这里就难受,还不如去做生意。   他是没工作,但他挣的钱完全养得起家,这唐家没有诚心,那没必要谈下去。   尴尬蔓延在饭桌上,可以说是不欢而散。   李老四迫不及待地离开了,走到田坎上时,一条狗窜了出来,冲着他汪汪叫,李老四被狗咬过,很怕这种生物,他远远地避开来。把他妈挡在身后,但那条狗在路边龇牙咧嘴的。   李老四捡起一根棍子,想鼓起勇气驱赶,背着篓子的姑娘跑了过来,叫唤的狗顿时变得乖巧。   “煤球,听话!”   “不好意思,吓到你们了。”   小姑娘脸蛋圆润得像个苹果,两条辫子又黑又亮,笑起来眼睛弯的跟月牙似的,颊边还有两个酒窝。   李老四腾得红了脸,只觉得对方笑起来很开朗,很好看。   等人走远了,他找田里种地的人问了下,原来叫何丽。   ……   柳春花看着冷清下来的院子,气闷地抓着唐晴回了屋,一把推搡着唐晴,压声质问:“你到底咋想的,你刚才就寡着个脸,人家是来相亲的,不是来看你冷脸的,你让我跟你爸的面子往哪放?一直在饭桌上赔笑。”   “你不愿意你早说啊,这会端着啥意思,你非要气死我才甘心。”   唐晴捏着辫子,实话实说,“妈,你别逼我行不行,我真的不想嫁给这种人,当个村妇太可怕了,我还年轻呢。”   柳春花喉咙都被噎住了,戳着唐晴的脑袋,“你这里是不是有病,成天都在白日做梦,这种人是哪种人,你瞧不起农村的,想嫁城里的,别人看不上你啊。”   “你说说你谈了个城里的对象,结果人家跟你结婚了吗?只是玩玩你而已,你安安分分过日子不行吗,别再折腾了。”   “我看李老四挺不错,看上去踏实,适合过日子,你自己究竟啥情况,你不清楚吗,有个头婚的男人娶你,你还不把握住。”   唐晴被戳中了痛脚,忍不住恼羞成怒,她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现实,“妈,你烦不烦啊?!我好歹是个高中生,再不堪,也不该随便跟个男人,以后这种男人你就不用给我介绍了,我才不要嫁过去当老妈子,要嫁你嫁,反正我不同意。”   柳春花觉得跟她说不通道理,直接挑明了,“你觉得有哪个城里人,会要一个从农村来的,还偷偷流产的女人?”   现实就是这样啊,等拖到年纪大了,连李老四这样的男人都找不着了。   唐晴不屑,“只要你帮我瞒得好好的,我就还是个清清白白的高中生,我还要去读书,你别劝我了。”   柳春花快要气晕了过去,她这是为谁打算,掏心掏肺,结果还不领情,这种冷心冷肝的东西,行吧,她不管了,将来后悔了,别来找她哭!   知道柳春花心情不好,谁都没有去触霉头,心里犯嘀咕,认为唐晴莫名奇妙的。   当柳春花脸色缓和了,吴晓红端了碗糖水给她喝,小声说道:“妈,我明天就想回娘家一趟,能不能拿点东西回去,我娘家嫂子生孩子了,要出两块礼钱。”   柳春花没好气地瞪她,家里存款快没了,每多花一分,都是让她心疼的,轻飘飘道:“没钱,你扯两把菜回去就成,别的想都别想,屋里的东西都快被你掏空了,你一个嫁进我们唐家的,不要整天想着补贴娘家。”   “这菜哪里送的出手,家家户户都有。”吴晓红委屈。   唐华插嘴,“妈,我去看我老丈人,你为了我的面子,多少要表示吧。”   柳春花呸他一口,意有所指地看向吴晓红,“还不是为了让你结婚,彩礼给出去,家里就掏空了,你说得轻巧,有本事你自己掏钱。”   这下唐华没话说了,他老丈人没拿到东西,又不关他的事,他才懒得操心,但媳妇还是要哄着的。   柳春花铁了心不给,吴晓红东拼西凑才把钱挤了出来,说家里掏空了,那怎么总是给唐晴买药,买药不花钱吗?把她当傻子骗呢,连两块钱都舍不得出,吴晓红心里有了怨言,以后柳春花老了,也别想让她尽心尽力。   为了不让公婆把钱都花在小姑子身上,吴晓红撺掇着唐华去讨要东西。 第28章 乱成一锅粥   夫妻俩一合计, 唐华对吴晓红的想法大为赞同,爸妈的钱得赶紧攥在自己手里,思索一番, 想了个主意, 哄骗柳春花, 他以前的朋友有门路, 可以让他去工厂当临时工,但是这种好事是要给好处的,好处费怎么也得给个一百多块吧。   他爸妈肯定会咬牙把钱拿出来, 钱到了他的兜里,届时就说被他不小心弄丢了,他爸妈再生气,顶多打骂他一顿, 这点委屈他可以忍,只要钱票在手里就行。   唐华拍了拍手,自己脑筋咋就这么灵光呢。   柳春花跟唐大强一听, 眼睛果然在放光,那可是工人啊, 哪怕一个临时工,每月按时领工资票证,都是抢破脑袋都抢不到的, 要是他们唐家出个工人,在整个生产队都是头一份, 大伙都得羡慕他们。   柳春花舔了舔唇, 探着脑袋, 期待地问:“儿子, 你说的这个那啥朋友靠谱不?”   唐华重重点头, 强调道:“当然行了!妈,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朋友多,我之前往镇上跑,就是跟着他混去了,我朋友姑妈可是厂子当干事的,那个岗位空出来,那不是最先知道嘛,他还记得拉拨我呐。”   他朋友是挺多的,不过大都是些打牌的狐朋狗友。   柳春花跟唐大强见他说得信誓旦旦,也跟着激动起来,笑呵呵的,“我就知道我儿子能干,你要多跟你朋友说些好话,让他赶紧把你弄进去,晚了就被别人抢走了,对了,你再拿点鸡蛋做谢礼。”   唐华挑眉,“爸妈你们太搞笑了吧!想得这么轻松呢,人家的临时工岗位,也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光是送鸡蛋,谁看得上啊?咱们求人办事,不能这么抠门呀。”   “不给好处费,别人凭啥白白给你操心?!卖出去钱不够多吗?能及时通知我,那都是我朋友讲义气。”   一边说话,他食指跟大拇指一起捻动,暗示很明显,要钱。   柳春花跟唐大强面面相觑,讷讷问道:“那要多少啊?”   唐华比起手指,“开价一百多块,我跟他说说好话,一百二应该还是可以的,不是正式工,要便宜些。”   唐大强被唬得一愣一愣的,紧紧皱起了眉,这不是个小数字,差不多是家里的全部存款了,如果全部拿出去,那一家人吃啥喝啥,能维持到年末吗?但错过这个机会,未免又太可惜。   柳春花直接低下了头,惴惴不安起来,工人的岗位她是很心动,可是只有她对家里的存款最清楚,为了唐晴那事,她给了五十块出去,给唐晴买药买补品,又是十多块,算起来,家里顶多只能凑个四十块。   唐晴那事瞒得严严实实,说出来她不得被老头子骂死,唐华更要闹得不能安宁,她哪里敢说,她根本就拿不出钱。   眼睁睁把这个临时工岗位放走,她心里也在滴血。   想继续把秘密隐藏下去,柳春花只好强颜欢笑,“这好处费太多了,咱家哪里给得起,都拿去给你了,咱家喝西北风啊,万一生个啥病,掏的出钱嘛。”   “更何况这岗位不一定能落在你头上,儿子,要不还是算了。”   唐华瞪直了眼,赶紧凑过去,一脸稀奇地摸她额头,“妈,你是不是脑壳发烧了?进城当工人,天大的事,你竟然跟我说算了,你不想让我当城里人了?”   这种事情,他妈应该很积极才对,难道是他编的慌话太假?可他爸妈挺好哄的呀。   唐大强抽着叶子烟,不赞同地瞥了柳春花一眼,这样的大事要慢慢商量,放任这份工作溜走,哪能甘心。   柳春花心虚啊,身体扭动,在板凳上都快坐不稳,心里像有蚂蚁在爬一样,“那个,我说的是实在话嘛,咱家本来就不富裕,真的没法子,小华,你别只顾着自己,你想想咱家情况,不要太自私,为了让你当城里人,家里其他人就要受苦?”   “能不能让你那个朋友,不要拿好处费了,情分才最重要,提钱多俗气。总之我是不可能给的。”   唐华不敢置信,本来十拿九稳的事情,他妈那么疼他,结果现在不管他的“前途”,骂他自私,有没有搞错,他有点后悔,早知道就不该说要一百多,他没想到家里这么穷。   白费他这么多口水,讲了大半天,这个法子都行不通,那他还怎么要钱?   晚上休息时,唐大强抽完了叶子烟,把烟杆子拍在桌上,脸色严肃,紧皱的眉头松开来,思考许久做了决定,转头对柳春花说:“小华那事,答应他了,你把钱给他,但必须要拿到这个临时工的名额,事情不成,就去把钱讨要回来。”   柳春花苦笑,以为她不想吗,她是有口难言,只能硬着腮帮,咬死了不给。   唐大强思忖道:“等小华开始工作了,每个月拿工资回来,这笔钱很快就补上了。”   “你说的轻松,我就觉得不靠谱,万一事情没成,钱也要不回来咋办。”   “这个家谁来当,你到底听不听我的话?”唐大强神色不满。   “你非得把全部家底嚯嚯完才高兴!”   柳春花不想跟他掰扯,摔门而去,也可以说是落荒而逃。   出了房间就赶紧钻进了唐晴的屋子,愁眉苦脸地抱怨,“挨千刀的,老娘算是被你害惨了,你爸要给你哥买工作,非要我拿钱出来,我哪里拿得出!”   “要不是你做下丑事,我哪会用钱去堵小贱人的嘴巴,现在到紧要关头了,凑不出来了,这么好的工作,就被你给弄没了,真是个讨债鬼,你以后得让着你哥。”   “我该咋跟你爸你哥交代呀。”柳春花唉声叹气。   唐晴不以为然,凭啥给唐华买工作,心眼都偏到胳肢窝了,好处都让唐华享受吗?果然是看中儿子的,这工作幸亏没买成,钱花在她自己身上,好过花在唐华身上。   不服气道:“妈,凭啥怪在我身上,你那么不舒坦,有本事去找唐锦要回来啊,我已经够可怜了,还要听你讲闲话,烦不烦。”   柳春花嘿了一声,“我来找你,不就是来找你拿主意,你咋这么没良心,钱发现没了,你爸要骂死我,家里就你新衣服最多,还在你身上花了大半家底,你还敢在我面前嘴巴硬。”   “行啊,我去找唐锦要钱,让她把你流产的事情说出来,这样看你还不识好歹。”   唐晴这下不吭声了。   屋外吴晓红倒完洗脚水,眼看着柳春花迅速溜进唐晴屋子,今天柳春花不肯拿钱,在吴晓红心里留了个疙瘩,眼珠转了转,多生了个心眼,蹑手蹑脚地靠近唐晴屋子,她倒要听听,这母女俩偷偷商量些什么。   屋里隐隐约约的声音,谁知道竟然听到这个秘密。   小姑子不要脸就算了,还花了家里的存款!那存款也有唐华一份的,怎么能花在小姑子一个人身上!   吴晓红忍不住了,啪地推开门,大声嚷道:“妈,你太过分了!是不是只有唐晴是你亲生的,唐华是捡来的?谁家都没有你这样偏心!”   柳春花跟唐晴已经懵了,脸色惨白,为什么会让吴晓红给听见。   唐晴心跳快得不行,咽了咽口水,勉强维持镇定,“嫂子,你听到什么了?”   吴晓红快气炸了,气极而笑,“你出去乱搞,不要脸搞破鞋,还花家里的钱,把我们都蒙在鼓里,我都听到了!”   唐晴心虚过后,就是恼羞成怒,“你懂不懂规矩,跟老鼠一样扒在门边偷听我们说话,龌龊!”   吴晓红嗤笑,“你自己门没关严实,不就是说出来让人听的吗,再说了,你搞破鞋都做的出来,还怕别人说两句嘴?”   一阵风猛地袭来,空气中响起清脆的巴掌声。   吴晓红捂着疼痛的脸,瞪向柳春花,“妈,你居然打我!”   这个年纪被扇巴掌,一股耻辱感袭上心头。   柳春花的表情像要吃人,一边说还一边去掐吴晓红,“打你咋了,闭上你的臭嘴,满嘴喷粪。我们老唐家的钱怎么花,干你屁事,谁给你的胆子乱吼乱叫,你耳朵有病,刚才听错了。”   她还要威胁,吴晓红扯着嗓门哭出声来,“我不活了!!不要在唐家呆了!你们母女俩欺负人,地主婆都没有你们这么可恶!”   哭声很快把唐华和唐大强吸引过来,见吴晓红头发乱蓬蓬的,脸也高高肿起来,唐华急忙问:“媳妇咋了?”   吴晓红冲到唐华怀里,不顾柳春花的阻止,快速把事情给说了。   唐华怒火烧了起来,难怪他妈舍不得给他出钱,一直推脱,原来花在唐晴身上了。   唐大强则眼神阴沉,冷冷盯着柳春花,唐晴跟个野男人混一堆,做出丑事,柳春花竟敢瞒着他,还偷偷掏钱填窟窿,真是做的好啊,了不起。   他不像柳春花一样看中唐晴,不可能维护唐晴,一个丫头,被柳春花纵容成了这副德行。   唐大强脑筋痛,刺激得差点晕过去。   柳春花都吓愣了,说不出话来,“老头子,我不是故意的,我是为了我们全家着想。”   唐大强一把人推开,指着柳春花鼻子,气喘吁吁,“你别给老子狡辩,从头到尾给老子讲清楚,败家娘们!” 第29章 找上门   唐大强一巴掌扇在唐晴脸上, 粗糙的手掌下了十足的力气,发泄胸口乱窜的怒火,罪魁祸首就是这混账, 生出来有个屁用, 只会给浪费家里的钱, 给他丢脸, 半点好处都没沾到,祸害!   唐晴懵了,脸色忽青忽白, 嘴唇哆嗦,话都说不完整,“爸,我…我知道错了, 我那是被骗了,这种事我不敢说出来啊,我就想着忘了。”   唐华跟吴晓红幸灾乐祸, 吴晓红摸了摸自己的脸,让唐晴那么得意, 必须要把唐晴嚣张的气焰打压下去。   “小妹,要不是我无意间听见了,你是不是还想瞒着家里一辈子, 家里的存款不明不白就没了,你心里过意得去么?爸妈交钱是让你去念书的, 你可倒好, 跟着不三不四的人潇洒去了, 还搞大了肚皮。”   唐大强额头青筋直跳, 他最爱脸面, 想法固执,唐晴的所做所为无疑是在挑战他的底线,右脚踹在唐晴身上,指向门口,“你滚,随便你滚到哪里去,别回来了,老子不想再看见你。”   他就不该听柳春花撺掇,让唐晴继续读书,就读书这种名堂来,他们老唐家,从来没出现过这种不正经的女人。   唐晴大惊失色,她哪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她爸未免太严厉了,她还是不是亲生的,说话也太难听了吧,说到底,明明是吝啬在她身上花钱,她凭什么不能花,惊慌失措地去找柳春花求助,“妈,我怎么办呀?”   柳春花立刻心软了,将唐晴搂着,“老头子,你要是赶小晴走,我也不跟你过了,打也好,骂也罢,小晴她都认错了,还想咋样,难不成非要撞死在你面前才甘心,你能不能心疼她,就没见过你这么当爸的。”   “现在发火没用,都已经发生了。”柳春花眼睛阴冷地扫过吴晓红,“老娘知道你在偷笑,丑死了,我儿子跟你这种丧门星结婚,家里就不安宁了,你警告你,你最好把嘴巴闭得严严实实,否则你自己也抬不起头来。”   吴晓红憋屈极了,她被唐晴爬到头上,还要帮唐晴遮掩丑事,想想喉咙里就堵了一口气。   唐华拍着她安慰,听不惯柳春花维护的语气,但柳春花说得有道理,为了名声着想,必须要给唐晴守住秘密。   他脑子转得灵活,很快反应了过来,察觉到奇怪的地方,“哎,不对呀,因为那男的威胁你几句,你就这么算了,啧啧,唐晴,你的性格可没这么好打发,里面肯定什么没说实话。”   唐晴的指甲掐进了肉里,这一刻简直恨毒了唐华,哪壶不开提哪壶,她拿到了混蛋给的两百块补偿费,连柳春花都没告诉,只想留在自己手里。   偏偏唐华步步紧逼,所有眼睛都盯着她,只好半真半假地说拿到了一百五十块钱。   柳春花不敢置信,诧异地转头看唐晴,死丫头连她都防着?半个字都没告诉她?成天哭着自己多可怜。   就好像自己掏出真心,唐晴压根没当回事。   唐华眼睛亮得像灯泡,兴奋地开口,“既然你自个有钱,看病还好意思花家里的存款,你肯定想独吞了吧,家里就你最自私,连妈你都骗,真是没良心,你花了多少钱,就赶紧给补上,让我们大家都为你提心吊胆,你总该有点表示。”   至于唐锦敲诈走了的,恐怕要不回来了,否则真把唐晴的事说出来咋办。   唐晴捅了多大窟窿,活该自己补上这个窟窿。   这下换成唐晴差点晕过去了,柳春花再是心塞,却狠不下心,只能凭借这一百五十块,给唐晴说说好话。   唐华善于钻营,脑子不停思考,“你们是不是蠢,当时为什么不去找那鳖孙负责,提起裤子就想跑,想得倒美,谈恋爱不结婚,那是耍流氓。”   “我们必须要去找他,让他家里给个说法,是不是专门教儿子去祸害姑娘。”   注意到柳春花和唐晴在犹豫,唐华急了,“小妹你怕个屁啊,总担心名声这俩字儿,那鳖孙家里更有钱,惜命得很,比你更看重名声,不敢跟你抗争到底的,捏着鼻子也要娶了你。”   一百五十块都能拿出来打发人,说明这工人家庭确实富裕,嫁进去可以吃香喝辣,有这么一户亲家,彩礼必定不少,说不准他以后还真能靠关系当个工人。   想象着到可以得到的好处,唐华暗暗激动,婚前搞上了没关系,当上城里人才是最重要的,他竭力地劝说唐晴,不可以轻易放弃呀,他们虽然是农村的,那也不能任由对方欺负。   唐晴一听,好像有道理呢,经历过相亲一事,她意识到了,她才不能当个农村媳妇,她能接触到的最好的条件,就是之前谈的对象,唯有这一条路子,她才有机会跨越阶级,所以她一定要抓住。   被欺辱的感觉怎么可能不恨,但她嫁的又不是男方那个人,而是家境跟钱财罢了。   一家人商量着怎么去逼对方就范,唯有柳春花感觉不安,“小晴,你跟他掺和在一起不好,结婚是一辈子的事,你找个踏实男人好好过吧。”   唐晴一头扎了进去,哪里听得了劝说,认为柳春花在给她泼冷水,“妈你就放心吧,你就不想有个当工人的女婿,我过上好日子了,会补贴家里,孝敬你跟爸的。”   在唐大强暗带警告的目光下,柳春花讷讷闭上了嘴。   事情不适合拖下去,第二天,唐晴就找出了自己的病历纸张,证明自己的怀孕月份,还翻找出男人给她写的情书,能找出的证据都收集好,领着一家人找上门去了。   男方姓陈,父母是服装厂里的会计,双职工家庭,住在三层的筒子楼里。   唐晴守到了陈胖子回家,眼神晦暗,她被折磨得憔悴,陈胖子居然还潇洒地过着,她指了过去,让唐华把人堵住。   陈胖子还以为是来找麻烦的,害怕得脸皮都抖了一下,看清唐晴的脸后,又变得高傲起来,“你过来干嘛,还不肯放过我,钱我给了你了,我们说好了以后不见面。”   唐晴讥笑,“你要是不怕你耍流氓的事传遍整个大院,尽管叫嚣,我唐晴的身子没那么不值钱,你对不起我,我非得争口气,带我去见你爸妈。”   陈胖子的爸妈当然不愿意承认,只觉得唐晴不自爱,黏上儿子了,他们这样的家庭,绝对不可能接受一个农村媳妇,这年头乡下女人想进城想疯了,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身上一股泥腥味,要是住在一起,想想就窒息。   慌忙撇清关系,还说唐晴怀上的不一定是陈家的种。   换成别人,早就被这气势吓到了,但唐晴跟柳春花都是撒泼的熟手,完全豁出去了,陈家口口声声都在威胁,真当她们不会反击啊。   陈家敢做缺德事,那唐晴就能去举报,她这会掐住了重点,反正她有同学,可以证明她跟陈胖子在谈对象,她要在学校闹,在家属院里闹,就看陈家如何选择。   如今作风问题依旧是比较严谨的,真让唐晴去折腾,那陈胖子前途就毁了,可能还要劳改,劳改犯是人人都要鄙视的,陈家爸妈气得直骂泼妇,唐家好几口人守在家里,人多势众,为了保下儿子,只得咬牙答应了唐晴的条件。   唐晴如愿以偿了,她这会名正言顺,不用再害怕别人说她是非,她以后就是城里人了。   唐华本来气愤唐晴故意隐瞒,打算让唐晴多多干活的,现在唐晴处境不同了,马上就要飞上枝头了,考虑到要拿好处,不仅没法针对唐晴,还要跟唐晴拉好关系,任由唐晴冷嘲热讽,脸上还赔着笑。   唐晴像是翻身了一般,家里所有人都得让着她,这婚真是结对了。   婚礼的时间很快定了下来,陈家把彩礼送来,就登门过一次,踏在陈家院子里嫌弃的不行,暗骂粗鄙。   唐晴不在意,拿到钱就去买了身新衣服,从镇上回来,遇到了唐锦,怨气立刻冲了上来。   唐锦还挺疑惑,唐晴这什么表情,眼皮子都快翘到了天上去了,似是不屑,又似是得意,莫名奇妙。   唐晴微笑道:“大姐,我半个月后就要结婚了,你记得来参加我的婚礼,酒席在服装厂家属院里办,是不是太远了,没办法,我对象就住在那里。”   “你看看,他家可重视我了,彩礼都有一只手表呢,你觉得漂不漂亮?百货商店买的牌子货,价钱跟收音机一样贵,带在手上,都怕磕着碰着了。”   唐锦领略到了她的意思,这是在跟她炫耀?不好意思,她一点都不羡慕,也没兴趣听捧。 第30章 唐晴结婚   “你挡我的路了, 还有我没空闲去吃你的酒席。”   唐锦没兴趣听,可唐晴看不懂脸色似的,嘚吧嘚吧讲个不停, 唐晴在暗戳戳地较劲, 她被唐锦看了笑话, 觉得唐锦在幸灾乐祸, 现在她翻身了,还嫁了个工人,唐锦听了肯定不好受甚至嫉妒她。   为了沾上她的光, 却不得不讨好她,这滋味真畅快。   眼角眉梢的得意都快溢出来了。   唐锦:脑子能不能正常一点?   这值得让人羡慕嫉妒吗?以为谁都要去巴结?   其中的来龙去脉,她大概拼凑了出来,她上次在镇上看到的情侣就是唐晴, 柳春花慌乱之中泄露出信息,唐晴都被渣男伤害了,这次结婚对象不会还是那个渣男吧?   按唐晴的性子还真能做出这事, 可唐晴目标明确,有利可图, 这是唐晴自己的选择,没什么可指摘的。   听着唐晴说话她觉得很聒噪,勾起唇角问道:“你的婚事怎么定下来的, 你心知肚明,你这么热情要让我去吃喜酒, 就不怕我在酒席上做点什么呀?”   唐晴果然被吓到, 像掐住脖子的鸡, 顿时没有吭声了, 生怕唐锦去搞破坏, 毕竟这个继姐就是见不得她好,别破坏了她的大喜日子,愤愤地轻嗤了声,表情难堪地让开。   冷笑着安慰自己,这说明唐锦在嫉妒她,对她冷嘲热讽,不过是因为唐锦自己跟了个泥腿子,也不想让她嫁到城里去。   越是这样,越不能让唐锦如意,还要过得好,气死唐锦。   唐晴这么一想,才舒坦了些,她就等着做新娘子呢,都要结婚了,那应该再买一些好东西。   心里计划着自己的嫁妆,本来就不是门当户对,嫁妆必须给自己撑起脸面。   正想得入神呢,就见柳春花急匆匆地跑过来,声音焦急,“你到哪里去了?刚刚陈家来人了。”   唐晴扬起笑脸,“找我什么事,是不是送了东西过来?”   “送个屁。”柳春花呸了一口,“你当有这好事呐,是那胖子不知道被谁打断了腿,现在就躺在医院里,那两个老不死的说要工作,让你去县医院照顾。”   “当自己了不起,瞧不上咱家,遇到麻烦事了,还不是要靠着你。”柳春花很不满,还没结婚呢,就大咧咧地跑过来让小晴去伺候,也太不客气了,简直把他们唐家看扁了。   更关键的是,一个瘸子,哪能一起过日子,以后会不会把小晴当保姆使唤?就在结婚的档口出了意外,她小晴咋这么苦呐。   “腿断了?!”唐晴大惊失色,紧紧攥住柳春花的手,“妈,谁打断的?”   柳春花发愁,“我也不晓得啊,就说是在哪条巷子里发现的,怕是得罪人了。”   唐晴嘴唇颤了颤,她丈夫怎么可以是个瘸子,这会脑子里已经成了一团浆糊,没法思考了,匆忙往外跑,“妈,我出去一趟!”   她迅速往镇上去,找陈家人问清楚,还要赶车去县城,瞧瞧陈胖子的身体状况究竟如何。   陈胖子哎哟躺在床上,他嘴贱,得罪的人有几个,还有一个可能,他在婚前就占唐晴便宜,自然不是个品行端正的人,加上家境条件不错,哪怕长得胖,那也有女孩子不看重外貌的。   沾花惹草,偏偏跟唐晴订婚了,指不定就有哪个心理不平衡,把他套麻袋打了,医生说他右腿会留下轻微残疾。   唐晴也琢磨到了一点原因,确认陈胖子几乎成瘸子,她又气又恨,表面还得装作没事发生,因为她那斜眼睛看人的未来公婆,终于放下了高高在上的架子,对她客气了起来,还承诺给她找个临时工岗位,这才是她最想要的。   以后可以自己挣钱,不用吃苦,还能住在敞亮的筒子楼里,跟有文化的人打交道,每月不愁肉吃,不愁衣服穿,唐晴非常明白,要得到这些,她必须要付出代价来交换。   所以在柳春花问起来,要不要取消婚宴,重新相看,唐晴拒绝了,将手中提着的礼品递给柳春花,“妈你看看我们两家的差距,陈家可以享受的东西我们拼死拼活都摸不到,我就图不用种地吃苦。”   柳春花沉默了,临时工岗位啊,大伙做梦都想得到,嫁给别的男人能有这好处?她当初跟老头子结婚,不就是图个吃饱么,哪来那么多感情,几十年也过来了,她闺女端上铁饭碗,再怎样日子都不会差。   “不过酒席必须延后,岗位落实了才结婚,免得结了婚他们就反悔。”   唐晴笑了笑,那是必须的。   确定服装厂空出来一个缝纫女工的名额,这才在家属院摆上宴席。   ……   凌晨天色熹微,生产队响起了嘹亮的猪叫声,跟吹喇叭一样,尖锐刺耳。   不少人都被吵醒了,跑去猪圈,里面的猪只有一头了,找一圈才发现,门栓被撞开,另一头猪跑出猪圈,陷在了水沟里,肥胖的身体扭都扭不动,被呛了好多泥水,叫唤的声音都没那么精神了。   这幸亏没掉进粪坑,当然,哪怕掉进去也是不会浪费的。   大队长急忙叫了人把水沟挖开,把猪撬出来,白白的猪身上满是淤泥,两只蹄子还能动弹。   真要闷死了,那不得心疼死,这个季节的猪还不是最肥壮的,没有养到冬天,那得少吃多少斤肉啊。   废了好大的劲,才终于把猪抬出来,捆在井边清洗一遍。   守着猪看了好久,确定猪没事,才放心关进猪圈里,猪圈的门是木栅栏,时间长了,就不禁用了,猪鼻子一撞,就让猪跑出去了。   仔细一看,这头猪是那头怀了崽的,跟拖拉机一样,在大伙心中是很重要的,猪死了,肉少吃几十斤,小猪崽也会跟着没了。   还半夜出来折腾一趟,弄得一身泥浆,都忍不住迁怒,可大伙离猪圈都挺远,没法责怪,那谁没有看好猪呢?自然是专门照看这里的坏分子。   红枣生产队也有三个接受思想改造的坏分子,人数不多,因为大部分是被送去更宽敞贫苦的木兰农场改造,在红枣生产队算比较轻松的,张红阳性格较为随和,不会像其他生产队那般时不时搭台子披斗。   分配给这三个人的任务就是打扫猪圈牛棚,农忙时就去种地,因为成分不好,跟生产队的人交流很少。   猪圈需要重新加固,蓬顶盖的稻草腐烂了,包括牛棚也要修补,是坏分子没有看好猪,那修补的事情就交给他们负责。   为了安抚受到惊吓的大白猪,猪圈打扫得干干净净,还割了最新鲜的猪草。   作者有话说:   终于攒够了收藏,明天就入v啦,感谢小可爱们的鼓励,也希望亲亲小可爱们继续支持一下呀,求一波订阅,明天我会尽量更新的,也会发些红包,耐你们,mua! 第31章 野地瓜   六月份, 有一种特别好吃的野果,叫做野地瓜,紧贴着地皮生长, 山坡上都是茂盛的细细藤蔓, 翠绿的叶片底下, 藏着一粒粒拇指大的水果, 表皮泛着粉色的,便是已经成熟,内里是淡黄的果肉, 很香甜。   满坡乱窜的孩子最擅长找这个,趴在地上,迅速扒拉叶子,不一会可以找到一捧。   唐锦用几颗糖, 换到了一点野地瓜,小小一粒,但馥郁多汁, 果肉细腻,回味了一下甜味, 她喜欢这味道,觉得比覆盆子跟野草莓好吃。   吃一点不过瘾,唐锦拎着口袋, 去藤蔓茂密的坡坡上仔细寻找,据说这种地瓜还要分辨, 不是所有红的都能摘, 先在某株藤蔓上掰一粒下来看看, 内里果肉完整的才行, 有些里面扭动的是极为细小的虫子, 当地方言称为假地瓜,吃了这种,绝对要闹肚子。   唐锦摘取了些果浆饱满的,野地瓜里掺杂着太多碎草屑,还要拿回去筛选一遍。   耳边听到一阵咔擦咔擦声,她探头去看,一个佝着腰的老年人。   唐锦去猪圈的时候见过这老人,被下放到红枣生产队改造的,平时总是低垂着头,存在感很低,连话都没说上两句,对方现在正砍着猪母菜,这种野菜生得多,肥美清脆,跟玉米渣混合一起煮,大白猪吃得特香。   但唐锦敏锐地注意到,对方看似在砍猪草,却弯下腰,在土里刨着麻芋,褐色的麻芋丁点大,不是拿来吃,而是一种药材。   偷偷收集麻芋,自个没必要食用这么多份量,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去卖钱,但因为成分问题,他们行动并不像旁人那般自由,如果要卖钱的话,那在生产队中或许有人在帮助他们。   但这不关唐锦的事,她当什么都不知道。   或许是察觉到了唐锦的目光,老太太抬起头来,混浊的眼睛锐利地看向唐锦,又很快垂下头,不敢再挖麻芋,拨动猪草做掩饰,背篓里很快填满,利落地背上篓子就匆匆离开。   唐锦摸了摸鼻子,好像吓到了老人家。   下山坡时,她远远就看见那老太太半跪在地上,猪草散落在旁边,艰难地撑起身,将猪草搂起来。   陈月清迅速挤在了老太太面前,挺着个大肚子,帮忙把背篓扶起来,态度热情殷切。   “婶婶,我来帮你,你身体不好,一定要小心。”陈月清关心地提醒。   但齐润芳并不领情,神色很冷淡,“不用了,我自己来,我这把老骨头还能动。”   调整了背篓的位置,绕过陈月清就走。   陈月清嘴角的弧度有一丝僵硬,还是若无其事般扬起了灿烂的笑容,“婶子,你看看你腿都受伤了,我来扶着你走,真的不要逞强,偶尔接受一下别人帮助没什么不好。”   所有人都在鄙夷这些坏分子,嘲讽奚落,可谁又知道这些人都是各个领域的大佬,上层级别的人物,她上辈子就亲眼见证了齐润芳平反回城,还是坐着小汽车走的。   此后在红枣生产队的日子恍然如梦,这些坏分子成了所有人都永远触碰不到的存在。   趁着这些人还在最困难的时刻,陈月清就想着,趁机把三个坏分子发展成自己的人脉,跟这种教授级别的人物攀上关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她能得到的利益不可估量。   但让陈月清挫败的是,她主动雪中送炭,本以为这几个人会对她很有好感,结果对方就是不领情,对她很是防备,冷漠疏离。   陈月清厚起脸皮,齐润芳是女性,应该好接近一点,她当做看不懂齐润芳的拒绝,不停示好。   齐润芳表达得直白,“丫头你的心意我懂了,但你还是跟我们保持距离,我们这种臭老九大家都觉得晦气,你倒是与众不同。”   “跟我们扯上关系,那是有大麻烦的,你不要再跟我们接触了,省的引火烧身,你的帮助我不需要,我不喜欢欠别人的。”   她眼睛还没瞎,不至于老糊涂,这小媳妇莫名奇妙就来靠近她,嘴里冠冕堂皇说些大道理,可是像他们这样的人,经过的背叛还少吗,妻子可以举报丈夫,儿女可以举报父母,学生可以举报老师,往日老实正经的人,挣脱了束缚,像是披着人皮的魔鬼。   她跟丈夫在大学教书育人,就是被养子举报下放的,连亲近的人都会在背后捅刀子,她又怎么会去相信一个陌生人,说得越好听,越是虚伪。   这小媳妇还以为自己装得正义凛然,其实眼底的野心欲旺都没藏住,她不知道陈月清有什么目的,可齐润芳本能地反感抗拒。   陈月清笑容勉强,为什么要说得这么冷漠?她可以让他们的日子好过一点啊,怎么防她像防贼,她有哪里做错了吗,她一直都小心翼翼捧着,一片好心还能招来厌恶?   这老家伙真是太难伺候,太难讨好,不愧从大城市来的,心思就是复杂难测。   陈月清开口解释,“我真的一直都崇拜知识分子,尤其您还是教书育人的老师,我知道老师太艰难,就想尽自己一份力量,让你们日子少一点苦难。”   “郭嘉需要你们这样的人才,你们这些懂知识的人,才是未来的希望,请你鼓起信心,黎明一定会到来,在此之前,你要先保养身体,我的举手之劳就别拒绝了,否则我过意不去。”   齐润芳半个字都不信,陈月清说得越激动,她越不耐烦,杵在这里,等于浪费时间,道理根本说不通,这人到底图她什么啊,她没钱没势,莫名奇妙。   最好的办法就是无视。   陈月清郁闷,坏分子的戒备跟铜墙铁壁一样,她压根撬不开呀,后面的计划也没法开展,但又没有别的法子,难道她要看着大好机会从身边溜走?她不甘心轻易放弃,想着要怎么表露真心。   却在听到有人说话的动静时,身体条件反射般迅速弹开,一下子拉开了距离,目不斜视,跟陌生人没两样。   眼睫颤了颤,这都是人之常情。   唐锦等陈月清人影不见了,才下了山坡,如果让陈月清发现她目睹了一切,还不一定怎么脑补,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家门口她家狗子正在扑腾,浑身散发着欢快的气息,左右乱蹦哒,爪子似乎在扒拉什么,尾巴摇成小扫把。   知道主人回来了,兴奋地扑过来,爪子搭在唐锦的大腿上,汪汪叫唤。   唐锦揉一揉软乎乎的脑袋,“煤球,乖。”   她狗子坠可爱,皮毛顺滑,黑得纯粹发亮,要是再长大一些,看上去肯定特威风。   裤子上被印了几个梅花印,颇具凌乱美,唐锦好奇狗子在玩什么,只见路面上爬动着两只张牙舞爪的小龙虾,还有几粒田螺。   唐锦高兴地掐住小龙虾的背,看了下尾部,肉质不算肥润,但那块肉已经饱满起来了。   附近水源不受污染,河沟水田多,很适合小鱼小虾田螺生长,而且小虾米不会有人经常去打捞,繁衍速度快。   当后世经济发达起来时,小龙虾夜市生意火爆,香辣的滋味征服了许多人的味蕾,但摆在这年代,小鱼小虾倒是无人问津了,毕竟小龙虾不是主食,不能填饱肚子,大家更倾向于米饭面食,再者没有调料去除泥腥,鱼虾的味道其实一点都不鲜美。   偶尔实在馋肉了,才会有人去摸来吃,平时都是剁碎了,混合粗糠野菜煮熟了,拿去喂鸡。   唐锦馋小龙虾,可之前龙虾还太小,这个季节,肉已经养起来了。   但她不会捉啊,去水沟里找耗费时间,而且还弄得满身泥浆。   小龙虾在这里摆着,应该有人漏掉了这两只。   唐锦拿上几根黄瓜,去最近的邻居家问问,那嫂子院里放了一桶,田螺虾子混合在一起。   唐锦换了两斤左右的虾,田螺也换了一点,对方只以为她拿回去也是喂鸡的,很热情地给唐锦装上,反正水沟里多的是。   唐锦翻出一个大盆,将虾子田螺全部泡上,田螺需要吐沙,今天是吃不成了,但小龙虾天黑之前可以清理完。   张牙舞爪的钳子有点无从下手啊,那就交给陆沉吧,粗暴地捏住,用刷子迅速去除杂质,将腹部拆分下来,挑去虾线,钳子里面肉只有米粒大,就没必要留着了。   唐锦想起找到的野地瓜,表皮沾着泥巴,翻出来全部洗一遍,清洗后看上去很水灵,放到一边沥干净,捻一个递到陆沉嘴边,“给你吃个最红的。”   纤细的手指,指尖泛着淡粉,剔透的水珠滑落,像浸润的樱花。   陆沉垂眸多看了一眼,野果含入口中,慢慢咀嚼,“很甜。”   唐锦狡黠地笑了笑,撑起身来,凑到他耳边,意有所指地低声问道:“是不是想咬一口?”   陆沉抿了抿唇,唇线有丝紧绷,低垂的眼睑遮挡住情绪,喉结微微滚动,故作语气自然,“地瓜很好吃。”   唐锦啄了下他耳垂,“你知道我的意思。”   她一边说,指尖放在唇边,轻啄了一下,眸光流动,眼神暗示明显。   陆沉心跳骤然加快,耳朵立刻红了。   唐锦哼道:“看,又脸红了叭,就爱装正经,你想做什么,就直说呗,我又不是不让。”   陆沉就禁不住这种直白的话,擦干手,揪住唐锦的脸往两边扯,“你再乱说,这盆虾我就不洗了。” 第32章 受欺负   玩闹了一会, 唐锦准备起晚上做饭的配菜,摘了两根黄瓜一把鸡毛菜,剥些个大的蒜瓣。   热锅烧油, 姜蒜桂皮辣酱在油汁中漾开, 料酒去腥, 各种香味汇聚齐齐迸发出来, 强烈地刺激着嗅觉,虾尾一染上温度,便迅速变得通红, 微微卷曲起来,裹上油亮的颜色。   下面铺一层剥皮切条的黄瓜作为配菜,不需翻炒太久,保持爽口清脆的口感。   小龙虾看上去挺多, 剥除不能食用的部分,翻炒缩水后,就只有那么一盘, 鸡毛菜混合蘑菇小番茄煮成素汤。   可能是太久没有吃小龙虾,唐锦觉得格外美味, 陆沉就更不用提了,就没尝过这种爆炒出来的小龙虾。   红色的虾肉已经完全入味,肉质紧实, 酱料浓郁,麻辣鲜香, 后味微微回甜, 在汤汁里裹上一圈, 色泽红亮, 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能在第一瞬间让人感受到惊艳,并且丝毫不会腻味,还越吃越上瘾。   就是剥除虾壳的时候比较麻烦,没有手套,手指容易沾上油。   开胃的虾尾全部解决光,小龙虾的汤汁用来拌面也是一绝。   煤球被馋得受不了,蹲坐在桌旁,眼睛渴望地盯着桌面,呼哧呼哧吐舌头。   唐锦有点受不了它可怜巴巴的眼神,但这种重口味的食物狗狗不能吃,碗柜里还有剩饭,混合着猪肝碎丁,倒在屋檐下的盆里。   她觉得唇齿有点火辣辣的,嘴唇肯定红了,看陆沉也是唇色红艳艳,鼻子通红,眼睛还带着湿润,似是被辣的不行,唐锦不由得笑了出来,吃不了这么辣,又要逞强吃得最多。   吃这种食物是很爽快,只是晚上容易口渴,心头还有点燥热。   幸好家里还有薄荷叶,丢两片泡茶,凉丝丝的,还可以败火。   身下垫的被褥暖茸茸的,这个季节用显然不合适,早上醒来后背都出了一层汗。   家里有一床凉席,放在角落里都生了灰,唐锦铺展开来,慢慢擦洗干净,找块阳光充足的地方晾干。   昨天摘的野地瓜还摆在那里没吃完,唐锦想了想,这野果香甜好吃,但季节一过就没了,那熬成果酱不就能保存更久?   她试着熬果酱,野地瓜融化开来,颜色渐渐变成红褐色,她期待地抿了一口,下一秒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味道微妙,有点奇怪,算不上难吃,反正她吃不惯这味道,远比不上新鲜的甘甜,这果子还是现摘现吃比较合适,还好锅里只熬了一小碗,没有浪费太多糖块。   这会太阳正是最旺的时候,阳光倾斜进厨房里,煤球喜欢躲荫,在柴堆找了个位置趴着,昏昏欲睡,唐锦上前拍了拍,空气中直接飘起密密麻麻的灰尘。   行吧,该把狗子拖去洗澡了,从小煤球就不爱洗澡,偏偏又喜欢往她身上蹭,总不能真的脏成煤球吧?唐锦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按着狗子洗刷刷。   第一步在大盆子里倒满温水,第二步把狗子引诱过来赶紧按住,将水拂到厚厚的绒毛上,抹上专用的肥皂,渗出来的水都是灰色的。   煤球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叫声,耳朵耷拉下来,后缩着想躲,唐锦揪住那对耳朵揉了揉,语气略微严肃,“这么脏你还不想洗,煤球乖,听话。”   机灵的煤球不敢挣扎了,领会了到女主人的意思,只得怂眉搭眼地站着,眼珠子转动,看上去可怜又好笑。   洗完那一刻,唐锦便立刻退让开来,她之前吃了一次亏了,果然,煤球用力甩动着身体,毛毛一根根支棱起来,跟花洒一般,水珠飘扬。   等煤球肆意地甩掉水珠,唐锦才用布包裹着擦拭,水分晒干了,就又是一只蓬松的狗狗了。   这次煤球表现还不错,唐锦也不吝啬奖励,递了一块窝窝头。   衣袖被打湿有些湿润,她换了件干燥衣服,本来想眯个午觉的,唐如芬走了进来,她家屋后种了两排玉米,现在长出来的是最新鲜的苞米,又糯又嫩,想着掰点来给唐锦尝尝,也是揣了心事,不知道跟谁说。   唐锦搬了根板凳,“小姑,你坐。”   唐如芬笑道:“大丫,苞米你要是觉着好吃,就过来掰,姑家里还有呢。”   唐锦往唐如芬手里塞了把红枣,注意到唐如芬虽然笑着,却掩不住憔悴,“小姑,你是不是太累了?看上去精神不好。”   唐如芬扯了扯嘴角,眉眼黯然了下来,捻了捻手指,才哑声开口,“大丫,我觉着,小小好像变了。”   唐如芬说不清楚那感觉,女儿最近不对劲。   自从她们搬来红枣生产队后,安顿下来,手头稍稍宽松了,她就送苏小小去公社小学,继续念三年级。   唐如芬听说过识字的好处,以前她男人还在,勉强算有个依靠,安排大儿子去念书时,她央求着把女儿一起送去学校,只可惜男人一走,婆婆当家,苏小小再也没机会读书了。   她宁可辛苦一些,也想供苏小小读到高中。   日子本该过得很满足,可她发觉小小有了异常,开始问她了,能不能买新衣服新鞋子,饭盒里装白米饭馒头。   唐如芬每一分钱都得掰成两半花,实在没能力,哪会答应这种要求,她能察觉到女儿越来越沉默,心里发苦,怪她这个当妈的没用,只能这么个活法。   昨天,苏小小从学校回来,忽然说不想读书了,要在家里种地,说是读书没意思,怎么劝都不听。   明明小小以前很喜欢识字啊,种地有什么好,她不能让小小年纪轻轻就跟她一样挖泥巴。   唐如芬纳闷,猜想是不是因为学费的负担,小小才不愿意去读书,她期盼的是让小小过得开心一点,然而去了学校,反倒没那么爱笑了。   她心里揪得疼,想不明白,难道真是自己做错了?   唐锦并不这样认为,唐如芬肯把孩子送去上学,这很有见识呀,帮忙分析,“小姑,里面的原因可能不止这样,小小她向来乖巧懂事,体谅你的不容易,知道家里情况怎样,为什么会提出买新衣服新鞋子,这有点不正常。”   “班上有那么多同学,小小怎么会变得越来越内向呢?你不要着急,耐心沟通,问清楚她是不是在学校遇到了难处。”   唐如芬着急道:“我问了,小小没说,学校里有老师在呢,应该不会有事的。”   唐锦劝告:“小姑,你还是应该更谨慎一点。”   她小姑把学校想得很单纯,认为班上同学都是小孩子,不会有问题,但小孩子的世界有时也是复杂的。   ……   唐如芬满怀心思地回了家,见女儿在喂鸡,她走过去,拉着苏小小坐下,温和地询问,“小小,你能不能告诉妈,你到底为啥不肯去上学了?”   “你很喜欢读书的,书本铅笔总是特别爱惜,你老实说,是不是在学校受欺负了?”唐如芬眼眶发红,“你一直瞒着,我只会更难受,妈担心你啊。”   唐如芬握住苏小小的手,喉咙有点哽咽,“你越来越不说话,我害怕。”   苏小小看唐如芬急得要哭了,紧闭的嘴唇颤了颤,心头的犹豫顿时破碎了,“妈,他们都瞧不起我。”   苏小小进了三年级某个班后,才意识到了差距。   她的年龄偏大一些,班上的同学都不爱跟她说话,大家的情况都很贫乏普通,但苏小小表现出来却是最穷的,只有她的衣服鞋子打了一层又一层补丁,也只有她的饭盒里面都是水煮菜。   班长马国明,因为抄不到苏小小的作业,恼羞成怒,就爱跟苏小小作对,唾骂苏小小长得又黑又难看,还是个穷鬼,身上都是没洗澡的臭味,满头发都是跳蚤。   马国明是湖山生产队大队长的孙子,家境不错,偶尔能吃白米饭,还时不时能带些糖果,性格霸道,在班上称老大,别的同学都听马国明的话,加上这种年纪最爱跟风,不懂什么是恶意,也一起嘲笑苏小小是穷鬼,都不跟苏小小接触。   苏小小这年龄早就有了自尊心,大家的指指点点让她羞耻难堪,她想藏住鞋子上的破洞,想让自己的衣服整整齐齐,她还每天洗澡,她不脏的。   甚至每天吃着高粱糊糊和水煮青菜,见识到了其他同学的不同,回家看到她妈满身的泥巴,苏小小也产生了一个念头,为什么她们家就这样辛苦,为什么连个窝窝头都很难吃到。   她控制不住任性了一点,提出来要新衣服新鞋子,她不想被骂穷鬼了,但她再渴望,她们家没钱买。   马国明后来越来越过分,开始掐她手臂,揪她头发,用铅笔戳她大腿,威胁她不许告诉老师。   苏小小的心理很复杂,一方面,她对家里的日子有一丝埋怨,另一方面,她又心疼她妈,如果她说了出来,那么她妈一定会担忧自责。   她真的学不下去了,那就干脆不读了,退学呆在家里,至少不用被看笑话了。 第33章 要个说法   唐如芬听完, 眼中都在冒火,撸起苏小小的裤子,大腿上果然几个戳出来的小眼。   咬紧了牙关, 惊诧、愤怒、自责还有心酸交杂在一起, 让她压制不住想打人的冲动。   小小竟然真的在学校受委屈了, 而她还不知道。   唐如芬曾经是懦弱的性子, 但从她跟婆家撕破脸皮后,她就什么都不怕了。   当即气势汹汹带着苏小小去了学校一趟。   苏小小先进的教室,正在玩闹的马国明高声喊道:“穷鬼来了!今天上课迟到了, 快去外面罚站!”   亲耳听到这句话的唐如芬,如何能不气,闯进班里,知道谁是马国明后, 冲去揪住马国明的手,在马国明的手掌心抽了两下。   “你家里人都是这么教你的,让你欺负同学, 亏你还在上学,知识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你年纪小小, 嘴巴倒是毒,大家都是贫农阶级,你凭啥骂我们家穷, 那你家多有钱,资本主义做派吗?”   “没吃你家一粒米, 没借你家一分钱, 正正经经交了学费的, 你没资格欺负人。”   马国明愣了, 他以前骂苏小小, 都没关系的,这次苏小小居然叫了家长来,被唐如芬像小鸡一样抓着,对上唐如芬严厉凶恶的表情,马国明瘪了瘪嘴,哇得一声哭了。   穷鬼跟老妖婆!还没有人敢打他,他爷爷是大队长!   哭声让其他同学也很害怕,看着苏小小,脸上闪过心虚,他们也嘲笑过苏小小,会不会也被打,苏小小她妈太凶了。   马上有人去请了老师过来,三年级有两个班,负责这个班的是一位男知青,被选拔来当老师,急匆匆从办公室赶了过来。   看到这混乱的场景,眉头皱得死紧,暗暗不满,这家长怎么回事,高高大大的身板,居然去欺负一个仅仅八岁的孩子,这过分了。   “这位女同志,请你冷静一点。”   唐如芬怒瞪过去,“陈老师,我没法冷静,我就问你,我家小小被打被骂,你为啥没有护着她,连句话都没我提,我难不成白交学费,专门让我女儿被欺负的?”   她就不信,这么长时间,二十个同学针对她女儿,对方会一点都没察觉到。   男知青眼神飘乎,他是更偏袒马国明一些,因为马国明是大队长的孙子,马家专门送了鸡蛋腊肉给他,让他多关照一些,能够吃到补身体的好东西,他自然偏心了。   当然,他不能承认,可直接说自己不知道,这人肯定不相信,他面带歉意地开口,“同志,我以为是小孩子的打闹,这多正常,没想到会这样严重。”   “苏小小她没来跟我说啊,否则我一定会做主的。”   唐如芬呸了口,“姓陈的,信了你的话,母猪都要上树,你根本不配当老师,小小第一次被撕了作业本,来办公室找你,你还说小小污蔑同学,你帮她了吗?!”   “我算是看明白了,你想把这事压下去,门都没有。”   这老师不管用,唐如芬直接去找校长,她要看看,校长是不是也势力,要纵容这种老师,否则的话,这个学校念不下去了。 第34章 解决   唐如芬赶去校长办公室, 办公室就一间石头搭建的小平房,老师校长都一起在里面办公。   西山小学的老校长正在编写报告,见唐如芬的架势, 猜到出了什么事, 客客气气地招呼唐如芬。   唐如芬撸起苏小小的袖子, 露出臂膀上的淤青, 不满地将事情说了一遍。   “校长,我们家穷,但我们志气还是有的, 我家小小每天穿的干干净净,有哪点做错了吗,凭啥要被这么践踏。”   “刚开学的时候,你们说得好听, 学校是个读书识字的好地方,可到底哪点好了?”   老校长急忙安抚,他真没听说学校里出了这档事, 他自己想法也比较单纯,老师选来不就是教书育人的么, 结果班上出了一个顽劣性格的男生,陈老师居然没有纠正教育。   现在学校的开办不容易,到处都在鼓吹读书不如种地, 他还愁招不到足够的学生,苏小小能来上学已经很欣慰了, 如果因为这件事打击到孩子的自信心怎么办。   他严肃地看向了陈老师, 又把马国明找来, 看马国明不服气, 严厉批评马国明的错误, 当然也不能一味指责,道理必须要说通透,现在的社会可不允许仗势欺人,欺负同学竟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马国明必须对苏小小道歉,在全班面前进行检讨,对于教育出这样顽劣孩子的家庭,老校长觉得有必要去家访。   这八岁的孩子,认知比较懵懂,只要能改正错误,性格品性还能重新塑造,老校长才多了一丝宽容。   但陈知青作为老师,一个受过多年教育的成年人,竟都没有是非观念,犯的错误更严重,不能尽到自己的责任,还故意对这种霸凌现象纵容,继续留在学校,只会误人子弟。   “校长,你不能开除我!我已经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我意识到自己的疏忽了,我以后一定好好教导学生。”陈知青不敢置信,不就这么一件事吗,怎么就到了开除的地步了。   老师每个月可以领八块钱的工资,他好不容易才抢到了这个名额,不用留在生产队当泥腿子,才过了三个月的舒坦日子,他怎么又重新回到那段黑暗的生活。   早知道,他就提醒马国明一下了,马国明家里送的那两块腊肉,远远弥补不了他的损失啊。   “校长,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老校长叹了口气,冷淡地回道:“你不适合这个岗位,这半个月的工资我还是照样发你的。”   至于苏小小,可能心理有了阴影,不适合回到原来班级,伤害已经存在,跟同学如何能友好相处,不如换到另一个班级,那个班级负责的是个女老师,性格一向温柔细心。   他真诚地向唐如芬保证道:“同志,你放心,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再发生,我也会格外关注苏小小同学的情况,一定让她学习愉快。”   唐如芬对校长的态度还是满意的,决定再试一试,小小她才十一岁,总不能真跟着去她干农活,身子哪里扛得住,呆在学校里还能轻松一些。   而且生产队的那些计分员会计还有老师,都是初中学历的,小小念了书回来,说不准也可以找到一份好工作。   马国明是回到家就被发现手肿了,得知这么小点的孩子被打了,马家的人哪肯善罢甘休,打算到红枣生产队给唐如芬一个教训,敢打他们马家的宝贝疙瘩,他家亲戚个个又高又壮的,就不信还奈何不了一对孤儿寡母。   但校长来家访后,马家的气焰被泼了下去。   马家的人知道,虽说不觉得自家小孩犯了啥错,小孩子不都是爱打爱闹吗,多小气的人才会把事情闹大啊,但他们又不傻,这事说出去确实显得没道理。   马队长警告家里人不许去找唐如芬了,他送孙子去上学,就是想让孙子混个学历,等孙子长大以后,他再暗暗运作一番,让孙子去读工农兵大学,如果去找唐如芬麻烦,唐如芬又跑到学校闹,岂不是败坏他家名声,万一校长让他孙子退学了咋办,这口气就忍下来。   唐如芬还不知道自己避免了一件膈应的事,隔天跟唐锦一起去赶集,唐锦夸赞道:“小姑,就该这样的!有你保护,以后谁还敢嘲笑小小。”   可别小瞧了校园暴力,这对小孩的身心都是无法磨灭的伤害。   唐如芬感慨,“大丫,你说的对,我平日里再忙,也要多关心小小。”   “小小她心思重,很多事情闷着不说,遇着事了也不敢让我操心,我得多注意她的想法。”   她前面十多年都不是个好妈妈,懦弱的性子连累女儿受委屈,让女儿也变得懦弱,她只想好好补偿,尽力让小小过得开心一些。   唐锦笑了笑,单亲妈妈本就不容易,唐如芬能够注重跟孩子的心灵沟通,很难得了,换作其他人,或许只图把孩子拉扯大就算不错了。   买完调料用品,唐如芬在黑市买了一块布,就算没钱,也想制造一点惊喜。   她将这块布缝成了书包,苏小小眼睛都亮了,惊喜地捧着,轻轻摸了摸,“妈,我真的能背去上学吗?”   在苏小小的印象里,她终于有了一件完完整整的东西,摸着崭新的小书包,都不敢用力,生怕碰坏了弄脏了。   真正得到渴望的东西时,她反倒不敢用了,想摆在家里像珍宝一样藏着。   唐如芬忍不住心酸,摸了摸那柔软的头发,“小小,妈以后肯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意识到苏小小的自尊心,唐如芬把苏小小的衣服重新补了一遍,鞋子刷的干干净净,每天早上做饭,也尽量做出花样来,山上摘来的野果塞进书包里,到时候分给新同学,这样就能交上新的朋友。   留心观察,发现苏小小放学回家时,脸上终于有了笑容,唐如芬才放下心来。   一块心病解决了,干活也有力气了,凌晨早早地醒来,从自留地里拔出各种菜,洗去根部的泥土,用稻草扎得整整齐齐,背去镇上卖。   她的菜新鲜水灵,价钱不贵,路过的人都愿意买上两把,差不多八点钟的样子,带来的菜卖光了,又快速走回村里,扛着锄头去挣工分。   身体劳累,唐如芬却很满足,唯一让她发愁的是,她领的那块地,又有一半被帮忙种了。   她明白的,那个人中午过来帮她种的,对方的心意没有掩饰。   心里怎么会没有感触,年少的欢喜,还有个人在等着她。   孤单无助的时候,唐如芬也曾想过,若是身边有个知冷知热的人就好了,可以听她说说话。   但这种念头,她却从未让它成真。   正因为她知道那人对她好,才不想拖累对方。   只是,唐如芬可耻的意识到,她是有丝心动的,以前没有缘分,以后难免有奢望,但有太多顾虑,那点心动被牢牢克制住,她都是四十岁,当了两个孩子的妈了,哪里还能有什么妄想,小小或许接受不了,女儿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 第35章 撞见   “同志, 你可算是来了。”   李老四热情笑着打招呼,那些蘑菇干货他都已经卖光了,这位女同志晾晒的蘑菇木耳一朵朵伞盖大又完整, 煮到汤里比肉还好吃, 县城里少见有卖山珍的, 他每一批货都可以顺利卖出去。   唐锦将带来的菜干递过去, “近日没有下雨,山货不多,只有这些了。”   天气比较干燥, 不适合菌类生长,唐锦为了避免被怀疑,并没有用异能生长菌类。   “我带了一点绿豆糕,你试试能不能卖上价, 绿豆糕商店供销社都有卖,顾客不一定稀罕。”   李老四尝了一下味道,比山药糕绵软细腻, 夏天吃也很爽口,“没问题, 你拿来的糕饼比供销社用料实在,味道胜出一大截,形状漂亮, 散卖不方便,可要是包装好了, 用来当礼品是很受欢迎的。”   肩上的背篓轻松起来, 唐锦看路边有农户自家种的香瓜, 外表皮不好看, 里面的瓤肯定是甜的, 把剩下的三个全买了。   早晨路上行人不多,唐锦没有什么东西需要买,但她并没有回家,而是往卫生院走,也是生产队有些人都知道她身体不行,需要来镇上抓药调养,每月有几次跑来镇上也不会引起别人多想。   她带上口罩跟宽大的草帽,在临近卫生院的位置等了会,当瞧见某个人影时,招了招手,对方很快来小巷里谈话。   唐锦大概知道卫生院的岗位布置,眼前这个人就是负责在药房抓药的,卫生院里普通的药材还能满足需要,但那些稀缺又药效好的补药,没有引种,平时是供不应求。   她第一批何首乌就卖给了眼前这个人,何首乌功效良多,上了年份的野生何首乌卫生院缺货,哪怕正策不允许,这个人也忍不住跟她交易,价钱很不错,市价应该是四到六块一斤,年份越久的,价格不止于此。   但第一次卖的时候唐锦减到了三块一斤,因为药剂师有自己的人脉渠道,采购药材一事也有所了解,她在山上找不到野生人参,那利用人参籽应该也能种出来。   家里存款她不嫌多,万一有个什么事,才能拿出钱来应急,而且估计明年还要建新房。   靠着种植药材生活就不会太差,只是她并不懂真正的技术,不过利用异能占了便宜而已,这并不是长久之计。   这一次卖了何首乌,她应该很长时间不会再来了。   她给对方优惠了价格,对方答应了会给她找几粒人参籽。   眼前的中年女人小心留意四周,看见唐锦拿出来的九根何首乌,大大小小都有,表面覆着根须,脸上露出喜色,“同志,这些何首乌我都要了。”   她摸出一个纸包,“这是你要的人参种,拿到这个可不容易,你这次得给我再便宜一点。”   其实凭借她家的亲戚关系,人参拿不出来,人参种还是有办法弄到,否则她也不会很干脆地答应下来。   唐锦笑道:“姐,你也知道想找这种年份的何首乌有多不容易,我还是在山崖陡坡边,冒着危险才挖出来的,就指着这笔钱过点好日子,上次已经卖的很便宜了,这次真不行。”   “何况你从我这里买,至少是双倍卖出去吧。”   中年女人不吭声了,她确实赚得挺多,尤其从这女同志手里买的何首乌,她卖给某个病人,听那病人说了,不知是不是年份足的原因,服用后效果好像特别好,头晕的症状改善,本来折磨多年的失眠,竟然能慢慢睡个长觉,开出了高价来买。   数了一叠钱,心情愉悦地道:“同志,你下次还有,记得也都卖给我啊。”   唐锦只是笑了笑,再拿来卖就会让对方怀疑了,毕竟野生的稀缺药材怎么可能经常找到。   这里离两个厂子比较近,唐锦偶尔会顺道去看看,距离环境放松,可以正式做生意还有一段时间,如果有厂子贴出通知招考临时工,那她可以去试一试。   当然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厂里稍稍轻松一点的文职岗位,那都有学历门槛,一般是初中及以上学历。   唐锦本身是研究生毕业,但原主只读到小学五年级,她母亲是从小养在唐家的童养媳,人没了柳春花就进门,哪里舍得给继女多花一分钱。   多亏当时原主奶奶顾念着前儿媳的孝顺,出钱把孙女送去读了几年书,当老人家一走,小姑娘就扛起了家庭重担。   这会来厂子周围,唐锦心里就没抱太大期望。   因为读过大学的缘故,她对于学历没有太大执念,只是学历太低,到底有些不方便。   她不想挤在一堆孩子中间重新上小学,还好每年双抢过后,那段闲暇时间,公社小学会开办夜校来提升村民们的文化水平。   在她那个世界,历史文化已经出现断层,许多珍贵资料遗失,按心里的想法,她自然是想见识这个年代的文明。   但真的谈到学习这回事了,她岂不是得重念一遍初中高中?哪怕高中学制是两年,时间也挺长的。   唐锦还在畅想以后,不知不觉走到了一条小路,不远处就是片家属筒子楼,她记得唐晴就住在筒子楼里,不想恰好遇上,唐锦想绕路的。   视线中却看见了一道挺眼熟的身影,那圆润的肚子,是不是陈月清?   对方挎着个什么麻布袋,一手递东西一手拿钱。   唐锦惊讶,都七个多月的大肚子了,还要坚持来做生意。   陈月清当然也是不想的,将钱放到口袋里,锤了锤腰背,平日里她挺注重营养补充的,心却很累,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养胎反而不顺。   林子修再过三个月就要参加高考了,留给她的时间不多,丈夫是风光的大学生,她带着孩子去城里,身上必须攒够钱才有底气,到时候租房子买家具买奶粉,哪一样不花钱?   她不得不焦虑起来,趁着还没生产,能挣一点是一点。   陈月清谨慎地观察四周,这片区域鲜少有民兵过来,不过依旧得谨慎,眼睛乱瞥时,就发现了唐锦。   陈月清心跳都停了一拍,眼中闪过慌乱警惕,勉强让自己冷静下来,攥紧了手中的袋子,见唐锦调转了脚步,陈月清匆忙追上去,故作淡定。   “唐锦,你也来镇上赶集啊,怎么来了这里呢?”   唐锦不露声色,“你忘了,我妹妹就嫁到这里来了。”   陈月清弯了弯嘴角,“正好,我也是来探望亲戚的,这不,专门送来一堆菜给她,扛这么重,真是累死我了。”   她以为唐锦肯定会质问哪来的亲戚,都想好怎么圆谎了,但唐锦只是客套地回应,“那你应该找人帮忙送过来,得多注意身体。”   陈月清摸不准唐锦的想法,有点惴惴不安,所以唐锦到底信了没有,是不是怀疑上她了。   今天怎么这么晦气,卖的好好的,却被唐锦给撞见了。   回去的路上,一直心神不属,灌了口热水,抬眼看向屋里,林子修正在认真看书,陈月清这才平静下来,为了让林子修增加胜算,她提前淘来了数理化课本,有充足的时间准备。   再熬一会,就能过上想要的生活了,以后他们一家人都是城里人了。   但她没有走近看,否则就会发现林子修数学课本后面,垫着一本武侠小说。   陈月清忘了一件事,压力也会催人进步,越是艰难,可能越有孤注一掷的决心,如今林子修小日子不焦不愁,可以吃饱穿暖,知道家里多少存款,有时候不想挣工分可以偷懒,家务活他也不用太操心,空闲地呆在家里,哪有学习的心思。   漫不经心地将课本翻了一页,眼睛瞄着另一本书上面细小的文字。   他就觉得陈月清莫名奇妙,整天催着他读书,读书有用吗?   本来他挺喜欢看书的,对方一催,他就忍不住烦躁了,下意识生了反感。   难道孕妇都是这么无理取闹?   白天陈月清做事,林子修还能伪装,晚上有陈月清看着,那就没办法了。   坐在煤油灯底下,林子修伸了个懒腰,“我觉得好困,还是早点睡吧。”   陈月清才不愿意看到他偷懒倦怠,可又不能把未来的事情说出来,只好找个借口,“子修,再看一会吧,你昨晚上也是这么说的,学习怎么能不坚持呢,听说公社要重新选拔老师,像你这么优秀的知青,可能性是很大的,但你要把握时间将知识捡起来。”   她其实也不怎么懂,只听说过高考生要争分夺秒,套到现在,应该也是一样的,林子修下乡多年,学过的东西忘了大半了,必须赶紧学习。   林子修本人不太乐意,公社老师就那么一个名额,每天要走四十分钟去工作,工资才七块钱,没有他现在过得轻松。   他这会心心念念的,就是那本小说后面的内容,心头跟猫抓一般。   看了一会,难以入神,不悦地站起身,嘴里抱怨,“对着煤油灯,我眼睛都要瞎了,大白天还看不行嘛。”   陈月清不由得委屈,她这是为谁好呀。 第36章 人参   唐锦在屋后找了个土质疏松, 偏僻不起眼的位置,将带回来的人参种子种下,跳跃的绿色光点钻进了土壤中, 渐渐地, 那抹土壤中几根小叶芽破土而出, 不断延伸长大, 五张叶片舒展开来,顶端长出了一粒粒殷红娇艳的花。   十来分钟后,唐锦停下来了, 里面长出来的人参有四根三十年的,也有两根五十年的,她小心翼翼地扒拉出来,以免不小心损伤了, 那些人参籽也好好收集起来。   可卖给谁是个问题,卫生院里那个药剂师肯定不行了,必须换个人选。   唐锦找了块细软的布, 打算放进衣柜里先搁置着。   陆沉神色诧异,有些不敢相信, “这是人参吗?怎么会这么多?”   近几年来,队上从未听说有谁捡到过人参,这样的大补之物, 一根就很稀罕了,更别提这里有六根。   是不是别的长得很像人参的草药?   除了异能, 其他东西唐锦并没有刻意隐瞒, 陆沉性格可靠, 不会把私事透露出去, 他们都是夫妻了, 朝夕相处,需要一定的信任,有些事情根本就藏不住,不如顺其自然。   唐锦就说是自己在后山挖到的,计划着怎么用,“这些肯定都是人参,开的花都是大红色,你再看看这形状,跟那些野萝卜根区别太大了。”   “咱们就留两根补身体,或是应对不时之需,剩下的找机会卖出去。”   “你想想,咱家明年准备盖砖瓦房,院子也得重新修整,最好还要再添辆自行车,想去哪里办事才方便,衣柜这些家具都被老鼠啃的到处都是缺口,一起算进去,乱七八糟的花销加起来,咱们存款哪里够,幸亏有这些好东西可以卖出去。”   陆沉听她一点一点数着,小嘴叭叭叭,低声笑了笑,揉了把那软乎乎的头发,他一直想努力养家,没想到却是被老婆养了。   能有这样的运气,也难怪总爱满山坡到处跑。   想到什么,陆沉认真提醒,“你喜欢摘些野菜野果没关系,但绝对不能往深山里跑,野兽少见,不代表没有。”   唐锦搂住他的腰蹭了蹭,“嗯呀,我知道哪里有危险,肯定不会去的。”   下午的阳光没那么灼热,微风吹来,带来一阵凉爽,湛蓝澄澈的天,洁白的云层,不远处一片绿叶青草,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唐锦扛着锄头,在玉米地里锄草,这是大家种下的夏玉米,才刚刚长到小腿高,那些空隙边缘长满了野草,密密麻麻的,用锄头贴着地皮一铲,轻松就能将野草铲掉,做起来倒是不累。   成堆的野草中夹杂着许多能吃的荠菜,下工的时候,唐锦挑出一把荠菜,想回去做煎饼吃。   半路看见土坡上长着一颗刺梨,枝头间或有两朵粉色的花,唐锦踮起脚尖摘了一捧,这种刺梨不是水果,椭圆的外表长满了细小的刺,晒干了拿来泡茶最适合夏天喝,可以清热止咳。   拍了拍头顶落的两片叶子,唐锦听到了有人在叫她,她疑惑地转过头去,是住在牛棚里的那个老太太,当时还撞见这老太太挖麻芋。   唐锦更惊讶了,她跟对方没有多余的交集,因为时代背景导致的成分论,被下放到这里的几个人,始终都保持着深深的警惕,不会跟队上的人多做交流,当然了,队上的人没事也不会去打扰他们,边界划分得明明白白。   这老太太是找她有急事?   齐润芳脸上是饱经风霜的皱纹,衣服打满了补丁,可洗的干干净净,自带一种优雅从容的气质,不难看出年轻时一定是个美人,也是有底蕴的知识分子,笑出来应该很好看,不过现在的齐润芳已经不爱笑了。   迟疑了一会说道:“小同志,我有事想跟你谈谈,你放心,这会没人,不会有人看见给你造成困扰的。”   “你手里……是不是有人参?”   唐锦心头一惊,对方怎么知道她手里有人参?她藏得好好的,不可能有人看见。   她面上维持着镇定,正要否认。   齐润芳赶紧解释了,“你先别急,我是看见你家狗嘴里吐了人参花籽,别人不认识,我却再清楚不过,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要一点点人参,如果你真的有,我可以拿钱跟你换,或者你开条件也成。”   “我只想救我家老头子,这件事我绝对瞒得紧紧的,不会透露一丝一毫出去。”   齐润芳面带恳求,满是焦急地看着唐锦,眼中带着一丝希冀,她一个坏分子,手里还能藏着钱,她知道说出去会有危险,可她顾不了那么多了。   之前大队长让他们修整猪圈牛棚,她丈夫爬到牛棚上面,一脚踏空,狠狠摔了下来,当时直接晕了过去,匆匆忙忙开了证明去卫生院,医生说内伤严重,治疗没有意义。   齐润芳自己就是中医教授,如果用人参作为主要药材,配以其它中药,是可以恢复元气,补脾益肺,慢慢休养好的。   只是人参难得,她托了仅有的人脉去找,目前还没有消息,眼下有了一丝希望,无论如何她都要试试。   对上了齐润芳满是期冀的眼神,那样渴求地想要一个肯定的答案,唐锦下意识没有否认。   近十年受尽坎坷,生活遭逢剧变,从人人尊敬到肆意欺辱,没有亲戚朋友,唯一的慰藉就是伴侣还陪在身边,如果连这唯一的精神支柱都没了,整个人怕是要崩溃了。   唐锦学过历史,又看了那篇小说,知道许多高知识分子和人才在这个年代被晗冤下放,如果齐润芳的丈夫能够顺利活下来,也能给郭嘉建设添一份力量。   “我这里确实有人参,可以把那根给你,钱票之类的不用给,你能不能教我一点中药的习性,只是最基础的知识就行了。”   唐锦没想学医,她对于美食最热爱,她可以做甜点,做中餐西餐,做烤肉火锅,各类烹饪方式都知道,而药膳这一块,她从来没有精通过,陌生的领域唐锦挺感兴趣,但如何把药效融入食物中,既保持美味的口感,又发挥不同的养生作用,至少得对药材有一点了解。   要是老太太不答应也没关系,她就试着问一句。   齐润芳并没有犹豫,这对她来说再简单不过,唯一的顾虑就是,她身份不行,有了交集,是在连累这个小姑娘。   仅仅教些基础药理罢了,不必动用她最后那笔钱,这很划算了。 第37章 怎会是假的   唐锦回家取人参, 这个时间干完活的人都收拾好东西忙着做饭了,道路上没见什么人影,她把包裹好的人参递给齐润芳。   齐润芳小心翼翼捧着, 低声道了句谢。   回送给唐锦一包野地瓜, 没有多余的交流, 匆匆离开。   搂住怀里揣着的人参, 齐润芳脚步都有些凌乱,瞥了四周一眼,迅速紧紧关上了牛棚的门, 丈夫还躺在床上,一脸病容,齐润芳上前给丈夫喂了点热水,见丈夫憔悴灰败的模样, 心里一痛。   她赶紧将人参拿出来,揭开裹着的纸张,眼睛微微睁大, 细细打量,她以为只有一两根参须, 或是一根小参,没想到竟然年份这么足,若是用来配药, 她丈夫的身体能更快恢复。   她给出的报酬倒是有些不够了。   齐润芳将参须分离出来,其余的药材已经从山上找到炮制好了, 按照合适的剂量, 熬成药汤。   “老伴, 我们说了还要一起回城的, 你一定要快点好起来。”   倚靠着的老先生艰难地将药喝下, 压抑地咳嗽了两声,他不能继续卧病在床,否则所有脏活累活都压在他妻子身上。   “我今天感觉舒服多了,你别担心。”   “我看你刚才拿的是人参?这从哪来的?”   人参哪能轻易买到,尤其还是这般品相的。   齐润芳把事情讲了一遍,“那丫头想了解补身的药材,到时候我就教得细一点,再写本笔记送给她。”   她絮絮叨叨多说了些话,这会闲聊着丈夫精神头还不错。   撑起身来想去做饭,就听外面有声音。   齐润芳将不该见人的药材都藏起来,确定没什么不妥当的地方,才开门出去,不动声色地虚掩上门。   陈月清悄悄站在隐晦的位置,注意是否有人路过,唤了齐润芳一声,面带微笑,“婶,我才听说赵叔他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想着过来瞧瞧。”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千万要收下,赵叔他这么大年纪了,都还要遭这样的罪,真是苦了他了。”   她带来的可是好不容易买来的人参跟天麻,人参最养元气,这样一份重礼,她就不信齐润芳会拒绝,而且她能舍得拿出来,更表明了她的心意,这样齐润芳总会对她卸下心房了吧,只要齐润芳接受,那么齐润芳就欠她一份人情。   陈月清眼底藏着喜色,就是买这么小小一根,居然花了她好几十块钱,让她有点肉痛,谁料听到的居然还是拒绝。   怎么会?!   陈月清震惊,古怪地盯着齐润芳,这老太太一点都不关心自己男人吗?都伤得那么严重,半条命快没了,如今她把药都送过来,竟然还是不肯接受。   跟块臭石头一样,固执得又臭又硬。   陈月清都快气笑了,“婶,现在不是要强的时候,赵叔的身体才是最重要的,您都不为他着想吗?”   因为郁闷,难免泄露出一丝急切。   齐润芳犀利地看向她,哪有人上赶着非要送东西,还这样迫不及待,说是担心他们,眼里却没有丁点感情,更多的,好像是野心?   他们住在破烂的牛棚里面,比乞丐还艰难,到底有什么可图的。   这种强烈的目的性,让齐润芳很是不喜,想要什么,何必非要遮遮掩掩,明明心有算计,还表面装作大度无私的模样,她不喜欢心口不一的人。   毫不领情地说道:“这东西太贵重,你还是赶紧收起来,我们这些老家伙,实在用不起,不想占这么大的便宜。”   “我跟你说过很多遍了,跟我们保持距离,就当我不识好歹,好心当做了驴肝肺,你别再来这里了。”   “还有,我提醒你一下,你手里的不是真的人参,而是沙参。”   言尽于此,齐润芳转身回去关上门。   陈月清愣了愣?啥意思?她的人参是假的?   她心头一慌,赶紧捧着人参细细地看,她花了大价钱,好不容易才找到的,怎么可能是假的!   只是她也没怎么接触过这种药材,吃就吃了,哪里会仔细分辨长什么样,见手里的参跟印象中差不多,都是那种形状,陈月清一点都没有怀疑。   怎么会是沙参,一听就远远比不上人参。   齐润芳可是有文化的人,不应该会骗他的。   所以她是被人坑了?   一股郁气冲了上来,陈月清脑袋有些晕,花费的那些钱,都是她挺着大肚子,辛辛苦苦跑到镇上,慢慢积攒起来的,结果就买了个假货?让齐润芳看了笑话?   陈月清太失望了,白费功夫又白费钱,还没能讨着好,后悔席卷而来,早知道她就不买了,那些钱可以买多少斤肉啊。   肚子有点一抽一抽地疼,陈月清连忙深呼吸,平复自己的心情。   攥紧了那根沙参,慢吞吞往回走,慌乱地抿了抿唇,她气得恨不能丢掉,但这是花钱买了的,再气也要吃掉。   而且还不能让林子修知道,否则林子修肯定会发火。   沙参是炖汤吃了,但陈月清心里跟堵着一样。   第二天就立刻去了镇上,想找到把东西卖给她的那个人,可当时就是恰好撞上那人卖东西,交易很快,她都不认识对方,哪里能找到,只能失望而归,就当吃了这个闷亏。   ……   唐锦想着把野地瓜洗出来吃了,将表面包着的绿叶子剥开,里面还有别的东西,她将其拿出来,是一对小小的银耳环,铃铛的样式。   拎着晃了晃,嘴角勾出笑容,那老人家真是一点便宜都不肯占。   身边玩累了的煤球蹭过来,趴下身体,脑袋耷拉在唐锦脚上,斯哈斯哈吐着舌头。   唐锦想起狗子乱吃东西,还不小心暴露她了,弯腰狠狠把狗子揉搓一遍,揉得嗷嗷叫。   最近的天气已经越来越热,太阳高高挂在天上都下不来,田坎泥路开始皲裂,河流水位下降,幸亏偶尔会下一场大雨,冲刷掉暑气的炎热。   阳光晒在皮肤上火辣辣地疼,动一动就满身大汗,唐锦已经尽量不去挣工分,身体累点还没关系,主要是怕热。   家里后坡有片竹林,还能带来一点阴翳,在这种季节,好处就是桃子梨子枇杷等水果渐渐熟了,不好的地方就是蚊虫多。   每天晚上到处都是蚊子,嗡嗡直叫,尤其是树荫底下,坐一会就咬了满身的包,长脚蚊还好一点,比较显眼,像那种小黑点一般的蚊子,简直是密密麻麻,稍不注意,就叮在了身上。   这会又没有卖蚊香的,只能靠着蚊帐,蚊帐的漏洞用碎布补上,每天睡之前,用艾蒿烧烟熏上,钻进帐子里把所有蚊子拍打干净,再将蚊帐塞在竹席底下压得严严实实。   可没了蚊子打扰,还有蝉鸣,这种生物蹲在角落里,震颤着翅膀,发出声波,此起彼伏,跟交响乐没两样,这就让人火大了。   唐锦翻来覆去睡不着,跟陆沉一起坐起身,对视一眼,没心思继续睡。   陆沉小心翼翼起身,轻轻把蚊帐揭开一条缝,下了床又很快把帐子合上,将蜡烛给点燃,总算找到发出声音的来源,将那两只蝉给扑打了,窗户外也熏上艾蒿。   房间内总算安静下来,陆沉拍了拍唐锦的背,“睡吧。”   唐锦在他肩窝蹭了蹭,“咱们明天得把树上的蝉给赶走。”   稍不注意就钻进屋里来了,这样下去,还要不要睡觉了。   精神不振地打了个哈欠,总算酝酿出睡意。   院子里有一棵杏树,好多年了,中午又是蝉鸣,呜呀呀一片。   但这些蝉只能暂时扑打了,赶走了就又会飞来新的一批,估计只能等夏季过去才行。   菜园子里的蔬菜已经长得极为茂盛,豆角挂满了枝头,冬瓜足球大一个,茄子冒出紫色,丝瓜藏在藤蔓绿叶下。   如果不是自留地有限,还能种出更多菜。   一茬一茬,根本就吃不完,正好可以拿来喂鸡,节省了粮食,还能让鸡吃的舒舒服服,家里养的两只鸡已经开始下蛋,用竹篾围了个圈,圈养在屋后面,这样就不会有太重的气味。   大队上许多人家趁着这时间会去把种的菜卖掉,虽说菜价便宜,但能攒一分是一分。   “大丫,不好意思啊,欠你这么久的钱,现在才还上。”唐如芬递上最后的五块。   唐锦笑道:“小姑,我又不急。”   她挺佩服唐如芬的,知道唐如芬真是一点一滴攒起来的,一边卖菜卖鸡蛋,一边挣工分,还去帮忙给别人家里干活,很坚韧的一个人。 第38章 收小麦   时间过得还真快, 山坡上种下的小麦一部分已经成熟了,金黄的颜色,连绵一片, 几乎看不到头, 在阳光的照耀下, 很漂亮的场景。   麦秆一米多高, 顶着饱满的麦穗,生产队开始组织起人手去收小麦,一个个顶着草帽, 拿着镰刀,弯腰站在缝隙处,将麦秆都割下来,堆放在一起。   时不时还看向旁边其他人, 趁有人不注意的时候,飞快往兜里藏几根麦穗。   这份活还是比较累的,又晒又热, 太阳直直顶在头上,连个遮阴的地方都没有, 脸上身上都冒出汗来,黏巴巴的很潮湿,头发尖都在冒水, 眼睛扎得生疼。一丛丛小麦也叶片茂密,擦得皮肤发痒, 不停弓着背, 腰酸背痛。   那些几十年做惯了农活的, 利落地揪住小麦杆, 不一会身边就倒下大片。   唐锦看陆沉割小麦的时候还觉得很简单, 等她自己真正上手了,才发现双手根本不协调,就怕力气重了,镰刀不小心划到手,一群稀稀疏疏的人影中,她动作是最慢的那一批。   面颊发烫,有点头晕目眩,这草帽不戴觉得晒,戴上了又发热,一眼望去,这看不到边的小麦地让人有种无力感,像是一直一直都割不完,只能不断重复机械的动作。   可能只有她觉得累,周围其他人积极性都很高涨,小麦丰收,就意味着他们可以吃到更多面粉,白花花的面粉用来擀面条,可香可软了。   陆沉绕过小麦堆,掰开她的手,掌心已经磨出了水泡,“水泡磨破就痛了。”   拉着唐锦去大树底下休息一会,用镰刀将香瓜分成两半,当零食吃还解渴。   唐锦啃着香瓜叹气,表情像是晒干的咸鱼,无精打采,“看上去还有很多呀,得忙到多久?”   陆沉在水坑里洗去手上的汗渍,把唐锦凌乱的头发拨到耳后,“至少还要十来天才能收进仓库吧,这边小麦割完,东边那块差不多也能收了。”   见唐锦小脸红彤彤的,让唐锦先回去,以免不小心中暑了。   时间离傍晚还有一会,手上火辣辣的,唐锦没有逞强去割麦子,一些简单的事情她完全可以做,将地上散落的麦穗捡起来。   弯腰的这个动作,无意间瞥见有人往裤兜里塞麦穗,不过就那么几根麦穗而已,还得提心吊胆,如果不小心被抓住了还要被指责,完全不值得,会这么占便宜的人只是少数。   市场上面粉昂贵,小麦是比较稀罕的东西,担心有人会来偷麦子,晚上还有专门的人过来守麦田。   太阳渐渐落山,温度随之下降,有微微的凉风吹来,舒适了许多。   堆积的小麦都用箩筐挑到了晒坝上,只等干燥了进行脱粒,一整天劳作下来,金黄的麦田秃了一块。   迎着绮丽的晚霞,青山勾勒出模糊的剪影,唐锦提着水壶回家,欣赏夕阳的美景,觉得身体虽然极为疲惫,但这种生活又很纯粹,说不定过了十几年,她还会怀念这种生活。   肚子饿了,第一时间最想的却不是吃饭,迅速将热水烧好,脱掉脏衣服,痛痛快快洗个澡,浑身变得清爽起来才有心思填饱肚子。   晚饭很简单,有提前扯好的凉面,切点黄瓜丝做配菜,调好酱汁,再把锅里的鸡汤烧热就行了,桌子架在屋檐下,艾蒿熏出淡淡的香味,惬意的吹着凉风。   唐锦披散的湿润头发也慢慢干燥起来,坐在那里,陆沉捏着她的手指头给她挑水泡,手指痒痒的,或许是这种静谧的气氛太好,她懒洋洋得有点昏昏欲睡。   上前抱住陆沉的脖颈,喃喃道:“困。”   绵软柔嫩的脸蛋贴着陆沉,唇瓣擦过陆沉耳垂,像有绒毛拂过。   陆沉心头也发软,捏了捏那细嫩的脸蛋子,将人抱起来放到床上,目光四处寻找着,轻轻打掉那些蚊帐上粘着的蚊子,随后吹灭蜡烛,蚊帐将整张床笼罩得严严实实,右手悠悠摇着蒲扇。   最近知了没有那么嚣张了,只听见细微的蛐蛐和蛙鸣声,唐锦枕着陆沉的胳膊,那是倒头就睡。   睡得太香甜,醒来就是天光大亮,动了动身子,腰酸背痛。   陆沉早就上工去了,锅里温着窝头和稀粥,唐锦吃完早饭,把脏了的鞋子拿出来洗掉,割麦的时候不停踩着泥巴,鞋面鞋底灰扑扑的。   提着井里冰好的绿豆汤,唐锦去了麦田,那块宽敞的晒坝上已经铺满了麦子,没有脱粒的机器,就只能手工脱粒,用一种叫连盖的东西不断拍打,筛选出来的小麦粒继续晾晒。   这每一个流程都不轻松,尤其连盖重量沉,胳膊不停地挥舞,完全是个力气活。   几个妇女忙里偷闲,说起了八卦,陈月清昨天生产了,脸色白得吓人,借了牛车急急忙忙送去卫生院生的。   唐锦听了一耳朵,也有些惊讶,这算是早产了吧?勉强才八个月,能不进卫生院吗。   关于进卫生院这事,队上的人是觉得很稀奇的,大多数女人生孩子,不都是家里躺着就生了吗,哪里用得着去专门的医院,陈月清看着壮壮实实,身体还挺娇气了的。   不过那肚子月份还应该再养养,早产的娃娃不好生。   “也不知道肚子里的娃能不能生下来,生下来怕是都不好养,不足月的娃娃身体弱。”   “你们是没瞧见,就昨天回来的半路上,那人就摔下去了,哎哟哎哟叫的可厉害了。”   “好端端的,为啥提前就要生了,她这胎怀得真不安生。”   此时,镇上卫生院里,陈月清才慢慢转醒,药效过去后,身体撕裂一样地痛,让她五官不由得扭曲起来,嘶声抽了口气。   看清眼前的白色天花板,陈月清想到什么,侧头看去。   林子修正提个热水瓶进来,快步上前,“月清,你醒了!”   陈月清抿了抿干涩的唇,哑声问道:“孩子呢?”   提到这个,林子修的表情不怎么好看,“护士抱去检查了,小小的一个,重量太轻了,身体比其他孩子更弱,医生要检查肺脏又没有问题。”   “你究竟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早产?”   弄得鸡飞狗跳,急匆匆送到卫生院,本来应该健健康康的孩子变得体弱多病,要像瓷娃娃一样小心翼翼捧着,光是把这个孩子养好,就要花费多少家底跟精力?   想象着未来的生活,林子修头痛极了,难免有丝抱怨,陈月清挺着个大肚子,不好好呆着,非要到处乱跑。   陈月清神色黯然下来,她的宝宝,如果她的宝宝有个万一,她不会放过唐锦的。   她去镇上就是为了做生意,往日在竹器厂旁边一直都安然无事,混的不错,怎么突然就有民兵过来了,而且那几个民兵嘴里透露出了,就是专门来逮她这个大肚子的。   有人举报她了。   那么是谁举报她的?   陈月清一下子就想起了唐锦,之前唐锦看见她在这里,肯定知道她在卖东西,说不定,说不定就是唐锦去举报了她!毕竟唐锦一直都不喜欢她。   否则还能有谁呢?怎么以前就屁事没有,一遇到唐锦,突然就有民兵过来了。   陈月清恨恨地咬着牙,扯动了身上的伤口,让她皱紧了眉头。   幸亏她感觉还算敏锐,察觉到不对劲,迅速逃跑,但因为受惊过度,不小心绊倒,半路上她就发动了。   要是她再慢一点,一定被抓个正着,有十张嘴都说不清,恐怕已经被拉去披斗了。   她可是个孕妇呀,大老远挣点辛苦钱而已,为什么要这么狠,举报这个法子未免太过无耻阴毒了。   如今孩子早产,她没办法不迁怒,必须揪住罪魁祸首去怨恨,而唐锦是最有可能的人,或许就是不想让她把孩子生下来。   哪怕没有证据,陈月清也忍不住满心愤懑,她抖着嘴唇,跟林子修说了自己的猜测,越是这样,她越要让林子修厌恶唐锦。   林子修同样脸色铁青,怀疑唐锦是不是因爱生恨,报复到陈月清身上,生而为人,却不善良,没有丝毫恻隐之心,给他们家添了这么大麻烦。   怒火窜上心头,偏偏他还不能找唐锦要个说法,陈月清确实是在投机倒把,根本不能闹出来。   林子修捏紧了拳头,愤愤地坐下来,对付不了唐锦,气闷地迁怒陈月清,“说了让你不要去做生意了,你非要去,如果不是你不听劝,又怎么会被人抓住把柄,现在你满意了。”   “让你瞎折腾!”   陈月清受伤地抬起头,瞪大了眼,要不是因为买了根假人参,她哪会心慌地去挣钱,谁懂她的苦心,她还不是为了这个家。   “你怎么能这么说我?!我才刚早产,拼命给你生下个儿子,痛得躺在病床上,结果你一点都不体谅我,还在这里说风凉话,林子修你究竟有没有心,我怎么就嫁给了你。”   “我挣来的钱,难道你就没用吗?”陈月清闭了闭眼,开始怀疑,林子修这男人真的靠得住吗?女人生孩子多危险的事,她却没有得到安慰。   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呢,林子修跟赵雨桐在一起的时候,就是体贴的好老公,这辈子跟她结了婚,却一点都没有责任担当。   林子修也嫌她说话太直白,羞恼道:“行了,先别吵架了,你好好休息,我去给你买点吃的。” 第39章 脑残   因为上午落了场小雨, 坡上的小麦无法收割,大伙暂时在家休息了半天,田坎上的曲麻菜沾了水珠, 看上去正新鲜水嫩。   唐锦挖了两把, 焯水除去苦味剁碎, 混合鲜蘑碎丁跟大头菜, 沿着面皮边缘捏成花形褶子,蒸笼下面垫了一层芭蕉叶,再用柴火灶蒸, 蒸出来的包子不仅夹杂着一股清香,底部还有层焦脆的表皮。   没多久蒸笼里就冒出袅袅热气,面团提前发酵过,蓬松柔软的一团, 像是一个个白胖子,内里透出浅浅的鲜嫩绿色,汁水浸润, 口感柔韧,刚蒸熟的热气腾腾最好吃, 唐锦每次都能解决好几个。   再搭配一盘清脆爽口的凉拌黄瓜条,酱香味的烧椒茄子,下饭又管饱。   唐锦放下饭碗, 捏了下脸蛋,“我是不是长胖了?”   感觉圆润不少。   每天变着花样改善伙食, 还偶尔吃点补品, 除了大队长和那些壮劳力家庭, 整个生产队怕是没有几家像他们这样过日子的。   陆沉弯唇笑了下, 给她碗里夹了一个包子, “不胖,还瘦了,多吃点。”   整天去地里干活,哪里能长的胖,而且胖一点挺好的,不容易生病,他觉得唐锦身体有些单薄了。   饭后本来想睡个午觉休息的,但何丽过来说要去摘桑椹,这会桑椹差不多熟了。   唐锦也挺想吃桑椹的,收拾出一个干净篮子,想到草丛里露水肯定很多,土路上糊成了泥浆,她又回去换了双筒靴。   橱柜里还有留出来的包子,拿了几个给何丽。   嗅到面粉的香味,何丽馋得直咽口水,三口就能解决掉一个,她家情况不算很差,附近有谁结婚了,她妈去帮新娘子绞面,可以带回一点肉饼糖块。   她不至于馋成这个样子,可这包子味道不太一样,素包子都能做出鲜味来,汤汁将面皮浸得有滋有味,野菜清甜,蘑菇滑嫩,哪像她家里做的,野菜总是带着苦涩,面粉嚼起来还比较干硬。   “好吃!”何丽口齿不清地夸赞,舔了舔唇,还有丝意犹未尽,剩下的三个她都好好放着,带回去给她爸妈哥哥也尝尝。   “你这厨艺怎么越来越好。”   明明都是同样的东西,滋味就是比较特别,她吃过的席面都比不上唐锦的厨艺。   唐锦笑道:“我喜欢做饭啊,愿意花心思,加上舍得放材料,做出来的东西味道就更好一点。”   桑树长在田坎或山脚下,这个季节叶片翠绿又肥大,一簇簇茂密地生长,还爬了几只蜗牛。   因为生产队每年要养蚕,这些桑树并没有砍去,枝条上长满了紫红色的果实,颜色浓郁,拇指大小,吃起来甜滋滋的。   但嘴唇牙齿很容易染上果汁,像涂了车厘子色的口红。   田坎上面的早就被一群小孩摘光了,山脚下还错落有几株桑树,枝头顶端的桑椹大些,摘了半篮子,手指都变成了紫色。   唐锦想尝一颗,但这种野生桑椹有虫蚁爬过,得盐水浸泡了才能洗干净,否则吃了容易拉肚子。   桑树下土壤湿润,随处可见灰扑扑的地耳,何丽一点一点掐肥厚的地耳,“我妈喜欢吃地耳炒鸡蛋,炒起来特入味,我多弄些回去给。”   地耳沾了太多杂质草屑,不方便清洗,还实在不好看,黏乎乎一团,唐锦便没有摘,只掐了一点最嫩的桑叶可以炖汤。   桑椹不禁放,这么多自己又吃不完,唐锦送了一半给唐如芬,家里有个小姑娘,肯定想吃这些零嘴。   午后太阳从云层中冒出来,开始升温,晒坝上的水迹渐渐干涸,仓库里的小麦担出来继续晒,地里的小麦也继续收割。   拍打掉麦穗后,剩下的小麦杆也要晾晒,拿来当做引火柴,或是扎成小堆,到时候蚕子结的茧就粘在麦秆上。   一捆又一捆,唐锦用谷草将麦秆捆起来,送到另一块晒坝,担在肩膀上并不沉,比割小麦轻松。   “唐锦,我有话跟你说。”林子修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毛巾搭在手上,紧皱着眉。   虽说唐锦长得越发好看了,但林子修看着却更加心烦,光是外表不错又怎样,心那么毒。   陈月清受伤早产,他儿子瘦巴巴得像猴子,体弱多病必须精细养着,昨天还咳嗽发热了,住在卫生院的每一天,都让他心力交瘁,手中的存款也在减少,陈月清遭到举报,如果以后没办法做生意,他们一家三口的日子怎么过?   想想就是一地鸡毛,而这些极有可能跟唐锦脱不了关系,他是相信陈月清的说法的,谁让唐锦之前对他死缠烂打,他就不明白了,唐锦为什么非要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   林子修表情带着隐隐的怒意,语气冰冷:“月清她早产了,这下你高兴了?”   “为了报复我,你连一个孕妇都不放过,但我告诉你,不管你怎么做,我对你只有厌恶,我真是特别庆幸,当初选择跟月清结婚,被你这种人喜欢过,我只觉得恶心。”   唐锦:“你十年脑血栓?”   叽里咕噜说些什么莫名奇妙的东西,她一句都听不懂,陈月清早产跟她有什么干系?人在家里坐,锅从天上来?   她都避开这两口子了,居然还能牵扯到她身上,林子修跟陈月清这两个人脑子都不正常,难怪能凑一堆结婚。   “净说些脑残话,我连她的面都没见过,碰都没碰一下,怎么就害她了?就凭你一张嘴,可以随便给我扣罪名?太可笑了,碰瓷也没有你这么离谱的。”   林子修听她不承认,一时急切,正要脱口而出举报的事,但质问的话窜到喉咙里,又生生咽了下去,万一有人不小心听见了怎么办?届时就真正麻烦了,他们一家还要安生过日子呐。   分明是自己占了理,唐锦冷心冷肺干了缺德事,他却不能正大光明地指责,这种感觉太憋屈,太气闷了!   没准就是仗着这一点,唐锦才会如此肆无忌惮。   林子修喘着粗气,脸色涨红,喉咙滚动,只能讥讽一句,“你自己做了什么坏事你心里清楚,也不知道你晚上能不能安稳睡觉。”   “你这么后退,是觉得心虚了?可惜你心眼太毒,没人原谅你,你这种坏分子就应该一起拉到牛棚改造,纠正你狭隘腐烂的思想。”   唐锦脚步后退,手像小扇子一样扇了扇,肉眼可见的嫌弃,赶忙说道:“咦~你可千万别多想!我离你远一点,是因为你身上的臭汗味熏到我了,实在受不了。”   “更关键的是,我怕你的智障会传染,以为我对你因爱生恨?就你这样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还要靠陈月清养着的小白脸,我傻了才会稀罕你,图你好吃懒做,还是图你脑回路感人?你想的可太美了!”   “你非要栽到我头上,我也没办法,有本事你就拿出证据来,别站在这里瞎比比,我没那么多耐心看你在这里唱大戏。”   林子修脸色铁青,绷紧了腮帮,唐锦一个加害者,态度竟然毫不客气,还敢骂他臭,这让林子修面子挂不住。   一向卑微的爱慕者竟这样嫌弃埋汰他,林子修脑子发涨,一股怒火猛地升起,唐锦凭什么?!嘴巴什么时候变得这般讨厌了?   为什么不能跟以前一样唯唯诺诺?唐锦是黏人的苍蝇时令他反感,现在牙尖嘴利更是让他憎恶。   林子修伸出手去,想扣住唐锦问究竟什么意思,后背被猛地推了一把,一个趔趄,差点绊倒,愤愤转过头,“谁推我?”   陆沉卸下挑的箩筐,眼神冰冷,语气也很不悦,“我要问问你想对我媳妇咋样?”   “有问题冲我来,我跟你说个清楚。”   他身材高高大大,肩膀处的肌肉微鼓,挑两筐满满当当的小麦气都不用多喘,目光锐利,眸子漆黑,一阵压迫感,看着就不好惹。   唐锦跑过去,拉着陆沉的手臂告状,“陆哥,他欺负我。”   林子修的怒火被兜头浇下,嘴巴动了动,也不知道为啥,忽然说不出话来,他也不想怂,但他总觉得陆沉一副要打人的样子,粗鲁,野蛮!   他可是读书人,力气哪里比得了乡下长大的泥腿子。   嗤笑一声,“你别这么气势汹汹的,是唐锦先对不起我们的,月清因为她才早产,我来要个道歉都不行吗?欺人太甚。”   他一个人站在这里,总觉着处于弱势地位,嘴硬了两句,有点词穷了,如果陆沉来揍他,附近连个拉架的人都没有,悻悻地调转脚步离开。   没注意到一个箩筐滚了过来,林子修转身的时候直接被绊倒,身体猛地扑了下去,狠狠趴地上,都能听到膝盖磕下去的闷响。   林子修嘶了口气,牙齿也被撞到,口腔里满是血腥味,手臂在粗糙的地面上摩擦出大片划痕,火辣辣的痛,膝盖也是,五官扭曲,艰难爬起身来。   眼睛冒火地扭过头,“你们?!”   唐锦摊手,“这可不关我们的事呀,看我们干啥。”   林子修腮帮紧绷,快气炸了,唐锦就是故意没提醒他,林子修想挽回一点面子,瞥了一眼陆沉,不能愿意让对方看了笑话,不屑地讥笑,“唐锦,我知道你恨我,但没有感情哪来的恨,不然你为什么针对我跟月清。”   “姓陆的,你脑子也清醒点,别太笨了。”   一边说话,林子修一边瘸着腿跑,以免挨打。   艹!哪来的疯狗,唐锦愣了,怎么会有这么嘴贱的人,难怪牙齿都给磕掉了。   一溜烟就跑没影了,等到没人的地方了,林子修才吐出一口血沫,顶了顶牙,有点漏风。   呸!王八蛋!   又嗅了嗅自己的衣服,再是有汗味,那也比姓陆的泥腿子一身土腥味要强。 第40章 真巧   唐锦担心陆沉多想, 勾着陆沉手指,“老公,你别听那个智障胡说, 他跟正常人不一样。”   “我都不知道陈月清怎么回事, 他跑过来神经兮兮瞎扯一通。”   陆沉没生气, 他媳妇对林子修的嫌弃很明显, 他还不至于乱想。   无论以前怎样,现在他可以确定唐锦对林子修没有了丝毫好感,那林子修瘦的像块排骨, 有他身上那几块腹肌吗,要知道他媳妇最喜欢摸他小腹。   再说了,林子修是高中毕业,可他也念了高中的, 除了不是城里户口,陆沉并不觉得自己比林子修差。   虽然并没有相信林子修的挑拨离间,醋意还是有一点的。   对上唐锦水润的眼睛, 陆沉表情绷不住了,大掌握住唐锦的小手, “你别慌,我都明白的。”   要不是注意到有人来了,唐锦都想凑上去么一口, 她老公就是善解人意。   陆沉将箩筐里的麦子倒在专门晾晒的区域,用丁筢铺展开来, 夹杂的草屑也都分离成一堆, 这样才能更快晒干水分。   四五点钟的太阳正是燥热, 地表晒得微微泛着白色, 割回来的小麦没有足够的地方晾开, 就摊开摆在宽敞的塑料布上,到太阳下山,就铲进箩筐里放到仓库。   刷刷的声音充斥在耳边,一担担小麦被挑走,实在太多了,等忙完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衬衫被汗水浸得湿润。   回到家肚子咕咕叫,唐锦先把剩下的包子热了填填肚子,高粱饭焖在锅里,将身上收拾清爽了,才有心情做饭。   早晨的那场雨让河流水位上涨,有些鱼跳到了沟渠里,捡到一条乌鱼,乌鱼没有那么多鳞片,陆沉很快就清理掉内脏,将肉划成薄片。   唐锦已经把番茄剁成碎丁,家里种的番茄是天然成熟的,个头只有拳头大,酸甜味很足,番茄丁倒进锅里翻炒,慢慢溶化成粉红的酱汁,油盐调味,腌制好的鱼片滑进锅里,雪白的肉片开始翻卷成一朵朵浪花,最后洒上一点葱花提味点缀。   番茄乌鱼汤味道清淡,颜值颇高,红白相间,番茄跟鱼片的精华糅合到一起,保留了浓郁细腻的口感,少刺的鱼片还一抿就化,酸爽开胃有营养,吃完了米饭来一碗汤,特别有满足感。   屋内只有透进的清亮月光,蚊帐内映出模糊朦胧的剪影,两道身形重叠。   唐锦扣住陆沉的肩膀,轻轻咬了一口。   就因为她喊了几声老公,陆沉现在才这么肆意作为。   唐锦乘着船,意识迷离,恍然觉得巨浪将她卷进了漩涡中。   指尖传来挠心的痒意,唐锦手指微颤,想到陆沉隐忍的模样,又被诱获到了,想刺激对方一下,仰起身来,轻啄着陆沉的耳垂。   夜露寒凉了,唐锦裹着被子疲惫地睡去。   ……   唐锦每天元气满满的,陆沉的身板看上去壮实,竟还先感冒了,坡顶割小麦的时候太阳指着头顶晒,衣服湿得能拧出水来,风一吹过,冷却的后背一阵清凉,加上满头大汗又喜欢用井水冲洗,陆沉某天醒来开始咳嗽了。   脑袋也沉甸甸的,呼吸沉重。   他最近已经晒黑了许多,肩膀上的皮肤跟胸膛上完全是两个色,这下唐锦不让他去上工了,直接跟大队长请了两天假,队上的牛都没有这么勤快的,她还怕陆沉中暑了。   为了不削减免疫力,感冒症状轻的时候没有去拿药,唐锦每天都会烧水,提醒着陆沉多喝热水,饭菜做得清淡一点。   喉咙微痒,陆沉忍不住闷声咳嗽,尤其是晚上,不想吵着唐锦睡觉,便一直压抑着愈发难受。   唐锦转过身,拍了拍他,“没关系的,不用忍着了。”   煮了些蜂蜜梨水,或者枇杷叶煮水,清热解毒,第三天呼吸就顺畅了许多。   先成熟的一批小麦已经收割完,大家有了喘口气的时间,每天早上把小麦抬出来晾晒,中午用钉靶翻一遍,傍晚又铲进箩筐里,平坦的地方四处可见晒的小麦堆。   唐如芬送来一些豌豆做的凉粉,她自己磨出来的,屋后挖出来两颗魔芋,也过滤出汁水凝结成块状。   豌豆凉粉不如白凉粉那么剔透细腻,容易化渣,但粉粉糯糯的,凉拌了也能添道菜。   可惜没有鸭子,魔芋烧鸭多好吃,只得用辣椒炒魔芋,越是入味越能压住魔芋的腥臭。   在这休息的几天时间里,听说何丽要相亲了,唐锦觉得挺突然的,转而想一想,她跟何丽年龄相近,她早就结婚了,何丽考虑以后也是正常的。   具体情况不清楚,只知住在永川生产大队,男方姓李,家里的小儿子,是竹器厂的临时工,听上去家境还算殷实,媒人来介绍后,两家人吃个饭看看合不合眼缘。   何丽脑子清醒,知道自己想找什么性格的对象,至少也得像她爸妈那样,知冷知热,有事的时候一起商量,对方不能太自私霸道,不能太懒惰,不能要求她非得生个儿子,以后她爸妈老了,需要帮忙一起照顾。   这些都是必须谈好的。   当天何丽打扮得漂漂亮亮,辫子梳得顺溜水滑,衣裳穿的整齐,温柔浅笑时颊边两个甜甜的酒窝,清爽又明媚,依旧让李老四心动。   自打见过何丽以后,脑中就总闪过何丽的脸,这么爱笑的姑娘,就该好好捧着。   李老四更加努力地挣钱,否则何家凭什么把女儿嫁给他,他们生产队有个人在竹器厂上班,被机器割伤了手在家休养,家里人始终闹腾得不安生,想方设法要顶替了工作岗位,那个工人为了凑钱医治,也是闹得受不了,一气之下把工作岗位卖了。   李老四这几年攒的存款都接近一千块了,完全有能力把钱拿出来,顺利占住了这个坑,虽说只能当个临时工,那好歹是个正式工作了,以后的收入稳定了,说出去也体面。   他这才敢让媒人去何家打探情况,有了工作,何家就不会认为他不务正业,他可以证明自己能扛起养家糊口的责任。   李老四一向擅于跟人打交道,这会坐在李家院子里,却像是舌头打结,难得不善言辞起来,手心里头直冒汗,紧张极了,心脏都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这是好不容易盼来的机会,万一何丽没看上他,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深知第一印象很重要,出门前细心捯饬了一番,对着镜子照了又照,换上最新的衬衫,头发修剪一遍,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腰背挺得笔直,尽量让自己看上去精神一些。   何丽也很惊讶,忽然回忆起之前是见过李老四一面的,察觉到李老四飘乎的眼神在自己身上打转,脸颊不由得红了起来。   张秀梅打量了一番,微微抿唇笑了笑,这小伙子的表现,肯定是中意自己女儿的,她拿了几个鸡蛋,说是家里酱油不够了,让何丽去换点酱油回来,也带着李老四走一走。   何丽有些扭捏,家里什么时候缺酱油了,这就是故意在给他们创造相处机会嘛。   不过她对李老四的第一印象是不错的,也愿意跟对方多聊会。   目前来看,李老四本身长得高挑,外貌不差,说话客气有礼,在厂子里上班,家庭条件不差,李老四的母亲面相也很和善,永川生产队就十来公里的路程,回娘家方便。   而且李老四也说了,家里屋子不宽敞,等有了自己的小家,就会单独分出来过日子,不必跟兄嫂挤在一起。   对方的诚意何丽是满意的,心底生了淡淡的好感,最重要的是这人对她足够尊重,在认真地计划以后。   何丽的态度软化了,等李家人走了,跟张秀梅说答应跟李老四试着处一下,但还要再观察李老四的品性。   当何丽跟李老四处上对象了,唐锦看见人眼睛都瞪圆了,那张脸太眼熟了,不就是她的生意合作对象吗。   所以何丽的相亲对象就是这个?这世界未免也太小了吧,两人怎么走到一起的?   李老四不是在倒卖东西么,竟然都混去当工人了!   变化太快,让唐锦反应不过来。   李老四也同样惊讶,整个西山镇不小,怎么恰好就遇上熟人了?他震惊的情绪很快冷静下来,他自己的情况不用瞒着何丽,但唐锦偷偷卖东西,这是唐锦的私事,或许是个秘密,他并不会擅自说出来。   两人对视一眼,都有种淡淡的尴尬,只说两人认识。   何丽倒是挺高兴的,这真是太巧了。   暗暗问唐锦怎么样?这次相亲总靠谱了吧。   李老四为人精明狡猾,人品却不坏,爽朗大方,除了感觉太突兀,唐锦觉得何丽跟他处对象没问题,这还得看何丽自己喜不喜欢。   显然何丽是愿意的,本来在家里就受宠,找对象自然也想找个对自己好的,总不能嫁过去受委屈。   如今才刚开始接触,真要打算定下来,那都是明年的事情了,还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对方。 第41章 哭闹   早晨朝阳微露时, 小路上传来牛车咯吱咯吱的声音。   陈月清抱着幼小的婴儿坐在借来的牛车上,拢了拢表面搭着的薄被,以免吹风不小心感冒了, 他们专门在早上办理了出院, 再过一会太阳又出来了。   她小腹还泛着疼, 并不想出院, 身子没休养好,容易留下妇科病,只是没有那么多钱花销, 尤其现在还添了个多病的孩子,负担不可谓不重。   坐了一会,感觉手臂酸了,小心翼翼地调整了个姿势, 整个人面容看上去憔悴了些,眼底也透着疲惫,并没有迎接新生儿该有的喜悦。   林子修同样如此, 昨天才抱着儿子去县医院检查了,医生的说法也是只能精细养着, 可到底要精细养到什么时候?   哪来的钱买鸡蛋奶粉?   奶粉票这种稀罕的东西,一般人哪里有,去黑市买都要大价钱, 哪怕是婴儿米粉,价钱也并不便宜, 这家里就是添了个黑窟窿呀, 真是发愁。   呆在卫生院的每一天, 就听见这个孩子哇啦啦地哭, 抱着哭, 吃奶时又哭,还要时不时换尿布洗尿布,林子修只觉得精神都要衰弱了,完全没想过当了父亲后过上的会是这样的生活,他都能想象到以后急剧下降的生活质量。   陈月清踏进屋门的那一刻,不由得皱了皱眉,怎么那么多鸡屎?乱糟糟的,还有两件衣服泡在水盆里。   她身体能动时,就是她在负责做家务,林子修不擅长这个,哪里顾得上收拾,就算王红霞愿意帮衬,收小麦那么忙,也不是每天都有时间的。   陈月清这会口渴,没心情多说什么,先把孩子放在床上,去烧壶热水,林子修去把牛车归还了。   因为身体不适,陈月清粗略打扫一遍屋子,就去床上躺着了,小孩这会睡觉,她才能有丝清净。   得亏她不是第一次当妈,不然更加手忙脚乱。   摸了摸儿子的小脸,皮肤白白的,五官像林子修,不是什么丑猴子。   屋外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说话声,陈月清扒拉了下凌乱的头发,起身去看。   王明霞手里拎着个竹编摇篮,一边推开院门,一边跟赵雨桐聊天,赵雨桐拿着一包红糖,想着陈月清生产大出血,吃红糖最补身子。   “月清,你瘦了好多呀,当妈妈真辛苦。”赵雨桐关心道,之前陈月清脸庞饱满,不过是去了一趟镇上,短短时间就虚弱下来,脸上也没有血色。   原本圆鼓鼓肚子忽然就瘪了下去,赵雨桐看着还挺不习惯的。   陈月清强颜欢笑,她都差点难产了,还整天忧心儿子的病,能不消瘦嘛。   王红霞把摇篮放在地上,从里面掏出一堆碎布还有旧衣服,絮絮叨叨,“这是你侄子睡过的摇篮,我洗干净了送过来的,还有这旧衣服旧裤子,都是你侄子侄女穿过的,别看好几年了,洗了将就着还是能穿的,就不用专门扯布做衣服了。”   “这碎料子摸着是软的,你就拿去当尿布,或是缝几双小帽子小袜子,免得换不过来。”   “你可别嫌弃,老人家都说了,就是要穿旧衣服,娃娃才能好好拉扯大。”   陈月清摸着手中的料子,“那嫂子她们就没意见?”   她那三个嫂子吝啬又小气,平时生怕她回家多占一分便宜,这旧衣服都还能穿,三个嫂子说不定还要继续生孩子,能舍得送给她?   王红霞哼了声,“现在还轮不到她们当家的时候,谁管她们高不高兴,一天天就盯着我跟你爸兜里的钱。”   “亲闺女生孩子,我这当妈的补贴东西不是应该的?这点破衣服又没用,摆在那里发霉吗?”   陈月清瞧着那破布上面的补丁,还有洗的发白的颜色,其实心底暗暗嫌弃,并不是很想要,都是别人穿过的,多脏啊,会不会有细菌,她儿子穿了会不会生病?   但手里又没有足够的布票,小孩子尿得勤,不一会又换块尿布,洗干的尿布还要经过晾晒,必须准备一大堆替换的,这些送来的碎步只得将就用了。   听见轻轻的一声呜咽,估摸着儿子醒了,陈月清赶紧去抱起来哄着,右手在襁褓上轻轻拍打,身体随着摇晃。   小孩慢慢睁开了眼睛,在陈月清怀里凑了凑。   赵雨桐好奇地走了过去,想看看小宝宝长什么模样。   只是她刚走近,意识朦胧的小孩可能清醒了,见眼前是一张陌生的脸,立刻扯着嗓门哭了出来,呜哇呜哇,小脸通红。   赵雨桐顿感无措,匆忙后退了一步,想帮忙哄下孩子,但她不会呀。   陈月清听着刺耳的哭声,不停拍着孩子后背,看儿子小手抓着,脸蛋胀红,头痛极了,她儿子一哭起来,一时半会就止不住,她这些天,听得最多的就是这样的声音,忍不住心烦气躁。   背对着赵雨桐,就那张满是痘印的脸,她都不愿多看,难怪儿子被吓到了,为什么要凑到她儿子面前。   陈月清撇了撇嘴,态度冷淡下来,赵雨桐有点尴尬,她就是想亲近一下孩子,没想到小婴儿这么容易受惊,也是她大意了。   王红霞的脸垮下来,语气无奈,“嗨哟!咋又哭了啊,就没见过这么能哭的娃娃,你侄子侄女都挺好养的,从没让人这么焦心过。”   她去卫生院里照顾了两天,可是知道这孩子有多闹心。   “都怪你这个当妈的没注意,没在你肚皮里养好,生出来才会这么娇气,总是这么哭,嗓子哪能受得了。”   陈月清正是不耐烦的时候,哪有心思听王红霞唠叨,“妈,你能不能别说了,他是我儿子,哭起来我比任何人都心疼。”   王红霞想了想,将摇篮拿过来,让陈月清把孩子放进去,“快试试这个,肯定管用。”   陈月清小心翼翼放进去,再用手摇起来,嘴里不停安抚着,可能是躺在摇篮里新鲜,小孩总算慢慢不哭了。   三个人同时松了口气,说话都放低了声音。   王红霞叹了声,“看来小名得取个贱的,才好养活。”   陈月清沉默着,赵雨桐想到是自己吓哭了孩子,也不敢吱声,站在这里都不自在,害怕自己又办了错事。   陈月清瞥见院子里的鸡,想到地上乱糟糟的垃圾,对王红霞轻声说道:“妈,你去帮我扫下院子吧,我不方便动。”   没等王红霞开口,正是愧疚的赵雨桐赶紧道:“没事,我去,婶子帮忙带孩子吧。”   陈月清客套:“那雨桐真是麻烦你了。”   看赵雨桐在帮她打扫院子,这才舒服了一点。   王红霞知道赵雨桐是个傻的愣的,微微笑了一下,转身去冲了杯红糖水给陈月清喝。   “我跟你说,咱们女人生孩子是鬼门关,生完了坐月子也得记着,要是落下了病根,年纪大了你就知道吃亏了,这几天你好好养养,不要洗头洗澡,窗户关严实了。”   “你别光顾着心疼你那个男人,你吃苦受罪,就是为了给他生儿子,你坐月子的事,必须朝着他使唤,让他也疼疼你。”   队上的女人许多都是刚生产完,第二天就忙着干活,来月信的时候还站在田里插秧。   王红霞也是这样,现在老了就腰酸背痛,难受的时候都是自己熬过来,她可不想陈月清跟她一样。   林子修是个外来的,在这里没有靠山,没有底气,腰杆挺不直,要想过得舒坦一些,就合该好好对待她闺女。   要是陈月清嫁的是队上另一个男人,王红霞也不会这般强硬地说话了。   陈月清点了点头,让王红霞把家里的鸡给杀了,拢共就养了三只,就剩下两只,当然舍不得了,可鸡汤补人,不吃些补品,她身体发虚,哪来的奶水呢。   到了晚上,才真正是魔音穿耳,白天玩得够久,孩子晚上睡眠浅,醒了好几次,陈月清跟林子修从梦中被吵起来,太阳穴刺痛,想睡都睡不了。   陈月清拍着林子修,让林子修去看看是不是尿了。   林子修脸色难看,根本不想动,大晚上的哭什么哭,安静一会不行嘛?翻了个身,“你去。”   陈月清闷声道:“我肚子痛,你好手好脚的,去抱着哄一哄。”   林子修喘着粗气,抓狂地扒着头发,揭开尿布一看,快臭吐了,这些污秽的东西太恶心了,还得捏着鼻子换尿布,换掉的脏尿布随便丢在角落里。   要不是自己儿子,都想直接扔出去。   他从来不知道小孩子这么麻烦,陈月清怀孕了还挺开心的,现在亲身体会到了,结果这么糟糕。   偏偏手上这一团还不住地哭,就是停不下来,林子修耐心都耗尽了,“你能不能不要哭了!”   “你听话行不行啊。”   手上晃着摇篮,等哄睡着了,赶紧找了两团棉花塞进耳朵里,简直受不了。   陈月清也烦躁,她光想着有个孩子,就能跟林子修捆在一起,加重在林子修心里的地位,可生在这个时间,严重影响到他们的生活了。 第42章 可怜的煤球   小麦晾晒了一周, 颗粒完全干燥了,放进仓库不会生霉,大伙在晒坝上忙得火热朝天。   搬来了几台风车, 把小麦倒进漏斗中, 迅速转动柄把, 筛选出来的小麦哗啦啦掉进箩筐里, 包含的杂质灰尘从风车后面飘散出去。   单独分离出来的小麦,收进麻布袋里囤在仓库,整个过程才算完成。   那些灰尘夹杂着绒毛, 吹到人身上,猫抓似的发痒,顶着燥意,一袋一袋扛麻袋。   为了防止老鼠大军偷吃粮食, 仓库角落里还塞了几处老鼠药,连猫都不敢放进去,这些老鼠死精死精的, 老鼠还没被毒死,猫先把药给吃了。   回家路过一户家门, 唐锦跟那嫂子闲聊了几句,大嫂子找到了能说话的人,连连唾骂, 跟唐锦抱怨。   “你说这都是啥人呀?!我种两排生姜在阳沟旁边,今天想弄点生姜拌个皮蛋, 结果我去扯生姜, 发现杆子还叉在土里, 底下的姜没了, 那挨千刀的偷就偷了, 杆子还弄回去,都不知道哪天偷的。”   “还有我那猫,还以为是出门撒欢去了,一直没回来,是不是也被偷走了,过不过分呀,要拿能不能说一声。”   唐锦瞪大了眼,这小偷还挺奇葩的,生姜又不值钱,有什么可偷的,猫猫居然也要带走,不过某些人就是有这种喜好,也不图能有多大收获,就想占点便宜。   谁偷的还真找不到,专门膈应人。   她家有几只鸡呢,关在屋后面养着,应该偷不到,就是墙角种了两株豆角。   唐锦想到她家离这里最近,赶紧说道:“嫂子,这事我完全不知道呀。”   周嫂子笑了笑,“我心里门清,不是你们。”   “你家那煤球,长得肥肥壮壮的,倒是不用怕那些手脚不干净的过来。”   唐锦觉得也是这么个原因,队上都知道她家有狗,小偷都没光顾了,养条狗挺好的。   还没到家呢,煤球就扑腾了过来,兴奋地往她身上扒拉,咬她的手。   煤球长到她大腿高了,皮毛厚实,跟小时候一样喜欢撒娇,肉墩墩的,那么可爱,唐锦摸摸狗狗耳朵。   她家煤球不仅防贼,还能咬老鼠。   看似威风凛凛的,其实是只温柔的狗狗,因为黑不溜秋的个头,有小朋友害怕,就尽量没去人多的地方。   可也不知是去哪个坡上疯玩了一圈,毛毛上沾满了野胡萝卜籽,密密麻麻地粘在身上。   唐锦头疼,野胡萝卜籽太小了,粘得紧实,拍都拍不掉,洗也没用,太粗糙地捋会弄疼了狗子,只能慢慢清理,这么多要弄到什么时候。   唐锦抱着狗脑袋狠狠揉了一通,搬了根小板凳过来,按住狗子,一点一点捻。   近期队上的事情多,牛棚里的人更忙,她就没有去找齐润芳,自从齐润芳知道自己精通中医的事情被唐锦察觉了,并且唐锦帮忙瞒得严严实实,就稍微放松了一点防备。   唐锦一般都是去山上打猪草,或是傍晚人少了,才有机会跟齐润芳交流。   一些基础的草药习性功效唐锦再慢慢了解,并且针对哪些症状,如何搭配在一起,发挥更好的效果,她正在摸索中。   看在当初那根人参的份上,恰好解了紧急,因为唐锦在关注食补方面,齐润芳还送了她一本小书,记录了二十余种药材的效用,五张食补的方子。   这些知识对齐润芳来说或许不值一提,但给了唐锦很大帮助,唐锦本想挖些麻芋或者送条鱼回报的,考虑到齐润芳不喜欢牵扯人情,唐锦还是没有送。   只在齐润芳经常去的那块区域,催长了许多常见的草药,齐润芳有自己的人脉,这些都能挖了卖钱。   “死狗!滚开啊!”   女人的尖锐声突然炸响,像受到了什么惊吓。   狗?哪来的狗呢?   唐锦想到什么,急忙跑了过去,就见她家煤球站在那里,一个女人把两个孩子挡在身上,手上拿的棍子不停舞动,还往煤球身上丢石头。   煤球被打中呜咽地叫了一声,夹着尾巴后退。   唐锦不解,“关知青?”   “看看你养的好狗!居然咬人,你为什么不把它关住!”   “我儿子出了什么事,我就把你这条死狗给砸死。”   关丽丽是下乡多年的,眼见回城无望,就嫁给了队上某户人家,生了两个儿子。   刚才上山来捡柴,让大儿子看着小儿子,这条死狗就冒了出来。   唐锦站在煤球身边,煤球喉咙里发出委屈地呜咽,黑溜溜的眼睛看着唐锦,蹭着唐锦裤腿。   但凡煤球表现出丁点攻击性,她都会关在家里,可煤球脾气乖巧温和,聪明又通人性,平时见到小孩子都避得远远的,附近的人都能摸一摸煤球,她不信煤球会主动去咬人。   她开口道:“关知青,我能问问小朋友吗,真是煤球咬的,我一定负责任。”   “你是不是还想说是误会?难道我儿子还比不上你那条狗重要,你家的狗多金贵啊,我亲眼看见的,它咬着我儿子的裤子,使劲在地上拖,要不是我及时跑过来,我儿子肯定被咬了。”   “他才这么大一点,被叼在嘴里他得多害怕,这种恶狗你居然还要袒护。”关丽丽神情激动,咬牙切齿,手指都在颤抖,看向煤球的眼神透着恨意。   对唐锦的态度也很不善,都想冲上去打人了。   她右手边另一个八九岁的男生却目光闪躲,微微发抖。   情况僵持,唐锦不知道具体的,也很无措。   这会关知青情绪正愤懑,那两个小孩也都懵了,任何一个母亲都想把孩子保护得好好的,此时对方已经听不进任何话,她每多问一句,对方情绪就更激动一分。   煤球很不安,一直贴着她,唐锦迟疑了一瞬,现在不能刺激对方,正想着先道歉,尽量让对方先平静下来,再想法子怎么解决。   一个扎俩辫子的小姑娘费力地绕路跑上来,大声说:“不是煤球咬人!”   指着那个八九岁的男孩,“我都看见了,是他让小弟弟在坡上玩,煤球把小弟弟抓回去。”   那小坡有一个倾斜的角度,小姑娘蹲在哪里挖野菜,可能是因为视觉角度,没有发现这小姑娘,可小姑娘却恰好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她平时摸过煤球,不能让煤球挨打。   黑黑瘦瘦的男孩表情失控,慌乱了一瞬,害怕地瞪过去。   唐锦仔细听着,在那小坡上玩耍,还是有一点危险的,所以是这个当哥哥的,让弟弟去玩,煤球看见了,把人叼回去,恰好让关知青看见了,就这样产生了误会?   关丽丽反应不过来,事实跟自己预想的不同,在她发泄心中恐惧的时候,却是自己弄错了?   她有点不能接受,大儿子钧钧都九岁了,不会不知道这种玩法不对,怎么可能诱使小儿子过去。   她不相信,下意识对这个认知有抵触情绪,偏偏人家小姑娘说得有模有样,没必要骗她。   黑瘦男孩匆匆拉着她的手,声音发颤,“妈,我没有,她在乱说。”   其实刚才看见弟弟站在这里,他克制不住冒出了个奇怪想法,他经常在这个小坡上滑溜,如果让弟弟去玩,会不会就发生点什么,到时候他爸妈又疼他了。   以前爷奶跟爸妈对他最好,自从生了小弟弟后。就总是对他说,让他懂事,让他听话,让着弟弟,不要惹弟弟哭,如果哭了,骂的就是他。   那些糖块面条也都是先夹给弟弟吃,把弟弟抱在怀里哄着,而他要帮忙做事,还帮忙带孩子,他不懂,为什么要让着弟弟呢,是不是不疼他了。   钧钧不想这样,他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到来的孩子,心底盼着能够回到从前。   刚才鬼使神差就哄劝着过去,一条狗冲了出来,才感觉到后怕。   如果让他妈知道,肯定会用皮带狠狠抽他,惊恐之下,想说点什么。   关丽丽有自己的判断,将他的手放开,把小儿子抱了起来,轻声问:“南南,哥哥又没有让你去哪里玩。”   幼小的孩子眼睛眨了眨,愣了一会,他年纪太小,不懂关丽丽什么意思,只知道问什么就回答什么,嗯了一声。   关丽丽的表情霎时变得震惊难堪,难以置信地看着大儿子,嗓子噎住,想问是不是故意的,但唐锦还在这里,不能被外人看笑话。   咬牙将那口气忍了下去,勉强扯出一个笑来,尴尬地说:“唐同志,不好意思了,我怕孩子受伤,情绪太上头了。”   “都是我自己没搞清楚,幸亏有你家狗帮我拉回了南南。”   前两分钟还指着别人鼻子骂,此刻又轻声细语赔不是,关丽丽自然不好受,虽说羞恼,可人家确实帮了她,否则小儿子真摔了下去,不堪设想,道歉是应该的。   她没想到,竟会有这?婲么聪明的狗,看了眼煤球,眼里已经没有了厌恶憎恨。   唐锦心疼自家狗狗,不知被关丽丽砸得严不严重,她就知道煤球不会无缘无故咬人,被冤枉了,她心底当然有所不满,她也护短。   不过一个母亲的心情她是理解的,换作是她,可能同样无法保持冷静,激动暴躁。   若是关丽丽梗着脖子不吭声,她肯定要发火,此时关丽丽诚意满满地道歉,责怪的话都说不出口。 第43章 煤球吃鱼   唐锦摸着煤球的脑袋安抚, 对那个小姑娘招了招手,一边说谢谢,一边将身上所有的糖全部翻出来塞进小姑娘手里。   她家煤球今天倒霉了, 总体还是幸运的, 恰好遇到这小姑娘作证, 不至于做了好事还被骂成恶狗。   也怪外貌成见, 她家煤球不就是长得壮实了点,皮毛黑亮了些嘛,就好像很凶残的样子, 可品种就是这样,外貌又不能改变。   给小姑娘找了一篮子的木耳蘑菇野地瓜,唐锦领着狗子回家,扒开柔软的皮毛, 细细查看,发现在腰腹的位置少了块指甲盖大小的肉,血迹洇在皮毛里。   煤球黑亮的眼睛安静地看着她, 乖乖蹲坐在地上,尾巴轻轻摇晃。   唐锦伸出手去, 右爪搭在她的手心,捏着绒毛爪子,心尖都软了, 又有点心酸。   今天受了委屈,打算等会给狗狗加餐。   她按住煤球的身体, 陆沉拿了把剪刀, 将伤口周围的绒毛剪掉, 方便止血涂药。   别看陆沉总是嫌弃煤球往唐锦身上扒拉, 这狗子真安静下来了, 他心里也不高兴。   另一边的关丽丽家,正在上演混合双打,关丽丽刚关上家门,就垮下了一张脸,连饭都顾不上吃,责问大儿子究竟怎么想的,明明很多事情都强调了有危险,为什么这么不小心!   连只狗都愿意去拉扯一把,大儿子居然站着一动不动,连吱一声都没有,她都好好提醒了,要看住弟弟,把她的话当耳旁风了。   想问问原因又不说,就死闭着嘴巴,让关丽丽控制不住烦躁。   而她男人听说了,怒气上头,直接把人提溜起来,用竹条抽打。   “小兔崽子,欠抽呢是吧,你就是故意的吧,小小年纪心眼就这么坏,捡了谁了,不狠狠抽你一顿,你就吃不到教训!”   “我跟你妈那么辛苦,让你帮忙带个孩子都不行,养你有个屁用。”   听到这话,一直绷着的男孩忍不住了,咧开嘴来,委屈地哭出声,尖声叫嚷,“我就是不想带他,我讨厌他,讨厌他!”   “我不想有弟弟,凭啥我要让着他,我想让他滚。”   男人听了这话更是冒火,一脚踹去,被关丽丽拦住,见大儿子放声大哭,还颇有怨气,关丽丽不懂,大儿子到底在不满意哪点,能怨到这种地步,甚至故意去害亲生兄弟,什么时候这般狠心了。   她以为两个儿子感情好,原来内心深处竟然是这样想的。   关丽丽把人拉过来,不解地问:“钧钧,你为什么讨厌弟弟,你看弟弟多乖呀,平时最喜欢跟着你了。”   “弟弟又没欺负你,你怎么就忍心呢?”   这让关丽丽觉得意外,以为乖巧的孩子,却并不省心。   哭成红皮猴子的男孩眼睛都肿了,扯着嗓子,心里破防,不管不顾地宣泄出来,“因为你们都不喜欢我,只喜欢弟弟,他才是你们好儿子。”   “要是他不在了,你们就又疼我了。”   “胡说,我们怎么就不疼你了。”关丽丽下意识辩解,都是她拼死拼活生出来的,怎么可能不关心。   她想说的理直气壮,却不由得心虚,钧钧向来懂事勤快,很少撒娇说软话,总是默默给家里做事,而小儿子一生出来,长得白嫩可爱,还特别爱笑,看着就机灵,她跟丈夫是忍不住有所偏爱,总是顾着先哄小儿子。   只以为都是亲兄弟,感情自然而然应该好的,何况她见过的人家,哪户不是大的帮忙照顾小的,所以她丝毫没放在心上,没想到钧钧那么在意,心里有那么多怨言。   这会拉着那双黑黑瘦瘦的小手,才蓦然发觉,她好像很久没有亲近钧钧了,经常脱口而出的就是使唤。   关丽丽一直觉着,她跟丈夫辛辛苦苦挣工分,钧钧就应该分担些小事,不该闹腾给她添麻烦,只要钧钧让步,耐心哄小儿子,让小儿子别哭,那她就更省心了,却忘了小孩也会有想法。   不愿承认的事,突然直面戳在眼前,关丽丽想为自己辩驳都不行,动了动唇,哑口无言了。   跟男人对视一眼,关丽丽使了个眼色,先别发火了,她抱着儿子哄着,怀里的人哭得都停不下来,不断抽噎打嗝,如今光是打骂,已经不能让孩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她男人只是个大老粗,可她缜密细腻,心知肚明儿子的感受,如何还能故作不知,继续打压。   好不容易不哭了,关丽丽哄着他去吃饭,没有再责骂,食不知味地填饱肚子,临睡觉前,关丽丽跟男人商量,以后要注意别忽视大儿子了。   她生两个,就是盼着将来兄弟俩互相扶持,而不是让他们亲人成仇人,继续偏心,只会让钧钧心理不平衡,更加怨恨小儿子,这是他们大人给孩子造成的影响。   想解决矛盾,必须一碗水端平,关丽丽思考清楚了,一点一点将道理掰开来讲,目前已经有不好的事情萌芽,幸亏察觉得早,没有发生更恶劣的,及时纠正来得及。   她男人没法理解,一个男孩这么矫情干啥,家里让他吃饱了还不好嘛,一天天想东想西。   关丽丽直接举了个现成的例子,公婆生了两儿一女,为啥兄妹间的感情不好,总是吵架,分家时闹得难看,不就是因为偏心眼,难道自己生的两个孩子也相看两厌。   身旁的人顿时不说话了。   第二天,关丽丽提着一条鱼去敲响了唐锦院门,带着热切的笑,“唐同志,想到昨天那事我真是脸红,不小心打了你家狗,这条鱼你就煮了给狗吃吧,聊表心意。”   “你家那是条好狗,该奖励的。”   两斤重的新鲜草鱼,吊在草绳上甩尾巴。   唐锦没拒绝,揉了把煤球,今天又可以加餐了。   这条鱼可以让煤球饱饱地吃两顿了,用鲜美的鱼汤拌饭,煤球每次都吃得特别香。   她出门做事的时候还无意间看见小路旁边,那个男孩正给煤球喂窝头,抚摸煤球脊背。   看见她了,神色还有点怯怯的。   应该是用这种方式表达歉意吧,让煤球背了锅,唐锦没说什么,只要不是很过分的事,她对小孩向来比较宽容。   最近的天气才是毒辣的,温度居高不下,身上都能晒脱皮,石板上还能直接烤肉,花草变得焉哒哒的,田坎上土缝开裂,放眼望去,水田里的稻子已经金黄与翠绿交织,穗子弯下了腰。   一群小孩子扎着裤腿爬上树摘知了,或是在田坎边摸螃蟹,没有多少肉腥,就是烤熟了尝个焦香味,若是在田里发现了野生马蹄,立刻传来一阵欢呼。   田坎边缘大部分都堆着稻草垛,软体动物躲在里面,偶尔被气温折腾得跑出来,有些孩子胆子大,跑都不跑,扯着嗓子喊大人过来,手脚灵活的迅速伸手捏住七寸。   这会可没有什么敢吃不敢吃,跟野鸡一样,都跟肉划等号,觉得这肉滋补,清苦的蛇胆有人抢着吃,直接洒上一点白糖吞下去,冬天就没那么怕冷。   站在晒坝里一喊,架上柴火,吊锅炖煮,许多人端着碗过来。   唐锦不会吃这肉,她对蚯蚓长虫之类的软体动物没好感,邻居招呼着也没去,还是自己做饭吃着香。   尝到了肉腥味,众人才满意了,这段时间干的都是力气活,损耗身体,饭菜没有油腥味,只能大口塞野菜窝窝头,身上哪里会有足够力气呢。   整天站太阳底下,脸上身上火辣辣地疼,多说一句话都嫌烦躁,谁会愿意动弹,做梦都想那些粮食自己长脚跑进仓库里,但抱怨完了,还是得去收割粮食。   接下来的日子可以忙得脚后跟打转,第二批小麦成熟,玉米也快掰了,还有花生稻子红薯棉花,都长在土里,耽搁不得,时间安排满满当当。   大伙都去山上了,有些萝卜头精力旺盛,玩累了满头大汗,就喜欢去河里刨水,家长明令禁止,依旧有小孩偷偷去,哪怕精通水性也不行,万一脚被水草缠住了呢,出事了都来不及后悔。   隔壁生产队发生了个意外,一群孩子跑去水库玩,结果有个没能救上来。   大队长更加重视这件事,在晒坝里开会反复教育,让家长都盯着,时不时还去河边晃一圈,看看有没有人不听话。   河里不可以玩耍,那沟渠里总可以了吧,就腰杆高的水,能有啥危险,萝卜头们闲不住,总要去碰一碰的,这倒是没人拘着。   唐锦受不得热,去的地方都是有树荫躲凉的,她现在完全适应了劳作的生活,辛苦也是真的辛苦,觉得累了是可以休息两天,但接下来还有三个月有的忙,总不能一直躲着吧,否则就要被批评思想好逸恶劳了。   割一会麦子,在树下吹吹风,喝一点绿豆汤,跟旁边的人聊聊天,其实也没那么难以接受。   唐锦给旁边的婶子抬了背篓,太沉了蹲在地上站不起来,回来的时候那婶子送给唐锦两根雪莲果。 第44章 落水   雪莲果生长小小一丛, 在墙角随便种就行,上面藤叶,下面果实, 长得像白薯, 剥去表皮, 内里是淡黄的果肉, 味道清甜。   唐锦就当啃红薯了,只是表皮有很多泥巴,她不想吃一口就是泥沙, 趁着把小麦背下去,她去把雪莲果给洗了。   本来有个小堰塘的,只是有人在里面放鸭子鹅子,每天畅游, 太脏了,唐锦只得转头去   河边有石头垒成的台阶,活水流动, 经年累月冲刷,有些地方布了一层青苔, 走路需要小心一点。   唐锦刚走到附近,就听有水流哗啦声,那处, 她蓦地想到隔壁生产队有孩子落水出事,匆忙上前, 扑腾的水花里看不清人, 正想那根棍子, 一边叫人。   她的脚踝被伸出来的手猛地抓住了, 一个猛力, 唐锦重心不稳,一头扎进水里,压力忽然袭来。   口鼻中毫无防备呛进了水,不由自主张开嘴,涌进胸腔的水更多,窒息和刺疼感传来,浑身被水流束缚。   唐锦脑袋一片空白,下意识的反应就是扑腾,但越扑腾沉的越厉害。   尽力憋气,好不容易在混乱中找回一丝意识。   她不是不会游泳,可这身体不会,手脚不够灵活,加上当初落了一次水,留下的阴影让身体本能僵硬起来。   唐锦费力地划动蹬水,却扛不住水流的阻力,只能借着脑袋浮出水面的呼吸时间,尽量让自己放轻松。   身体沉浮时,她意识有些模糊地看向岸上。   陈月清双手死死扣住台阶,忍着青苔的湿滑,艰难爬上了上去,腿软地趴在石头上,头发湿答答,不断喘气咳嗽,死后余生的后怕与庆幸。   回头看见水中挣扎的唐锦,陈月清眯了眯眼,犹豫迟疑过后,脸上是惊人的冷漠。   她刚才来洗鞋子,踩到青苔不小心滑了下去,她只知道,自己绝对不想死,生死之间,爆发了强烈的求生欲,敏锐察觉台阶旁有人过来,奋力伸出了手,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她借力攀上台阶了,对方却落了下去。   看清了里面的人是谁,陈月清正要溢出喉咙的呼喊止住了,看着唐锦不住扑腾。   别人她肯定会求救,可唐锦她心中有怨。   谁让唐锦极有可能是害了她跟儿子的人,昨晚上她儿子才发烧了,上吐下泻,闹得不能安宁,如果她儿子健健康康的,哪会这么多病,为了这个,她月子坐得不舒服,吵得睡都不睡着,林子修还不是一个会哄小孩的。   有时候看着儿子发青的脸色,陈月清都在心里害怕,可既然生下来了,难道还能不要吗,只能熬着过日子,她不止一句听到林子修的抱怨。   如今被折磨得心力交瘁,生病养病总得花钱,她脑中那根弦快要崩断了,攒的存款用一分少一分,精力耗尽,钱也没了,若是没有被举报,她去做生意挣钱,总能淘到补身体的东西。   还有高考已经迫在眉睫了,这种情况,林子修心不在焉休息不好,那要怎么复习?如果林子修因此考不中大学了,她还能过上好日子养尊处优吗?她费劲心思,不就是在为以后做打算。   陈月清拒绝去想这个可怕的可能性,她生活为什么突然变得一团糟,原本可以很圆满的,一切的源头,就是那封举报。   她绝不会去想,那事不是唐锦做的这个可能性,因为多疑的性格,生活的不如意,总要有个发泄的出口,否则岂不是更难受。   心底的阴暗在这瞬间涌现,陈月清思绪几度变换,神色最终转为坚定。   她又不会让唐锦死,只是想让唐锦吃着苦头长些教训而已,这就算是她的报复了。   冷冷地看着,这才准备去喊人。   唐锦的手脚渐渐找到节奏了,恍惚间似乎有人朝着她的方向过来,慌乱中拖住她的腰,带着她一起往岸边游。   而陈月清表情带着恼怒,赵雨桐为什么要来横插一脚?   明明跟她同仇敌忾,为什么迫不及待跳下去帮唐锦,蠢货!最关键的是,她本来都要呼救了,还没来得及张开口,却被赵雨桐抢先了,她会不会落下一个见死不救的名声?   赵雨桐已经带着唐锦爬了上来,浑身滴水,衣服浸湿,很是狼狈。   唐锦呕吐出河水,嘴唇毫无血色,脸色惨白,冷意从骨子里渗出来,胸腔发疼,喘不上气,那种极度的寒冷与恐惧让她全身战栗,头发丝滑落水珠,流进脖子里。   唐锦侧头看见了陈月清,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一股力气,狠狠扯住陈月清衣领,冲着陈月清的脸扇过去,巴掌声清脆地响起,左右开弓。   一点力气都不留,震得手心微微发疼。   陈月清懵了,脑中嗡鸣,脸麻木了。   “你发什么疯?”反应过来的陈月清恼羞成怒,去推唐锦。   脸上火辣辣,痛感开始敏锐起来。   唐锦才不管不顾,仅仅几个耳光哪里够,只有打架才能表达她操蛋的心情!她要揍得陈月清满地找牙。   无论陈月清有意还是无意,她都是因为陈月清才有这场无妄之灾,遇到陈月清倒了霉了,更让人火大的是,陈月清居然就在岸上看着,还根棍子都舍不得递过来。   命都受到威胁了,唐锦根本没办法冷静大度,怎么会有这种讨厌的人。   也是赵雨桐过来拉架,陈月清才终于被松开,衣领扰乱,面庞青肿,被动挨打,陈月清还没受过这种羞辱,还是唐锦打的,顿时怒火中烧,彻底没了理智,一耳光抽在赵雨桐脸上,愤懑将赵雨桐推开,满脸怨毒,张牙舞爪扑过去挠唐锦。   只是唐锦灵敏地避开,陈月清一时收不住,右脚趔趄,一头冲进河里,摔下去那刻,脑袋还磕在了石头台阶上。   扑通一声,溅起水花,唐锦跟赵雨桐也没想到陈月清又掉下去了。   水里的人使劲挣扎扑腾,赵雨桐脸色剧变,手忙脚乱了一刻,顾不上湿透的衣服,扎了进去,把陈月清给捞起来。   饶是赵雨桐,也克制不住懊恼,她水性不错,陈月清却双手双脚死死缠着她,像要拖着她往下沉,让她行动格外艰难。   一根长树枝递了过来,赵雨桐借力靠近岸边。   陈月清快被吓傻了,额头还止不住流血。 第45章 治脸的办法   陈月清这次吃着了苦头, 两条腿跟面条一样,爬都爬不起来。   唐锦不在意陈月清,可还要顾及赵雨桐, 方才是赵雨桐将她捞起来的, 这会盛夏, 穿得轻薄, 幸亏穿的深色衣服,不至于太轻透,不然摆在这风气不开放的年代, 难免惹人非议。   唐锦跑去堰塘边喊了两个大婶过来帮忙,抬去队上的卫生所。   后续怎样,她没有再管,拿了几包, 身上湿润,黏着不舒服,她得先回去换件干燥的衣裳, 还得送些姜丝红糖去知青点。   而另一边,陈月清额头上的伤已经止血包扎好了药, 只是伤口较深,会留下疤痕,她产后身体才刚调养好, 本来就比较虚,这次落水容易发寒。   听说消息的林子修匆匆赶来了卫生所, 手都来不及洗, 把陈月清搀扶回去, 在兜里摸索许久, 才把药钱凑了出来, 不耐地跟赵雨桐道了句谢,肩膀上沉甸甸的,还湿答答的。   林子修就不懂了,河边都走了百八十遍了,为什么去洗个东西都能落水,还比不上小孩子省心。   刚靠近家门口,又听见哇哇哇的哭声,陈月清去河边,家里睡着的婴儿早就醒了,没有感受到熟悉的气息,扯着嗓子哭喊起来,哭声梗在喉咙里,都快哭不出来,满脸通红。   林子修跟陈月清都惊了一跳,顾不上去烧锅热水,赶紧将孩子抱起来哄,骤然受了惊吓,命差点没了,又挨了打受了委屈,儿子还不省心地哭闹,陈月清实在绷不住了,坐在床上也哭了起来。   此起彼伏地噪音,让林子修头都快大了,太阳穴一抽一抽地痛,他知道陈月清这会无法冷静,但儿子都哄不好了,陈月清还要来添乱,还嫌不够烦心嘛。   他这会拍着儿子,也没精力去安慰陈月清,好不容易给儿子顺过了气,等哭累了总算睡过去,陈月清又喊着额头疼。   林子修一会都来不及歇息,紧跟着去厨房烧水,这都是些什么事呀。   陈月清这么病怏怏的,晚上肯定要他做饭洗碗喂孩子洗尿布,他在外面辛苦整天,钻在小麦堆里,晒得脱皮,脚底板都是水泡,回来不能好好休息,还伺候这两个人。   林子修克制不住埋怨,他觉得就没有比他更辛苦的男人。   明明陈月清以前让他很省心的,琐事杂事都安排得有条有理,他根本不用多费心思,如今怎么过成这样了?   赵雨桐回到知青点,搓洗换下来的湿衣服,怔愣地盯着水盆,神思不属,脑中一遍遍回想不久前的场景。   在她的认知中,陈月清是跟她最亲近的朋友,从来不会因为她的外貌而歧视她,通情达理,温柔宽容,这样一个性格和善的人,怎么会露出那种表情?   赵雨桐看得清楚,唐锦在水中挣扎,陈月清就那么静静看着,脸上是让令她感到陌生的冰凉冷漠。   就像她从未认识过陈月清一般,太冷了。   她心底忍不住发寒,她同样一直不喜欢唐锦的,却不至于眼睁睁看着唐锦死,一条人命摆在眼前,过往的成见都应该抛开,但陈月清却无动于衷。   这跟赵雨桐所以为的截然相反,此时窥探到陈月清真实的一角,她意识里无法相信,只是她亲眼看得清清楚楚,连给陈月清找借口都做不到。   当时的情况可以做到那般淡漠冷静,除非心是冷的。   这种陌生感,赵雨桐心神不宁,知道陈月清受伤,不知怎么,莫名没有去探望。   ……   唐锦喝了暖呼呼的红糖姜汤,浑身舒服多了,像在柔软的棉絮上打了个滚,想到水里的窒息感,不由得庆幸,她的例假早就过了,否则就算爬上来了,下个月也要痛死。   陆沉看上去平静沉默,唐锦以为没什么,可晚上睡觉时,结实的臂膀紧紧搂着她的腰,下巴搭在她的肩窝中,她整个人都陷入了宽厚的胸膛中。   满满的安全感,又很温暖,像一只蛋壳,将她牢牢包裹保护着。   唐锦这才意识到,他其实是怕的,微微侧了侧身,脸蛋蹭着陆沉的下颔轮廓,细密的吻落在了他的唇角,鼻尖,眉心,轻柔安抚着。   腰肢被揽着猛地翻了个身,陆沉的唇比她的更灼烫。   这次意外唐锦也落下了阴影,以后去河边会多加小心。   借着落水身体不舒坦的理由,唐锦请了一天假,她没料到,会是赵雨桐毫不犹豫跳进水里救她。   既然人家这么帮衬她,她也该有所表示,仅仅一些红糖,谢礼未免轻了些。   唐锦想起赵雨桐脸上的印记,忽而有了主意,赵雨桐五官其实很不错,只是肤质不好,额头和面庞上长了许多痤疮和痘痘,痤疮不容易根治,看上去一大片。   因着这一点,赵雨桐总是梳着厚厚的刘海,也不爱跟队上的人打交道,因为跟旁人谈话的时候有些目光总是落在她脸上。   偶尔还能听见有人议论她的脸,哪怕是长斑,都比长了满脸的痘疮好看,嘀咕城里来的也嫁不出去。   赵雨桐表面看似不在乎,其实很敏感,又有哪个姑娘不爱美呢。   目前来说,最需要的肯定是治脸的法子。   一般人治不了,可唐锦认识了齐润芳,知道齐润芳对于中草药的研究多么精通,这个首都来的大教授,对于怎么调养肯定有些办法,或许可以解了赵雨桐的困扰。   更何况,她异能蕴养出来的药物,药效都是顶顶的,不可能一点用都没有。   唐锦跟齐润芳不算多么熟悉,两分交情总是有的,用几条鱼干,换取护肤的方子,方子需要用到哪些材料,她可以自己去山上找或者想办法买,只要齐润芳帮她调配好。   齐润芳果然并未拒绝,日久见人心,这些日子的相处,大概知道唐锦是个什么样的性格,不是那种喜欢暗戳戳举报的人,如果不是真的有需要,轻易不会向她开口的。   所有人为了割小麦都很辛苦,他们这些牛棚里的坏分子更是如此,最苦最累的活全部压在他们身上,别人热了渴了还能去树荫下偷会懒,他们连喝口水的机会都不多。   早年的□□经受太多,身体素质不行,繁重的任务量能把他们的肩膀给压垮,整个人干瘦得像根稻草,即便胳膊腿酸痛没劲儿,还不是得咬牙硬撑。   光是一点野菜汤,不足以弥补耗费的力气,她就怕自己丈夫身体被压垮了,一些肉食,正是她跟丈夫现在最缺乏的,唐锦送来的五条鱼干,一顿切一小块煮汤,可以吃到秋收了。   饶是齐润芳不爱人情往来,此刻也忍不住心动,这种明码标价的交换,让她安心一些,不论怎样,先把双抢熬过去再说。   痤疮跟痘印之于齐润芳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再难的问题她都见识过,这种调养护肤的方子调配出来简单,起码能让脸上的痕迹先消减下去,至于彻底根治,以后会不会复发,还得花费一些时间来治疗。   她是见过赵雨桐的,正好可以对症下药。   趁着正午的空隙,赵雨桐给自己兑了杯鸡蛋水,清淡的玉米碴子粥吃下去,肚子里空落落的,总觉得没东西。   身上出了汗,额头上的头发被汗水粘得湿答答,遮挡了视线,燥热难受,她却没有先清理头发,院子里还有旁人,她的头发一捋上去,就把额头的缺点暴露无遗,到时候有人瞧见了,脸上就是毫不掩饰的厌恶。   加上最近的暑气,皮肤有点发炎,通红一片,还发脓了,看上去更是丑陋,她自己都不想看。   虽说知道大家都在背地里说她丑,她已经习惯了,可每次对上那种眼神,依旧不好受。   当人都不在了,赵雨桐打了盆水,把刘海跟给洗了。   陈月清带着一包桑椹过来,这会太阳正烈,她才不想出门,只是她不知道赵雨桐那天看到了多少,这会来试探一下。   赵雨桐看见陈月清那一刻,没有像往常一般热情迎上去,愣了一下,没来由的有丝紧张。   陈月清眸色沉了下去,赵雨桐反应很明显,必然是完全看见了。   看着唐锦落水时,她看似理直气壮,可以振振有词,但她心知肚明,这并不光彩,阴暗的一面被人看到,总是恼恨的。   嘴角扯出笑意,陈月清笑道:“雨桐,我前天精神恍惚,是你救我上来的,幸亏有你,否则我就折在那河里了,真是可怕,我还有子修跟润润呢,我怎么能出事呢。”   “你当时没事吧?我都没来得及关心你。”   好像还是那个熟悉的朋友,赵雨桐应道:“没事,我知道你头上被撞伤了嘛,伤口还疼不疼,没有着凉吧。”   陈月清的笑容淡了点,拉住赵雨桐的手,“唐锦她太激动了,居然打我,我知道她生气我没有帮她求救,可是雨桐,我真不是故意的,你一向了解我的,我只是当时太害怕了,差点死了,我回不过神来。”   “脑袋里全是空白,我控制不了自己,喉咙里发不出声音来。” 第46章 药膏   “我明白我这样不对, 偏偏那一刻太惊险,我反应不过来,我刚想求救, 你就过来了, 雨桐, 你会理解我的对不对。”   “唐锦她不顾实情, 那么打我,我不怪她,我想跟她解释一下, 不过她现在也听不进去我说的话吧。”陈月清苦笑了一下,隐隐带着委屈。   一个不会游水的人,被淹住了必定很惊慌,这是人之常情, 可赵雨桐心头异样,觉着不是那么回事,陈月清的说法也透着一种说不出的奇怪。   莫非是她误会了?当时的情景不似这么简单, 无论怎样,到底在赵雨桐的心里留下了一丝痕迹。   见陈月清满脸苦闷, 赵雨桐习惯性地安慰,“月清,你别多想了, 都过去了。”   陈月清脸色凝滞了一瞬,她反复强调唐锦打她的事, 就是为了调动赵雨桐的愤怒, 让赵雨桐像往常一样为她打抱不平, 结果赵雨桐连屁都没吭一声。   她气闷唐锦敢对她动手, 只是去找唐锦也没理, 谁让唐锦是因为她才掉进水中,她没能教训到唐锦,还被唐锦羞辱一顿,这让她怎能不憋屈,本想让赵雨桐替她出头,这蠢货为什么不接话茬。   不该聪明的时候非要给她添堵,以为自己多善良吗。   陈月清冷笑,“对了,唐锦也是你捞上来的吧,她有没有给你送些东西来,她家宽裕,不会吝啬一些谢礼的。”   赵雨桐想到这点,去拿了两个鸡蛋塞到陈月清手里,“我本来也没想她感激,那时候不拉扯她一把良心过意不去,她下午就拿了鸡蛋红糖过来,我把红糖冲着喝水,正好可以驱寒。”   陈月清蹙了蹙眉,“一条人命,就值这么点鸡蛋红糖,雨桐,你是不是太好打发了。”   赵雨桐笑了笑,“也不少了,我之前十天半个月都吃不上一个鸡蛋呢,我跟她又关系不好,不稀罕那么多东西。”   陈月清噎住,人笨了就是没办法沟通的。   她懒得浪费口水,已经给自己解释了一番,确定赵雨桐不会乱说话,陈月清没心情继续呆了,她还想回去睡午觉呢。   夏季上午还温和一点,午后的天气才是最难熬的,赵雨桐扛着锄头,满头湿漉漉的,头发被汗渍成了一绺一绺,脖子上也全是汗水,面庞被热气蒸得发红,形象着实算不上好看。   她先去水渠边把刘海给洗了,回去吹着风,细碎的头发干燥了,就可以遮挡额头的痘疮,以免有人嘲讽,看见她这张脸吃不下饭。   路边有两窝苦菊,一并挖了,喝些清热解毒的茶水,脸上发炎就没那么严重。   回去时遇到了唐锦,明显有话要说,赵雨桐将挖好的野菜拎在手里,淡淡地问,“你有什么事?”   河边的事,不代表她就愿意跟唐锦接触了,根深蒂固的印象,她觉得唐锦人品不行,妄图破坏陈月清的家庭。   唐锦在明知对方不喜欢自己的前提下,也不会凑上去膈应别人,她拿出三盒药膏,这是齐润芳搭配好的药,她洗干净了雪花膏的盒子装的。   “这是我找某个中医买的药膏,每天睡前擦在脸上,药效很管用的,你试试看,肯定跟别的药方不一样。”   赵雨桐攥紧了锄头,“你什么意思?”   说她脸不好看吗?什么药膏,这小地方能买到什么有用的药膏?她在城里看医生都没用,唐锦是不是故意耍弄她。   唐锦真诚地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也是女的,哪有女孩不爱俏,这是你最需要的,我真心送你的。”   “绝对没有副作用,我自己都在擦脸,出了什么问题,你尽管来找我,我骗你有什么意义,你没遇上,不代表就没有优秀的医生,哪怕不能治好痘印,拿来护肤也是不错的,情况都已经这样了,不如试试看。”   唐锦正要走,又转身提醒道:“对了,这种药很难买的,如果起效了,你用着不错,记得好好瞒着,别让旁人知道,不然每个人都找你借一点,你自己就没有了。”   其实她是考虑到赵雨桐的脸恢复了,可能会让陈月清感到威胁,要是把缘由透露给陈月清,陈月清或许会使坏。   她不愿意把人想坏了,但每一次跟陈月清的接触,她还是觉得不能把陈月清想的太简单,有防备总是好的。   赵雨桐捏着手心的盒子,手指动了动,还是没有丢掉,打开嗅了嗅,淡淡的花香,气味还不错,没有狗皮膏药那种难闻的味道。   她十多岁脸上就长了这些疮,原本不错的脸庞,被这些恶心的东西覆盖,只有亲身经历过了,才知道有多难过,有时候她自己都不想照镜子。   谁愿意被别人骂丑八怪,跟别人对视的时候,都没人想看她的脸。   各种嫌弃的眼光赵雨桐已经看够了,在城里还能去看医生,如今下了乡,没办法调理,雪花膏都少用,脸上的痕迹愈发严重,再过一段时间,或许这张脸就完毁了。   赵雨桐暗暗害怕,有医生都说过了,她脸治不好的,她不该再抱有期待,可唐锦说的不错,都烂成这样了,还能有什么更坏的情况。   到底还不死心,晚上赵雨桐把脸洗的干干净净,弄了点药抹上,冰冰凉凉的,有点像薄荷,脸上没有火烧火燎的反应,挺舒服的。   隔天洗脸的时候,她都觉得脸上没那么油腻。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赵雨桐继续抹上一些。   赶在一场雷阵雨前,坡上的小麦终于收割完,还晾晒干燥了,装进麻布袋堆放在仓库角落中。   角落里放的老鼠药药和夹子,有几只老鼠中招,死翘翘躺在那里,大伙厌恶地将老鼠给丢出去,这些臭耗子嗅着味就跑来了。   一只只还特别机灵,听说能听懂人说话,老鼠药放多次了就不管用了,还是得养只猫在仓库边。   猫猫在大队上是很受欢迎的,可以抓老鼠守住粮食,吃的还不多,养起来划算,至于猫也爱偷吃东西,那就没关系了,反正谁家都没有肉偷。   距离唐锦家不远的那个周嫂子,跑丢的猫找到了,就是住在村尾的那户人家偷的。   本来周嫂子还挺奇怪呢,听有人问那户人家是不是喂了猫了,晚上能听见有猫叫声。   对方还厚脸皮撒谎,说是捡了只小猫来养,其实就是关在屋里,那小猫叫声都不一样的,而且没听说哪个家里的大猫下了崽。   直到背小麦下山的时候,经过那户人屋后面,可能猫不小心挣脱了,自己跑了出来,躲在草丛里,还在喵喵叫。   周嫂子一看,不就是自家的猫吗,再联想起这户人的不对劲,直接冲上门去开骂了,什么玩意,偷她家生姜,还偷她家猫,穷到这份上了,讨不讨厌!   把猫抱回来后,这只狸花出去溜了一圈,肚子里又怀上了,周嫂子还说要送唐锦一只猫。   唐锦本来有煤球了,不想养宠物了,可她家也要防老鼠呢,那还是得抱一只小猫咪过来养着。 第47章 剁椒鱼头   山上的小麦地被推平了, 土壤中总掺杂着一点散落的小麦。   部分会有心思的,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就将这些漏网之鱼捡起来, 积少成多, 碾碎了能吃一顿面, 严格算起来, 这也叫挖社会主义墙角,不过几根麦子,众人大多睁只眼闭只眼, 毕竟又没去动仓库,他们自己家里人都会偷偷去翻一遍小麦地。   有拖拉机在,轰轰轰就将土地给铲松散了,为下一季的作物腾出空地来, 不用人力费劲,进度倒是很快。   至于那些堆成小山的麦秆,根茎再轻薄, 碰久了那都是扎手的,一部分剁碎了拿去当肥料, 另一半扯去叶子,交错扎成一团,给明年养蚕做准备。   这活只需要耐心就行, 唐锦手嫩,手心被麦秆擦出零散细碎的划痕, 她治愈能力强, 皮肤一点都不糙, 陆沉就粗糙了, 脸庞成了黑皮的, 下巴长了胡茬,头发根根立起来。   在唐锦眼里,照样很帅的,可胡茬多了,亲她的时候总是刺得脸疼,唐锦推开面前的脸,“还是先去把胡子给剃了,顺便把头发也剪短点。”   大队上是有剃头匠的,剃头匠跟木匠泥瓦匠一样,都是挺让人羡慕的手艺,每个剃头匠,包剃附近几个生产队,就在公社附近。   不说剃得多好,那套工具齐全,用简陋的手工剃刀,将头发剪得整齐,胡茬刮得干净就行。   这么一打理,陆沉整个人看上去就更精神了,而且寸头显得他五官轮廓愈发棱角分明。   “怎么样?”陆沉摸了摸头发,见唐锦时不时盯着他看,以为是变丑了。   “帅。”唐锦夸赞,陆沉深邃的眉眼最戳在她心上。   凑过去在硬朗的下颔咬了一口,指尖抚过下颔流畅的线条,划过喉结,游移向下,捏了把结实的小腹。   “现在可以蹭了?”陆沉问,他脸上都干净了。   唐锦小脸贴过去,亲叭。   数一数,最近有十来天都没去镇上了,蔬菜炒的再好吃,还是想念肉味的。   生产队放了假,镇上变得很热闹,有了空闲,大伙都愿意去镇上逛一逛,家里的油盐酱醋没有了,要去供销社里买,知青们都挤去邮局寄信。   街道上熙熙攘攘,背着背篓,挎着篮子,唐锦站在柜台边,数着要买的东西,盐巴酱油必须买的,碱面要买的,还有澡胰子。   今天供销社摆上了三大袋瓜子,从其他地方收购来的,颗粒较为饱满,农村野生野长的太阳花小小一朵,才结不出这种品质的果实。   如花生一般,算是比较稀罕的零食,拿回去自己用锅炒了,又香又脆,逢年过节拿出来待客特别有面子,瓜子摆在这里很受欢迎。   乡下人家舍不得买,镇上的人却不吝啬称个半两尝鲜,唐锦本来也想买点尝尝的,但柜台边实在太挤了,索性就不买了。   今天黑市里摆了一条鱼,装在箩筐里,有路过的人看热闹,这条鱼足足有十斤重,不知道运气好在哪个水库逮的,想买的垛一块就走。   地下丢的肮脏的鱼内脏,有些勤俭的顾客也会一并捡起来带回去喂猫。   大家爱吃的都是肉多的鱼身,鱼头鱼尾被留在了最后,唐锦讲了价,将鱼头给买了下来。   再称了一斤糯米粉,东西就买的差不多了。   跟陆沉回去的时候,莫名感觉有人在看她,唐锦疑惑地转过身,又没看见哪个熟人,当是自己的错觉。   带回去的鱼头中午就给煮了,鱼头洗腮去鳞,内部的黑色粘膜去除干净,这样吃起来才不会有腥味,土生土长的葱姜都香,混合着米酒花椒再一步去腥。   热锅中辣椒葱蒜和豆鼓一起炒香,均匀铺在鱼头上面,看上去红艳艳的,摆在蒸笼上慢慢蒸熟,让所有香味都渗透到鱼头内部。   剁椒鱼头好吃又做法还简单,鱼头这么大,摆了满满一盘。   光是这种辛辣的,唐锦又煮了一锅蘑菇汤。   陆沉辣的眼眶微红,筷子却停不下来,给唐锦夹了一块最好吃的腮下肉,正热腾时候,肉丝毫腥味都没有了,肉质完全浸入了香气,滑滑嫩嫩的,豆豉的咸香中夹杂着蒜香,剁椒给舌尖带来一种刺激的香辣,后味很足,汤汁里面包裹着精华,嘬一口就能尝到最浓烈的味道。   余下的酱料夹在窝窝头里,面皮被汤汁泡得细软油润,口感一点都不干燥。   唐锦嘴唇被辣红了,喝一口汤唇舌微微刺疼,将汤放了一会,鲜美的蘑菇汤喝下去最熨帖。   “可惜河里没有这么大的鱼,捞上来的就一两斤重,鱼头吃起来没味。”唐锦抿了抿唇,鱼头炖豆腐也挺好吃的,或是用来焖茄汁鱼头煲,他们偶尔能吃到鱼肉,有肉感的鱼头就少了。   陆沉将剩下的窝头解决了,窝头底部一层焦香面皮,含着芭蕉叶的清香,脆脆的,他自己蒸窝头就做不出这么好吃的。   “河边水草里有小鱼,小时候吃过一回油炸的,味道不错。”   陆沉回忆一番,小时候日子没这般窘迫,还能吃到一点炸鱼干,摆到现在就是奢侈了。   这么一说,唐锦也挺馋的,菜油不好买,平时就吃块烙的鸡蛋饼野菜饼,省着放油,炸鸡块炸小鱼炸酥肉那是想都别想,这种小吃油多了才会蓬松酥脆,做一次怕是油壶都要少了三分之一。   等到年末了,再做奢侈一把。   桌下传来一阵呛咳声,唐锦低头一看,煤球在不停咳嗽,吐出来一块鱼骨头,可能是放在桌上,鱼骨头不小心掉下去,被趴在地上的煤球贪嘴吃掉。   这会被辣着了,不停嘶哈吐舌头,还低着脑袋,嘴巴继续去叼,唐锦好笑地揪了下它耳朵,将骨头踢开,这么贪嘴,又不是没喂,贪一块骨头。   以防煤球继续吃,桌下的鱼骨头都给清扫了。   买回来的糯米粉,唐锦先用水泡上,屋檐下有挖好的现成竹笋。   她将竹笋,香菇,咸菜剁成碎粒搅拌,糯米粉加水揉成光滑有弹性的面团,参照这里的饮食习惯,调整了下味道,面团分成小剂子搓圆捏扁,内里裹上馅料,边缘一点一点掐紧,再搓成圆条鹅卵石形状,放在薄如蝉翼的玉米芯叶上蒸,这里把这种食物叫做叶儿粑。   蒸熟了表皮雪白,像是汤圆一样,叶儿粑看上去更光滑水润,微微剔透,吃起来软糯有嚼劲,一口下去,有糯米的清甜,有丰富的馅料,饱腹感很强。   没吃完的装盆冰在水里,她跟陆沉上山干活的时候拿上两块,肚子饿了就吃一个。   偶然看见赵雨桐,对方难得没有冷着脸,那脸上红通通的一片,颜色已经淡了许多,看来药膏还是有用的。   赵雨桐脸色有点别扭,她跟唐锦关系不咋样,可药是唐锦给她买来的,冷着脸总觉得不好意思,点点头打了个招呼。   药膏赵雨桐用了一周了,起初的不以为然,到后来的心生希望,感觉到脸上没那么痒了,眉头边还少了两颗痘痘,她震惊不已,之后每天照镜子,跟昨天的自己比对。   确定不是自己心理作用,因为痘痘都没发脓了,面部清透了许多。   赵雨桐喜不自胜,兴奋又激动,那药真的有用,她的脸开始好转了!才短短几天,就能有这效果,她忍不住设想,若是两个月过去,她皮肤上的痘疮是不是就能完全好了,那些印记也会慢慢变淡。   赵雨桐当宝贝一般握着药膏,小心翼翼涂抹一遍,感受着清凉的温度浸入皮肤,开始期待她完全恢复的样子。   轻轻合上盖子,里面的膏体下降了部分,赵雨桐有点心疼,她要省着用,等着肤质改善。   靠近竹林边有几株桃树,此时正是味道最甜的季节,枝头挂满了果子,只是个头仅仅只有拳头大,时常有鸟雀在枝头停留,叽叽喳喳叫,桃子表面被啄出洞来,一眼看过去,可能一面是完整无损的,另一半却是光秃秃的。   有些表面还开裂,露出内里的果肉,模样不好看,这种桃子却是最甜的,不过再甜都比不上家里专门种的,品种不行,泛着些微苦涩,而且果肉并不清脆,只是红彤彤的果肉看着漂亮,在没有别的水果时,可以甜甜嘴。   唐锦掰了一背篓的玉米,玉米沉甸甸的,装满了背不动,她只能半背篓地背,背完最后一篓时,唐锦不想掰玉米了,这片玉米地紧挨着山脚,她顺路去摘几个桃子。   近些天没吃水果,总觉得嘴里干燥。   要是有澄粉或者白凉粉,还能做个果冻之类的小点心,可惜许多材料都买不到。   唐锦没有去大家最常去的那几棵树摘,何首乌旁边就长了棵两米高的桃树,叶片稀稀落落,结的果子要大一点,她摘了五六个用衣角兜住,下山装进背篓里。   这会附近没什么人了,她仔细看了看那个背影,见齐润芳背篓装得冒尖,佝偻着腰,挎着绳子,背不起来,她上前去帮忙抬了一把。   本想走在前面,往草丛里放两个野桃,那种感觉又出现了。 第48章 监视   唐锦觉得有人在看自己, 猛然转过头去,扫视周围,看到前面小路拐弯的地方闪过一道身影, 有背篓的遮挡, 瞧不见正脸, 但那件杏黄的衣服, 还有身高身形,好像是陈月清。   陈月清盯着她做什么,有哪点不爽的地方, 直接过来明说啊,这样偷窥什么意思。   那天在镇上,是不是也是陈月清在盯她?   唐锦皱了皱眉,莫名奇妙, 陈月清讨厌她,悄悄摸摸偷看有啥用,她又没做亏心事。   不对, 亏心事?她方才正想给齐润芳送桃子呢。   所以陈月清是在监视她?那未免太搞笑了,一般人都不会浪费时间盯在别人身上, 无论陈月清究竟揣着什么目的,注定要失望了。   虽说膈应,却不得不防, 以后去镇上买东西,她必须警惕, 至于卖东西, 她现在都没时间去收集山货, 这点不用担心, 只是接下来尽量别跟齐润芳交谈了, 她就不信了,陈月清有那个毅力一直盯着她。   陈月清在唐锦察觉的那一刻,就匆匆低头离开,唐锦一去镇上赶集,她立刻便跟着去了。   她左思右想,听说唐锦跟唐晴关系并不和睦,当初唐锦怎会去厂区周围探望唐晴呢。走到那般偏僻的地方,那时唐锦还挎着背篓,极有可能跟她一样,是去厂子边卖东西的。   陈月清这么一琢磨,愈发肯定自己的猜测,很是愤懑不屑地笑了笑,唐锦还真可恶,明明自个都在做违规的事,屁股摆不正,居然好意思举报她,亏不亏心?!   她自觉抓住了唐锦的把柄,既然唐锦踏出了这一步,尝到了甜头,必定会忍不住继续卖东西,她只要耐心守着,总会有所收获,等唐锦被她抓个正着了,她非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唐锦也尝尝日子煎熬的滋味。   既报了当初的举报之仇,又反击了唐锦在河边对她的打骂。   不过这个恶心的女人真是太敏觉了,她已经足够小心谨慎,还是被察觉到了。   陈月清打算一有空闲,就悄悄盯住唐锦,假若唐锦跟牛棚里的人扯上了关系,那也不失为一个打击的好办法。   回家做饭之前,她还先去娘家一趟把儿子接回来,家里没人照顾,就只好让她妈帮忙照看一会,可以说是难得的喘息时间了。   陈月清走得慢悠悠,去接儿子这件事让她有点抵触,她好久都没有感受到清净的滋味了,耳边最响的就是哭声,整天不是忙着换尿布洗衣裳,就是晃摇篮哄人。   陈月清早就累得疲倦了,她从没见过这么难养的孩子,能不能让她这个当妈的舒服一点,吃了这么久的药,为什么还要哭呢。   对于起来,陈月清还宁愿去挣工分,至少精神不用受折磨,她磨磨蹭蹭的,踏进陈家院门,王红霞不耐烦地走出来,一会全家人都要回来吃饭了,她在灶屋里忙得转不开身,背上用带子捆着个奶娃娃。   一边揉面,一边还分心去哄外孙,她脑瓜子都疼了,偏偏她还骂不得,声音稍微大了又哭起来,咋这么闹心呢。   王红霞心烦气躁极了,看见陈月清过来,就迫不及待把背着的奶娃娃递过去,她这把老骨头,真没精力帮忙带孩子。   “你咋现在才回来呢,为了哄这个小祖宗,我在灶屋里转一大圈,连饭都还没煮熟,你成心想累死我呀。”   陈月清接过手,胳膊下意识地酸痛起来,怀里的儿子骨碌碌转着黑亮的眼睛,幸好没有哭起来,不满地回嘴,“妈,你可是抱着润润喊亲亲外孙的,多哄一会怎么了,你看看我眼皮子,好几天没能睡个好觉了,你怎么就不心疼心疼一下我。”   “我没有公婆帮衬,不是只能指望你这个亲妈啊,又没让你带多久,这就不耐烦了,行啊,我知道了,我这女儿果真是泼出去的水,润润也比不上你的亲孙子,我们命苦,没人愿意搭把手。”   王红霞瞪大了眼,“嘿!我说了一句而已,你就红眉毛绿眼睛,跟我说一大串,我没管你呀?你睁眼说瞎话的本事倒是厉害。”   “当我活该帮你带孩子呐,吃力还不讨好,早就劝你别嫁知青,是你自己脑壳硬,现在吃到苦头了,还转过头来怪我们不帮你,我咋生了你这丧良心的货。”   王明霞也不高兴,摆在他们这地方,闺女嫁出去了,坐月子带孩子都是婆家人的事,她平日里带着几个孙子孙女就罢了,还要添个娇气的外孙,把她当生产队的驴使唤呀,这把年纪都享不到清福。   陈月清沉了脸,她妈一向宠她,这副态度让她不高兴,她也并没有经常麻烦娘家人呀,她妈可以带大孙子,那为什么不能带外孙,就因为她是嫁出去的,润润不跟陈家姓,所以就是外人了嘛。   她心里门清,她妈嘴上说的好听,换到实际情况需要出钱出力了,就立刻对她这个女儿吝啬了。   上辈子便是这样,她离婚后没有去处,想回娘家混个安稳日子,就因为哥嫂说闲话,她爸妈竟然狠心让她找房子搬出去了。   真要是对她好,怎么没有付出实际的表示。   心里极为不平衡,陈月清却没有表露出来,也没有继续跟王红霞顶嘴,毕竟她有时候还要把儿子送过来的,要是王红霞生气了,她找不到帮忙的人。   扯了扯嘴角,说了两句软话,这才让王红霞闭上了嘴。   王红霞那股烦躁劲过了,又没那么不耐烦了,瞧着陈月清眼底一片青黑,瘪了瘪嘴,没好气地道:“天快黑了,你回去做饭晚了,叫上小林一起过来吃个饭。”   “我煮点稀饭,米汤你就喂孩子。”   陈月清应下来,哪怕面对嫂子的白眼,她今天能轻松一会也是值得的。   这也是她从小住到的大的地方,吃顿饭又怎么了。   夜晚有月光,路上平坦,摸黑回家没问题,陈月清忙着喂儿子睡觉,让林子修去烧洗脚水。   为了给林子修一个复习的环境,还单独收拾出一间屋子,让林子修坐在里面读书,陈月清一个人哄儿子,尽量别让哭声打扰了林子修,   她默默安慰自己,最后再辛苦三个月而已,坚持一下,等林子修拿到大学通知书的那天,就是她扬眉吐气的时候,所有人都会用羡慕的眼光看着她,她还可以跟着林子修去城里发展,给儿子找更好的医院,一切都会走回正轨的。   可她注意力都放在了儿子的身上,并没发现本应看书的林子修,其实是在屋里打瞌睡,借来的课外书看完了,课本看不进去,林子修懒散地翻了两下数学书,依旧不想回卧室,打了个哈欠,他觉得他每天出去挣了工分,回家就该好好休息。   ……   陈月清本来计划去打探唐锦的把柄,忽然就没心思了,她震惊地发现,赵雨桐的脸竟然好转了,反差太大,让她一下子就看了出来。   之前赵雨桐是丑得不堪入目,脓包让人作呕,如今那张脸勉强能看了!   鼻梁上,额头上,嘴角边,渐渐露出完整的皮肤,而且赵雨桐还把刘海捞了上去,额头那一块最显眼。   陈月清手指微颤,狠狠盯着那块皮肤,神色有瞬间扭曲,心绪难平,恍然间想起上辈子节目采访中看到的赵雨桐,修身月白旗袍,妆容精致,气质如兰。   高高在上的富家太太,跟满脸皱纹的她是云泥之分。   见到年轻的赵雨桐时,她不安惶恐,怕赵雨桐把林子修抢回去,可当看到赵雨桐那张脸,她就安心许多,林子修不可能看上这副模样的赵雨桐。   心中甚至有种隐秘感,赵雨桐也不是那么完美呀,还要靠她可怜,才能有个朋友。   如今赵雨桐的脸忽而好转了,到底怎么回事?!   她是知道赵雨桐五官多好看,脸恢复了有多漂亮。   本来在赵雨桐面前她有优越感,一旦赵雨桐脸恢复了,还有文化,她那点优越感就会支离破碎。   最关键的是,林子修会不会注意到这个人,谁让他们曾经做过夫妻,可能某个点就忽然让林子修心动了。   陈月清手指越攥越紧,就保持着那张脸不行么,她开口问道:“雨桐,你怎么把头发梳起来了?”   她专门建议让赵雨桐把刘海留厚一点,以免别人说闲话,其实是刘海太厚重,痘痘更不容易好。   赵雨桐感觉她的表情有点说不出的奇怪,只是又没多想,笑着指了指自己的额头,“头发梳上去才凉快,月清,你看看,我脸现在没那么吓人了。”   “没想到我本来不抱希望了,脸又慢慢好了,等我脸变得干干净净了,看谁还叫我丑八怪。”   陈月清眸色微深,“那你用什么法子做到的?。”   她生产后,脸上长斑,皮肤变得松弛发黄,跟个黄脸婆似的,赵雨桐却可以更好看了。   赵雨桐正要说出口,却想到那是唐锦送的,她是站陈月清一边的,又收的是唐锦送的东西,月清或许会多想。   何况不知唐锦是从哪个地方买到的,能有这效果应该不一般,她放在桌子上的那盒被知青点不知谁偷了,手里就剩下一盒了,如何匀给陈月清呢。   这么一想,到嘴边的话硬生生拐了个弯,“我就是,每天拿芦荟擦脸。” 第49章 嚼舌根   “雨桐, 你说的都是真的?”   赵雨桐点点头,心底还很愧疚自己瞒着陈月清。   可陈月清气闷,哪里会信, 赵雨桐一听就没有说实话, 芦荟擦脸能恢复这么快?把她当傻子哄吗, 没想到赵雨桐竟会对她撒谎了。   看来她要把赵雨桐冷一段时间了, 真以为少长几颗痘痘,就有人搭理她了。   只是赵雨桐这反应,就越反映了赵雨桐真有擦脸的办法, 偏偏不肯告诉她。   陈月清心思辗转,她从赵雨桐嘴里撬不出话来,有点想法都无法施展,不过慢慢来, 她总能把赵雨桐的话套出来。   唐锦轻松了些,陈月清没来盯她了,她不怕陈月清, 可有个人跟只老鼠一样窥伺你,总是不自在的, 陈月清怎会这么快就放弃了,她弄不懂陈月清的想法,索性就不去乱猜了。   现在掰玉米忙得热火朝天, 哪有时间管这事,比起小麦, 玉米地面积更宽敞, 一整片山坡都种了玉米, 玉米一株一株生长, 甚至那些矮坡边缘都开出来种了。   玉米有些营养不良, 有些个头长得实沉,揪住玉米胡子,撕开外面枯黄的外皮,将玉米棒给掰下来,肩上背着背篓,顺手丢到后面背篓里。   看似没有割小麦耗费力气,其实更难受,玉米种得太密集,玉米叶子横亘在中间,每次经过,皮肤就摩擦着干燥的玉米叶跟玉米穗,里头走一圈,衣裳头发都能湿透,痒得不行。   后面跟着的拖拉机把玉米杆给铲了,堆在坎上当引火柴烧。   唐锦就知道掰玉米,哪怕再热,她都穿的长袖,宁愿燥热,也受不了身上发红发痒,湿润的头发粘在了脖颈上,她三两下将辫子扎成一团,这样凉快一点。   摆动草帽给自己扇了扇风,陆沉穿过玉米丛,递来一个水壶,里头装的是在井里冰过的绿豆汤,喝一口甜滋滋的,凉气钻进肺腑的那一刻极为解暑。   唐锦解了渴,“你也喝。”   陆沉衣服上都是斑驳的灰尘,面庞黑红黑红的,嘴皮发干,袖子扎到臂膀,因为光线太强烈,眉头下意识地皱起来,咕噜咕噜喝了水,晃了下水壶,时间还那么长省着喝。   帮忙把这篓玉米背下去后,他拿了两根洗干净了的红薯,“饿了没有?”   唐锦其实这会闷热地不想吃东西,但红薯脆生生的,含了水分,就挑了根小红薯,一分为二,中间的红薯肉比较甜。   听见咔擦一声脆响,唐锦转头一看,有人掰了根比较嫩的玉米杆,撇去玉米叶剥皮,像嚼甘蔗一样吃了起来。   唐锦好奇那味道,也去扯了根玉米杆,她咬了一口,蹙起眉头,不是甜的,有水分,就是青草的味道,嚼出来的玉米渣还有点刺口。   陆沉将红薯丢到一边,给她挑了根茎细长,表皮微微泛黄的玉米杆,利落地掰掉根部和玉米尖,撕开表皮,唐锦尝了下,这根好吃一些,汁水微甜。   “太阳大了,先回去吧。”陆沉重新扣上草帽,眼眸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微微褐色。   唐锦不会勉强自己,她来上工一般都是上午跟下午四五点钟,太阳最灼烈的时候,她就回家了,以免晒得中暑,今天在玉米丛里走来走去,跟蒸笼一样,她现在有点头晕了,心头发闷。   但是陆沉还得留在这里,拖拉机手比旁人轻松些,在农忙时节需要拖拉机帮忙的时候,那些平坦的作物种植地方,拖拉手是不能缺席的,还有这么广袤的面积等着陆沉去铲平。   “等会实在热了,你记得去树荫下歇会凉。”唐锦叮嘱,偶尔也要偷个懒,不然身体扛不住。   她把兜里干净的布巾给了陆沉,可以擦擦额头上的汗,再掰了一背篓玉米,唐锦就找借口先回去。   计分员已经见怪不怪了,唐锦虽然不像别人一样忙到天黑,偶尔还不来上工,可认真做事的时候,每天还是能拿七个工分,比某些知青强一点,再说了,陆沉是拖拉机手,可以养家糊口,没有牵绊,全家吃饱,唐锦想偷个懒也正常。   倒是柳春花瞧见了嫉妒地呸了口,光吃不做的懒婆娘,哪家媳妇这么懒的,当自个是小姐命啊,就只想着享清福了,大伙都在干活,她倒是可以回去了,也不觉得害臊。   换作别人家的婆娘这么懒,早就挨打挨骂了,那姓陆的怕不是个耙耳朵,活该被当老黄牛使唤,让个女人爬到头上来了,都不知道管教管教。   这个点就回去了,她跟老头子在这里忙得腰都直不起来,都不舍得过来搭把手,老唐家好歹把人养了十来年,狼心狗肺,这么不孝,凭啥能嫁个听话的男人。   她家小晴可是个高中生,年轻漂亮又水灵,咋就没遇到个好男人呢,小晴结婚后就进城了,进厂当了个女工人,吃喝不愁,就是男人不肯上进,偷偷打牌又喜欢喝酒,成了瘸子后,脾气不小,动不动就吼,时不时就吵个架。   还有那个老虔婆,以为找个工作就了不起了,一天到晚阴阳怪气,处处挤兑,啥都推到小晴身上做,生了好命当了城里人,眼睛都长到天上去了,一口一个农村人,刁钻刻薄得不好伺候。   她背后骂的时候,也没想过自己对媳妇咋样。   这么一对比,唐锦不用累死累活,男人纵容,不用伺候公婆,受婆媳的气,一副潇洒的模样,柳春花哪里瞧得惯。   不过小晴现在吃的是公家饭,嫁的是双职工家庭,全部端的铁饭碗,这点就是比唐锦能干,让他们唐家脸上有光。   别看柳春花抱怨得厉害,在她私心里,也是认为工人就是高一等的,有本事的人才可以端上铁饭碗。   但这不妨碍柳春花酸溜溜的,又跑去跟唐大强咬耳朵,唐大强也同样黑了脸,唐锦没嫁出去时,他还能管住唐锦,如今唐锦不听话,他也没办法了。   柳春花火气燥,“所以还是咱们小晴听话,那个没良心的你就别想了。”   后面跟着的吴小红撇了撇嘴,说的比唱的好听,总说唐晴有出息呢,结果嫁到镇上后,没见唐晴拿些什么东西回来,让他们娘家人占点好处。   既然沾不到光,那唐晴就算当上正式工都没用,还不是泼出去的水,只有柳春花会当成宝贝。   柳春花一说话就没耐心做事了,跟旁边的人八卦,一会说唐晴多么多么出众,一会又说唐锦多么不孝,周围的妇女们就是听个热闹,八卦的事情又不会没眼见地拿到唐锦面前去讲。   再说了,一个大队的,谁不知道谁呀,柳春花对继女不好,还指望继女多孝顺呢,别人家亲生的都这样啊,逢年过节送点东西回来。   只是唐晴当工人的机会,众人内心是羡慕的,掺杂着一点点嫉妒,背地里都说,唐晴去镇上不是读书的,是找男人的,偏偏还让唐晴找到了,酸气一冒上来,柳春花说啥,就故意说唐锦的好处,戳柳春花的痛脚。   柳春花都炫耀几遍了,这会没得到认同,有点不是滋味,装模作样地掰了几个玉米,瞥到陆沉拖着玉米杆去田坎上,她眼珠转了转,赶紧跑了过去。   一副老好人的样子,略带激动的语气,“女婿呀,我看大丫她咋就回去了呢,我跟她爸特别不好意思,咱们不是这么教的,她在娘家可勤快了,哪知道跟了你就变了样了。”   “哪能这么娇贵呐,上面说了,女人能顶半边天,咱队上有女人当劳模呢,她好吃懒做,居然好意思让你一个干活,你别太惯着她了,尽管教训,免得她蹬鼻子上脸。”   陆沉淡淡启唇:“我愿意。”   他唰唰拖着玉米杆,从柳春花身边绕过,柳春花的语气让他并不高兴,噼啦啪啦一顿指责,以外人的身份指点他的生活,他哪有工夫听柳春花说闲话。   柳春花瞪过去,忍不住跳脚,啐了一口唾沫,“我呸!”   长得高高大大,却是个耳根子软的,连老婆都管不住,要来有啥用,累死你个蠢驴。   唐锦还没走到家门口,就见田坎对面穿着身的确良衬衣的唐晴,拎着一个大包,专门从大路上走的,跟路过行人打招呼,脸上笑得极其灿烂。   为了避免唐晴又来秀优越感,她当没看见一样走了。   在井边提了半桶冷水,把脸上的汗水洗了,这么惬意的凉爽,她还想把烧得火烫的脚冲洗一遍,只是听那些老人家说,腿脚温度高的时候,如果突然碰了冷水,筋脉会鼓起来。   唐锦也不知这个说法对不对,可她看见了有个对上老人,扎起来的裤腿,小腿上青筋虬结,跟网状的脉络一样,挺吓人的。   她还是提水进去,倒进锅里烧热,舒舒服服洗个澡洗了头发,头发不好洗,在玉米地里时那些玉米穗跟灰尘都落在了头发丝里,她用梳子慢慢梳理一遍。   酷暑天气,没有胃口吃别的东西,唐锦转了圈菜地,不知做点什么饭菜。 第50章 酸辣冷面   唐锦纠结一会, 脑中灵光一闪,可以做冷面呀,冷面冰凉爽口, 酸酸辣辣, 夏天吃再适合不过。   正宗的冷面是用小麦粉加荞麦粉制成的, 可她没有时间弄, 家里有现成的红薯粉,就用红薯粉代替。   她先把烧的开水用井水冰凉,干硬的粉条温水浸泡, 这样才能迅速柔软下来。   随后选择配菜,配菜不是什么都合适的,大多是番茄或者黄瓜,唐锦挑了嫩些的菜。   小小的植株上面挂了许多粉色的小番茄, 拳头大的,拇指大的,叶片被晒得微卷, 好多番茄都已经成熟了,咧开一看, 红色的果肉翻砂,一看口感就特别软糯,适合当水果吃。   唐锦摘的是没有熟得这么透的番茄, 汁水酸甜,黄瓜来不及吃, 沉甸甸挂在藤蔓上, 有些外皮都老了, 内里都是黄瓜瓤, 剁碎了喂鸡, 青翠的黄瓜就比较脆嫩。   她抱着小簸箕,里头还装了几根茄子,拿了个西红柿吃,煤球在身边摇尾巴,又丢了一颗熟透的,煤球趴坐下来,黑乎乎的爪子抱着啃,嘴边到处都是番茄沙瓤。   番茄切片,黄瓜切成水嫩的细丝,水中的粉条泡得微微透明,柔韧又有弹性,在热锅中煮,渐渐变得剔透,煮到合适的火候捞出过凉白开,第一遍稍微混浊的汤水倒掉,继续过凉水让温度消散,汤水也变得清澈。   这个间隙调好了料汁,酱醋辣椒葱花蒜末,水煮蛋切成两半,只等陆沉一回来,就将粉条捞进汤汁中,码上辣萝卜跟黄瓜丝。   茄子烤熟撕成条,多余的料汁淋在茄子表面,酸笋切碎丁,酸爽清脆。   今天应该特别忙,唐锦把蜡烛点亮了,天色完全暗下来,才看到陆沉回来。   嘴唇有点干燥,衣服上都是土灰泥痕,手里还拿着几根高粱秆。   唐锦端了碗绿豆汤,陆沉仰头一饮而尽。   兜起凉水把脸给洗了,衣领被水浸湿,唐锦说道:“锅里有温水,等你把澡洗了咱们再吃饭。”   陆沉也受不了这满身的脏灰,衣服粘在背上,湿答答的不舒服,洗个澡浑身都像轻了几斤。   脏鞋子先泡在桶里,鞋子进了土渣,脏得不能穿了,嗅了嗅身上味道,没有什么汗味了才凑过去。   看着桌上的两碗冷面,疑惑地多看了两眼,颜色清新漂亮,错落有致的摆盘,粉红跟青翠相间,似是枝头娇艳的花朵,淡淡的酸味传出来,让人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陆沉只吃过粉条炖鸡肉,还没见过这种吃法,捏着筷子一时之间没有动。   “尝尝看吃不吃的惯。”唐锦端着碗搅拌,将粉条充分裹上调料,因为浸泡了一会,粉条发胀,影响了一点口感,但是依旧软软糯糯的。   陆沉先把表面的蛋给吃了,内里有点流心,在口中融化,挑起一筷子粉条,入口的第一感受就是清凌凌的凉快,抚平了心中的燥热,好像灌了一口冰水。   醋的酸味,红油的辣味,蒜的香味,番茄的甜味,交缠在一起,完全不会觉得寡淡,混入其中的黄瓜丝清爽解腻。   陆沉吃的动作快了许多,夹了一些配菜,夸赞道:“很开胃,比粉条炖肉好吃。”   唐锦笑了笑,红薯粉烧鸡,红薯粉烧五花肉,红薯粉丸子,蚂蚁上树都好吃,只是红薯粉本身寡淡,调料不够,缺盐少油,味道能好到哪里去。   说到鸡肉,唐锦舔了舔唇,家里好久都没吃鸡了,她目光瞄准了家里养的三只鸡,两只母鸡一只公鸡,还要留着下蛋的呀。   饭后她剥了一根高粱,以为跟玉米杆差不多的味道呢,唐锦眼睛一亮,其实高粱秆很细润,水分多,跟甘蔗一样清甜,“在哪里找的,我怎么没看见?”   陆沉收拾碗筷,“河下游边上长了一丛,没人去砍,留着高粱秆扎扫把。”   唐锦摘了一把种子,打算自己找个地方种一丛。   ……   清晨一早就带上水壶去旱田里,这个时候气温最温和没那么受罪,大家都宁愿起得更早去做事,早上六七点钟到处都能看到人影了。   柳春花站在路边跟人闲聊,也可以说是炫耀,她家唐晴放假回来了,吃公家饭,活不累,每个月还有假期呐,回来一趟,拎着那么大的包,买了罐头,买了肉,还有饼干糖块。   “这些精贵东西,一般人都是买不到的,是厂子里专门发的福利,要办事能干做事认真的人才有的。”   “领导都说咱家小晴干得好。”   “别瞧着是临时工,工资粮票跟正式工差不多的,听领导说,等有岗位空出来了,还要提拔小晴当正式工呢,小晴她孝顺,一拿到东西,就马上回来看我跟她爸。”   讲得起劲,其实内心不爽,唐晴带那么大的包回来,里头就放着个大瓜跟两个橘子罐头,连粮票布票都没拿回来,更别说带条肉了,在厂子里上班的人,每个月工资有个二十多块吧,难得回来一次,两个罐头管啥钱,肯定补贴给婆家了。   围着的三个妇女一听,还以为唐晴真带了这么多东西回来,心头酸溜溜的,怎么她们闺女就没有这个运道嫁给工人呢。   不仅下辈子不焦不愁了,还可以拉扯一把娘家。   “那老姐姐你享福了,我上次去供销社,问了那啥叫桃酥的饼干,嗨哟,就那么巴掌大的,要五分钱一块呢,我一听,哪敢舍得买,你现在肯定不愁这零嘴了。”   “那些住在镇上的都瞧不起人,小晴嫁过去,没受啥委屈吧?这门不当户不对,人家都可以指着鼻子骂你。”   柳春花眼睛一瞪,语气激动,“当然没了,小晴她机灵,把那老两口哄得团团转,都把小晴安排进厂当工厂了。”   旁边的人自然不信,高嫁的门槛不好跨,有消息传了,柳春花的女婿条件再好,却是个瘸子,否则为啥要娶唐晴一个村姑。   不管内里咋样,表皮的风光脸面柳春花是要维持住的,一边夸张地絮叨,一边瞟唐锦一眼,暗戳戳地内涵,故意拔高了声音。   唐锦充耳不闻,半罐水才响叮当,缺什么才会越炫耀什么。   她手脚麻利地往背篓丢玉米,玉林丛中窜过了什么,一团灰色的影子,估计是野兔,兔子跑得都特别快,一溜烟就没影了,还会钻洞里,抓都不抓住的。   这肉吃不到,唐锦就不想了。   晨露渐渐消散,枝叶上的露珠一颗颗滑落,青翠的草叶慢慢又变得焉哒哒。   临近正午,唐晴提着个篮子,从田坎边走来,她回来一趟,当然不想干活的,此刻过来,是因为她知道这里人最多,她享受那种别人吹捧的感觉。   这么一路上走过来,有些人在羡慕地看她。   唐晴理了理自己白色的的确良衬衫,干干净净,跟乡下人不一样了。   手中篮子装的西瓜,这是她在食品店买来的,可甜可解暑了,在乡下地方根本没人种,按人头切了六瓣西瓜,不多不少,就够家里人吃,别人来讨要是不行的,她就烦那些小屁孩盯着吃的眼睛都转不动。   水灵透红的西瓜一拿出来,那可就稀罕了,唐晴提高声音喊:“爸妈,过来吃西瓜了,这么热的天,润润嘴巴。”   柳春花兴奋地站起来,呼唤儿子儿媳围过来,一人分了一瓣,一口咬上去,咧嘴笑道:“这买来的就是不一样,甜进心里头去了,看着都舍不得吃哪。”   几个人小口小口地咬着,一块西瓜像是十分钟都吃不完,察觉到有人好奇地看过来,柳春花腰背都赶紧挺直了,心里升起强烈的满足感,不着痕迹地展示着。   听她说的那么解渴,正是天热口干舌燥的时候,难免有人嘴馋,盯着西瓜看了又看,西瓜跟其它果子不同,水分太足了。   只是多盯两眼愈发心痒,索性扭过头不看。   柳春花旁边干活的人忍不住了,眼睛瞟了过来,开口讨要,“那啥,春花呀,俺们也挺口干的,你给俺们尝点吧,你家小晴能干,又不缺这点西瓜,回家我给你送把芹菜来。”   柳春花哪里乐意,带回来的西瓜就六斤多,家里人自己都不够吃,想吃自个去买呀,她故作不好意思地拒绝,“我也不是舍不得口吃的,只是你也看见了,小晴就拿了这点过来,真是不够分的。”   这么一说,她嘴里还迅速把剩下的给啃完了,不光是红壤,连西瓜皮都刮得干净。   对面的人脸上一下就变了,哼了一声,分明就是不愿意给吧,就知道从柳春花这婆娘嘴巴里抠不出一点东西来。   还说有工人呢,瞧这小气吧啦的样!   唐晴神情微微得意,她吃的水果,都是大伙平时吃不到的,这就是她努力跳出这里的缘故,平日里受再多委屈,也比当个农民好。   看着最后一块西瓜,唐晴眼珠一转,踮起脚望去,见唐锦正在田坎树下坐着,唐晴勾唇笑了笑,拿起那块西瓜,朝着唐锦走过去。   柳春花拉着她,“你干啥?”   唐晴努了努嘴,柳春花满脸奇怪地看她,“给她送去,你没病吧,她哪里配吃,给你爸吃不行啊。”   唐晴侧了侧身体,“哎呀,妈,你别管了。”   她也舍不得把西瓜送人的,可她就想看到唐锦什么表情。 第51章 没见识   唐晴打量了唐锦一眼, 盯着唐锦额头上的汗,缓步走近,“大姐, 你还没吃过西瓜吧, 我给你拿了一块。”   岂止是没吃过, 唐锦恐怕连见到都少吧。   “掰玉米太辛苦了, 瞧你热的,不过你干活一直都比我厉害,习惯了也挺好的。”   唐锦诧异地抬眼, 西瓜是啥子稀罕东西吗?   她没打破唐晴的沾沾自喜,只说自己不吃。   唐晴抿了抿唇,以为唐锦被伤到了面子,所以才拒绝, 越发来劲,“大姐,我看我这专门给你拿来的, 别跟我客气呀。”   唐晴非要递过来,唐锦是真不想接, 不是是因为反感,而是实在吃不下去啊,唐晴手上沾了泥灰, 指甲缝里也黑黑的,摸着西瓜, 瓤上都粘了泥灰。   这真的没法接受。   唐锦身体转了个方向, 露出自己后面的袋子, “我自己有吃的, 才刚喝了水, 一点都不口渴。”   唐晴正要接话,目光忽然凝住,唐锦身边放着两个红艳的大桃子,比起供销社卖的都不差,还有一张没吃完的饼,用叶片包裹,薄薄的一片,淡淡的金黄,一看就加了鸡蛋,表皮一层焦脆,内里裹着不知什么肉,番茄黄瓜丝。   这么组合在一起,挺奇怪的,莫名又让人很有食欲,唐晴在镇上混着,就没见过这种吃法,用料那么丰富,谁舍得花心思这么吃,她自己都不能经常吃鸡蛋。   唐锦凭啥能到吃?!而且还不是主食,只是干活累了带来吃,唐锦难道不是就该吃野菜糊糊野菜窝窝头吗?   唐晴不想承认自个嘴馋了,升起一股羞恼,她本想奚落唐锦,展露自己的小日子有多美,现在倒显得自己没见识。   人家不愁吃的,她眼巴巴的送,倒显得她自个出丑了。   唐晴有点心气不平,扯了扯自己的衣角,“大姐,咱俩衣裳颜色差不多呀,我刚扯布做的,你瞧瞧咋样。”   “不是我说你,地里刨食还真比不上当工人,我去了厂子里,食堂吃的饭菜都带油腥,比起生产队,那里可真是想都想不到的好。”   “我会注意厂子岗位又没有空缺的,指不定就有合适你的了。”   唐晴微仰着下巴,等着唐锦来巴结她,工人岗位是人人求而不得的,但凡听到这句话的人都会心动,唐锦也不例外,为了这么虚无缥缈的一句话,唐锦说不定要来讨好她。   这种画大饼的行为傻子才会信,唐锦忽然瞟到了什么,唐晴耳后有一块红痕。   听唐锦不说话,唐晴察觉到不对劲,想到自己的伤口,神色蓦然难看,倨傲的眼神立刻变了,冷冷瞪了回去。   也没心情继续秀优越感,怕唐锦看出什么来,她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手指摸了摸耳后,神色阴郁。   她是如愿嫁过去了,那死胖子待她却一点都不温柔,他们总是吵架,死胖子还烂泥扶不上墙,因为对方总想着打牌,她忍不住闹了起来,却被一巴掌扇了过来,气不过扑上去打架,老虔婆竟然过来帮忙,这伤痕就是头发被揪时指甲抓到的。   这副狼狈,唐晴绝不愿意被别人知道。   留在唐家多呆了一天,与其回婆家洗衣服做饭,还不如在娘家当大小姐。   临走时,唐晴去灶屋里找柳春花,瞄上了柜子上的鸡蛋,“妈,你都攒了三十多个鸡蛋了,反正你们也没吃,不如让我带走吧。”   柳春花睁大了眼,难以相信地看向唐晴,啥叫他们不吃?鸡蛋谁不爱吃呢!他们都是舍不得吃,每天一个慢慢攒起来的,鸡屁股都快摸秃了,唐晴还想全部带走?!   “这话说出来你也不害臊,你又不缺一口吃的,还跟家里人抢吃。”   吴晓红跨过门槛刚好听到这句话,危机感立刻冒了出来,就知道这对母女俩单独相处不会有好事,她特意过来看看,果不其然听唐晴说些屁话。   生怕柳春花松口了,慌忙说道:“小姑,你不是不知道妈多宝贝那几只鸡,鸡蛋都是要拿去换盐巴的,唐华他都吃不上的。”   言下之意,连唐华都不能吃,唐晴有点脸皮,都不该要。   那几只鸡是她在挖虫挖草帮忙养的,唐晴在镇上享福,啥都不做,光是嘴皮子一动,就想把鸡蛋带走,凭啥啊!未免太欺负人了,有没有一点羞耻之心。   这奸馋懒滑的性子,别怪她讨厌这小姑子,换作任何一个人,都看不顺眼!   唐晴轻飘飘地瞥过她,不屑地撇撇嘴,鸡蛋是她妈的,哪轮得到吴晓红开口?   柳春花难得没有呵斥吴晓红,她也觉得唐晴没有分寸了,心酸地抱怨,“你都自个领工资了,还说嫁过去不愁吃不愁穿,我养你到大,你结婚了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只拎回来个破西瓜,好东西一样都没有。”   “这也就算了,你还倒回来从娘家扒拉东西,人家嫁给地里刨食的,都还知道孝敬呢,你一个工人,还当起赔钱货来了。”   “老娘没这么贱,把闺女送去伺候人,还要补贴东西!”   刺耳的声音像割到了唐晴耳朵,尤其吴晓红还在这里,有种被笑话的难堪,羞愤跳脚,“妈!你说些什么呀,我现在连个鸡蛋都不能吃了是吧。”   “你又不是不知道,那老妖婆专门折磨我,我刚领到工资,就被老妖婆给抢走了,我这是没法子呀,自己手里头都紧张。”   “他们全家都看不起咱们,不争馒头争口气,我要是能从家里带些东西回去,我也能多说几句话啊,你也不想看见我抬不起头来吧。”   柳春花喉咙像被石头哽住,她咋就生了一个讨债鬼呢,讷讷问:“那你嫁过去有啥用?图啥呀。”   唐晴眼眸微转,她也没有说的那么委屈,她每月工资是要上交一部分给老不死的,但在她的坚持下,还是可以扣几块钱的,就冲这几块钱,厂子干活不累,她就不后悔嫁过去。   放缓了语气,试图说服柳春花,“妈,你想想,我在厂里,我最清楚啥时候有内部空缺的名额,到时候有不错的,我就推荐小华,我公婆他们有人脉,还是要讨好他们帮忙运作的,谁让咱家没本事呢,只能服软姿态了,你觉得对不?”   柳春花跟吴晓红眼睛立刻亮了起来,琢磨着是这个道理,既然唐晴都能当工人了,为啥唐华不可以去呢。   对面的亲家再可恶,人家确实在厂里讲话有份量。   柳春花怀疑,“他们有那么大方?”   唐晴笑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呢,比起外人,不如考虑亲戚。”   反正到底又没有,不过是她一句话的事。   吴晓红张了张唇,不敢再得罪唐晴了,哪怕隐隐觉得不靠谱,却抵抗不了这诱惑。   唐晴得意地哼了声,柳春花一脸肉痛的表情,捡了十五个鸡蛋,“多的没有了,你再摘把黄瓜豆角就行了,地里种的东西,他们想吃都得花钱买的。”   想到什么,柳春花叹口气,“你咋非要折腾,没那个运道,当初跟你相看的李老四,人家现在也成工人了,跟何丽对上眼了,隔三差五拎东西来咱们大队。”   “哪像你男人,连咱家大门都不想进。”   唐晴神色僵住,有种说不出的郁闷,她瞧不上李老四,因为李老四是个泥腿子,结果没多久,李老四就翻身了。   早知这样,她何必嫁给死胖子,死胖子又丑又废物,快恶心死她了。   瞧不上的人,却被何丽捡了个漏,这让唐晴有些不是滋味。   从家里狠狠褥了一大把菜,这才回镇上。   ……   扶着背篓,唐锦滑下坡,想去挖点竹笋,竹笋清热排毒,暑热多吃有好处。   坡度有点陡,这条小路不好走,唐锦小心翼翼的,别不小心摔下去了。   玉米丛间有身影飞奔而过,那么大一团,唐锦一看就知是自家煤球。   跑得像阵风一般,滋溜就窜了过去。   唐锦瞪大了眼,是什么东西让煤球那么激动,那么高的坡度,居然灵活地窜上去了,窜到上面,又折腾着跑了下来,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不停蹦哒的煤球总算停了下来,爪子去扒拉什么东西,唐锦踮脚细看,瞳孔放大。   迅速跑了过去,手上帮忙,地上的草叶生长,将那灰溜溜的东西束缚起来,被捆住的是只兔子。   唐锦揪耳朵提起来,估摸着三斤重,此时没有动弹,兔子的心脏承受不住疯跑,又煤球咬了脖颈,已经奄奄一息了。   她将兔子塞进背篓里,可不能被别人看见了,谁看见肉,双眼都要放光,她揉了把煤球脑袋,没想到煤球还可以给她捉只兔子,“今天可以给煤球加餐了。”   不知是不是听到了耳熟的加餐两个字,煤球立刻兴奋起来,不停晃动尾巴,脑袋去顶唐锦的手。   唐锦先将兔子给带回去,再把背篓里的玉米送到晒坝。   见陆沉回来了,指了指那只兔子,这是意外之喜。   陆沉有点惊讶,兔子太灵活,是真不好捉,“你逮的?撞树上了?”   唐锦给煤球嘴里塞了个番茄笑道:“我哪里有这本事,咱家煤球咬住的。”   陆沉弯起了唇,“可能是抓老鼠训练出来的。”   说起来家里的老鼠,除了柜子房梁上爬的那些,只要地上跑的,都是煤球去扑的。 第52章 看电影   此时大家掰玉米精神恹恹, 掰回的玉米全部都堆在了晒坝,晒干了玉米才方便脱粒,每个傍晚, 都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收玉米, 玉米不同于小麦或者油菜籽, 可以用扫把扫到一堆去收拾, 玉米份量重,只能用铲子慢慢铲进箩筐,不一会, 就装满了整整一担。   来回往复,差不多两个多小时才能搞定。   有时遇到下雨了,冒雨也要先把玉米担进仓库以免发霉。   大家皮肤都黑了一个度,腰酸背痛, 大队长也知道大家辛苦了,喜气洋洋带来一个好消息,周五有人下乡来放电影, 晚上搬根凳子去晒坝上看。   人群一下子就沸腾了起来,看电影可是一件大好事!   在这个精神娱乐匮乏的年代, 看电影跟吃腊肉一样奢侈,是大伙为数不多的慰藉,每看一场电影都要回味许久, 听闻这消息,所有人都兴奋了起来, 干活也更有动力, 迫不及待那天赶紧到来。   周五傍晚, 就有人提前把饭做好, 吃完了饭, 可以尽快去场地上抢座位,生长队那么多人挤成一团,坐在后面哪里行呢,越是前面越看得清楚。   一排排烟囱上冒出袅袅炊烟,有种鲜活的气氛。   唐锦也提前把兔子给煮上,她是不敢杀兔子的,陆沉将兔子料理干净,去除不能吃的部分,肉多的内脏也洗掉杂质,一半挂在房梁上风干,可以再吃一顿,另一半用来炖煮。   兔子肉质较嫩,可本身有股腥味,唐锦用米酒葱姜先给兔子去腥,锅中下了一块猪油,兔肉翻炒,加水没过兔肉,当锅中收汁,兔肉越来越紧实时,将面糊贴在锅边,压扁成椭圆形。   兔肉正是最嫩的火候,肉中含着酱香的汁水,只是骨头多了点,贴的饼子又甜又脆,浸泡油脂后,更是浓郁入味。   唐锦对这时候的文化历史还挺好奇的,电影就是一种很好的反映方式,洗了锅碗,催着陆沉拿上板凳去晒坝上。   天热微微擦黑,他们去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宽阔的场地上都是热闹的身影,要么坐着板凳,要么坐着石头,脑袋挨着脑袋,叽叽喳喳谈论。   唐锦只能在稍微后面的位置放了板凳,抬头看着前面。   工具老式简陋,只有一块灰色的幕布搭在架子上,旁边摆着放映机,围绕这这台放映机,周围挤满了人。   大队长让人搬了十来筐晒干的玉米出来,趁着现在有空,可以一边看电影,一边搓玉米,没有发达的脱粒机,玉米粒只能靠手工剥下来,玉米堆了半仓库呢,全部弄完可以说是个漫长的过程。   一粒粒珠子落盘似的声音,细碎的玉米粒唰啦掉进箩筐。   在大家的望眼欲穿中,放映机缓缓滚动,暗色的幕布上终于出现了影像。   上百双眼睛都紧紧盯着,下意识挺直了腰杆。   先放映出了电影厂的名称,一段减小的音乐后,呈现出黄土高坡。   这部电影是黑白色的,满是时代的痕迹,不妨碍大伙看得津津有味,一句句口号中,满是岩浆般的热忱。   放映完了,晒坝上的人眨了眨眼睛,不知道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为什么突然就放完了,胸腔的情绪还鼓动着,依依不舍完全不想走,叫嚷着再放一遍。   这当然不可能了,时间已经晚了,放映员哪有耐心再等两个小时,在众人失望的嘘声中,跟同伴们收拾起幕布,利落地准备走人。   徘徊在晒坝上的人久久不散,电影看不成了,可那些故事台词情节还清晰地刻在脑袋里呢,这会探讨剧情,也能谈得兴致勃勃。   “真精彩啊,要是每天都能看到电影就好了。”   “可惜电影最后那个年轻人死了,看着都想哭了。”   “我做梦都想去当放映员呢,是不是可以随便看电影?”   “上一次看电影还在去年呐,坐在小学里看的,那里面的小人,说了啥话,我今天还记得清清楚楚,看一百遍都不会腻。”   “别的生产队说不准也要放电影,到时候咱们跑过去看。”   夜晚的静谧被嬉笑声打破,此刻的气氛格外和谐,星星在夜空中点缀,将这片地方照亮。   唐锦搬起板凳,笑着对陆沉说:“今晚上大家可能睡不着了,明天干活的时候,到处都在聊电影。”   陆沉看了眼哄闹的人群,“电影太稀罕了,看了就有瘾,一时平复不了,听说县城里有电影院,你要是还想看,等有空闲时间了,我们去县城里。”   唐锦觉得这时候的电影,虽然没有那么多俊男美女,没有乱七八糟的元素,故事发展跟情感表达却很纯粹,演的很精彩,看的也是一种情怀。   本来该走平坦的大路回去,以免石头绊倒摔跤,但今晚月光明亮,如水一般倾泻而下,路上的景致比较清晰,图个方便,就抄小路回去。   路过一片玉米地时,除了风吹过的沙沙声,忽而一道女人的轻叫声传来,声音不大,但在这静谧的夜色中,很容易捕捉到。   那声音又轻又软,还夹杂着男人粗嘎的声音,略带暧昧。   陆沉皱了皱眉,跟唐锦对视一眼,食指放在唇边,做出嘘声的动作,拉着唐锦迅速走开。   唐锦眼眸睁大,抿了抿唇,压下心里的震惊,也无意多看,捏了捏陆沉的手,放轻脚步,免得被发现了。   这种事情就是麻烦,还是不要多管,里头极有可能是对野鸳鸯,否则为啥要偷偷钻玉米地,总不可能无聊到找刺激吧,别看风气不开放,说是禁止搞破鞋,在暗地里,不一定每个人都老实。   可能是以为今天大伙都去看电影了,才放开胆子在这里。   玉米笼里的人还什么都没察觉到,没过多久,男人就惊叫出声,哎哟哎哟交换,弹跳起身来,咬紧了牙关,天杀的大腿被蛇咬了,还不知又没有毒。   本来想办好事,哪里料到会有这种意外。   旁边的女人也迅速被吓到,心跳到了嗓子眼,迅速把衣服给穿上。   这动静吸引了别人注意,嘀咕了几句,疑惑地过来查看,两人听到说话声,连衣服都来不及收拾整齐,惊慌失措地窜跑,带动一片玉米倒下。 第53章 再婚   八月份本是一年中农活最密集的时间段, 晒玉米,拔花生,挖红薯, 一担一担收获储存在仓库, 收成不算特别理想, 勉勉强强能完成任务指标, 稍后的收割水稻才是最重视的事情。   看着重新变得光秃秃的土地,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那一阵的劳累熬过了, 回过头来,好像又不算什么了。   路边的野菜一大片一大片地秃,去山坡上找野山药野白薯的人变多,毕竟人是铁饭是钢, 中午跟晚上饭量那么大,米面不够吃,就只能去找野菜填补。   泥巴缝中有挖断的红薯, 即便翻找一遍,依旧有漏网之鱼, 如果没人发现的话,只能烂在土里,一些人拿上小铲子去土壤中扒拉。   唐锦用十颗花生种, 催长出一小片花生,叶片小小嫩嫩的, 扯出泥沙中的果实, 每一株底下都有二十来颗, 总共得了一斤的样子, 熟透的花生粒像是白胖子, 圆鼓鼓的,清脆带着淡淡的甜。   她又挖了一些早熟的芋头,这块芋头口感粘糯,光是用来焖饭都挺好吃。   唐锦将沾满泥巴的芋头洗了,表皮的黑色根须刮掉,开水煮熟,用筷子可以轻轻戳进去就行,撕掉表面的薄皮,搁进盘子中,手上熟练地调着酱料,辣油香醋小葱淋上去,给白色的小山描绘上一层红亮的颜色。   小芋子沾着蘸水,慢慢裹上一圈,轻柔绵密,丝滑黏糯,舌尖一股酸辣的浓香,细细品尝,又是芋头本身的清香,口感扎实,容易饱腹。   剩下一些熟芋子,唐锦想了想,就着家里有的蔬菜,做成芋饺算了,芋头捣成了细腻绵沙的芋泥,混入红薯淀粉,不断揉捏,让面皮变得更有韧性,煮的时候不会破裂开来。   馅料用泡发的木耳,清淡的香菇和焯水的新鲜嫩笋剁成碎丁,打散一个鸡蛋,筷子不断搅拌,芋泥分团搓成一个个可爱的小剂子,擀成圆皮包入馅料。   没有包成月牙形,而是薄薄的小三角形,下锅一煮,芋饺漂浮在水面上,鼓鼓囊囊,表面光滑,镀上油润的色泽,撒下一搓葱花,在袅袅热气的汤水中,绽出鲜亮的翠色。   芋饺可以一口一只,浓稠嫩滑,清淡鲜美,齿尖微微一咬,就有温热的汤汁流淌而出,香菇嫩笋丰富了层次感。   唐锦特意做了很多,芋头河边挖的,其余食材也是野生的,费不了什么材料,可以舒舒服服吃个饱,陆沉一个人就能解决掉三十多只芋饺。   簸箕上有单独留出来的饺子,唐锦午后拿去给何丽跟唐如芬每家送一点,毕竟平时她们有了好东西也会拿给她,情分就是这么有来有往。   见到唐如芬时,唐锦忍不住诧异,手里的芋饺都差点拿不稳了。   唐如芬要结婚了?   这消息有点突兀了,不过也早有迹象。   唐锦惊讶的表情淡去,温和地笑了笑,“那小姑什么时候办喜事?”   唐如芬婚姻一直不算美满,满足了父母的要求,却没有顺从自己的感情,这么凑合着过,又守寡多年,身边除了苏小小,连个嘘寒问暖的人都没有。   唐锦并不像队上的人一样,认为时至中年了,就不该瞎折腾,不该结婚了,只要自己乐意,中年怎么就不可以追求自己的幸福了?总不能一直活在别人的看法里,让年龄成为束缚的裹脚布,更何况唐如芬才四十多岁。   唐如芬跟张向东曾经是初恋,在双方都是单身后,张向东还能体谅唐如芬的难处,按着唐如芬的性子,愿意跨出这一步,另一方必定有打动她的地方,让她下了决心。   唐如芬脸庞微红,有点不好意思,她这岁数,儿子都已经结婚可以做奶奶了,早前从未想过要改嫁,现在忽然再婚,难免冒出一些闲言碎语。   见唐锦神色没有异样,唐如芬放松下来,腼腆地说道:“这个月十九号,反正我们都是二婚,不需要啥酒席,到时候简单地吃个饭就成,大丫呀你记得过来吃饭。”   唐锦笑道:“这是一定的,小姑,小小她知道吗?”   小姑娘比较敏感,听了风言风语,可能会多想。   唐如芬神色有释怀,“就是小小说的。”   她本就没动念头,直到前几天她忙着扯花生,小小性格变得活泼了些,在学校里跟同学玩闹,断过一次的手臂比较脆弱,这么一撞,又进卫生院了。   唐如芬不知怎么办,匆忙之中,遇上了张向东,张向东帮她把人送进卫生院,帮她垫付了医药费,还煮了圆子汤过来探望。   大人有时总觉得孩子不懂事,其实小孩心里都懂,何况单亲家庭的孩子心智本就成熟,躺在病床上的苏小小早就明白了,知道后爸什么意思。   起初是不喜欢家里多一个介入者,可当她看见张向东站在唐如芬身边时,酸涩的心刹那软化了。   她蓦然意识到她妈有多辛苦,她有她妈可以倚靠,但是她妈什么都没有。   如果可以让她妈过得高兴一点,她不会再介意了。   于是苏小小拉着唐如芬的手,说想要个爸爸。   唐如芬并非没有念想,她的心结就在于苏小小,当苏小小主动说出口,唐如芬根本不敢置信,听苏小小说家里太冷清时,被压制的奢望才破土而出。   张向东保证了会对苏小小好,唐如芬才答应下来。   能够嫁给曾经喜欢的人,弥补年少的遗憾,唐如芬心里头也升起了欢喜,眉眼之间满是笑意,生活像是有了盼头,整个人精气神都不同了。   唐锦皱眉,她是真的不知道这事,“小姑,小小她手严重吗,你怎么没跟我说呢。”   唐如芬说道:“现在小小又没什么事了,手恢复着呢,免得平白让你担心。”   她都跟唐锦借过一次钱了,哪还好意思让唐锦继续操心。   唐锦道了声恭喜,开始改变,以后就算是苦尽甘来了吧。   结婚前两天,唐如芬跟张向东去大队长那里开证明,去县城办理结婚证,消息一传出去,大伙刚聊完电影的事,嘴巴正缺点什么,这下八卦的兴趣正浓。   “唐如芬还嫁得出去啊,老得像五十多岁,图啥呢,张向东家底不穷,讨个三十岁的二婚老婆都行的。”   “虽说张向东也是二婚,可张向东没养娃的,干啥找唐如芬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好像他们年轻时就有一段的,结果没嫁成,现在可不就念叨着了。”   “口口声声说不嫁了,弄得多清高一样,现在还不是忍不住寂寞了,谁知道啥时候勾搭上的。”   “你别讲话,唐如芬回来生产队半年都没有,怎么跟张向东搅和在一起了,反正没了婆家,别人爱嫁就嫁。”   这片小镇地方不大,周围生产队的人去镇上逛个街都有认识的。   某些人是酸菜属性的,觉得唐如芬一把年纪了还有个男人等在后面,瞧着不舒坦,唯恐没有好戏看,好事地去告诉唐如芬以前的婆家。   郑老婆子当天就气势汹汹杀了过来,她是个思想愚昧的,跟旧社会老太婆一样,喜欢拿捏儿媳妇,性格霸道强势,一双混浊的眼,脸皱得像个橘子,凶巴巴瞪人时,尖锐又刻薄。   老太太从始至终只有一个想法,哪怕她儿子死了,唐如芬就该给她儿子守着,之前她就压着唐如芬不许改嫁,这种固执的思想更是根深蒂固了。   “好你个不要脸的东西,我说你咋闹着走呢,原来是找着下家了,你为了嫁个野男人,连儿子都不管了,你这么瘙啊你,一个老娘们,居然还敢发椿想男人,咋不羞死你呢。”   “你自个的儿子孙子甩手不管,指望老娘帮忙出钱养活,做梦!赶紧滚回来,不许丢人现眼。”   她看似恼怒,实际上是慌乱了,她以为唐如芬没骨气走的,死乞白赖缩在她家,气势就越来越高涨,随便辱骂,哪里料到逼急了唐如芬真走了,还一走真没回来。   唐如芬不在,她才察觉到,家里没人干活了!唐如芬做事多厉害,每年挣那些工分,老驴都没这么好使的,唐如芬脱离出去,吃的不就少了,这可是万万不行的。   听闻唐如芬改嫁,更是火急火燎,唐如芬不是老苏家的媳妇了,根本不可能回来了,她还咋个拿捏住唐如芬,想把这事给搅和黄了。   嘴里喷出来的词汇越发污浊不堪,三句不离侮辱性字眼,就想骂得人抬不起头来。   唐如芬脸皮涨红,她早不是那种懦弱的人了,她自个虽然有丝羞意,却并不代表她认为这是错的,妇女有婚姻自由,不是前头五十年。   她面上已经带了怒气,手指攥紧,这时候来闹,分明故意让她难堪。   唐如芬称呼都不想叫,“我跟你家已经没有关系,至于小志,是你说那是你孙子,小志自己也不愿意跟我走。”   “我爱怎样,你管不着,你非要胡闹,那咱们就去公社问问,看你又没有资格左右我的婚姻。”   离婚少见,另一半死了改嫁却常见,郑老太哪里有底气指责,她瞪眼盯着唐如芬,这面团似的性子居然改了!   恼羞成怒上前去打唐如芬,唐如芬直接一手推开,啪地将门关上。   郑老太在外面不停跳脚,敲门声跟骂人声中气十足,唐如芬端起一盆洗菜水,开门泼出去。   这下叫嚣的声音倒是挺停止了。 第54章 咸蛋黄焗南瓜   唐如芬说了不用办酒席, 可这是结婚,唐锦还是觉得要送点礼物表达喜庆,跟陆沉商量一番, 不如买个暖水瓶, 送出去有面子又实用。   唐如芬将行李衣柜锅碗农具搬到了张向东家里, 张向东的瓦房要结实一些, 结婚自然要住到一起了。   办理了结婚登记后,两人只请了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来吃顿饭,唐如芬穿着件干净整洁的衣服, 在灶屋里忙活,手脚麻利地炒了几个菜出来,这样的喜事,她难得舍得焖了干饭, 玉米面揉成窝窝头。   油盐味比较淡,但火候掌握得挺好,味道还算不错。   窗户上贴了几朵红色窗花, 胸口上别着一朵红花,显得喜庆热闹一些。   唐如芬看见水瓶, 擦了擦身上围裙,“你吃饭来就来了,咋这么破费呐。”   “你提回去自己用。”   唐锦将大红色暖水瓶放在桌上, “小姑,你看上面贴了喜字, 结婚的贺礼, 你不收也得收。”   唐如芬赶紧抓了一把糖放到唐锦手里, “这糖吃着可甜了, 橘子味的, 柜子上还有,你吃完了尽管拿。”   几个人围成一桌,唐如芬没有邀请唐大强跟柳春花,过了这么久,她心头依旧有芥蒂,并不想跟他们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临近中午时,唐大强他们却自己来了,还带着儿子儿媳,柳春花走在前面,厚着脸皮道:“哎呀妹子,这样的大喜事,你咋就忘了通知娘家人,我跟大强是你亲哥嫂呀,太生分了啊。”   “你还在不高兴呀,也忒小气了嘛,不就几句话的事嘛,跟亲哥有啥好堵气的。没关系,咱们今天来就是给你长脸面的,让别人知道,你是有娘家的人。”   柳春花才不管唐如芬什么脸色,她只知道,今天肯定饭桌上有肉有菜,脸皮算个屁,过来蹭吃蹭喝才是正经。   再说了她递了两把叶子菜,五个鸡蛋,不算空手来的。   唐如芬表情不悦,现在倒来套近乎了,她稀罕这厚脸皮的过来吗,占便宜比谁跑得都快。   可今天日子特殊,唐华这个侄子没有得罪她,唐如芬还是克制住没有说扫兴的话,吵起来兆头不好,让柳春花跟唐大强进了屋,重新在桌子旁边安排了几根凳子。   四个人一屁股落座,瞥了眼唐锦,清楚唐锦如今是块石头,软硬不吃,嫌弃地略过去,当做没看见一样。   柳春花还捏了下唐大强的手,这个时间就不要浪费口舌了,死丫头喜欢呛人,让唐如芬给听见了,不许他们留下来吃饭咋办。   唐锦跟陆沉对视了一下,汲取到经验了,正午开饭时,在面前盘子里拨了几筷子菜到碗里。   不一会,柳春花跟唐华果然双眼放光,快速拿了个馒头塞嘴里,筷子就朝着盘子里的肉去了。   他们想的是,肉最好吃,先吃到最多的肉,那些沾油的菜等下慢慢吃。   桌上的人不约而同拧起了眉头,大家看着肉菜都流口水都想吃,那肉菜就这么点,总得都尝尝吧,可不会这么没规矩,伸出筷子就在盘子里随便扒拉。   扒拉得那么难看,谁还有胃口吃啊。   “柳春花,你是饿死鬼投胎吗,你当这桌菜都是你一家人的,谁惯着你呀,恶不恶心,一大把年纪了,还没一个小孩懂饭桌上的规矩。”   “有你这种当妈的,难怪呢。”意有所指地瞧了下唐华。   柳春花被当面指出没规矩,羞恼起来,她能有啥问题,哪个坐在桌上不想吃肉的,假惺惺,筷子没有她使得快,就说她没规矩了,呸,装啥含蓄呢。   唐大强在桌下踩了下她的脚,冷冷瞪过去,他最爱面子,让柳春花安分一点,别给他丢脸。   柳春花悻悻的,后面跟唐华就收敛了一点,虽然眼睛依旧紧紧盯在肉上。   唐锦和陆沉都没吃太多菜,有一盘野菜一盘黄瓜没怎么动过,就着这两盘菜,他们用米饭窝头填饱了肚子。   因为柳春花坐在这里,唐如芬没有对唐锦说别的话。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8 0 8 0 t x t . c o m   第二天,从别人送的礼中,捡了五只咸鸭蛋给唐锦,将鸭蛋放进坛子里用盐酒泡好的,味道渗入内里,鸭蛋比鸡蛋大,圆滚滚的一只,捏上去挺有份量,表皮是淡淡的青褐色,光滑干净,如鹅卵石一般。   唐锦拿刀切成四瓣,蛋白细腻,纯粹的颜色,分层明显,蛋黄已经变得橙红,绵软流油,很是诱人,吃进去淡淡的咸味,流心的蛋黄撇去腥味,只剩下咸香。   剩下这么四个,不好保存,干脆一次性吃光算了。   唐锦手中滚着咸鸭蛋,想用蛋黄做出更好吃的东西来,其实她想吃甜甜的芋泥蛋黄酥,只是没有烤炉,蛋黄酥需要烘烤,那做不成了。   她去菜地里摘了一个大南瓜,院墙角落的南瓜熟透长成了老南瓜,橙色的外皮染上一层霜,她选了一个椭圆形的,大刀剖开,去皮去瓤,切成均匀的长条。   南瓜煮熟,汤水都仿佛夹杂着股清甜的味道,不需要煮的太软,不然就失去了应有的口感。   饱满的蛋黄碾成泥状,翻炒激发出香味,倒入南瓜条让每一根南瓜都均匀裹上咸蛋黄,南瓜条变成浅金色,固定成型,看上去清爽又有食欲。   咸味与甜味交织在一起,却并不会觉得奇怪,反而相得益彰,两种柔和的味道揉杂,没有掩盖咸蛋黄本身的香浓,温吞的热气在口中蔓延,外脆里糯,似乎能感受到那层酥脆的表皮微微塌陷下去的口感,南瓜果肉跟蛋黄泥一抿就化。   剩出来的蛋白也不多余,切成小粒,加入稀粥中一起熬煮,给寡淡的稀粥添些味道,米粒一颗颗绽开,熬出米油,米汤稍偏浓稠,最后洒上丁点细盐调味,更是点睛之笔。   陆沉吃了口咸蛋黄焗南瓜,微眯了眼,就是很轻盈的味道,跟零食差不多,就是好吃。   唐锦问:“粥喝得惯吗?”   陆沉其实不喜欢吃蛋白,总觉得蛋白自带一股腥味,如果吃水煮蛋,都是趁热把蛋白给吃了,平时更倾向于吃蒸蛋或者煎蛋。   陆沉点点头,米粒在嘴里融化,几乎吃不到蛋白的味道,唇角勾出愉悦的弧度,“还可以再喝两碗。”   看着陆沉干饭,唐锦也有了胃口,多添了一碗。   ……   八月底稻子完全金黄,叶片在水波中轻轻荡漾,夕阳西下时,那一片橘红的天空,衬着茂盛的水稻,不远处河水缓缓淌过,折射出绮丽的火焰色彩,是此时最漂亮的景色。   天光微亮就拿上镰刀,队上的人都站在田里甩开膀子干,脚在淤泥中前行着,麻利地割下一把水稻,叶片一裹,缠成一把,专门有人送到田坎上面去。   摸了摸稻穗,今年买农药及时杀了虫,还勤快地下田拔除抢营养的稗子,稻穗重了一点点的,不是瘪瘪的外壳,交给公社之后,他们今年分到的稻米应该要多一些了吧。   这么一想,立刻有了动力,也不嫌弃潮湿了,手里的镰刀使得唰唰作响,人多力量大,短短一个小时,那连绵的金色软床,就空出一个缺口来,悠闲摇晃的稻子不见了,只有绿色的矮桩还留在田里。   水中湿热,不经意间就有蝌蚪青蛙跳过去,田螺也滑腻腻的,其实挺难受,偶尔还有水蛭爬到腿上。   这种软体动物最讨厌,紧紧依附在皮肤上,悄悄摸摸吸血,长得比蚊子都丑,一巴掌还拍不下来,一些种庄稼的老把式,经验很熟练了,裤子口袋里揣一盐或是胡椒粉,揉在腿上,水蛭慢慢就会掉落。   可能是声音太嘈杂,水流晃荡,水草中本来就多长虫,被惊动了,摆着身躯游了出来,但身形那么明显,寄居在水田里的没有毒,遇到手脚迅速的,直接被揪住甩晕丢到田坎上。   傍晚洗干净腿脚,手脚都泡得发胀发白,衣服上全都是泥浆点子,全部丢在角落里,洗衣服都费事,打一盆冷水,囫囵着丢进洗衣盆,随便乱搓,将褐色的泥浆淘洗一遍了,才重新揉搓。   唐锦害怕水蛭,而且脚底皮肤嫩,石头能把脚底板硌出血来,她就帮忙运送稻草,跑得团团转,至少不用受伤。   夜晚更深夜静了,她能听见陆沉轻微的呼声,毕竟太疲惫了,呼吸粗重一些难免的,有时候睡着了,还忽然清醒过来。   听见床边有窸窸窣窣的动静,唐锦撑起身一看,就见陆沉在床边抖着腿,小腿抽筋了,像是肌肉拧成一团,大男人也有点受不了。   唐锦问道:“还疼吗?”   陆沉腿脚伸展,大概两分钟后,总算恢复了,重新躺回去,拍了拍唐锦,“没事,不疼了,有点酸而已,先睡吧。”   睡在凉席上,半夜有丝寒凉,这么睡觉可能会感冒,陆沉拎起一条薄被子搭在唐锦身上。   唐锦没了睡意,她手指摸了过去,按在陆沉小腿上,轻轻揉了起来,制住陆沉要爬起来的动作,“我现在睡不着,你不要乱动,我给你按一会,舒服一点,别睡得香喷喷了,腿又抽筋了,白天那么累,晚上总得休息好。”   酸痛的感觉得到缓解,差不多了,陆沉将唐锦揽过来睡觉,他确实是困了,没有了精力,睡眼惺忪,不一会蚊帐内就只有了此起彼伏的呼吸声。 第55章 虾丸和竹筒肉   场地上的水稻脱粒了, 铺了薄薄一层,时不时扒拉两下,将掺杂的稻草丢出去, 还要守在旁边驱赶鸟雀, 天上麻雀太多了, 趁人不注意就飞下来偷吃, 还留下一团便便。   听到麻雀的声音就心烦意乱,不耐烦地吆喝着驱赶。   这样起早贪黑地一通忙碌,效率还是挺高的, 稻田内的谷子收割了大半,尤其那些家里壮劳力多的或是力气大的,干得可卖力了,就等着大队长给评个什么劳模。   天色稍微阴凉时, 唐锦拉着陆沉去卫生所,在脏污的泥水中淌过,脚上容易长肥水, 一阵阵发痒,挠得脚趾都破了, 痒和痛一样令人难受,继续忍着不如来拿点药。   将水泡给挑破了,脚上涂了药膏。   唐锦不让他下田去割水稻了, 稻田里杂质多,感染了怎么办, 实在闲不下来, 就在晒坝上帮忙给稻子脱粒。   田中淤泥里有些小龙虾, 下面割稻子的人会顺手将小龙虾丢进小桶里, 剁碎了喂喂鸡鸭, 或是用大蒜煮了自己尝点肉末星子。   唐锦用几个野桃子,就可以换到一盆小龙虾,   爆炒小龙虾最好吃,可太费油了,唐锦剥去虾壳,换了种吃法,剔透的虾肉剁碎,花椒胡椒红薯粉调味,不停搅拌让虾肉充分入味,手掌捏出一个个肉感十足的小圆子。   在热水中翻滚,虾肉变为淡淡的粉色,丢几片细嫩爽口的白菜心,勺子搅和一圈,火候煮个几分钟就合适了。   虾丸比猪肉圆子更弹牙,没有剁得太细腻,还能尝到内里的颗粒感,鲜美得像在在舌尖跳舞,后味略甜,一咬就有汤汁在口中融化。   煤球呼啦啦,埋头在饭盆里吃得头都抬不起来。   当真正闲下来了,队上没忙着种第二季水稻红薯时,平日里只需要去锄锄草松松土挖个水渠,坐在坡顶上,听着喇叭中徐徐的广播声,傍晚再把晾晒的稻谷收起来。   唐锦为了打发时间,弄出一个烤炉来,平时烤红薯山药,都直接丢进灶孔里拿火炭埋上,想烤个茄子肉干啥的就不行了。   她回忆一番曾经在网络视频上看到的怎么做土式烤炉,恰好之前修整房子,砖块还剩了一些。   她动手能力不行,但内里结构还是知道的,跟陆沉描绘了一番,总体还是简单的,陆沉用砖头垒起来,四四方方的形状,外表泥巴加河沙糊上一层,留出烟囱口,最后等待风干就行。   家里的木耳积攒了一麻布口袋,还有许多野桃子,没有人盯着,唯一关注她的陈月清好像还在路口闲聊,唐锦打算送去卖掉,表层盖了一堆自家种的白菜,看不出什么来,谨慎起见,她跟陆沉去镇上,依旧从后面山上小路绕过去的。   径直先去小桥底下,里面好些个拿麻袋拿背篓的人蹲着,间或有人在买东西,一边拿钱一边窃窃私语,有熟人在就是比较方便,李老四虽然去厂里当临时工了,但他兄弟还在黑市发展,价钱没有差距太大,短短时间交易达成。   许久没有买好吃的,来一趟黑市像做贼一样,唐锦这会也愿意花钱多买些物资,有只风干鸭子她买了,部位不怎么好的猪油买下了,毕竟猪油可遇不可求,两个月都不一定遇上有卖的,没必要挑剔。   猪肉咸鸭蛋跟米面也丢进背篓里,即便一时半会吃不完,反正放在家里又不会消失,可以多囤一点,临走的时候还淘到了一双胶鞋。   猪油熬出来就是香,直往外窜,外面院门紧闭,窗户也关着,现在的人鼻子灵得很,特别是肉腥味,幸亏屋子附近没有紧挨着的邻居,烟囱开口较小。   正午家家户户都在做饭,倒显得没有那么突兀,就算有人嗅到了肉香味,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如果有人问起,借口唐锦都想好了。   澄亮的猪油盛进罐子里,剩下的油炸留着做饺子。   通常都是唐锦做饭的,但陆沉说要给她做竹筒肉,唐锦就将那块瘦肉留了下来。   “我们屋后面的竹子可以吗?”唐锦问,那么大一片小细竹子。   陆沉拎上砍刀,说道:“后边都是慈竹,用芦毛竹烤更香,我去砍根芦毛竹回来。”   唐锦感觉那些竹子都长差不多,具体的她也分不太清。   陆沉很快砍了毛竹回来,剔除掉那些叶片枝丫,顺着竹节,切出一分米左右的竹筒,唐锦在旁边看着,好奇陆沉做出来是什么味道。   陆沉感受到她的目光,回想起唐锦的厨艺,为了不要对比得太惨烈,动作仔细了些,把肉搁在案板上,切成碎丁剁成肉泥。   胡椒粉跟姜粒,几滴酱油,随后笨拙地从罐子舀出一勺盐,可能手抖了,一下子放多了,匆忙又去把多余的盐巴捻掉。   唐锦唇角翘了起来,虽说看上去慢吞吞,还有点笨笨的,但陆沉把袖子扎起来,灶台前,满目认真的样子挺可爱的。   眼帘低垂,睫毛黝黑,微弯的弧度,难怪眼睛那么好看。   陆沉将肉泥腌制好,灌进竹筒中,放在火上熏烤,竹筒开始变成虎皮的颜色,微微嗡鸣,口端裂开,冒出水汽泡泡。   那是一种特殊的清香,熄灭火堆,滚烫的竹筒夹出来,放在旁边搁凉,手能伸过去碰的时候,把竹筒掰开,外壳成了焦黑色,内里并没有受影响,散发着胡椒香的肉馅堆在里面。   没有肉圆那般一抿就化,竹筒肉绵软一些,竹子本身的味道烘烤出来,跟肉馅完美融合,不需要太多调料,就已经足够美味,而且一点都不会干硬,汤汁也是充分的。   唐锦比起大拇指,“好吃。”   陆沉笑了,还算能入口,竹筒肉也是组成他年幼记忆的一部分,每次吃到,就不由得怀念。   伸出手擦了擦唐锦唇边的水渍,见唐锦吃得新鲜,他吃了一根就想放下的,唐锦转过头来,“你倒是再吃一个呀,你自己不动手,是不是想让我喂你?”   陆沉抿起嘴角,听唐锦开玩笑,已经不会不自在了,挑起一块肉,喂到唐锦嘴边,目光柔和。   唐锦心尖上像有毛毛挠过,一口吃掉。   光是竹筒肉,肯定不够填饱肚子的,唐锦是半饱了,陆沉饭量挺大。   午饭她摘了两根茄子,用多余的肥肉煸炒出油脂,放入自制的香菇酱,滋啦一声,油脂瞬间变得红亮,茄汁盛进碗里,倒水煮挂面。   挂面不是雪白,偏米色的,应该不是精纯面粉做的,熟透很快,唐锦迅速挑进碗里,稍微多煮一会,挂面就容易变得粘稠,调料都和不开,吃起来黏黏糊糊。   热气腾腾的面条浇上茄汁,细软滑口。   午后躺在凉席上,舒舒服服睡一觉,难得的惬意。   睡得太沉了,眼皮都睁不开,迷迷糊糊,恍然醒来,太阳正热烈,估摸着是四点钟的样子。陆沉不在屋里了,可能翻土去了。   唐锦泡了碗花茶,提提精神,这会没事,把屋檐下的布鞋缝补了一遍。   她院墙边种了几株野花,菜地有限制,种花又没人管,想把院子装点得漂亮一些,遇到好看点的花,唐锦就从山上移植回来,没弄多少,不然就挺显眼了。   此时花瓣被晒得奄奄的,唐锦浇了点水,接着清理掉菜地里的杂草,太阳落山,温度下降,夕阳在天边泼开浓艳的水墨时,把豆角稀饭熬在锅里,锅里米汤一烧开,剩下的余温会将米粒焖熟,不用守在这里放柴。   唐锦锁上院门,去晒坝边帮着收稻谷,四散开来的稻谷拢成一堆,铲进麻布袋里,手上一边忙活,一边聊天。   鼓鼓囊囊的麻布袋还有盛满的箩筐被担走,身边没有麻袋了,唐锦去仓库里拿,返回来时,路过赵雨桐身边。   她隐隐听到了表哥,相看之类的字眼。   唐锦本来没注意的,人家的闲聊,只是过了一遍耳边。   她铲起稻谷倒进麻袋,手扒拉着,忽然皱起了眉头,脑中有什么闪过。   表哥?   唐锦一下子回想起来了,原书里,陈月清不就把表哥介绍给赵雨桐了吗,因为陈月清就没想让赵雨桐顺利离开这个小小的西山镇,于是让赵雨桐跟自己还单身的表哥凑成一对。   赵雨桐信任着这个朋友,想着年龄到了,回城遥遥无期,可能要在乡下扎根了,听进去陈月清一通忽悠,觉得男方是陈月清的亲戚,肯定不会坑她,结果一结婚就掉进了狼窝里。   婚姻过得艰难,男方生气的时候,就抓着赵雨桐家暴,赵雨桐过得浑浑噩噩,写信去跟陈月清求助,陈月清漠视了,还说的冠冕堂皇,她顾念着亲戚情分,也很为难的,让赵雨桐好好安抚她表哥。   男方警觉起来,为了避免赵雨桐逃跑,直接赵雨桐关了起来,直到赵雨桐的姑姑寻过来,才将赵雨桐救走,本来还想报复陈月清,但那时候陈月清去外省做生意发达起来,是□□重点扶持的女企业家,根本就无可奈何。 第56章 不欢而散   另一边陈月清拉着赵雨桐的手臂, 正在跟赵雨桐商量,“雨桐,不如就见一面。”   赵雨桐沉思着, 神色犹豫迟疑, 下意识想退缩, 知青点很多知青都结婚了, 她是考虑过要不要找个合适的同志处对象,她家落到这步田地,没资格回城, 唯一的出路,便是这么耗着,过一天是一天。   之前她脸丑,那些男知青都不想跟她说话, 她也淡了心思,此刻陈月清提出给她介绍对象了,她心里却是沉重的。   赵雨桐说不清自己的感受, 或许是并不想留在这里,还奢望能回到那座从小长大的城市。她如浮萍一般漂在这里, 西山镇再好,也不是她的家,她以后会怀念这个地方, 却从未对这里有过归属感。   终究是有不甘心的。   还有直觉,不知为什么, 对陈月清的话隐隐排斥。   陈月清眸光微闪, 跳跃着不明意味, 昨天她二姨过来做客, 谈起她表哥, 让她妈帮忙介绍,陈月清才想起她这个表哥还没有成家。   名声不好听,偷鸡摸狗不诚实,被人逮住了,加之掏不出足够的彩礼,附近有姑娘的人家都知道不靠谱,哪会看得上这个表哥,所以二姨才会跑来他们生产队询问。   谈到合适年龄的姑娘,陈月清脑中恰好便跳出了赵雨桐的脸,这满脸疮的不就没人搭理吗,应该会答应吧。   眼睛瞥向了赵雨桐的脸,痘疮都消了下去,以前留下的疤痕在脱落,长出新的肉来,皮肤颜色变浅,可以看到清秀的五官轮廓了。   陈月清愈发不满,有了危机感,上辈子赵雨桐光鲜亮丽的模样浮现在眼前,看着这张逐渐完好的脸,刺痛了她的眼。   当一个人高高在上遥不可及时,心中的感情只会是羡慕,但是当这个人处境落魄得不如自己时,就会转化成一种更尖锐的情绪。   最深处隐秘的嫉妒陈月清没有承认,她只在心里说服自己,表哥那是年幼不懂事,如今改正错误,愿意好好过日子了,赵雨桐嫁过去也不差。   唯有这样了,她才能彻底放心。   “雨桐,你是不是觉得我表哥农村的,跟你不般配呀?”   “没有,怎么可能呢,就是挺突然的,我没做好心理准备。”赵雨桐急忙摆手。   陈月清叹了口气,“雨桐,我俩是好朋友,我都生孩子了,你还孤零零的,我真不放心,别让合适的对象都被挑光了。”   “我表哥比不上你有文化,但勤恳踏实,愿意对老婆好,没那么多花心眼,过日子不就要脚踏实地的吗?”   “你那天割水稻,来月事都要下水,有个可以倚靠的人挺好的,你就见个面,看看顺眼不,不行就算了,不会勉强你的。”   赵雨桐思虑着,陈月清这样各方面一分析,她有点动摇了,心存期盼又能怎样,现实残酷,她的坚持真的有意义吗?   一个人在这里真的很孤单,没有亲戚,跟女知青也没有交心的友谊,辗转反侧,空落落的。   那么结婚会不会好一点,小孩子也可爱。   仅仅见一面,没关系吧。   陈月清了解赵雨桐,清楚从那些方面能够击溃赵雨桐的心理。   她微微笑了笑,打算明天就去跟小姨说。   到岔路口分开走,心情畅快地回去,从唐屋里看去,儿子在摇篮里睡觉,林子修坐在桌前在认真看书。   她微笑着走过去,本只是想过去碰一碰林子修,林子修却好像入迷了,并没有察觉到她的靠近。   陈月清正要扬起一个笑容,看清了林子修桌上的景象,放着一本数学书,却将数学书后半侧立了起来,下面摆着一本文艺诗歌,陈月清再是没学历,这些课外的不可能认不出来。   她神色立马僵硬了,而林子修有所察觉,迅速将数学书放下去,猛地转过头来,表情惊慌。   陈月清喉咙咽了咽,尽量冷静,怕吵醒儿子,拉着林子修去屋外,愤怒地压低声音,“你就是这么看书的?”   “我说了让你多多复习,你当耳旁风,我没逼着你出去挣工分,没逼着你带孩子,你这样对得起我吗。”   无法抑制地慌乱,她之前竟然从未留意过,不知林子修摸鱼多久了,她还一直想着林子修提前复习赢在起点上。   林子修很快镇定下来,半点看不出心虚的,还摆出了不耐烦的态度,“你咋咋呼呼做什么,整天就念叨看书,我看久了,眼睛不累吗,弄点课外书放松一下心情不行吗,大惊小怪。”   “你自己试试,可不可以坐在那里从不分心,劳逸结合这个概念都不懂。”   陈月清想着,劳逸结合也有道理,林子修喜欢念书的,如果真是吊儿郎当,前世也不可能考上大学,她太激动了吧。   “你说真的?”   “爱信不信。”林子修不爽地丢下一句话就进屋,这下暂时打消了陈月清的怀疑。   陈月清赶紧跟进去,“子修你别生气,我就是问问。”   林子修不明白了,陈月清干啥非要让他看书,说是去竞选小学老师,也没听到消息放出来啊,唯一的好处只有偷懒,这下子被陈月清发现,肯定把他盯得更紧,烦死了!   场地上所有稻谷收完,天色擦黑,微风吹来很凉快,堰塘中的水鸭子遭到驱赶,啪嗒啪嗒游上岸,扭着圆乎乎的屁股回家。   唐锦等着煤球从水坑里游上来,煤球不爱洗澡的,这天色也忍不住泡进水里。   当煤球灵活地跳出水坑,唐锦离远一点,制止了狗子靠近的动作,下一秒狗子就疯狂甩起了身上的水,雨珠一般撒开。   跟在煤球欢快的脚步后面,唐锦暗暗琢磨着在晒坝上听见的话。   那跟她没关系,但赵雨桐曾对她伸过援手,她知道点什么,难道要不闻不问?看着一个女孩子坠入淤泥,人生都被毁了,唐锦是过意不去的。   要怎么提醒一下赵雨桐?   赵雨桐信任陈月清,她冒然去说,赵雨桐还会觉得她偷听她们谈话,她的提醒赵雨桐凭什么相信?   不论效果如何,总得试试。   ……   在陈月清的转述下,王红霞当即就抽时间去告知了这件事,赵雨桐这姑娘不错,城里来的知青不娇气,长得一般般,找媳妇嘛,把家就行,漂不漂亮无所谓。   陈月清二姨可兴奋了,快解决心头大事了,相看的日子迫不及待定下来,拍着陈月清的手直呼好侄女。   相看的地方就在王红霞家的院子里,陈月清表哥陈胜长相倒是好好大大,特意收拾一番,瞧上去人模人样的。   有陈月清事先做心理工作,看到赵雨桐脸上的痘疤也没露出异样的表情来,甚至觉得还不错,那张脸快要好了,痘疤一消失,绝对不丑的。   他现在就想结婚,所以对赵雨桐态度很热情。   陈月清端了盘南瓜籽过来,言语之间,颇有把两人拉拢的暗示。   总体交流下来,赵雨桐心理不适,男方指不出错处,可她觉得对方有点轻浮了,还有些迫不及待。   而且那种吹嘘的神态语气,让赵雨桐不中意,男方都没认真听她说话。   人一走,陈月清匆忙问,“雨桐,怎样,我表哥还不错吧?”   赵雨桐不自在地嗯了声,陈月清拍手笑道:“那好事成了嘛,我表哥对你也是有意思的,我找时间去跟我二姨说,你俩处对象。”   赵雨桐顾及着王红霞在场,不好意思讲直白了,让陈月清出去谈,难为情地表达了自己意见,觉得不合适。   陈月清不高兴,怎么就不行了,她二姨白白跑过来一趟吗,她以为可能性很大的。   神情明显冷了下来,“雨桐,你又说不出我表哥究竟哪点不行,你让我二姨怎么想,开玩笑吗。”   陈月清一强势,赵雨桐嘴笨了,忐忑起来。   而对方正是想这般激得她同意。   事关一辈子的大事,赵雨桐依旧没松口。   陈月清真气急败坏了,明明赵雨桐很听她的话,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固执了,模模糊糊,似是有东西脱离了她的掌控,那一定不是她想到的。   赵雨桐后退了一步,陈月清在她眼中的形象也逐渐有了微妙变化,生了孩子的陈月清,为何变得不讲理。   提前说过的,仅仅见一次而已,如果没看中也不妨事,因为这个,她才答应的,短短时间,话风怎么就变了,成了她不给面子了。   不欢而散,陈月清一时间也拿不准主意,王红霞骂骂咧咧,不愿意相亲就别坐到这里来啊。   “那个赵知青,看着老实,其实不安分,心里头不晓得在想个啥。”   “就她那张脸,谁愿意跟她结婚啊,我好心介绍个对象,她还拿乔了,这都瞧不上,她没去照照镜子,以为自个有多能干吗,挑来挑去,别剩下当个老姑娘了,到时候配个二婚就满意了。”   陈月清冷笑,赵雨桐怎会配个二婚,一旦高考恢复了,人家没准还要参加高考呢,就是不知生产队愿不愿意放人,赵雨桐没有那个本事了。 第57章 绝交   哪怕得到的是拒绝, 气闷恼怒,陈月清的表哥也并未死心,自有一番考量, 穷知青在乡下无依无靠的, 还没人追求, 最能轻易被打动, 而且不用给太多彩礼,没娘家撑腰,只能老老实实当媳妇。   为了让陈月清帮忙说好话, 给出了二十块的好处费,狠狠心还拎了只老母鸡。   陈月清本就没有熄灭念头,自然会出点力。   “雨桐,我表哥那是真相中你了, 昨下午还跑来跟我问你,他说要是有哪点你不喜欢的地方,他都会尽力去改。”   “听说你感冒了, 立马跑去镇上买了感冒冲剂,让我转交给你, 你见一面就下定论不太合适,再观察看看行吗。”   陈月清温柔地笑着,轻言细语, 十足耐心,似是真的为了赵雨桐着想, 陈胜一个男的这般主动, 对赵雨桐关心体贴, 缺乏关爱的赵雨桐还会抗拒么。   赵雨桐的确无所适从了, 一番好意, 她说不出重话来。   如往常一般去下地挣工分,她那片任务地有人在拔草了,陈胜瞧上去挺精神,没有相亲当天的眉飞色舞,笑得挺憨厚了。   那片杂草清理了大半,陈胜满头是汗,见赵雨桐来了,像害羞一般,无措地擦了擦手上的泥巴。   从兜里摸出叶子包好的刺萢和两颗鸟蛋,小心翼翼给赵雨桐。   赵雨桐并不需要陈胜自作主张来给她干活,但大队上哪个男同志对女知青有意思了,确实是会主动帮忙干活。   陈胜这副满头大汗的样子,没有形象,没有触动赵雨桐,但不妨碍这一瞬间让赵雨桐觉得实诚。   感受到赵雨桐冷淡的态度,陈胜没有上赶着纠缠,只是表情失落,第二天在赵雨桐上工之前,就帮忙干了一部分活了。   这种表现,令赵雨桐有点过意不去,心头烦躁,却正如陈月清所想的那般,她拒绝不了好意。   赵雨桐甚至想着,倘若陈胜那么坚持下去,她还会冷漠以对吗。   陈月清无奈地感慨,“你看,我表哥真是对你上心了,他脑袋不聪明,不会讨女孩子喜欢,却愿意学着去讨好你,他说了,不想看你太累。只要有一点点机会,他都想争取。”   “你真就那么讨厌他吗?”   一点一点敲击着赵雨桐的防线。   从表面看,陈胜是个农村人,比不上城里来的男知青,可如今知青跟农村人也差不多了,有文化的男知青没有谁主动追求赵雨桐,此时陈胜对赵雨桐的关怀,就显得很亮眼了。   赵雨桐心情沉重,有丝描述不清楚的无措与无奈,还夹杂着一缕迷茫。   心烦意乱地去挖野菜,视野中出现一双布鞋,她抬起头来,是唐锦,疑惑地问:“有什么事吗?”   唐锦组织了下语言,“你的任务地里有个给你干活的男同志,我锄草的地方离得不远,能听到那男同志嘴里蹦出的几句话。”   “他是陈月清的表哥,对你示好,可我听到他讲过,等娶到手了就随便了。”   唐锦也不怕赵雨桐去验证,因为陈月清她表哥人品本来就不过关。   赵雨桐第一反应不信,面上笑得开朗的人,却私底下那么虚伪?   唐锦淡淡说道:“我没必要做吃力不讨好的事,你可以想想,你以为他给你干活是对你好,但他言辞之间显得跟你颇亲昵,或许你没意思,可坏了名声的是你,到时候流言传开了,你不愿意也只能栽头认了。”   “这不是小事,你如果想弄个清楚,可以去对方生产队打听一下品性如何。”   唐锦没说太多,过犹不及,这跟陈月清有联系,她越说得坏,说不定还会激起赵雨桐的逆反心理。   赵雨桐脸色一白,这才意识到关键所在,女孩子的名声重要,陈胜万一真的吐露出一些不该说的,在外人眼中,会相信他们之间没关系吗?   她心底还有丝慌乱,察觉到了不对劲,陈胜难道真不知这样的后果吗?   还是……故意用这种办法,把她给栓在一起。   赵雨桐心神不定地回了知青点,隔天就找了个熟络的大婶,去陈胜的生产队打听一下,她要确定一件事。   陈胜怎么样她不关心,她还没决定跟陈胜处对象呢,可若是陈胜的人品不过关,这人又是好友陈月清介绍的,那么陈月清知晓吗?   她忽然升起一丝害怕,像有什么东西快要揭开了。   打听消息回来很快,陈胜在生产队存在感挺强的,大部分人都认识,没有啥好印象,懒一点还不至于招惹这么多闲话,可偷东西是众人鄙夷的。   陈胜平时又喜欢口头花花,队上的女同志见了都绕道走,传闻陈胜几次从一个寡妇家里出来,至于去做什么了,总归不是什么好名声。   而且陈胜家里人也不好相与,陈胜他妈跟泼妇一样,稍有不舒坦,堵在别人门前指着鼻子骂,泼粪都是有的,这泼辣劲惹不起呀。   赵雨桐每一句都记在脑子里了,心直直地往下坠,所以她最开始的直觉没错,陈胜根本就是个轻浮的人。   勤劳,踏实,肯干,完全跟这个人不沾边。   所有的表现都只是伪装而已,那家人嘴里没有一句实话,最近跑过来献殷勤,为的就是把她骗到手,她不过是对方眼中的猎物而已。   赵雨桐打了个寒颤,她没法想象,假如她没有了解清楚,一直被陈胜蒙骗在鼓里,最后真的嫁过去了,她的后半生会是什么样。   那这个人根本不靠谱,陈月清为什么要介绍给她?还不停地把她推到陈胜那边,迫切地想让她嫁过去。   仅仅因为陈胜是她亲戚,所以不遗余力想让陈胜娶到老婆,甚至不惜欺骗她,那她们这两年的交情,都是不值一提的吗。   赵雨桐自认从来没有对不起陈月清,因为只有这么一个朋友,处处维护着对方,突然面对了一个难以置信的事实,她都反应不过来。   愤怒,压抑,失望,还有被背叛的难过交织在一起,让她有点喘不过气来。   赵雨桐还抱了一丝期望,会不会陈月清真的不清楚呢,她掩饰住自己的表情,故作若无其事地去问道:“月清,我跟陈胜认识没多久,对他的性格不太了解,他是你表哥,你一定很熟悉了?”   陈月清还以为赵雨桐是动摇了,开始打听陈胜了,嘴边立刻露出了笑容,柔声劝道:“雨桐,你放心,我表哥的为人我知道的,家境只是普通人家,但他老实勤快,舍得卖力气,养家糊口没问题。”   “脾气也好,挺大方的,他不会说啥浪漫的话,可知冷知热,过日子不就是这样嘛,今年他还要翻修房子呢,砖瓦房住着舒坦。”   赵雨桐缓缓问道:“既然这样,为什么这个年纪没有结婚呢?”   陈月清愣了下,迅速想到了理由,“还不是我二姨他们家以前太穷,哪家姑娘不要彩礼啊,娶不起媳妇,现在攒到钱了,有了说亲的底气。”   “这么说,你对他们知根知底?”   陈月清隐隐觉得不妙,没多想就脱口而出,“当然了,正因为我表哥条件挺不错,才想让你有个归宿。”   赵雨桐蓦然笑出声来,眼中满是失望跟讥讽,她连给陈月清找借口都不行了。   陈月清看出她的异样,猛然间反应过来,赵雨桐哪里是松口了,方才分明在套她的话,什么意思?!   陈月清惊疑不定,嘴唇发颤,心里猜测,却不敢贸然说话。   即便伤心,赵雨桐也不愿意再维持这种虚伪的感情,她撕破脸皮,冷声质问:“相信你?相信你把我给卖了。”   “陈胜明明是个混子,你偏要把他吹出一朵花来,是你在糟蹋我的信任。”   “你在胡说什么?”陈月清惊叫出声,瞳孔骤缩,难掩震惊,顷刻间变了脸色,紧紧盯着赵雨桐。   “我都打听过了,你不用狡辩,就当我倒霉,把你当成唯一的交心朋友,你别说是误会,我们现在就可以再去问一遍,知情的人多的是,瞒不住的,你也别说你不知道,毕竟你那么了解你表哥。”   陈月清讷讷无言,喉咙堵了一块石头似的,赵雨桐竟然无缘无故地去打听陈胜,她不是个聪明的人,怎么突然去问了。   难道有人说了什么?   为什么赵雨桐就是不肯听话呢,她的计划又落空了,这种脱离控制的感受,让陈月清极为厌恶,暗暗抓狂。   阴暗的心思直接暴露在阳光下,丑陋的一面猛然戳穿。   陈月清恼怒,“口口声声说相信,你真相信我,就不会特意去问,你也虚伪!”   “反正你没真心把我当朋友,你爱怎样怎样,我挺无奈的。”   赵雨桐手脚发凉,这么颠倒黑白,倒弄得是她做错了,一阵无力感升了起来。   她没精力再掰扯了,“行了,我不想再问你原因了,以后我们不用来往了,我不会原谅你的,有这条缝隙在,继续维持表面关系,我们两个都不会高兴。”   盯着赵雨桐远去的背影,陈月清快气懵了,一脚踢飞旁边的水桶,就凭赵雨桐,敢跟她提绝交,当谁愿意跟个丑八怪做朋友!呵,活该没人喜欢! 第58章 馋人的腊肉饭   唐锦提醒过了, 后续发生什么她没有再管。   队上有了通知,接下来还有第二轮耕种,剩下的悠闲时间, 她要好好休息。   正好家里垒起来的烤炉已经完全烘干, 唐锦想试试效果怎样。   她拿了两只鸡蛋, 打散了搅拌均匀, 放入一点融化的猪油,调味砂糖,筛入精面粉, 烤炉中烧起大火,烧烬的干柴熄灭,余温让烤箱内部温度充分,灰尘清理干净, 压好的面饼刷蛋液放在铁盘中。   趁着正在烘烤的时间,唐锦摘了个熟透的大南瓜,剥皮刨去湿润的瓤, 南瓜剁碎了挤出南瓜汁来,打入两只鸡蛋, 发酵的面粉不断揉捏,掺杂一些自己晾晒的草莓干。   渐渐的,烤炉中有一股撩人的蛋香味传来, 甜滋滋的,像最可口的蜂蜜一般, 直往鼻子里钻。   唐锦打开一看, 里面的桃酥已经成形, 厚实的一片, 有浅浅的裂纹, 轻轻掰开,金黄的饼干边缘化渣,酥脆甘甜,口齿留香。   圆润光滑的南瓜面团接着放进去,在滚烫的温度中发生变化,巴掌大的面团像吹气球一样,开始膨胀,慢慢的,蓬松柔软如云朵一般,清淡的南瓜甜香混合着面粉鸡蛋的香气,让空气都变得格外醉人。   唐锦将面包捡进簸箕里,桃酥用袋子套起来,一时半会吃不完,以免回潮了。   以后早饭图个方便就可以吃面包,或是下地干活时填饱肚子。   陆沉踏进院门,吸了吸鼻子,“什么香味?”   唐锦拿了个南瓜面包给他,“我用烤炉做的,尝尝喜欢吗?”   云朵在口中化开,口感绵软,陆沉微微睁大了眼,在供销社买的鸡蛋糕都没有这么软,竟然能用个土炉子烤出来,“很好吃,南瓜竟然也能做糕点。”   “如果可以卖,肯定比百货商店里面的还受欢迎。”   唐锦笑道:“这些小零食自己能做出的话,就不用花钱买了。”   陆沉又尝了点桃酥,他对甜食没有那般钟爱,这些甜食大多留给唐锦吃的。   唐锦捡了几片桃酥,拿去给何丽跟唐如芬尝尝。   唐如芬在院子旁边种小白菜,手上动作很利索,两根白菜秧丢进小坑里,从旁边捡起一团泥巴填上。   面色红润,精神焕发,没有了之前那种疲惫,婚后应该过得还不错。   唐锦送来的东西,唐如芬没再拒绝,人家特地送来的,别浪费了心意,自家有好东西时再回报就是了,留着唐锦聊了会天。   她现在小日子过得不错,知冷知热的人陪在身边,遇到事情有商有量,小小的手也恢复上学去了。   虽说不是亲生的,她男人对小小当闺女疼的。   唐如芬这么多年,终于体会到了家庭的温暖,一家三口,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腌臜事。   唐锦夸赞道:“小姑,这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呀,你心里愉快,人看上去也越来越漂亮了!现在你不用那么劳累,肯定越活越年轻。”   唐如芬以前就是倩丽的一枝花,五官底子在那里,只是起早贪黑,生活不如意,皮肤才看上去才那么憔悴老气,如果好好保养,绝对是漂亮的。   唐如芬脸红了,“我这张黄皮脸,有啥好看的。”   话是这么说,可无论哪个年纪的女人都是爱美的,想到张向东给她买的雪花膏,唐如芬嘴边漫出了笑意。   赶在晌午之前,唐锦顺路去了何丽家,何丽拿到桃酥,眼睛都在放光。   何丽馋得像小猫一样,两片分给自家侄儿,把手上的桃酥一点一点啃完了,还吮了下手指,手上落的饼干碎屑也都吃干净。   满是好奇地问:“你这怎么做出来的呀?太香了,供销社卖五分钱,就那么小小的一片,我每次去供销社都舍不得买。”   唐锦说道:“我弄了个烤炉,用面粉鸡蛋琢磨出来的,那两只母鸡下的蛋,天天攒一个,我又没拿去卖,留着想法子做好吃的。”   “面粉不好买,不能经常做这些点心,我下次弄桃酥的时候试试能不能用玉米面,你好奇可以来看看。”   何丽跑到箩筐边选出两个红薯,高兴地说:“我们去你家烤红薯,看看灶孔烤的跟土炉子里烤的有啥不一样。”   四岁的小侄子抱着她的腿,“姑姑,我也要去。”   何丽一把将人抱起来,“好,我们都去。”   红薯是黄心的,沙土里种出来的,经过那么一烤,热乎乎地拿出来,软乎极了。   唐锦把山药芋头也拿出来烤,红薯都吃腻了,现在大家围在一起吃的时候,热热闹闹,烧心的红薯也香甜起来。   临近中午,何丽抱着侄子起身要回去了,唐锦收拾掉地上的红薯皮,“中午就在这里吃饭吧,我马上就去焖饭,你还想吃什么。”   何丽婉拒,“哎,不用了,我来的时候没跟我妈说,她肯定做了一家人的饭,我没回去吃,饭菜就浪费了。”   “下次来你家吃饭,我不会客气的。”   没等唐锦挽留,何丽抱起侄子跑了,唐锦看着她乱飞的辫子,弯唇笑了笑,将铲子里的灰尘红薯皮倒在菜地里。   她吃了两个红薯一个芋头,肚子已经饱了,中午有点吃不下了。   这会懒洋洋的,就做一个懒人饭,稻米中掺杂着高粱米淘洗干净,下锅煮开,米粒用爪篱过滤出来,铺开在蒸笼上,剩下的米汤也是有用的,清淡浓稠,饭后可以解腻。   她从房梁上切下一块小小的腊肉,土豆削皮切丁,香菇切薄片,抓一把豌豆,腊肉片在锅中翻炒出油脂,蔬菜也染上诱人的油光,炒出味的腊肉土豆铺在米饭上。   灶里烧火继续将比较生硬的米饭煮熟,这样煮出来的米饭才粒粒分明,香糯弹牙。   米粒裹上了油水,饱满晶莹,粉红的腊肉,翠绿的豌豆,褐色的香菇,金黄的土豆,各种食材混合在一起,看上去颜值颇高,色香味俱全。   吃起来不会觉得口感干硬,味道又丰富,不仅能尝到米饭的嚼劲,还能吃到腊肉那种越嚼越有味的香醇。   陆沉一看就觉得饿了,肚子咕咕作响,见唐锦脸上沾着黑灰,指腹轻轻擦掉。   要盛饭的时候,唐锦开口道:“老公,我刚才吃了红薯,肚子饱了,我的那碗就少盛些,你多吃点,不然这满满一盆吃不完。”   陆沉手上的动作顿住,“那半碗能吃吗?”   “差不多。”唐锦要不是觉得腊肉饭香,都不想再动碗筷了。   陆沉端着大碗,腮帮鼓鼓,用筷子的速度明显加快了,米饭也染上了腊肉的滋味,拌着绵沙的土豆和鲜嫩的蘑菇,特别有味道。   唐锦还说只吃半碗呢,陆沉吃得那么香,腊肉饭味道又好,没忍住,又继续添了点。感觉撑了,坐在桌边都不想动。   懒洋洋在院子里走一会消食。   ……   夏末没有酷暑那般难耐,头上不再指着晒,风吹过来很神清气爽,这个交替的季节,小河边飘扬的柳树依旧那么绿,肆意舒展身姿,但田坎上的野菜不再那么茂盛了。   水田里在赶着插秧,这半个月就忙着将第二季水稻种下去,否则影响产量,其实这个时间偏晚了几天,只是培育的秧苗没有长壮实,种进水田里也影响收成,秧苗有巴掌高了,小心翼翼从湿润的泥土中扯出来,整齐放在秧盆中,送到那连成一片的水田边。   旱田用锄头挖松,也要准备培育第二季的红薯。   这段时间多雨,可能刚才还是太阳,下一刻天气转为阴凉,落下淅淅沥沥的雨来,雨水像豆子一样,在地上砸出一个个浅坑,洗刷着翠绿的叶片。   沟渠里面的水装的满满当当,在水沟中过路时就要小心,可能在水草茂盛的地方,那里遮掩的是一个大水坑,踩下去脚都垫不着地。   鸡枞青木菌等菇类四处生长,山坡上,田坎边,稻草下,蒲苇草丛里,四处稍微湿润的地方,错落生长着。   菌菇稍纵即逝,容易被虫蚁啃噬,但生产队人数多,菌菇又比野菜好吃,这很受大家喜爱,每人摘个一簸箕,茂盛的一丛丛又变得光秃秃了。   时常可以看见小孩子背着背篓在山脚边转悠,一边摘蘑菇,一边摘野果,他们都知道,过了这个月,野果就少了。   而且这个时节,可以寻找的玩乐也挺多,在爬树抓蝈蝈,蒲苇秆做成水木仓,编成小马,还有那种长得像是迷你豆角的荚子,剥去里面的颗粒,嘴里可以吹出哨子一样的声音,呜啦啦在坡上疯跑,享受童年的乐趣。   直到入秋了,水稻全部种完,广阔的水面上铺了一层嫩绿的毯子,小小的秧苗轻轻晃动。   队上种了几亩棉花,干枯的枝叶上顶着白白的一团,一眼看去,那才像是真正的云朵。   棉花就长了大腿高,采摘的时候,需要把腰下去,枝叶还容易划伤手。   唐锦尝试去采了一天,腰腿酸痛得受不了,难怪记的工分要高一些,她还是就领六个工分的吧,第二天唐锦还是选择去地里剪红薯藤,挖坑种红薯。 第59章 定罪   上次在镇上买的鸭子熏干了挂在房梁上没有吃, 还有半边兔子,两根排骨,挂在那里就惹人眼馋。   唐锦虽然尽量换着花样做饭, 但平时一般都是吃粗粮面, 地里种的素菜, 需要油了就挑一团拇指大的猪油, 那些肉腥还是少于吃到,顶多就切丁点肉调味。   路过那只鸭子,唐锦难免控制不住多看两眼, 想到这些日子清汤寡水,她跟陆沉这么认真干活,改善一下伙食也是应该的吧。   这么一说服自己,唐锦就拎起菜刀, 去割了两只鸭腿,又割了根排骨取下来,放锅里焯水洗干净。   排骨她打算用来烧豆角, 那种晒干了的豇豆才有风味,做出来软烂咸香, 干硬的豇豆条用水浸泡。   鸭腿剁成碎块,去除干涸的血腥异味,丢进汤锅里, 姜块葱叶去腥,坛盖子一揭开, 酸爽的气息便扑面而来, 她夹了半碗剔透酸萝卜条放在一边, 炖进鸭汤里酸辣可口。   正要将火点燃时, 听到了外面有人叫她的声音, 煤球站起来甩尾巴。   唐锦走出去一看,神色诧异,感觉对面的人脸色不太好,她轻声问:“有事吗?”   赵雨桐从来没有主动来找过她,应该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我是因为你家狗狗来的。”赵雨桐眼眶发肿,眼珠有点红,脸色有些苍白,说话声音沙哑,状况不对劲,像受到了什么打击。   赵雨桐低垂着眼帘,递给唐锦一条咸鱼干,十来个鸡蛋,扯了扯嘴角,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来。   “狗狗叫煤球对吧,它特别乖,又聪明,帮了我很大一个忙,我只有这些东西可以送了。”   赵雨桐弯下腰来,轻轻摸了下煤球的脑袋,煤球热情地蹭着她的手,赵雨桐眼神柔软下来。   唐锦低头看向甩尾巴的煤球,本来想问清楚到底有什么事,可赵雨桐紧抿着嘴唇,情绪不对,她就没有问出口。   “煤球是很乖,你如果喜欢,有空的时候可以跟它玩。”   赵雨桐点点头,抚摸够了煤球,转身要走。   唐锦想到什么,突然喊住她,跑回屋里包了几块饼干塞到她手里,“吃点甜食心情会变好。”   赵雨桐愣了下,道了声谢,回到知青点,蜷在床上,咬紧了唇。   她一周星期前收到了一封来信,是她父母寄来的,她们一家人现在都在同一个省,距离却很远。   家里动用了所有关系让她顺利以知青身份下乡,而她父母却被下放到偏远山区农场改造,平日里她只能寄东西过去,仅仅过年的时候,才有机会开到介绍信,去见个面。   母亲上周的来信,便是说父亲生病不在了,等信寄来的时候,她得知的时间晚了,匆忙去找大队长开证明,坐火车过去时,一眼都没看见,只有孤零零憔悴了许多的母亲。   联想到附近农场的待遇,赵雨桐不敢想象,他们农场过得多辛苦,她妈身体也弱,印象中一向优雅的女人,现在连白头发都长出来了,皮肤开裂,衣服脏乱,这种日子还要熬到什么时候。   她很担心她妈一个人怎么办,将身上所有的钱留下,再怎么难受,她不得不回到红枣生产队。   这已然让她喘不过气来,而今天去树林里找菌菇,考虑偷偷卖点钱,正想着心事时,一双大手猛地从背后捂住她的嘴,将她往阴暗的树林深处拖,恶心的大手在她身上摸来摸去。   一时急切,她狠狠去跺身后人的脚,换来一丝喘息机会。   但两步都没跑远,就被扯着辫子抓回去堵住了嘴。   同时赵雨桐也看清了是谁,一脸恶意的陈胜,没有了那副伪装出来的憨厚,嚣张又猥琐,狞笑骂着贱人。   被拖到树丛里,她恶心得想吐,满心绝望时,煤球飞窜过来,凶狠地撕咬陈胜,这才让幸运逃脱这一劫。   赵雨桐手臂抱紧了身体,微微颤栗着,喉咙抽噎,干涩得发不出声音来,尽管身上用力搓干净了,依旧感觉厌恶,手脚好凉。   女孩子遇到这种恶劣的事,怎么可能不害怕。   陈胜就是故意跟踪她的,那一刻赵雨桐脑中只有一个念头,鱼死网破,也要捅死陈胜。   从那种厌弃恐惧中挣脱出来,一旦回想,依旧会有一种失真感,赵雨桐眼中是火烧般的恨意。   她不能就这么放过陈胜,这种败类,说不定还有别的女孩遭遇不幸。   经历了一晚上的噩梦,赵雨桐请假去镇上公安局揭发陈胜,她不管这件事情透露出去后,别人对她是什么看法,她就要让陈胜付出该有的代价。   她是受害者,陈胜耍流氓,她凭什么要羞于启齿?   赵雨桐脚步坚定,在公安面前,将当天发生的事情详细描述了一遍。   公安很快去陈胜的生产队取证,陈胜偷偷跑来红枣生产队,去那片树林子必须经过一片农田,总有人看到陈胜的身影,陈胜身上有狗咬的伤口,如果不是心虚,为什么灰溜溜逃走,从陈胜身上撕咬下来的烂布条都在。   姑娘家遇到这种事,名声是要吃亏的,无论意外又没有发生,都会被贴上一个标签。   但有弊也有利,会让人更加怀疑陈胜的人品,因为没有哪个姑娘,可以不顾自己的名声去污蔑一个男人。   事情一闹出来,陈胜的家里人傻眼了,邻居们都炸开锅了,叽叽喳喳凑在陈家门口看热闹,早知道陈胜这个人不踏实,却完全没想到竟然做出这种恶毒的事。   大家都有点小毛病,但三观都是正的,耍流氓最龌龊了!纷纷用鄙夷的眼神看着陈胜。   红枣生产队听闻消息,惊讶地眼珠子都快掉到地上,还能冒出这档事?挠心挠肺想理个清楚,极度关注着这件事的走向。   有些好事的人,跑去赵雨桐面前问,恨不能从赵雨桐嘴里撬出完整的过程来,或是跑到陈月清家里,问陈月清知不知道。   当然了,大部分人知道姑娘家遇到坏人,不会这么没眼色,暗暗同情罢了,骂陈胜不做人。   陈胜的名声在本队就烂了,加上他第一次面对公安,慌乱之下,编的慌处处都是漏洞,在心理压迫下,实话被套了出来。   只是这时候,相关方面的律法还没有明确规定,根据犯罪的轻重,陈胜批陡蹲大牢是必然的。   “贱人!烂货!臭婆娘!”被带走的时候陈胜癫狂大骂,面容扭曲,眼珠都快凸出来了。   他敢那么大胆,只是不服气赵雨桐一个嫁不出去的女人也敢嫌弃他,怨恨气愤,冲动的念头窜出来,决定要给赵雨桐一个教训。   他想得美好,所有女人都顾忌名声,最怕跟桃色传闻沾染上关系,就算他真的欺负了赵雨桐,赵雨桐都不敢吱声,任由他为所欲为,那时还不得不跟他结婚。   他没想到,赵雨桐竟然不按常理出牌,去镇上找了公安,这个臭婆娘疯了嘛,他去坐牢,她又能有什么好结果?!   陈父陈母在后面追,陈胜是他们最喜欢的儿子,怎么能带走呢。   陈母胡搅蛮缠地冲上去,“我儿子没有耍流氓,他跟那个女知青在处对象,对!就是在处对象,那个女知青故意勾引的,结婚前就发春,后来闹崩了又告我儿子耍流氓,咋那么不要脸呢。”   “公安同志,你们一定要调查清楚呀,我妹妹一家人可以作证,那个女知青跟我儿子相亲过的,如果不是对象,为啥我儿子要去帮她干活!”   几名公安皱起眉头,这么一说,性质又不一样了,陈胜先带去关起来,继续又找赵雨桐了解情况。   赵雨桐惊讶于人竟然能无耻到这等地步,幸亏她从来没有答应陈胜。   “赵知青你可不能乱说话,你赶紧跟公安同志讲清楚,你不要害了我儿子,你还有没有良心?你们处对象的,你情我愿的事儿,咋能说是耍流氓。”陈母胡搅蛮缠,眼中闪烁着精光,现在最关键的是必须推卸责任,这男女之间的事,谁又说得清楚。   赵雨桐觉得好笑,“我从来没有跟陈胜处对象,是他自己跑来给我干活,我拒绝了他不听。   “荷花婶子可以帮我作证,我托她去打听了陈胜的名声,一个好吃懒做的小混混,我是疯了才会答应跟他处对象。”   一个妇女站出来点点头,是有这么回事。   公安肯定更相信赵雨桐的话,除非脑子有病才会跳进坑里,处对象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陈母傻眼了,凭什么这小贱人这么好运,讲话都有理有据的,这会没法攀扯对方,那她儿子该咋办呀。   为了这档事去告公安,羞不羞!   陈母气得嘴巴里咬出血来,压下对赵雨桐的仇恨,费力地扯出一个笑,“赵知青,不管咋说,都已经发生了,你跟咱家陈胜绑在一起了,干脆就结婚了吧,那样就没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了。”   “你到底没有失身,谁都没看见,哪个男的会娶你,你得想明白了,跟陈胜凑一对多好,比起闹得难堪,不如变成一桩喜事。”   赵雨桐胸口堵塞,气血上涌,恨不得一口水喷过去,“癞□□想得倒美,你放心,我宁愿一辈子不嫁,也不会看上陈胜,我嫌恶心。”   办法都行不通,陈母绝望了,不管不顾,满是怨气地冲过去要打赵雨桐,“你个丑八怪还嘴巴硬,你非要害死我儿子你才甘心,老娘撕烂你这张臭嘴!”   公安很快将其拦了下来,四周都是众人的指责。 第60章 一片混乱   得知事情成了定局, 又不能伤害到赵雨桐,陈母直接冲去王红霞家里,对着坐在院子里的陈月清一把推过去, 破口大骂。   “都是你个扫把星, 不是你把那个臭婆娘介绍给陈胜, 他就不会坐牢, 你连亲戚都害啊。”   “现在你高兴了吧,老娘对你不差,你为啥要害陈胜搅进这堆破事, 老娘最不该听了你的鬼话,什么听话好拿捏,姓赵的分明是个灾星。”   “我不管,你赔我一个儿子!”陈母嘶吼着撒泼。   王红霞从屋里跑出来, “二姐,你有气也不能冲着月清发疯呀,又不是月清让陈胜去耍流氓的, 你要怪就怪自己没教好儿子,给陈胜介绍对象那是一片好心, 现在好心还成了一片驴肝肺。”   陈母才不管这些,她儿子出事,凭啥王红霞一家可以舒舒服服看笑话, 她此刻最需要一个出气筒,哪会顾忌什么亲戚, 她六亲都不认。   “不是你坐牢, 你当然不急, 陈月清这挨千刀的, 难道不是她把灾星介绍给陈胜的, 只要没有她,啥事都不会发生!”   论胡搅蛮缠,谁都不是陈母的对手,她借着壮实的身板,扑过来扭打时,王红霞跟陈月清都被锋利的指甲抓伤,头发蓬乱,跟鸭子一样尖厉叫唤。   陈月清迅速冲进屋里关门躲起来,抹着嘴角伤口,透过窗缝看着外面打起来了的凌乱场面,表情都有些恍惚。   无理取闹的泼妇!怪不得生出来的不是个好东西,又不是她逼着陈胜去犯罪,她就不该看在亲戚面子上多管闲事,活该陈胜老光棍。   陈胜也是个蠢货,她就没见过这么蠢的,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都没搞明白,进去就进去了,还给她惹麻烦,这才叫祸害。   院中的混乱场面许久才结束,没力气继续干架了,陈母撒泼坐地上,就是不走,打死陈月清都不够解气的。   赔不了她儿子,就赔她钱,否则她守在这里不走了,蹭吃蹭喝,看谁耐得住。   这种耍赖的做法,跟块滚刀肉一样,还真拿她无可奈何。   王红霞叹气,他们还要吃饭睡觉呢,在这里杵着,还过不过日子了。   “那你要多少?”   “起码一百块。”陈母比出五根手指头。   “一百?!”王红霞破了音,“你咋不去抢,你亲姐妹都坑。”   陈母昂着下巴,“一百块能抵得上我儿子吗,我家陈胜一辈子都被毁了,家里少了个壮劳力,一百我都嫌少。”   “还有我那天抱来的那只老母鸡,我今天也要带回去。”   王红霞愁眉苦脸,去跟陈月清抱怨,“月清,给她些东西摆平了吧,不然她蹲在这里也不合适呀,你也真是的,咋没看出来赵雨桐是这么个阴毒的性子,把我们都咬了一口。”   “我可借不了你多少,你嫂子们盯我呢,你自个惹出来的麻烦,跑进屋里躲着,倒把我一个人甩外面顶着,可真没良心。”   陈月清冷嗤了下,没好气瞥她一眼,确定那疯婆子没力气打人了,啪地推开门,不屑地说道:“二姨,你别装模作样了,我告诉你,我只能给你三十块,这事就算了了,一百块我拿不出。”   “你要留着撒泼我骂不过你,但我可以去找公安,让他们来跟你讲道理,你敢打我的话,你可以直接进去陪陈胜了。”   陈母就是个没见识的,陈月清这样一吓唬,心里惴惴起来,她就喜欢靠撒泼来达到自己目的,谁会告公安啊。   阴冷地盯着陈月清,见陈月清有恃无恐的模样,气势陡然没有那么凶悍了,“七十块,一分不能少。”   “没有。”陈月清强势起来,“只有三十,否则你一分都拿不到。”   陈母脸庞扭曲,皱纹更密集了,“你厉害啊,小娘皮,你也不是个好东西,头顶生疮脚底留脓的玩意。”   这门亲戚她不要了,沾上就倒霉,衰样。   她们是比较紧密的亲戚,陈胜成了劳改犯,王红霞一家人难免受到影响,被人在后面指指点点。   陈月清的兄嫂就没个好脸色,认为陈月清连累的,嘴皮里蹦出来的全是冷嘲热讽。   陈月清神色阴翳,她开始后悔了,仅仅想给赵雨桐添堵,她自己却淌进了这趟浑水中,陈月清隐隐有种直觉,一切不该是这样的,什么变了?   这起恶劣事件总算了结了,赵雨桐对于陈胜的结局还算满意,心结解开了,残留的阴影等时间来慢慢治愈。   太久没有冒出大丑闻了,队上的人还八卦谈论着。   每个人的嘴当然不一样,有怜悯的,也有人暗暗揣测那个竹林里到底发生了啥,赵雨桐究竟又没有被占便宜,二流子更是谈论得下流。   总之,都认为赵雨桐永远都迈不过去这坎了,毕竟附近的人都听说赵雨桐发生了啥,可怜归可怜,恐怕只有二婚的男人才会接受这女知青了。   赵雨桐每天一出门,面对着众人异样的眼光,转过身,背后就是窃窃私语。   她有点难过的,她没做错什么,舆论却都集中在她身上,像是脏水泼上来洗不掉了。   眼前扑腾过来一条狗子,赵雨桐眼睛一亮,招了招手。   摸着煤球全身柔软的绒毛,感受到小小的牙齿轻咬,黑溜溜的眼睛里都是澄澈的欢快,赵雨桐心情也舒畅了点。   这样聪明的狗狗,在她最无助的时候跳出来,谁会不喜欢呢。   蹲下去跟煤球玩了一会,她觉得比起人来,更动物呆在一起更简单。   唐锦背着箩筐从山坡上下来,赵雨桐收回手,有丝不自在地站起身。   她现在知道唐锦不坏,但关系依旧是生疏的,唐锦说陈月清要防备,她偏不信,结果真被陈月清捅了一刀,为了陈月清,她以前处处指责唐锦,见了面,总是淡淡的尴尬。   唐锦才知赵雨桐那天上门是为了什么,家暴男没能顺利跟赵雨桐结婚,提前作死蹲进监狱了,但凡晚一点,赵雨桐的人生又要被家暴男毁掉,还好都改变了。   她没有提起这个话题,温和说道:“那片香椿树上很多木耳,你喜欢吃可以去摘。”   赵雨桐笑了笑,其实她该对唐锦也说一声谢谢,唐锦的提醒让她看清了陈胜的真面目,否则以她的性格,或许真会嫁给人渣,堕入真正的深渊。   心头升起一股庆幸,她突然不郁闷了,最难的遭遇她已经经历过了,旁人的看法她不会在意了,这里有思想狭隘的人,也有对她抱有善意的人,至少这个世界不全是黑暗的。   ……   唐锦把带回来的木耳铺展开来晾晒,今天阳光暖暖的,坐在院子里很舒适,惬意地眯了眯眼睛,把煤球唤了过来。   抬起煤球的脑袋,放在膝盖上,伙食吃得饱还不挑食,煤球长得肥肥的,腮帮都是软肉,捏一捏手感极好。   也不知道这么重的份量,怎么跑得那么快,“煤球,今天给你煮鸡蛋加餐。”   那是赵雨桐送来感谢煤球的,肯定要煮给煤球加餐,做了好事,怎么能一点奖励都没有。   煤球是个小机灵鬼,最爱加餐这两个关键字,汪得叫了一声,尖尖的耳朵竖了起来,尾巴摇得像风扇。   耳朵一层薄薄的绒毛,在阳光下有层暖色的光芒,唐锦手痒得去揉了一下,见煤球蹲坐在地,抬起狗爪不停掏耳朵。   她以为是摸了煤球的毛毛,煤球感觉痒了,可煤球掏完耳朵后,爪子继续挠身上,龇牙咧嘴的。   唐锦仔细观察了一会,忽然想起,煤球不会长虱子了吧?   可家里到处打扫得干干净净,狗子还时常洗澡,虱子哪里长出来的呢?   她立刻将煤球按住,拨开耳朵附近的毛,浓黑的毛,如果没有仔细看,很容易忽略的,果然是长虱子了,迷你的一只,唐锦指尖捻出来,捏的时候还嘎嘣脆,头皮都发麻。   这样到处挠,到底长了多少虱子?去哪里沾上的啊,整天钻了啥地方。   唐锦背上也拨开看了看,幸好不是密密麻麻的。   虱子这种生物太讨厌了,可以到处跳,到处寄生,繁衍速度快,小小的一只,捉都不好捉,不经意间就传染了过来,洗澡都不一定能清理干净。   她认真回忆一遍,之前煤球没有这现象,应该最近才长的,家里没有虱子跳过去吧。   唐锦立马去厨房烧了一锅热水,将煤球按在那里,完完整整清洗一遍,见这种狗子还敢调皮地扭动,手上警告地拍了下。   毛巾大概擦了一遍,让煤球呆在这里晒太阳,唐锦又将屋里的被子翻出来洗一遍,晾在细绳上,手都酸了。   煤球身上的毛差不多干了,唐锦搬了根小板凳,过去翻找虱子,像是洗一次澡肯定不够的。   陆沉一回来看到的就是胖狗横躺在地上,唐锦皱着眉头,一脸无奈的样子,紧紧盯着那团毛。   陆沉问道:“长虱子了?”   唐锦点点头,“是啊,不知道是不是跟哪家的狗子出去疯跑沾上的。”   “你最近没感觉身上痒吧?”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虱子掐死了好几只,唐锦感觉手臂好像有点痒。   陆沉也愣了下,“没有发痒,你那手是蚊子咬的,跳蚤应该还没有跑到身上来。” 第61章 柳暗花明   “那就好。”唐锦苦恼道:“可这么多虱子怎么办呀。”   藏在狗毛里, 找都找不完。   陆沉看见那只罪魁祸首还在咧嘴傻乐,走出去伸手掐住了狗的鼻子,手在皮毛上扒拉了两下, 迅速揪住一只虱子捏死, 嫌弃地拨开狗子凑过来的脸。   “没事, 明天我去一趟镇上, 有专门杀虫的药,擦个两次就没了。”   驱虫药剂到处喷在煤球身上,这种药化学成分有毒的, 为防煤球忍不住去舔皮毛,唐锦用胶壳做了个嘴套,暂时委屈一下煤球,等时间到了, 再完整清洗一遍。   温水中,梳子顺着皮毛刮过,可以看见一个个小黑点在水里, 顺便把煤球的皮毛剪薄了一些,总算没有看见煤球不停挠痒了。   院子清扫干净, 周嫂子搂着一只小猫咪过来了,是只小橘子,淡黄的绒毛轻盈地覆在身上, 巴掌大一团,耳朵尖尖, 尾巴短短的, 轻轻摇摆, 像扫在了人的心尖上, 琥珀般的眼睛又圆又亮, 微弱地喵喵叫着。   唐锦看到的第一眼,就被这只小毛团给萌化了,给周嫂子一点炒花生作为感谢,她小心翼翼地捧着猫咪,真的好小好软啊。   毛绒绒的爪垫还按着她的手,轻柔的触感,快要融化了。   既然煤球都有自己的小窝,猫咪肯定也不能少,陆沉抱了一把稻草,手中灵活地编织出一个小窝,唐锦往窝里铺了件旧衣服。   狗子叫煤球,猫咪就叫麻圆吧,多相衬。   可能是到了新环境不安,小猫咪晚上总是喵喵叫,弱弱的声音,听起来挺可怜的,唐锦搂住安抚了一会,将猫窝挪到卧室中,叫唤一会,小猫咪也累了,尾巴耷拉下来,乖乖蜷成一团睡觉。   添了个新成员,家里本该热闹一点,只是宠物其实都懂的,当宠爱被分走后,很容易吃醋的。   “煤球,你又胡闹。”陆沉过去揉了把煤球的脑袋,将地上的小猫咪提起来。   煤球悄悄缩回胡乱扒拉的爪子,乱动的眼珠中透着心虚。   陆沉跟唐锦都不止一次看见煤球欺负新来的小猫咪了,总是偷偷用爪子去戳小猫咪的窝,还把猫扒拉得团团转。   之前只有煤球独得宠爱,可以享受抚摸,享受食物,如今有了麻圆,唐锦经常抱麻圆,煤球可不就吃醋了,悄悄摸摸使坏。   唐锦有点头疼,她觉得像是二胎家庭一样,维持平衡很重要。   ……   变得最快的就是时间,如水一般不经意就流淌而过,有活干的时候认真做事,悠闲的时候聊聊天串串门,平平淡淡过日子,大家几乎没有时间观念,好像就是顷刻间,便转眼到了了十月底。   一向平静的红枣生产队被打破了生活节奏,一滴热水炸进油锅,反向剧烈,也可以说是疯狂。   上面通过了会议,并下达文件,各路报纸争相报道,通知传到了西山镇这个小地方,大队长在广播中宣读了恢复高考的相关文件。   关闭喇叭时,大队长也震惊这个消息,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样的变动,队上怕是不得安宁了,有得闹呢。”   本队的人不怎么在意高考的事,最在意的只有那些知青,那些知青下乡后,做梦都想要回城,不愿意在黄土乡下蹉跎,可这许多年来,知青跟本地的人都已经建立了深厚的联系,哪里能轻易割舍开来。   得知这个天大的好消息,知青们的确欣喜若狂,纷纷瞪直了眼,不敢置信,脑中嗡鸣一片。   傻了一般,愣愣反应不过来,意识到这代表的意义后,匆忙询问:“真的吗?真的吗?我们可以高考了?!”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如果不能上大学,我读那么多书有啥用。”   “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可以回城了?”   买来的报纸不停传阅,一双双发亮的眼睛紧紧盯着上面每个字,生怕看漏了一点,眼中满是灼热。   有些激动地已经哭了出来,终于有办法可以回去了,本来都做好了扎根在农村的准备,以为没有希望了,却最心灰意冷的时候,突然柳暗花明,灰暗前路中亮起了一盏灯,怎能不让人惶恐欢喜。   “我真怕这是一场美梦,醒来就破灭了。”   “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又有变动,高考会不会又被取消了,所以这次我必须要参加,我等到这个机会太辛苦了。”   “心里就跟蚂蚁啃噬一样,我一天都等不了了,时时刻刻都想回城。”   只是很快他们突然反应过来,高考的人录取名额是有限的,并非每个人都能如愿考上大学,那么被淘汰的会是谁。   还有他们下乡多年,累死累活地挣工分,回到宿舍沾床就睡,哪里还有时间顾得上学习,大部分知识都忘光了,必须要看书的呀,知青们都不会放弃这个机会,那教科书就抢手了。   有想法敏锐的知青意识到这一点,立刻跑去镇上废品站找书,现在的时间就是争分夺秒。   附近生产队乱成了一锅粥,红枣生产队也同样如此,不少家庭开始忐忑慌乱了,家里有媳妇或者女婿是知青的,大伙日子本来安安稳稳的,忽然闹这一出,万一知青要是考中了,自家儿子女儿咋办。   被抛弃在乡下吗?读书人的良心可不能相信,为了进城,啥都干得出来,离开这片地方了,还能想得起乡下媳妇孩子吗,别逗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就怕人一跑就没了。   因此红枣生产队本地的人,对于这件事是忧心忡忡,叹气连连,连去地里挣工分都没了心思,早知道这样,就该在本地找个安分的人结婚。 第62章 干煸泥鳅   王红霞匆匆跑去问陈月清, “都在说恢复高考了,你男人是不是也要去考?他人跑了咋办?”   “你还给他生了个儿子呐,他心现在野了, 你就不担心呀, 我跟你爸早说过, 让你不要嫁给知青, 你偏偏耳朵听不进去,这不合适就是不合适,要不你干脆拦住他别去考了。”   陈月清撇撇嘴, “妈,你是不是傻,他成了大学生回城,我不也跟着进城了。”   王红霞心态没那么乐观, “即便他考上了,你们娘俩跟着他进城住哪里?读大学又不分配房子,你不怕他偷偷丢下你走了。”   陈月清嘴角笑容得意, “那是不可能的,我跟子修可是领了结婚证的, 他甩不掉我,更何况我们之间还有孩子绑着,哪里需要担心了。”   她知道这个时代的变动, 许多家庭支离破碎,所以她提前防备着呢, 乡下人结婚就是摆桌酒席, 什么保障都没有, 而她特意拉着林子修去领了结婚证, 林子修摆脱不了她。   她等这一天等了太久了, 重生以来所图的不就是这个么,她已经迫不及待要让林子修踏进考场,改变这种死水一样生活了。   这段时间,陈月清都不会让林子修下地干活,还把总是哭闹的儿子带回娘家,以免打扰了林子修复习,现在林子修必须争分夺秒集中一切精力巩固知识。   回家看到林子修在认认真真看书,陈月清欣慰地点点头,只要林子修前途光明,如今她的辛苦付出都是值得的。   一边拍着儿子,一边安慰道:“子修,你放心一定可以的,本来让你多多看书是为了竞选小学老师,没想到竟然可以报名高考了,这倒是个惊喜。”   “你比他们提前复习,知识储备足,绝对比他们发挥得更好。”   林子修捻著书页,嘴唇颤了颤,手脚发凉,他哪里敢说,他先前只顾着摸鱼去了,根本没有认真复习过,脑子里只有零星一点印象,不占什么优势。   听闻高考恢复,他顿时紧张起来了,他也极其重视这根回城的稻草,因而更加懊恼自己没有提前复习的事。   如果他比别人看的书更早,那他是不是更容易考上?这次报名的人数跟蚂蚁挤堆一般,他却硬生生错过了先机,怎能不烦燥。   唯一的好处就是,他手里有全套教科书,不必像别人那样到处去借。   陈月清一说话,他觉得心虚就愈发烦燥了,撑着脑袋,不耐烦地说:“你有事就赶紧去忙,不要打扰我看书,你一来我思绪就被打乱了,这样我怎么复习。”   “还有儿子又哭了,赶紧哄哄,吵得我脑子疼,整天叽叽喳喳的,都不想在屋里呆了。”   陈月清好脾气地说道:“好,我立马抱他出去玩一会,让你清净复习。”   大队里能明显感觉到人心浮躁起来,干活的时候听到的都是关于高考的字眼,有些人愁眉苦脸,有些人心头高兴,毕竟谁都不想在地里刨食,这一代改变不了,可下一代可以送去读书出人头地。   旱田里挖土松地的知青明显少了一部分,显得有些冷清,高考准备时间太仓促了,等到把书本收集起来,笔记做好,仅仅一个多月而已。   对于太久没有接触课本的知青们来说,这时间远远不够的,他们宁愿耽误几天挣工分,也必须腾出精力复习,还有镇上正在读高中的那些应届学生赶上了好时候,也在发奋图强。   气氛似乎变得紧绷了起来。   唐锦知道,这会仅仅刚开始而已,当拿到录取通知那一天,才是真正混乱起来,可这是时代的原因,改变不了的。   这高考又不干她的事,她不用受到丝毫影响,继续舒舒服服过自己的小日子,趁着农忙过了,小学里正组织开办夜校扫盲,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   唐锦现在只有个小学学历,小学毕业证都没拿到,尽管有点别扭,她还是得去上课的,让自己学识提升有个明面上的途径,届时再申请跟小学生们一起参加期末考试,至少把小学毕业证给拿到。   只要在学校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何况每个时代学习的内容也不相同,唐锦对于这个年代的文化发展历程还是感兴趣的,因此她愿意去体验一番。   但对于队上其他人来说,上夜校这事就打击积极性了,听到就头痛,那些讲课就跟听天书一样,坐在那里就想睡觉,还不如扛起锄头干活呢。   再说他们一把年纪,这么些年没读书还不是过来了,到底学个啥呀,多认几个字也不能当上生产队书记会计,用处摆在哪里,他们不能理解究竟有啥意义。   只是大队长跑来做思想教育,推脱不了的,便只好傍晚搬着板凳去了,简陋的教室里点燃几支蜡烛,昏黄的光芒将室内点亮。   讲台上架着一块黑板,用泥巴凝固的小棒当做粉笔,时不时写下几个字,这个老师比较年轻,讲得时候会结合一些故事,语言挺生动的,打瞌睡的人没有倒成一片。   唐锦本以为会无聊,其实听得津津有味的,这样和谐的氛围她也喜欢,灯火微颤,朦胧的光亮中大伙围坐在一起,耳边响着徐徐的声音,身穿中山装的老师,前面的黑板陈旧却极具时代感,就像定格的旧照片一样,会烙在记忆里。   ……   虽说这里处于南方,空气稍微湿润一点,可秋季依旧挺干燥的,没出太阳,也没下雨,天空中像蒙了一层灰雾,气候阴凉,总是吹着灌脖子的冷风。   枝头繁茂的树叶开始淡黄,褪去原本鲜亮的颜色,再簌簌落下堆在地表化肥,唯一显眼的绿色就是旱田中一排排的油菜,来年春季收获,第二季水稻已经组织人手去收割了,剩下的稻草桩子留在田里,还会再长出一点细碎的谷子。   旱地上洒上草木灰施肥,干枯的玉米秆堆在旁边,土壤缝隙中长满了网状野草。   所有景象都展露着季节过渡的特征,山坡上丰富的资源在减少,野菜野果都变得罕见了,自留地里的豆角黄瓜茄子丝瓜也没有了,为了适应气候,只能种些小白菜青菜跟豌豆。   唐锦晒了大袋的豆角,结了霜的冬瓜南瓜土豆堆在墙角,以免冬天吃的菜太单调,小龙虾夏季她是吃满足了,这个季节泥鳅最肥。   那些稻田沟渠里蓄足了水,湿泥深厚,给泥鳅的生长提供了条件,藏在泥巴里懒洋洋地躲着。   恰巧这是农闲,有精力去稻田里寻找捕捉,但泥鳅长了肉,味道还不错,去找泥鳅的人挺多的,会捉泥鳅的人,把大部分都捉了。   陆沉裤腿满是泥巴,捉到十来条回来,味道唐锦不排斥,可盘曲着的泥鳅像某种软体动物,唐锦不想多看,先泡在水桶里。   “老公,你要不要再去读高中?”唐锦一边把红薯粉条泡上,一边闲聊,陆沉跟她不同,读了高一的,虽然许多知识没学,今年没办法去考试,错过了可惜,可以后每年多的是机会。   陆沉从井里扯水上来,一遍遍淘洗泥鳅,“我暂时没这想法,我本来就不聪明,原来想着能不能在队上混个会计,或是在厂里混个临时工,才读了高中,以后再说吧。”   一是不想跟一群小年轻坐在教室里上学,对读书没兴趣,那个叫英语的东西让他头大,二来能考上大学的都是凤毛麟角,陆沉暂时没不抱希望,而且不知道正策之后会怎么变动,观望才是最保守的。   唐锦瞧他避之不及的模样笑了笑,那就慢慢来吧,反正她也才读小学,只要有心想读,什么时候都是来得及的。   锅里已经烧热,她将干豌豆倒进锅里翻炒,圆润干硬的豌豆受到高温,渐渐变成虎皮色,焦香味传来,豌豆都炸开了嘴。   她将豌豆盛起来,又炒了一点花生米作为酸辣粉的调料,没事的时候还可以当零食吃。   各种佐料准备齐全了,唐锦往锅里加水烧开,将泡发的红薯粉条下锅煮,粉条迅速变得晶莹剔透,如一根根银丝在清澈的水流中穿梭。   趁着红薯粉还没熟,唐锦把油盐醋辣椒肉酱大头菜按照一定的比例调好,洒上一把豌豆粒。   发出来的鲜嫩豆芽丢下锅,烫个几秒钟便熟了,将剔透的粉条挑起来,碗里顿时变得满满当当,热气袅袅。   酸辣粉没有煮烂,火候正好,吃起来糯叽叽的,裹足了料汁,滋味比较浓烈,先是一股刺激味蕾的酸味和油辣子的香味,层次感在口中漫开,有醋酸中和,后劲的辣味比较温和,掺杂在其中的豆芽清脆爽口,热度顺着喉咙往下窜,暖呼呼的,这个天气吃这种热气腾腾的食物最合适了。   下午把泥鳅给处理完,脏东西去除干净,切成碎段,因为晚上要去上课,唐锦做饭比较早,泥鳅要香辣干煸的才好吃,而且还要搭配米饭,她奢侈地煮了一锅干饭,下面用红薯块垫上,蒸出来的米饭香香甜甜的。   泥鳅刚下锅炸,一股子油香味便扑鼻而来,不停地往鼻子里钻,问着就有些受不住,垂涎欲滴。   红亮的酱色覆盖在泥鳅肉上,充分吸收入味,却不会掩盖住泥鳅本身的鲜美,泥鳅煮的软糯了,黑黢黢的看上去有些干,其实细腻油润,口齿生津。   而且里面少刺,细刺都炸得嘎嘣脆,反而增添了口感,红彤彤的干辣椒也是脆香,紧实的肉绵密细嫩,轻轻便脱了刺。底下铺了一层薄薄的土豆片,粉糯的土豆片汲取了所有精华,用来拌饭可香了。   唐锦喝了点水果茶,压下那股辣意,出门的时候还专门换了件衣服,以免肉香味馋到了别人。 第63章 香肠卤肉   在知青的望眼欲穿中, 日历一篇篇翻页,最重要的那一天来临,高考前一天, 所有知青准备好准考证跟笔墨, 紧张地通宵复习, 一个月来加班加点, 觉都很少睡,神经绷成一根弦,为的就是这一刻。   心好像都悬在了嗓子眼, 考试没过,这颗心是不会落地的。   为防路上出意外的状况,提前一天,大队长就用牛车把人送去了镇上, 再坐大巴车去县城,晚上找个旅店睡一晚,第二天一早就去某个中学设置的考场。   “我心里好慌, 昨晚上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的, 怕精神不好,勉强自己睡下的。”   “我也是,这县城旅馆不错, 有电灯呢可亮了,本来想看书多记些知识点的, 转眼又想, 万一没睡好, 今天犯困了, 岂不是得不偿失。”   “我没盼着考上什么大学校, 哪怕是个中专我都愿意的,只要可以离开这乡下土坡。”   “路上人挤人的,这么多竞争者,我脚都在发颤,不行不行,完了,我脑子有点空白,我昨天才背过的课文,怎么好像忘了。”   “你别说了,我这会突然想上厕所,万一在考场上我拉肚子咋办,钢笔备了两支,应该没问题吧。”   “等考完了,我一定要去国营饭店吃大肘子!干它个三碗饭。”   熙熙攘攘的人流涌进门口,如热浪一般,明明是一片灰扑扑的颜色,却显得尤为壮观。   赵雨桐捏紧了手中的笔,踌躇的神色转为坚定,这对她来说就是改变命运的稻草,等她有资格回城了,就可以让她妈过得稍微好一些。   文科理科分别考完,走出考场时,有些人表情放松且自信,有些状态颓丧,虽说这一年考试难度降低了,但许多人知识储备并没有跟上,做起题目来无法得心应手。   交卷那一刻,其实每个人对自己的发挥水平已经有了认知,卷子写得好不好,考到的知识点有没有复习过,哪里填得怎么样,心里已经有了底。   正是太清楚自己的水平了,才会惴惴不安,只得默默安慰自己,没准碰运气碰对了,或是字写的不错,评卷老师愿意多给几分。   本该松懈下来,去国营饭店好好享受一顿,可答案对着对着,哪里还有心情吃。   红枣生产队的知青都快走到知青点了,还发生了一场争执,两个男知青狠狠打了起来。   其中一个表现自信,好像成绩非常优异,卷子每一张都填得满满当当,胸有成竹地跟朋友对着答案,另一个连卷子都没写完,正是心虚忐忑的时候哪能听得下去,心理脆弱地直接吵了起来,然后拎起拳头就上。   旁边的人匆忙将两人拉扯开,还受伤闹进了卫生院。   倒让队上的人看了好一阵热闹。   唐锦裹上厚厚的棉衣,又缠了圈自己做的兔毛围巾,跟陆沉去镇上买暖炉,家里的暖炉摔坏了,手脚冰凉,必须买个新的取暖,否则那屋子里透着寒意,她根本就坐不住。   深冬寒风刺骨,身上的棉衣她都是偷偷买来棉花重新填补进去的,不然不敢出门,风直直地往脖颈里灌,好似从骨子里都渗出冰凉。   这一趟顺便去看看有没有肉卖,前两次去黑市都白跑一趟,期盼这回有卖肉的,想买点回来做香肠腊肉,总觉得吃了香肠腊肉才有年味,临近年关去买就来不及了,猪肉紧俏,镇上的人为了过年,肯定排队把商店里的肉抢光,黑市里的肉也会价格上涨,还不一定买得到。   现在提前买了,价钱稍微实惠,还不用费劲去抢。   唐锦搓了下陆沉的脸,被风吹得干燥粗糙,还需要买袋宝宝霜润一润。   这天经不起吹,陆沉说道:“要不我去买回来,你别冷感冒了。”   唐锦拢了拢围巾,摇摇头:“不要,最近一直窝在家里,有点无聊了,去镇上闲逛一会打发时间。”   “那坐牛车去吧,上面加了敞篷的,能挡一些风。”   队上的牛现在不用犁地,用来暂作交通工具。   要买的东西都在供销社一一买了,买不到的去黑市看看,黑市比往常热闹一些,最近赶集的人多。   一路过去,有卖蘑菇干的,有卖菜秧的,有卖小鸡仔的,胶鞋筒靴手套也有,走到末尾了,看到有卖野猪肉的,那些肥瘦相间的部位卖了大半了。   唐锦赶紧过去称了十斤肉,一副猪肚,两根猪尾巴,一对猪耳朵,黑市没有卖肉肠的,幸好在肉食店买到了,这做香肠必不可缺的部分。   看见黑市角落有卖绒毛鞋垫的,她掂量一下感觉还挺厚实,塞进鞋子里应该没有那么冻脚,便买了两双。   陆沉提醒道:“还有调料没买,你在这等我,我先去买。”   唐锦点点头,让陆沉再买些八角桂皮大蒜,调配五香粉的配料不够,辣椒胡椒那些自己家里自己有倒是不用花钱。   灶屋房梁上挂了三条腊肉,唐锦让陆沉把野猪粗糙的尖毛烫了后,一部分切成长条,还再熏两条腊肉,剩下较瘦的部位,剁成肉泥后做香肠。   唐锦拿了个小钵,八角桂皮香味磨成碎粉,跟辣椒芝麻味精按照合适的比例调配出腌制酱料。   平时她跟陆沉都喜欢有味道的饭菜,陆沉又不怎么吃甜的,唐锦打算把香肠都做成香辣味和五香味的。   香肠味道好吃,便于存放,但处理起来麻烦费时间,为了不冻手,她烧了一锅温水,将大肠小肠用玉米面盐巴搓洗几遍,直到洗得干净泛白。   猪肚也用同样的方法清理杂质,今天吃不完猪肚,但井底是彻骨的冰凉,可以保存几天。   小肠灌了搅拌均匀的肉泥慢慢变得饱满,用叶子绑成一节一节,风干挂在竹竿上,小橘猫才小小一只,香肠晾得高,挂上去了应该不用担心小猫咪偷吃。   多余的猪大肠唐锦用八角等香料做卤肉,猪耳朵猪尾巴夹去猪毛,焯水去腥,一起丢进姜糖色的卤水中。   有些香料不全,可汇集了这么多种类,精心配比,卤水依旧是非常香的,这气味有些浓郁了,直往窗外飘,唐锦用毛巾把锅盖给压严实了,窗户也紧紧闭上。   厨房内瞬间暖和下来,灶孔中的火苗欢快跳跃着。   陆沉扒拉出一些没燃尽的炭火,铲进一个铁盆里,表面覆盖一层草木灰,“媳妇,坐过来烤脚。”   唐锦身上臃肿得像企鹅一样,但手脚总是凉的,晚上睡觉都要紧紧贴着陆沉,钻进陆沉的怀里才能睡舒服了。   她现在抱着那个铁质的暖手炉,都舍不得撒开手,脚搁在草木灰上,僵直的脚趾头灵活起来,唐锦惬意地轻叹一声,这样的方法既可以感受到暖热的温度,又不会烧掉棉鞋。   她拉了下陆沉的手,“你也坐下来烤呀。”   常年劳作,陆沉就很少停下来过,现在才悠闲下来,粗糙的手指这个季节裂开一条条缝隙,那些裂痕看着就心涩,唐锦捏着他五根手指头,从兜里掏出今天买的雪花膏,细细地抹上了。   陆沉瑟缩了一下,有点不自在,他一个大男人,手上抹得香香的干什么,没那么娇气,手指也不痛。   唐锦揪住他要溜的手,“别动,不然今天卤肉没有你的份。”   陆沉顿时不动了,手臂僵硬在那里,目光落在了唐锦脸上,小脸养得圆润了点,白里透粉,一看就很软,手指一戳就能陷进去,鼻尖也红红的,眼帘微垂,墨黑的睫毛卷翘,像有几片轻盈的雪花落在心口上。   虽然不喜欢雪花膏粘腻的触感,看着唐锦专注关心的表情时,却是极为熨帖。   在唐锦要收回手的时候,大掌将唐锦的手包起来,传递着滚烫的温度。   唐锦身体微微前倾,盯着陆沉黝黑的眼,示意陆沉低下头来,在陆沉的鼻尖啄了一口。   眼睫轻颤,眸中流淌着暖意。   旁边小锅里咕噜咕噜响,玉米芯烧得旺盛,唐锦拿起铁钳,夹了两个小红薯埋进草木灰中。   柴火烘烤出来的红薯口感最好,又绵又糯,红薯芯还特别甜。   那些卤肉要炖煮入味才好吃,一时半会熟不了,此时坐在这里烤着火聊着天,听着柴火噼里啪啦响,唐锦丝毫不觉得无聊,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估摸差不多了,唐锦揭开锅盖,勾人的香味扑面而来,卤水熬煮得稍微粘稠,红亮的泡泡咕噜噜冒,她用筷子戳了下猪大肠,筷子陷了进去,已经煮得软烂了。   唐锦赶紧盛进盘中,不禁抿了抿嘴唇,家里许多没吃肉了,骤然闻着这股卤香味,真是有些受不了,肚子里的馋虫都在叫。   她又单独舀出来大碗卤水,切了一些泡发的海带,还有土豆萝卜丢进去煮,卤素菜也好吃,别看都是同样的卤水煮出来的,味道却并不相同,素菜偏清淡些。   小锅里的卤水倒掉就浪费了,卤水这东西就是越煮越香的,等到冷却了,再合上盖子放起来,还可以再卤一次。 第64章 高考成绩   十来斤肉做完香肠腊肉, 还剩下巴掌大一片,唐锦将刀刃磨得锋利,切成薄薄的肉片, 揉进一勺面粉, 让肉片更加滑嫩。   小莴笋只掐尖, 洗涤后翠绿的叶片水灵灵的。   锅中肥肉融化, 爆香干辣椒跟姜粒蒜粒,自家做的酱料在滚油中漾开,一碗水倒下去, 沥干净其中调料渣。   肉片滑进汤汁中,薄肉片煮个几分钟就熟了,微微翻卷起来。   烫熟的莴笋叶垫底,颜色鲜亮的水煮肉片就做好了, 洒上几粒葱花,在这副浓墨重彩的画上增上点睛的一笔。   最嫩的豌豆尖和青菜叶直接煮汤,汤水看上去澄澈清亮, 还泛着缕缕清香。   唐锦快速把温热的猪耳朵猪尾巴给切了,均匀地摆在盘子上, 煮得面面的土豆另外装了一盘,再淋上一点卤汤。   要是有鸡爪鸭爪卖就好了,那也是卤肉的精髓。   几盘菜摆在桌面上, 看上去格外丰盛。   冬日没怎么动弹,消耗不多, 肚子不饿, 可看着这桌菜就被勾起了食欲。   水煮肉片香辣爽滑, 一大碗都解决完了, 卤肉还剩一点, 可以留着下顿吃,最后来一碗滚烫的青菜汤,浑身都暖呼呼的。   天黑得早,下午六点而已,外面的光线就完全昏暗下来,室内点亮了蜡烛,在窗户上映出跳跃的烛光。   唐锦拿上小刀,想把桌上凝固的蜡油给剃掉,弯下腰来,眼神却凝住了。   她拿起那根发夹,小巧玲珑,几根细丝拧成,上面粘着几颗樱桃,做工挺精巧的,卖这发卡的女孩是自己设计的花样,比供销社那些铁丝钢夹漂亮多了。   她当时多看了两眼,考虑到买肉花了一大笔钱,这个不实用就没买。   没想到出现在桌上。   唐锦转过身问陆沉,“老公,发卡是你买的?”   陆沉嗯了声,“你不是喜欢吗。”   唐锦勾唇笑了起来,发卡轻飘飘的,她高兴的是陆沉会注意她的喜好,欣喜地夸赞,“特别好看,谢谢老公。”   她搂住陆沉的腰,在陆沉脸上亲了下。   洗漱后两人躺在床上,唐锦掐了下被子,感觉不够取暖,又翻身下床,把柜子里另一张被褥取出来盖上,这张被子是趁着有太阳的时候晒过的,里面棉花更加柔软,盖上比较暖和。   翻滚一圈,蜷进陆沉怀里,脚紧紧贴着陆沉的小腿,姿势亲密无间,温热的体温传递过来,这才满足地阖上了眼。   ……   当枯枝落叶掉了满地,河水表面都结了层冰碴子时,一场大雪寂静地落下了,精灵们无声无息地旋转跳舞,荡漾在干枯的草木上,覆盖在黑色的瓦片上,融进幽深冷彻的小河里。   整个世界都笼罩在一片雪白中,换上纯粹干净的衣裳。   唐锦这天早晨起床时,赖在被窝都不想动弹,掀开被子时,冷空气刺得她一个激灵,摸了摸身旁的位置,温度早就冷却下来。   她迅速穿上毛衣棉衣,此时极其想念加绒的秋裤了,武装得严严实实,打开窗户一看,惊讶地看着外面铺盖厚的雪。   几根晶莹剔透的冰棱凝固在屋檐下,纯净的鹅绒到处都是,都瞧不清院子里的石地板,菜地里也压了大片。   唐锦走出房间,厨房里窜出粥的香甜味,她稀罕地伸出手指捻起一搓雪,浸寒的凉意渗进皮肤,铁铲的唰唰声响起,陆沉正在铲雪,雪堆在家门口,走路湿滑,容易摔跤,而且还能冻脚。   唐锦捏起一个小雪团丢过去,好奇地问:“昨晚上什么时候下的雪,怎么都没听到一点动静?”   陆沉拍掉身上的雪渣子,笑道:“我们睡太沉了,屋后面的枯枝都给压垮了。”   “老公,我想堆雪人。”唐锦说道,这满地的雪,总觉得有点手痒。   陆沉不懂,“什么雪人?我只知道打雪仗。”   唐锦在地上画了个图案,“就是用几个圆球球堆出一个白胖子,拿胡萝卜条当眼睛鼻子。”   陆沉好笑地道:“那跟捏泥娃娃差不多啊,但是这雪冻手,你可能堆不起来。”   “试一下呀,好玩嘛。”唐锦蹲下去,团出一大捧雪,把零散的雪花给压紧实了,手上滚动,手心都是化开的水,雪团渐渐变得坚硬。   唐锦玩了一会,有点坚持不下去了,着实太冰了,而且是渗进骨头的那种冰,刺疼刺疼的,她手指头都好像没有直觉了。   五根手指头,红彤彤的,肿成胡萝卜。   放在嘴边呵气,冻得都想咬一下,唐锦眯了眯眼,决定还是不勉强自己了,体验了一下过程就满足了,能不能把雪人堆起来她不强求了。   万一冷得生冻疮了,那才是有够受的。   陆沉早知道会如此,他媳妇扛不住冷,过去帮忙把雪人堆起来。   唐锦拦住他,“哎,算了,你手上都开裂了,别去碰雪,挨了冻就更严重了。”   “我手都已经碰了,没事的,我动作很快。”陆沉迅速把雪搓成小团子,他按照捏泥娃娃的方法,弄出来的雪人不是那种大胖子,巴掌大一团,圆鼓鼓的。   总共捏了十来只,摆在那里,袖珍可爱。   唐锦被萌到了,轻轻戳一戳,那只小雪人啪叽倒了下去,她不敢再动。   如果有相机就好了,可以把这些小可爱记录下来。   走在路上,大伙都在商量这个年怎么过,大家最爱的便是买衣服买肉,衣服缺布票,那肉总能吃上吧。   他们纷纷盯住了猪圈里的两头大白猪,计算着自家今年可以分到几斤猪肉。   还有今年攒下的工分,又可以换来多少钱和粮食。   水稻小麦玉米收成不错,应该足够填饱肚子的。   大家盼望着尽快将工分变现,可以热热闹闹过个好年,与此同时,参加高考的知青们,高三学生,以及一些工人,达到分数标准的,陆陆续续发放了录取通知书。   红枣生产队总共有十来个知青,考上的人只有三个。   看到同伴们拿到了寄来的通知书,没考上的知青羡慕极了,同时心里越来越焦灼,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坐立不安,晚上睡觉都不踏实。   心里惴惴的,忐忑慌乱,没拿到通知书,是不是就意味着没考上呢?   可他们明明已经那么努力了,每天都辛辛苦苦熬夜复习,为啥别人能考上,自己偏偏不行呢,这未免太不公平了!   是不是就差那么一点点运气?!究竟差了多少,会不会只是一步之遥,就可以风风光光去读大学了?   同是下乡的知青,别人前途光明,不必再吃苦,自个却只能留在穷苦乡下,怎么想都不是滋味。   这次高考过后,如果明年还有机会再考,那应该放宽心态,重新再来便是,但人最禁不住的就是对比,心头哪能不焦躁。   知青点人心已经不稳定了,赵雨桐是考中的知青之一,她考上了一所师范学校,不算什么名校,可这是费尽心血努力的结果,她很满意了。   能够去大学里重新开始人生,本身是一件足够美好的事。   性格纵是沉稳,也按耐不住那股强烈的喜悦,脸上带了灿烂的笑容。   她仔细将通知书藏好,因为察觉到了同宿舍的几个女知青眼神有点不对劲了。   经历过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后,赵雨桐不再像当初那般单纯,她不愿意去考验人性。   通知书很重要,一旦出了差池,处理起来很麻烦,她宁愿小心一些。   没有收到通知书的人,实则心里早有了预感,发挥得如何一清二楚,不肯承认罢了,还在渺茫地安慰着,可能录取通知书还没送到而已。   时间一天天走过,越来越晚,那丝渺茫的希冀变得无力。   陈月清着急了,前段日子,她妈过来问,她还得意地安慰着,让她爸妈放一百二十个心,绝对没问题。   没人比她更清楚,林子修未来的发展,上辈子林子修可是考上首都名校,这一世提前复习了,没道理会差劲呀。   她志得意满地等待着,很是欢快雀跃,她马上是所有女人羡慕的对象了,没人比她家更风光了,她可以带上儿子,跟林子修进城生活了。   未来林子修还会是县长,而她是县长夫人。   在梦里陈月清都差点笑出来,在她看来,林子修成绩最好,通知书最晚到达再正常不过了,何必那么大惊小怪,淡定一点不行么。   但随着时间推移,陈月清坐不住了,通知书再晚都不至于现在还没发吧,她去打听了一下,几乎都送到了。   什么意思?林子修的呢?不可能没有林子修的!   陈月清慌忙对林子修说道:“为什么没你的呢,你成绩最好,应该是准大学生才对,怎么会漏掉了你,究竟哪里出了错。”   林子修眼神飘忽,不敢去看陈月清,烦闷地拨开陈月清的手,没能考上,他也很失望,又愤怒又暴躁,同时他又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果然。   他早预感到成绩不咋样了,好多题目没填上呢,本就不高兴了,陈月清还没眼色地在他面前一直提这事。 第65章 过年分猪肉   陈月清的再三追问下, 林子修不耐烦地一把将其拂开,“你一个劲问问问,我又不是评卷老师, 我咋个知道!”   “你还嫌不够心烦是吧。”   陈月清这会脑子懵了, 没看出林子修的心虚和恼羞成怒, 她嘴唇颤抖着, 陷入深思,“不,不对劲, 你绝对考上了,一定是有人调换了你的成绩!那些公社里的干部最容易做手脚,这种事不是没有,他们肯定把手脚做到你身上了。”   “没错, 就是这样的,子修,我们不能就这么算了, 必须要去调查个清楚。”   她处处忍让,给林子修做最贤惠的媳妇, 干活又养家,梦寐以求的不正是林子修的前途,她这辈子只想过得舒坦点, 无忧无虑的,咋就这么难呢。   万一林子修无法上大学了, 还能到达那个高度吗。   她难不成又要过得一地鸡毛, 熬成黄脸婆。   万万不行!   陈月清不敢去想这个可能, 否则迎来的只会是绝望, 林子修有知识有学识, 没道理落考的。   刹那间,她脑袋里立即回想起上辈子看到的关于冒名顶替的新闻,这个年代信息不发达,偷梁换柱的现象大量存在,造成了许多遗憾错事。   林子修极有可能是倒霉的被选中对象,陈月清认定了这个猜测,她要找教育局问个清楚,还有找哪家报纸媒体曝光。   林子修头痛,陈月清有病呢吧,脑子里天马行空啊,究竟为什么,没人比他更明白。   眼见陈月清快冲出去,林子修瞒不住了,手掌用力扣住陈月清,恼怒吼道:“够了!你别闹了,没人顶替,我就是没考上,你满意了!”   “我题目都没写玩,人家怎么给我分,这次没准备齐全,大不了明年再考。”   陈月清傻眼了,也崩溃了,“你再说一遍,你为什么没有写完?!我都让你提前复习了,你竟然不会写,林子修,你有病啊,你是不是压根就没认真看书,你对得起我的期望嘛,我辛辛苦苦挣钱,辛辛苦苦带孩子,让你十指不沾阳春水,你就这么回报我呀。”   “你个王八蛋!”   激动之下,耳朵里嗡鸣一片,陈月清猛然冲上前扑打,她心里委屈死了,不明白自己任劳任怨付出到底得到了什么,极大的希望落空,那种落差感她根本无法承受。   眼睛里充斥着冲动愤怒,什么都顾不得了,指甲狠狠挠在林子修脸上,发泄怒火。   林子修吃痛,奋力推倒陈月清,推锅说道:“疯女人,你当我不想上大学啊,逼逼叨叨个没完,如果不是你那天晚上煮了锅难吃的饭菜,我压根不会拉肚子,不会提前交卷。”   “怎么会……”陈月清喃喃,“饭菜你我都吃了,为啥我没事。”   林子修冷嗤,“我身体素质本来就没你好,坐在车上一着凉,身体不舒服,哪有心思考试。”   “成绩已经这样,我们互相指责没用,不如收拾收拾心情,准备明年高考。”   陈月清有点不信,她做的饭菜林子修吃惯了,偏偏考试那天闹肚子,怎么都很怪异,只是她又怕万一真是她的失误,她不能接受是她毁了林子修的前途。   “你没骗我,我可是逮到过你看故事书的,你老实说,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复习?”   “呵,你好不好笑,除了那一次,你不是盯住我看书么。”林子修语气愤愤不平,“这个月以来,你念叨的就是高考高考,别人的老婆,生怕自己男人考上跑了,你倒是一个猛子扎进去了,比我还激动,口口声声爱我,我真上不成大学了,你难道还要离婚。”   陈月清想说是,她的确最看重有没有舒坦日子过,林子修除了一张好皮相,最大的价值不就是前途。   但在她没有彻底放弃林子修前,话脱口而出容易伤感情,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跟林子修离婚的,她再给林子修一次机会,别等她跟林子修离婚了,林子修又考上了,那她岂不气得吐血。   更何况,林子修的家人在城里,有人脉的话,说不定运作一番便能回城,她与林子修都生了个儿子,没有林子修,她恐怕也没法嫁个更好的男人。   陈月清对自己嫁人的运气不自信了,为啥她偏偏遇不到好男人,她更担心的是,今年考题最简单林子修都失败了,明年万一还不成呢。   想着想着,都克制不住想哭了,她重生过一次了,有预知的优势,合该是最特殊的,可命运为什么没有眷顾她,她依旧过得辛苦。   她当初信誓旦旦地跟娘家人保证,肯定可以考上大学,成绩出来多丢脸,让两个嫂子看尽了笑话。   最令她心绞发痛的是,赵雨桐居然考上了,赵雨桐嫁给林子修后,林子修事事顺遂,步步高上,对妻子温顺体贴,换成她以后,林子修大男子主义,读书也没用了。   陈月清不懂,她差在了哪里,凭啥赵雨桐总是圆满幸运,她始终以为,赵雨桐靠着林子修才养尊处优,活得快意,没想到赵雨桐竟然第一批考上大学。   是不是赵雨桐抢走了林子修的运气?!想必现在的赵雨桐一定很得意吧。   多么讽刺啊,她所计划的一切都成了变数。   脑中好像铁锤在疯狂敲击,一抽一抽地痛,逼得她快发疯,手指抓进了头发中,不断拉扯,让疼痛来保持清醒。   她竭力冷静下来,再是失望心痛,林子修也不可能重考一次,明年,明年必须考上!   陈月清咬牙忍耐,“那你写信问问你爸妈,想办法调你回城,咱们不能一直在乡下干耗着,种地能有几个钱。”   “知道了。”林子修眼底阴郁,等他不想吗,他早前写了好几封信回去,有用的话他早就离开这叫不拉屎的地方了,他家两儿一女,他最小那个,回城必须安排出工作岗位,哪里轮得到他。   贫贱夫妻百事哀,存款见底,每月给儿子买米粉买鸡蛋都是一笔不菲的费用,还别提偶尔感冒发烧,数起米粒过日子,陈月清扛不下去了。   宁愿顶着风险,她也得去黑市做生意,接下来一年,怎么熬得过去。   陈月清的精神状态明显不对,赵雨桐从镇上寄完信,回来撞见了陈月清,对方的眼神阴恻恻的,跟暗中窥伺的毒蛇一样阴冷,感觉背后瘆得慌。   赵雨桐树起警惕,不禁庆幸,提前揭发了陈月清的真面目,否则她即便考上了,陈月清都能趁她毫无防备时,有心害她大学读不了。   陈月清的指甲都掐进了手里,刺痛感袭来,用尽所有力气,才压制住嫉恨与怨气。   ……   冬季的雪断断续续下了两个月,二月份洋洋洒洒落下的,与其说雪不如说是冰霜,铺在腐朽枯枝上,累成厚厚的被子,自留地里的青菜也冻的清脆,每顿吃不完的食材水果放在外面,便是天然的冰箱。   这个天气大伙应该都不爱出门的,身上裹了一层又一层,可没钱没票去买棉花,抵不住寒冷,冻得脸青鼻子红,最好的办法便是窝在家里,堵住瓦片缝隙,把暖炉烧热带来一缕温度。   这几天过年了,寂静的村落才有了人气,再冷也比不过凑热闹的心思。   家家户户去买了对联窗花回来,整整齐齐贴在门窗上,平日里再节俭,过年最重要的日子总要图个喜庆,期盼来年顺顺利利。   窗户里飘来各家的饭菜香味,在朦胧霜雾中交织在一起,鲜活极了。   今天队上分配猪肉粮食,更是人声鼎沸,七嘴八舌地谈论,所有人一年到头下苦力,等的不正是这一刻吗。   晒坝上大清早架好了大锅,烧热了一锅烫水,杀猪匠在石头上刺啦刺啦磨刀子,给白猪褪毛,圈里白猪经过精心饲养,虽然没有猪饲料吃,大家每天也砍来了最鲜嫩的猪草,把白猪养得胖胖的,担起来称重,几乎接近三百斤了。   为了分配公平,分猪肉照样是按照工分来的,多劳多得,为生产队做出越多贡献的人,猪肉分到越多,众人都围在晒坝边看,那块雪白的猪油简直馋得他们直流口水。   唐锦换上厚实棉衣,戴好围巾,脚上还穿着那种厚实的手工棉鞋,出门时给陆沉戴上顶毛绒帽子,别冷得感冒了,冬天感冒一时半会好不了。   拿上大盆子,喜气洋洋去分猪肉,唐锦粗酷算了下,她可以拿到六个工分,有时请假,但积少成多嘛,陆沉鲜少歇息过,工分就很可观了,至少能分到七斤猪肉吧。   临到晒坝,放眼望去,围了满满一圈的人,翘首以盼分猪肉。   唐锦都看不清里头的场景了,“这么热闹啊,都来得挺早,年味真浓。”   陆沉扶住她的手,地面上雪还没化完,免得不小心摔跤,“年年都这样,最值得高兴的就是今天了,不用担心吃不饱饭,不用忧愁明年收成。”   唐锦心下感慨,这年头大家的愿望真是很简单了,没有那些繁杂欲望,只要能够吃饱穿暖就可以了。 第66章 吃火锅   杀猪是个力气活, 耗费一个多小时,猪肉有好有坏,都乐意分到更肥美的肉, 那些搁到旁边盆子里的猪血跟猪大肠也不会浪费, 带回去灌血肠也是种美味的吃法。   沉甸甸的猪肉抬到案板上, 再次磨了下刀刃, 计分员的眼珠子也粘在了猪肉上,喉咙滚动,待到终于开始分猪肉了, 他拿出小本,依次念户口名字跟相应的工分,猪肉分几斤分哪个部位都是有讲究的,只有工分多的家庭才能分到最受欢迎的猪油。   念到名字的人兴奋跑上前, 紧紧盯住那把锋利的大砍刀,砍刀重重落下,一条肥瘦相间的肉丢了过来。   忙不迭装进盆子里, 眼神还钉在案板猪肉上,馋意都快溢出来了, 过年就指望这些荤腥了,加上春季分到的野猪肉,切碎了煮进锅里, 一家人都能尝到肉腥味,节省些吃, 还可以留到明年。   什么吃肉可以像红薯一样吃腻了, 那真是幸福地笑掉大牙了, 不过肉又怎么可能吃腻呢, 一头猪都不嫌多的。   见前面的人提起猪肉走了, 后面人群有点躁动了,不是担心分不到,只是迫不及待罢了。   杀猪匠的手速很快,手起刀落,大块猪肉不断减少,猪肉分熟练了,斤数都差不多准确了,稍有偏差也不妨事,不必太过计较,不然每块猪肉都称一陈,那下午都分不完。   大伙还等着提上猪肉回家煮了解馋呢。   吵吵嚷嚷,有点听不太清楚,唐锦站在后边,仔细听着,念到陆沉名字了,她赶紧把搪瓷盆递给陆沉。   作为拖拉机手,陆沉本身待遇就要好一些,加之他做事卖力,地里的杂活也兼顾着,平日里少于请假,几乎每天都是满工分。   跟唐锦的工分合计在一起,拢共分到了十一斤零三两猪肉,两根肉骨头,一叶猪肝,一碗猪血,猪肉几乎是五花肉,肥瘦相间,瘦肉偏多一点。   这次唐锦捡不到肉肠了,人力饲养的猪肉没有太大腥味,不需要调料腌制,可以做出好吃的腊肠,猪肠有的是人要。   “大家都忙着分猪肉呢,粮食应该下午才会分,又不像猪肉一样,好的部位切了就没了,咱们不如晚些去,以免人挤人。”   陆沉点头,“我趁这时间把地窖收拾出来,里头可能积了水,红薯得放在地窖里。”   别的粮食都能丢进仓库,红薯必须抬到地窖,表面用塑料布遮盖起来才不会发芽腐烂。   近期下雪时间长,将地窖表面的烂布揭开,里面果然渗进了水,四米深的地窖,褐色的泥巴水足足有一米高。   陆沉找来大水桶,像打井水那样把污水排掉,脏污的泥水还蹦了许多只灰溜溜的癞□□,鼓嘴咕咕叫。   都说癞□□身上浆液有毒,弄上来的癞□□远远扔一边。   泥水舀得差不多了,再搬梯子下去铲泥浆,下次必须用塑料布把地窖口遮盖地严严实实,渗水进去清理太麻烦了。   许久才全部清理完毕,洞口敞开,等待风干多余的水迹,唐锦打了盆温水让他洗手。   锅里炖的骨头汤传来香味,小火在灶上慢炖,随着时间过去,骨髓的精华都熬出来了,咕噜咕噜冒泡,汤水浓白,骨头上没剃干净的肉也煮得软烂。   汤里放了脆脆的萝卜,剁成小块,嫩生生的,白萝卜没有苦味,还清甜可口,被骨头汤浸润,咬一口都是汁水。   小锅里蒸熟了高粱米饭,高粱米没有稻米好吃,口感粗糙,蒸的软烂一些,吃习惯就没感觉了。   饭后来碗滚烫的骨头汤,整个人都升华了,好像在温泉中泡过,身心都暖洋洋的。   在屋里灶边烤火烤芋头,下午四点钟左右,再去仓库边扛粮食,今年收成不错,一部分交去公社后,剩下的粮食能拖到明年,这会来分粮食的人陆陆续续走了。   家里壮劳力多的,工分也挣得多,都叫富粮户,有些病弱家庭使不上力气的,就只能勒起肚皮继续过日子。   陆沉带来几根麻袋,能分的种类有红薯玉米小麦稻谷,其中红薯份量最多,毕竟是每顿主食,耐吃扛饿,玉米也不错,磨玉面,稻谷小麦分别只有四十来斤。   唐锦虽然不如别人拼命,但做事的时候挺认真的,汗水也哗啦啦流了许多,口粮也有几十斤。   另外家里还拿到了七十多块钱,忙忙碌碌,总算见到收获了,这种喜悦是其它事物不能比的,真正等于血汗换来的,代表意义不同。   用鸡公车运送粮食回去,搬进宽敞的杂物间。   今天是个好日子,既是过年,又是收获,还分到那么多猪肉,晚上总该做点好吃的奢侈一把吧。   十来斤猪肉,短时间内吃不完,依旧切条烘干了挂在房梁上,瞧见那一排排肉,心里都充斥着满足感,可踏实了,腊肉颜色已经变得黢黑,旁边挂的香肠也渐渐紧实干瘪,细细一条。   唐锦割了一节香肠,一块腊肉,腊肉熏得极好,从横截面来看,瘦肉粉红色的,层次分明,等到蒸熟了之后,肥肉必然晶莹剔透,薄薄一片渗出油脂。   光是香肠还不够,唐锦提议道:“老公,晚上我们吃火锅怎样?”   火锅只有炒料比较费事,肉菜涮起来起来方便,围着火炉边还可以取暖,多适合这个天气。   来了这里,还没吃过一顿火锅,想到香喷喷的火锅,唐锦忍不住咽口水,心里痒痒的,馋虫都勾出来了。   火锅需要的八角桂皮香叶铱誮醪糟那些调料,她买东西时注意收集,家里都有,家里两口小锅,其中一个装了剩余的骨头汤,可以加热了涮菜吃,另一个用来熬制香辣锅底,拼成两种口味的。   陆沉没吃过火锅,甚至第一次听说,可看唐锦那副小馋猫样,就知道这东西一定美味,升起了一抹好奇。   唐锦清理一遍家中肉菜,计划要弄哪些食材,她指向水桶里的鲢鱼,让陆沉把鱼给杀了,“你注意一点,不要把苦胆弄破了,鱼肉熟了是苦的。”   陆沉掂量了下手中菜刀,刀刃太厚了,不够锋利,他换了一把更轻薄的菜刀,刮鱼鳞去除内脏,黑色薄膜刮得干干净净,鱼泡单独分出来,鱼肉切成细润的薄片,呈蝴蝶形状,鱼头鱼骨留到下顿炖汤。   唐锦甩了块新鲜猪肉在案板上,一分为二,划成肉片,蛋清淀粉腌制得口感嫩滑,装了一盘,另一块肉剁成肉泥,混合少量香菇,挤成一粒粒丸子。   温水中把准备的蔬菜清洗水灵,搁在小簸箕里。   随后唐锦打开橱柜,找到调料包,搭配出合适比例的香料,温水浸泡一会,干辣椒在石椿中碾成碎末,做糍粑辣椒。   火锅底料最常规的是用牛油炒制,现在猪油都少见,更不用提牛油了,清油火锅也美味。   唐锦捧起小壶倒清油,淹没铁锅底部,看着哗哗留下去的黄澄澄清油,有点肉疼。   清油颜色愈发清澈了,干煸葱姜蒜,熬出香味捞出,加入糍粑辣椒,辣椒酱,香料,糖块还有醪糟,小火慢熬,简单的底料便完成了,这一锅底料全是油做出来的,香料也不便宜,只吃一顿未免太奢侈了。   唐锦盛出一些在小锅里熬煮,铁锅里面的等到冷却凝结成块,到时划成几块保存下来。   陆沉在灶台边烧火,他看清了每一个步骤,总体来说,两个字复杂,杂七杂八的香料看得眼花缭乱。   随便用油炸了,多种香味交汇混合,闻起来却并不古怪,反倒迸发出浓烈火热的香味,扑面而来,有些刺鼻,却极其诱人,勾起了强烈食欲。   火锅的香味最重,且极具特色,今天熬火锅底料,照样把门窗关紧实了,今天是队上的人都分到了肉,应该都会煮肉吃,肉香味飘出来不突兀,但火锅味实在太浓了,飘出去绝对很明显。   唐锦关了门,宁愿厨房里残余火锅味,也不想引来众人围观。   整好的香肠腊肉颜色红彤彤的,油脂滴在蒸笼上,有一股独特的烟熏味,切成薄片摆盘。   这会火锅汤底也烧开了,唐锦搬来两根小板凳,跟陆沉围坐在锅边,“总算全部搞定,开吃。”   锅里冒起腾腾热气,细碎的火苗跳跃,映衬得墙壁蒙上了昏暗的橘色火光,两人脸侧也镀了层阴影。   冷风都挡在了门外,源源不断的温度传递而来,穿了棉衣还觉得有点热,干脆脱掉外层的棉衣,沾了气味还不好洗。   碗碟里盛了一些酱料,锅边摆放了火锅食材,肉菜有鱼片,肉片,肉丸子,蔬菜有豆腐,笋干,各类蘑菇,小白菜小青菜,土豆片,芋头,萝卜,豌豆尖。   各种摆在一起,看上去很丰盛。   素菜吸油,安排到最后煮,肉片肉丸子先倒下去,等待期间,有些坐不住,先夹起片香肠腊肉解馋。   唐锦喜欢瘦肉多的香肠,咸辣味,而且越嚼越香,陆沉更爱腊肉,因为腊肉肥瘦适中,吃起来更油润。 第67章 离别   唐锦挑了片纤薄的鱼肉, 在锅里烫一会,鱼肉易熟,剔透的颜色转为雪白, 翻卷起来, 裹上酱料, 鲜香麻辣, 纤细嫩滑,一抿就化了。   后味太香醇,舌尖战栗。   陆沉学着唐锦的姿势, 尝了块鱼片,于他而言是种新奇的吃法,原来这就是火锅,红油火辣辣的, 很符合名字。   味道是重口味的,一点都不油腻,绵长润口。   他眼睛一亮, 立刻被惊艳到了,体会到了火锅独特的魅力, 有点像大锅菜,味道却是大锅菜远远不能比的,他喜欢这股浓郁的香辣味, 心口暖呼呼的。   唐锦夹了猪肉片放到他碗中,“肉片老了就不好吃了。”   肉丸也慢慢煮熟了, 一个个漂浮在表面, 陆沉觉得神奇, 火锅底料有这么厉害吗, 明明做法和大锅菜差不多, 这些食材却并不是一个味道,在锅里烫一烫,食材各有风味,鱼片嫩滑,肉片厚实紧实,丸子弹牙,土豆软糯入味。   胃部像打开了一个大口袋,筷子停不下来,唐锦嘴唇辣得通红,鼻尖冒细汗,感觉有点燥热了,她放下碗筷,舀了碗骨头汤,慢慢抿着喝。   火锅汤底是越煮越有味道,陆沉才吃到兴头上,所有食材他都解决了,甚至还意犹未尽。   “好吃,天天吃火锅我都不会腻。”陆沉才第一次品尝到这个味道,可能是肚里缺油水,比起清汤寡味,重油重口才印象深刻。   唐锦笑了笑,火锅是会让人上瘾的,那也耐不住天天吃,等将来条件好了,随便买油买粮了,怎么做都行,她往骨头汤里丢了一把豌豆尖,绿茵茵的,压一压味道。   氛围这么浓郁地过年,晚上最好有点活动,比如看春晚看烟花,可现在连个收音机都没有,那啥都不用想了。   清洗掉锅碗后,唐锦把猪血给焯一遍水,这样耐放一些,灶屋角落还插着蜡烛钱纸,除夕那天敬祖留下来的,说是不忙着清理。   弄完一切,虽然外面夜色漆黑,其实时间还挺早的,现在睡了,可能醒来天都还没亮,就这么呆坐着大眼瞪小眼,有点枯燥了。   唐锦做了一副扑克牌,跟陆沉打牌,桌边放两捧花生米,输赢就是这个,只有两个人,斗地主没劲,那就玩炸金花好了。   春节期间,着实热闹了好几天,加上舍得煮点好的,都吃胖了两斤,那些往常又黑又瘦的人,脸上都有了血色。   小孩们现在最大的愿望,可能就是天天过年了,桌上摆了肉腥,还可以吃到花生瓜子糖块等小零食。   唐锦炒了爆米花,烤了红薯干小饼干,那些孩子上门拜年的时候,她往小孩兜里放一点,这里不兴发红包,能够讨到吃的,孩子们就能兴奋地活蹦乱跳。   西山镇人来人往,供销社往往会在这个时候加大供应量,或是摆放一些新玩意,哪怕要钱要票,都挡不住群众购买的热情。   整年所积压的购物欲通通积攒到了年底,都是一个想法,平时已经过得够苦了,过年还不许奢侈一把吗。   黑市的生意人也知道现在东西最好卖,只怕货物不够,不怕卖不出去,尤其是春联对联那些,价钱也翻了一番,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为了挣钱,冒着风险也要在黑市扎根。   民兵这段时间管得严,清楚黑市最近有多活跃,经常来搜寻,但是黑市的人也时不时腾个地方,专门找个望风的人。   积雪渐渐融化,寒风也不再那么刺骨,三月份春意来临,第一批大学生开始收拾行李去外地学校报到。   带着对未来的期许,收拾行李的手都在颤抖,回顾这个呆了多年村庄,心绪复杂,感慨万千。   之前总是抱怨种地辛苦,做梦都想走,可当真正要离开这里了,忽然涌出了不舍,这个地方承载了太多深刻的记忆,青春年华最好的时光都在这里度过,朝夕相处的朋友,热情善良的老乡,那些熟悉的面孔跟连绵山坡,以后很难再看到了,怎能不怅然。   离别前一天,赵雨桐买了一包橘子糖,来敲响唐锦院门,捂着自己的脸,她脸上扬起漂亮的笑容,像朝阳下绽放的花朵,没有了阴霾。   “谢谢你给我的药膏,你看我的脸完全好了,现在的我自信多了,去了学校,总不会有人再叫我丑八怪了。”   “不知道怎么说,要走了还挺不是滋味的。”   算来算去,加上唐锦,跟她关系和善的人竟然只有寥寥几个,临走之前,想着来看一眼。   唐锦微笑道:“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声恭喜,祝你前程似锦。”   赵雨桐给她送了糖,她也该有所表示,折回屋里,拿出一包饼干,“这是干粮,可以在车上边吃边解闷。”   “谢谢。”赵雨桐摸摸煤球的脑袋,又握住煤球爪爪晃了晃,夸了句乖狗狗,她起身离开。   走了几步,赵雨桐又转过身来,脸上微红,动动嘴,对唐锦有些别扭地说:“那个,如果你愿意,以后可以给我写信。”   下乡两年半,如果连朋友都没交到,岂不是太失败。   “好啊。”唐锦应承下来,看着赵雨桐身后垂落的两条长辫子,突然觉得时间过得也太快了。   像刚来下乡的那天一样,大队长用拖拉机载着几个知青,送去县城里赶车。   轰隆隆的声音渐行渐远,剩下的知青心里难受,不舍中夹杂着怅惘,还有着难言的羡慕嫉妒,分明都是下乡的,人家已经奔着大好前途去了,他们还得留下来苦哈哈种地,哪里高兴得起来。   陈月清手指用力抠着掌心的肉,死死盯着离开的人,眼神阴戾,她本来也该在众人的瞩目中,风风光光离开啊,结果变成了笑话,她小心翼翼捧着的林子修没用。   看见这一幕,她平复好的心情又汹涌起伏了,赵雨桐这小贱人都要去大城市了,林子修留下来挖泥巴,想想就气愤难平。   她就不信了,第一批不行,今年高考林子修还不行。   众人谈论着远去的知青,幻想城市里的日子到底有多好,读完书出来,那是郭嘉分配铁饭碗,比工人待遇还好,怕是顿顿都不缺吃的,还有啥啥自行车,收音机,那些都不愁买不起呢。   谈得津津有味时,突然有人说着不好了,大队书记出事了。   这会赶着用牛车把人送去镇上卫生院。   什么情况啊?   一头雾水地去打听,才得知万书记今早在茅坑里被发现,脑壳都砸出了洞,血肉模糊的,得亏那个茅坑不深,否则还不淹死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的事,也不知道人能不能救活,是谁做的啊,这么大胆,不过没人看见,谁查得出来。   卫生院一检查,情况严重,紧跟着送去县医院,花费大量医药费,人命是捡回来了,可把人带回来之后,也动弹不得成瘫子了,只能躺在床上被照顾。   队上的人一阵感慨,万书记家里的日子过得还算滋润了,原本舒舒服服的,不知惹到哪个小人了,全毁了呀。   万书记的老婆发愁,不是担心万书记受伤,她在意的是,万书记倒下了,那每月的工资不就没了嘛。   看着伤病在床的老男人,她并不心痛,平时她男人对她并不好,骂她打她,她怎么可能精心伺候,日子以后会过得艰难,可她不用怕这个混账东西了,还可以指着鼻子骂。   在红枣生产队因为这件事乱成一锅粥时,一个女知青已经登上了火车,抱着包袱,脸上浮现出快意的笑。   她长得有几分颜色,遭那个老王八占了便宜,迫于名声,她并没有如赵雨桐那样选择告发,在老王八的威逼利诱下,为了拿到工农兵大学生的名额,为了可以回城,她克制住恶心,咬牙忍了下来。   却没想到,她付出了一切,居然峰回路转恢复高考了,根本不需要付出代价去交换什么,当时的心情激动又痛苦,她是白白被践踏了,然后发疯地复习考大学,她绝不想再看到那张恶心的脸。   拿到录取通知书那一刻,回顾那段黑暗的经历,她无法面对自己,也更恨那个强迫她的人,所以临走之前,她趁着晚上把人打晕了,疯狂地宣泄心里的痛苦。   还把人拖去茅坑,如果淹死了,是老东西活该。   顺利离开了那个地方,直到上了火车才放心下来,没人知道是她,以后会重新开始,忘掉这里的一切。   大队书记出了事,报了公安后,并没查出来是谁做的,春寒料峭,大冷天的,早早都睡着了,谁会注意有没有人大半夜出门,看到犯罪现场啊。   人被发现时,都已经晚了,什么线索都没有,万书记家里人睡沉了,一点动静都没听见,当晚说是兄弟家里喝酒,以为这人顺便在那里歇下了才没回来,早上上厕所才发现人在茅坑。   万书记本人也口齿不清,说不出话,他自己都没看清是谁。   这事就这么僵持了下来。 第68章 通电了   大队部书记没有人胜任, 自然要重新投票选上,选干部以往都是搓几个纸团丢进箱子里,抓阄开选, 可大队长考虑到这种办法选出来的人, 可能干活不利索, 私心太重, 最后还是决定投票来选。   当书记肚子里还是要有墨水的,大队长不会选择那些知青,都知道高考要延续下去了, 知青要是当上书记,第二年人走了咋办。   还是年纪偏大一些的,办事牢靠,综合对比下, 由原来的大队会计顶上。   生产队的干部更替,队上的人也就唠叨个几天,逐渐抛之脑后, 毕竟又一年的春耕即将来临,哪有精力管闲事。   最近空气依旧干燥, 虽然春寒料峭,却不再那般骨子发疼地冻人,感觉得到气温却在慢慢升高, 干枯的树枝枯草冒出茵茵绿意,蛰伏沉睡的季节被唤醒, 绽放出盎然生机。   融化的雪水融进地里, 连绵土坡生长出一丛丛野草, 土壤压得太紧实, 要拎起锄头去除草翻地。   寂静许久的村子, 再次活跃了起来。   初春传来了一件喜事,附近几个生产队都要开始拉电线,可以通电了,以后不用再点蜡烛煤油,家家户户都有照明灯光。   这事一听说,大家的反应并不强烈,那些城里人都习惯用电了,可他们乡下蜡烛用惯了,供销社一买就是一大把,晚上有照亮的光,不至于乌漆麻黑,并没有感觉多么需要电灯。   听个热闹而已,想起卫生院里那白拉拉的灯,是特别明亮清晰,比蜡烛好用一些,但也仅仅如此。   反正他们平时听广播,能听到公社远远传来的广播声,不过平日里用水都是一担一担挑,有了电了,是不是可以抽手机灌溉啊。   有些人忍不住反对了,拉了电线,那得交电费呀,电费比蜡烛贵得多,白白添了花销,谁用得起,就点蜡烛不是过得好好的吗?   大队长解释说:“你不乐意用,总有人要用吧,这是好事儿,那些偏僻苦穷的生产队,还没办法安电桩呢,这说明咱们生产队在进步啊。”   “工人们是过来先把电桩电线安上,你不乐意用电灯泡,继续用蜡烛呗。”   唐锦听到这消息高兴,穿到这里后,她都忘了亮如白昼的光线是什么样子,蜡烛她虽然用惯了,还觉得很有年代感,可蜡烛没有电灯方便,每天晚上就着蜡烛做事,对眼睛不好。   去上厕所,去洗澡,都要端一根蜡烛进去,那豆大的光点也不顶用呀。   她盼着快点过渡到电力照明,这会周围的人不知道通电的好处,再过几年就明白了。   一周后,几个穿灰蓝衣服的安装工人来到红枣生产队,大伙都好奇这电怎么通的,怎么让那灯泡滋啦亮起来,纷纷围过去凑热闹。   安装工人选了一个较为平坦开阔,且没有过多树枝缠绕的位置,挖出一个深坑,将电桩埋进去,支架搭起,电线承受的电压也要调整。   看几个工人爬那么高,底下的人心都快提起来了,这要是不小心摔下来,可怎么得了。   弄了两天,十来根平行细线横亘在半空中,时不时有麻雀停留在上方,灵活跳跃,叽叽喳喳鸣叫。   在晒坝边统一安装了个电表,大约四角钱一度电,根据这个总表向供电局交费,每个月大队长都会张贴公布栏,表明哪户人家用了几度电,届时统一交钱给供电局。   确定电线已经通电了,唐锦按下电灯开关,椭圆形的电灯泡通过一根细绳吊在房梁上,拉一拉墙壁边的小开关,灯泡散发出橘色的亮光。   不知怎么的,唐锦看见这发亮的电灯泡竟然还挺激动。   虽说只是十五瓦的灯泡,光线也昏黄昏黄的,但总比蜡烛用着舒服。   “这还不够亮啊?”陆沉听到她的嘀咕,目不转睛盯着灯泡问,烧蜡烛的时候,只能照到那一小片区域,可这灯泡在四处发光,屋子里各处都能照到,陆沉觉得这已经很明亮了。   唐锦把灯关掉,“天色还没黑尽,等会再开,节省点电费。”   不怪她吝啬,电价还挺贵,这一度电都是几毛钱,积少成多,一个月下来要好几块的,陆沉辛辛苦苦干活,一个月也才几块钱。   如果大手大脚地用下去,大队长公告一贴,万一他们家用电度数最显眼,那不是表明他们家小日子过得很滋润。   “你说的对。”陆沉有点紧张,这每用一分钟,电表都在跑,要省着晚上用电。   他抬头再次多看了一眼,稀罕得像没看够似的。   第二天去地里锄草,有人就迫不及待发表用电感想了。   “嘿,我就绳子那么一拉,那灯泡哗啦就亮了,屋里照得可亮堂了,跟天上太阳似的。”   “可不是嘛,我看他就埋了几根桩子,咋这么厉害呢,那个叫电的东西咋窜过来的。”   “城里人用电,咱们也用电,那咱是不是跟城里人一样了?”   “我当时还觉得通了电也没啥了不起,等真正试了,还发现当真不一样,本来我老花眼针都穿不上,可我坐在那灯底下缝鞋垫,呲溜就穿进去了,看得清清楚楚。”   “哪天要是没有电了,我怕是都不习惯,蜡烛用着挺不错的,可挂了电灯泡,我就纳闷了,这蜡烛的火咋才拇指大一点,燃起来不够劲。”   旁边的知青听了忍不住发笑,他们在城里早就用过电灯,见怪不怪了,也就乡下没见识,说得这么夸张,当稀罕宝物一样。   “哎,你们笑啥,很好笑吗,是不是看笑话呐?!”   “大婶,又没笑你,你急吼吼地凑上来,合着连笑都不能笑了,你想得也太多了。”   “不是,你刚刚明明盯着我这边的。”   眼看快要吵起来,计分员急忙过来制止,“闹什么闹,地都翻完了?在这里瞎扯半天了,看看你们脚下干了多少活。”   地里面到处爬满了野草浆草,抢土壤营养的,不能任其生长,这坡上拖拉机开不上来,只能拿锄头挨着铲,几十亩地呢,可费时间了。   地一翻完就要开始种红薯等第一季作物了,时间安排很紧,但因为天气舒适,做事的时候不会太劳累。   光看见陆沉在地里面开拖拉机,时间滋溜一下子过去了,当金灿灿的水稻在水田中摇曳,晒干了收进仓库,有人开始发现不对劲了,陆沉跟唐锦这两口子经常凑一起,怎么只看见陆沉,唐锦跑哪儿去了。   恍然察觉,地里好久没见到人影了,好像就傍晚收工的时候,唐锦背着猪草去猪圈。   难不成大白天唐锦一直没上工,在家里待?这怎么可以呢,哪家婆娘有这么懒,以为地主老太太啊,还敢坐在家里享清福了,都在干活,凭啥唐锦可以偷懒快活。   陆沉一个大男人,也不知道管管。   还有好几次看到唐锦从村口进来,神神秘秘的,去哪里了,好奇地过去打听,才得知唐锦竟然去读书了!!   这让太多人大跌眼镜,唐锦一个嫁了人的,快二十岁的年纪,还好意思去读书?   一个只读了小学的,跑去念初中?太搞笑了,脑子没进水吧。   那些知青要读书,是因为本来就有高中学历了,只要复习了就有资格参加考试,唐锦这年纪去读,是不是太晚了,一个村姑而已,地里刨食长大的,还想当文化人,以为文化人那么容易。   是不是也想去考大学,那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得美哦。   安安分分过日子才是正经,非要瞎折腾,脑子有毛病,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   这种稀奇事,还是第一次听说呢,打听到这件事的人,立刻跑去大张旗鼓地八卦,跟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样。   惊得旁人锄头都握不稳了,“啊,这唐丫头咋想的,当人媳妇要把持家里,她疯了去读书。”   “哪有读书这么简单,肯定是寻个由头偷懒呢,可以不用累死累活挣工分,别人还没办法说嘴,心眼子真多。”   “难怪好几天没看见人呢,去公社偷偷耍去了吧。”   “我家要有这么个婆娘,哎哟,丢死人了,让大伙指指点点,陆沉瞧着挺能干,居然由着媳妇胡闹,多挣些粮食才是正经,读书浪费。”   陈月清顿住挖野菜的动作,竖起耳朵听了许久,嘲讽地笑了起来,摇摇头继续忙活,嘴角的讥笑都压不住了。   她还以为唐锦变得聪明些了,结果还是那么蠢啊,她没文化,唐锦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个小学文凭,约等于文盲,能看得进去书?鬼才相信呢,不想着好好挣钱,哪天饭碗都端不稳了才好笑呢。   正经日子不过,跟群小屁孩坐在教室内听课打瞌睡,都不知道别人心里如何鄙视她。   陆沉现在没意见,可贫贱夫妻百事哀,唐锦不懂体谅,担子压在一个人肩膀上了,就不信夫妻关系不出问题。   陈月清最近心情一直压抑郁闷,有了唐锦这糟糕的对比,她心情还稍稍好点了,不错,她就等着唐锦怎么作死。 第69章 何丽的喜酒   耳边舆论都是贬义的, 面上笑嘻嘻,其实古怪的眼神藏都藏不住,转头去兴味盎然地八卦。   唐锦知道那些人什么看法, 她不在意, 去年她上夜校, 小学知识太简单了, 就算她有意遮掩,进步也是明显的。   乡镇小学规定不严格,她特意找到校长, 通过了六年级试卷考核,拿到小学毕业证,校长思想开明,很乐意看到她继续向上求学。   开春, 唐锦就在公社中学报名入学,明天走路去也方便的。   这是唐锦思虑过的,目前这个时间, 还没有开放经济,无法正大光明做生意, 至少两年之后,才有转机。   两三年的时间都是光阴,一直种地, 万万不成的,不如趁此空隙提升自己, 总能学到东西的, 先把书给读了, 她还不想一直是个小学学历。   这会初中高中学制都是两年, 等她高中毕业, 时局正好,大环境焕发出新气象,届时再继续发展。   家里积攒了一笔存款,生活的必需条件不缺,农忙了学校还会放假让学生回来帮忙,这样的处境下,她为什么不读书呢。   让唐锦高兴的是,陆沉是支持他的,他念过高中接受过教育,思想并不僵化,知道上学不是无用的,支持她报名入学。   最重要的人愿意理解她,别人怎么想都随便,自从高考恢复以来,队上的孩子都去读书了,仅仅因为她的年龄,就不合适去读书了?没道理的事。   唐锦坐在教室里的时候,她脸秀气漂亮,扎两条辫子,跟班里的普通女同学没多大差距,大家没用奇怪的眼光看她,听说她的年龄还结婚了以后,态度有些微妙。   唐锦专心听课,满不在乎,她又不是为了过来交朋友的。   在这个天气渐暖的时节,何丽跟李老四要结婚了,李老四八面玲珑,擅于打交道,人会来事,在厂子里扎稳了脚跟,结婚以后,带何丽去镇上居住。   唐锦挑了一件衣服当新婚礼物,这回换何丽含羞待嫁了,她家里会绞面,脸庞上的绒毛绞了,看上去光光嫩嫩的,还描了眉毛,涂了点口红。   现在化妆品贫乏,还讲究低调,不需要过多打扮,年轻姑娘皮肤水当当的,一切都挺好的,就是那发型有些不相配。   唐锦左看右看,把何丽的眉毛擦得细一些,口红也涂得稍微淡些,擦掉边缘多余的,太浓了跟吃了血一样不好看。   指尖抹上丁点口红,覆在何丽脸上,均匀地晕染开来,比较显气色,随后散开那条大辫子,发丝交叉,手上灵活地团了个花苞,红色绢花插在花苞边缘。   何丽定定坐在椅子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摸了下脸蛋,笑出两个酒窝,“真好看,你以后都能去给新娘子化妆了。”   “我今天要漂漂亮亮的。”   唐锦处理掉碎发,夸道:“已经很漂亮了。”   何丽笑着笑着,低叹声气,结婚固然是件喜事,可今天过后,要离开熟悉的家自己过日子,她舍不得,“我舍不得爸妈,也舍不得你,以后一有空了,我就回来看你们。”   唐锦笑了笑,“镇上很近的,你回来很方便,等你回来了我给你烤鸡蛋糕吃。”   李老四喜气洋洋骑着自行车过来接亲,当天酒席很热闹,他是个有钱的主,还有人脉弄来好东西,酒席当然要大方操办,桌上有酒有菜,坐满三张大桌。   为此柳春花还酸溜溜,李老四最先是跟她闺女相亲,假如唐晴没有闹腾着嫁去镇上,这会李老四就是她的女婿了,那些彩礼也是交给她。   唐晴表面上风光,啥职工家庭说起来体面,其实结婚的时候彩礼才几十块而已,酒席也办得不敞亮,比起何丽,真是简陋了。   唐晴要是跟李老四成了一对,那才叫享福,好手好脚的,不用照顾瘸子,单独过自家小日子,没有公婆磋磨,哪个能想到,李老四一个泥腿子,摇身一变也成了工人。   唐晴要是听她的劝,再等一等,那婚事就顺畅了,偏偏这个死丫头不惜福。   柳春花心里就觉得,何丽一家是捡了她闺女的漏,占了她家便宜,整天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像何丽欠了她家多大恩情一样,蹦出来的话都不中听。   旁人听了都懒得搭理,嘴皮子讲得光鲜,以为唐晴多抢手似的,何丽可比唐晴能干得多,无非是瞧见人家小日子和和美美,眼睛发红了。   唐晴自从去了镇上,就少于回生产队,春耕特意回来过一趟,她始终没能怀孕,一边从卫生院拿药,一边回老家寻些土方子。   她觉得如果她生个孙子孙女,婆家就会重视,好过一点,届时还可以提条件,让婆家找关系将她调成正式工。   肚子一直没有消息,唐晴听医生讲了,是因为流过一次产,身体受到损害,再次怀孕需要时间。   分明是那王八蛋害她流产,但婆家没有一个人心疼她。   唐晴心里发苦,又能怎么办,离婚她绝对不可能,女人离了婚,哪里抬得起头来,她也不愿意丢弃工厂的岗位。   去年高考,她尽力复习,抱了极大期望,她一旦成了大学生,根本不用看人脸色吃饭,可她题目不会做,当然没考上,大失所望,只得安安心心继续过日子。   唐晴回娘家,就是让柳春花去打听有没有管用的偏方。   听柳春花抱怨何丽和李老四,她也怪不是滋味的,心里头想法跟和春花一模一样,李老四结婚没关系,李老四发达了过后再结婚,那特别令她难受了,还给出一辆自行车的彩礼,她嫁去镇上可没这待遇。   凭啥何丽一个村姑捡了漏,可以住在镇上,没有一堆破烂事操心,她却要委身一个死胖子,受尽憋屈,伺候公婆,为怀孕天天喝药。   幸好有唐锦陪她,唐锦比她还早结婚呢,照样肚皮没用,还跑去读书,唐晴听了嗤之以鼻,从唐锦身上找到了心理安慰。   她过得再不舒坦,也有人衬托。   何丽回门那天,来找唐锦吐槽,别提多膈应了,她和李老四在供销社买糖饼,碰见买东西的唐晴,唐晴那张脸刷地垮了,还用那种委屈的眼神欲语还休地看向李老四。   何丽吞了只苍蝇一样恶心,以前相亲过,那不是没成吗,还好意思摆出副矫情的姿态,有毛病吧。   倚着唐晴性子,这事做得出来,唐锦想象出那场面,她也冒鸡皮疙瘩。   从本质上来说,她觉得唐晴跟陈月清有点相似,都喜欢嫉妒,眼里只看到了别人的幸福生活,都一样地想走捷径,却又不愿意靠自己。   赶在春季尾巴,旱田中早熟油菜及时收割完,红薯也全部种进地里,山坡上已经爬满绿叶青草,许多野草莓星星点点长了出来,斑驳的一片粉红,村里孩子有了零食,四处乱跑。   唐锦拎上袋子去田坎边,那些田坎边缘,土壤水分较充沛,长了许多折耳根,清明节那个月的折耳根最嫩,这个月份来挖,叶子都有点老了,但仔细找一找,那些野草遮掩的地方,是有嫩折耳根的。   折耳根长着几片褐色的心形叶子,有点像猪鼻孔,方言都喊猪鼻孔,特殊气味挺浓郁,不爱吃的闻到是臭味,爱吃的人就觉得折耳根很香。   唐锦是吃得惯凉拌折耳根的那个群体,顺着叶片往下挖,下面是长长的根茎,晒干了也可以拿去煲汤粉粉糯糯的。   唐锦挖了一捆,抖掉掺杂的泥土,顺路去河边。   去年深冬河水冷彻入骨,没人往河里跑,现在河里的小鱼都已经养肥了,春耕忙着种玉米收油菜,大家身体吃不消,好些人凑到河边捉鱼,用姜块炖了,鱼汤好歹有个鲜味。   都说东西是集体的,针对的都是野猪野鸡,鱼巴掌大一条,谁稀罕平分,连鱼汤都不够分的。   小鱼们都很狡猾,躲在水草里,轻易不好抓,但只要有足够的耐心,蹲守总会有所收获,河水浅岸边,有几丛茂密的茭白,口感清甜,不失为一道好菜。   外表类似芦苇,将细长的叶子撕开,中间的茭白嫩嫩的,头一茬早就被拔光了,叶片凌乱耷拉着,但春季还有一些小茭白发起来,脆脆的,要是时间长了,茭白口感就会变得绵软。   唐锦拨开一丛叶子,找到了六个茭白,她手放在水里,水草肆意生长,将三条鲢鱼笼住。   唐锦拖过水草,把鲶鱼串起来,放到装茭白的篮子里。   折耳根洗干净,鲶鱼先放进水缸养着,水缸里还放了几根骨头,房梁上挂了一只野鸡一只兔子,是她在山上采木耳蘑菇,看到有野鸡在地上跑,用藤蔓网住的。   这些肉类明天再吃,明天是她生日,饭菜做得丰盛一些,还要做些肉菜给陆沉补补。   她亲身体会过,春耕任务量有多重,近日陆沉太辛苦了,在旱田中砍油菜晒油菜,她放学以后,也会去帮忙,只是能做的事情到底不多。 第70章 生日   唐锦早晨是被公鸡的打鸣声吵醒的, 家里那只公鸡很烦,跟吃了兴奋剂一样,叫起来的声音响亮刺耳, 鸡不像狗听得懂呵斥, 骂了没用。   头痛地跑去鸡圈边捉, 它扑哧扑哧跳的比你还高, 嗓子劈叉地叫,恨不能狠狠掐住鸡脖子。   唐锦一惊醒,就睡不着了, 穿衣起床,利落地扎两条辫子。   厨房中已经冒出了炊烟,陆沉开始往锅里丢面,面条揉得极有韧劲, 熟透时抓一把小青菜下去,锅里化开猪油。   笨拙地开口:“媳妇,生日快乐。”   他这是跟唐锦学的, 他之前过生,唐锦就这么说的, 还给他做了香喷喷的蛋糕,香甜可口。   金黄的蛋糕他不会做,按从小到大的习惯, 煮一碗猪油面,两个煮鸡蛋, 小锅里他还模仿蛋糕的形状, 蒸了个面粉馍馍, 面粉里揉进野草莓汁, 变成粉色, 稍微好看一点。   “谢谢老公。”唐锦抱住陆沉的腰,这会神清气爽,仰起头来,在陆沉脸上啵一口。   将热水里的蛋捡进碗里凉一会,揭开锅盖一看,里面的馍馍软趴趴地塌了,面皮咧开,可以看到内里暄软的面团,海绵一样。   唐锦把碗筷端上桌,心情美好地享用早餐,面条清爽却不寡淡,“好吃。”   陆沉给她剥鸡蛋壳,在桌子上滚一圈,鸡蛋壳一剥就落,露出嫩嫩的蛋白,“我今天送你去学校。”   唐锦点点头,路上可以再多说会话,她觉得馍馍好甜哦。   教室里拢共二十三个人,选拔了些优秀的知青当老师,乡下连收音机磁带都少有,英语学习起来很费劲,唐锦有意藏拙,可她英语发音依旧是最标准的,英语成绩也名列前茅,她被选为英语课代表。   英语是高考的必考科目,本来对她冷淡的同学,开始对她态度热乎起来,时常要来向她请教,或是借她笔记。   别人好声好气地说话,唐锦也没计较那么多,为了学习生活愉快,融进群体总比被孤立要好。   “唐锦同志,我带了香椿炒鸡蛋,你要吃吗?”   “我妈也给我做了萝卜干,她做的萝卜干可香了。”   三个女同学围拢过来,热情地邀请唐锦一起吃饭,暗暗有点不好意思,她们之前还在背地里说过唐锦的小话呢,认为唐锦跑来读书奇怪,还因为成绩好就性格高傲。   有那么一股子不服气,她们都是认真学习的人,凭啥比不过一个荒废学习多年的人。   没想到人家没在意她们的小心眼,回答问题的时候还挺有耐心。   唐锦合上书本,拿上饭盒过去,两张课桌拼接起来,上面摆了几个搪瓷杯,内里盛了菜,饭盒是铁皮饭盒。   学校没有食堂,只有专门的大锅炉房,在教室偏角,每天早晨从家里抓把米面放进饭盒,放适量的水,蒸饭师傅再将饭盒叠在蒸炉上。   每个人的饭盒上都写了名字或是做了标记,临近中午,蒸饭师傅将蒸熟的所有饭盒取出来,放在一个宽阔的石台上,下课的同学就挤进食堂去寻找自己的饭盒。   饭盒一个叠一个,找起来很不方便,但也没办法,因此拿错饭盒的事情时有发生。   在这里做事,那是肥差,有时候学生把饭盒放在那里匆忙走了,饭盒里的米面就可能少一搓,拿的少一点,并不容易被发现。   时日久了,蒸饭的人愈发贪心了,饭盒中少了些分量,总会有人发现,上周班上有个学生实在气不过,自己都营养不良,凭啥还养只老鼠,想冲去锅炉房要个说法,被人拦了下来,万一师傅记住脸了,蓄意报复,以后往饭盒里吐口水丢沙子咋办。   越是心眼小的人,越不能得罪。   随后找到班主任反映了这种情况,班主任又在开会时向校长提出,负责蒸饭的人是某老师的亲戚,那老师当场脸就涨红了,校长沉思过后,选择把人开除。   上面的人在重视教育,培养人才,他还指望学生们考个好成绩,可以顺利念高中,若是连饭都吃不饱,哪来的心思学习,读书要耗脑力的。   他校长还不能顿顿敞开肚皮吃呢,一个打杂的人倒是养得肥溜溜。   换了个老实的人顶上,这种情况总算收敛了。   大炉子蒸饭,饭盒里放多少水不好衡量,蒸出来的饭有干有稀,唐锦蒸的是高粱饭,菜没有拿去蒸,搪瓷杯盖子不稳,如果不小心弄倒,就没菜吃了,把菜覆在米粒表面,蒸出来又没味道。   早上陆沉炒的菜,这会还有点温热,一般不用猪油炒菜,猪油会凝固,口感腻人。   被子里装了辣椒炒茭白,咸菜丁,两个馍馍。   有点偏咸了,用来下饭是好吃的。   女孩子建立友谊很快,凑一堆吃顿饭,再一起去上个厕所,渐渐就熟络起来了。   唐锦下午五点左右放学,走四十分钟土路,回到家太阳落山了,陆沉还没回来,近日都是早出晚归的,夕阳只余一丝残影时才能看到人影。   她将米饭先焖在锅里,过生日吃丰盛一点,抓的都是稻米,稻米蒸出来更清香,米粒细润。   从柴堆里翻出几块厚实木柴,慢慢燃烧,就不用守在灶边。   她把昨天已经剁成碎块,去除腥味的骨头拿出来,煮过的骨头放得稍微久一点,今天再不吃就坏了。   只有过年那段时间蒸了香肠腊肉,烫了几顿火锅,吃得要好一些,这阵子饮食都比较清淡。   那晚上就多煮些肉,唐锦在锅中炒出糖色,放入各种佐料,加上酱油盐醋黄豆酱,小火不断焖骨头,焖煮入味。   半边鸡肉加水没过,撇去浮沫,鸡汤就是喝个鲜美的味道,所有营养精华都融进汤水中,少量调料调味,保留最本身的鲜香,鸡肉放多了,反倒让鸡汤比较油腻,半边鸡肉完全合适。   这只老鸡肉质较柴,唐锦特地炖久一些,炖到鸡肉软烂脱骨,再丢几朵香菇。   估摸着酱骨头和炖鸡肉快熟了,唐锦踩上板凳,在房梁上切下两截香肠腊肉,香肠蒸熟且薄片,腊肉干煸出油脂,倒入茭白翻炒,腊肉在油锅中变得透明,香得不行,茭白浸透了满满的腊肉香。   这边一炒熟,小砂锅里的汤也刚刚好。   铲上一点麦麸去喂鸡,就听煤球朝门边跑去,鼻子耸起,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咕噜声。   唐锦警惕地打开门,外边探出来个脑袋,油腻腻的头发,麻子脸,眼睛不安分地乱瞟,队上一个二流子,呵呵地找,“小嫂子,你家煮的饭太香了,一个劲往我鼻孔里钻,我咋闻着像肉味捏?”   狗鼻子挺灵的,故意趴那偷看,唐锦也不怕,没好气地说:“我家吃肉怎么了,我家干活卖力,工分挣得多,过年分到的猪肉多,双手劳动换来的,爱怎么吃就怎么吃,那肉不吃放着发霉吗。”   “你家没肉啊?跑来我家瞅来瞅去。”   唐锦理直气壮,叫人不好怀疑,谁知道她究竟什么时候买的猪肉,她吃肉并不频繁,有些人屋里做的腊肉也没吃完吧,她煮顿肉并不突兀。   二流子找不到茬,他家吃不上肉,嗅到别人家的香味,稀罕极了,还想着能不能抓住什么把柄,结果唐锦凶巴巴的,有个当拖拉机手的男人,吃顿肉确实不稀奇,站在这里就是讨人嫌。   深深吸了口飘来的香气,舔着脸道:“小嫂子,那个,你可怜可怜我,给我来片肉吧,我大半年没吃肉了。”   唐锦冷笑,她给了那才叫奇怪呢,“谁是你小嫂子,脸皮厚不厚,哪家吃肉不是数了又数,给你一片,我不就少吃一片。”   “你要真想喝碗肉汤,不如勤快点去河里捞鱼,捞鱼的人不少呢,别说你不行。”   唐锦把煤球唤了过来,煤球龇牙咧嘴,高高壮壮,一身皮毛油黑发亮。   这哪里还敢赖下去,小娘皮凶得像母夜叉,二流子悻悻走了。   唐锦啪地将门关上,在院子里转了一圈,院墙上爬满了荆棘,确定没人可以翻进来偷窥,还有煤球护家,守地严严实实。   小人难缠,以防万一,她尽量少做红烧肉卤肉等味重的东西,猪肉煮汤,气味不会太明显,鱼肉虾肉可以在田里找,不容易引人注意。   想吃点好的都要偷偷摸摸,唐锦迫不及待黎明的曙光快点到来。   天边擦黑,青山只余剪影,陆沉浑身灰扑扑回来了,他念着唐锦过生,本来想早些回家煮饭,可上午已经请过假,下午疏通沟渠水田插秧挑泥巴,都需要人手,拖到了现在。   他迅速将脏衣服换掉,泼水搓洗泥巴。   随意在帕子上擦干水,进屋帮忙端饭,手中的汤碗还热乎着,肚子咕咕直叫。   “媳妇,有腊肉啊。”陆沉眼睛一亮,他最喜欢腊肉。   唐锦把香肠迅速装盘,“香肠腊肉鸡肉都有,我都听见你肚子在响了,再凉拌个野菜就开饭了。”   桌上堆了好几个盘子,酱骨头软烂入味,一嗦轻轻脱骨,腊肉肥而不腻,齿间留香,最后来一碗暖融爽口的鸡汤。   饥饿许久的胃,终于得到了满足。   陆沉收拾完碗筷,灶里灌两把木柴,十来分钟水就烧热了,喊唐锦先去洗澡。   唐锦翻出睡衣,正要去浴室时,忽然瞥到梳妆柜上有什么东西。   一只口红,简单的外壳装饰,浓艳的绯红色。   唐锦愣了愣,这是送她的生日礼物?   跑出去抱住陆沉,在陆沉耳垂上啄了口,“老公,你怎么会想到买口红,颜色真好看。”   陆沉耳根发烫,他去问了人,都说姑娘爱俏,好打扮,喜欢什么衣服眉笔口红手表缝纫机,他考虑了一番,觉得口红应该最合唐锦的心意,家里梳妆桌也光秃秃的,就去百货商店买了支。   唐锦眼中带笑,只要是陆沉送的,她都喜欢。   在陆沉耳边暧昧低语,“老公,我在澡房等你,你这边收拾快一点。”   陆沉手一抖,小麦色的脸慢慢浮上红色,洗澡的动作却加快了。   澡房中溢出哗啦水声,唐锦捂唇,唇瓣被碾过,饱满艳丽。 第71章 承包   “唐锦, 放学回来了呀。”   “在学校学了个啥呀?反正坐在教室是比泥巴地里干活轻松。”   “哟,你手上还拿两张奖状呐!”田坎里扯稗子的人戏谑道。   唐锦抖了抖奖状,笑着道:“可不是嘛, 学期期末考试出来了, 我拿第一名, 老师给我发了奖。”   戏谑的人扯不出笑容了, 心里酸不拉唧的,唐锦跟他们一样只去上了个夜校而已,半文盲状态, 去年咋就一声不响考上高中,现在还考上第一名了呢?高中的题难不成跟小学一样简单?   其实生产队上也有几个孩子读初中的,但比起读高中,多数人更愿意直接考中专, 觉得上这个更省时间更省钱,毕业后一样能获得一份体面工作,风风光光去城里, 读高中时间拉的太长了,他们自然更想读中专学技术。   但考上也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竞争激烈,如果一次没考上,还得接着复习接着考。   去年, 生产队的初中生们都忙着发奋复习考试,唐锦去上高中, 大伙真没怎么注意。   瞧见唐锦手中的奖状, 才恍然想起唐锦读高中了, 唐锦这种半文盲水平的人, 能去读上高中也是很让人意外了, 还拿了第一。   唐锦以前就是个脑子不开窍的,没看出有啥读书天分,按理来说,年纪越大脑袋越不灵光,咋还进步挺快的。   难不成真打算考大学,不是读着玩玩?   众人之前都觉得唐锦读书根本图躲懒去了,没料到唐锦认真的。   几个人心头不是很畅快,毕竟看扁了的人认定不行了,结果人家挺行的。   可区区两张奖状有啥了不起,说不定运气好碰巧考的不错而已,并不能说明个啥,考大学可没那么轻松,不是考个一次第一,就能考得上大学,大学生可不是随随便便捡得到的,做些不切实际的梦。   唐锦本来的确不介意别人背后怎么说她,可她某次听对面那个婶子跟柳春花嘲笑她,说话实在难听,这会摆弄一下成绩,看着对方难看的脸色还是挺爽的。   后面的人呸了一口,真当自己是准大学生了呀,得意个屁,队上的知青都考不上,唐锦凭啥考上。   等着吧,等读完高中还不是地里刨食的泥腿子。   几根电线交叉在头顶,麻雀抓在电线上叽叽喳喳乱叫。   底下的人摸摸额头,啥子东西?斗鸡眼一看,摸到鸟屎,气得破口大骂,“挨千刀的,这群瘟鸟有本事下来!!老娘非打死了拔毛烤来吃。”   周围的人一阵哄笑,“得亏鸟屎没拉你脑门上,不然你走鸟屎运咯。”   夏日炎炎,期末考试后有接近两个月的暑假,夏季农忙,路上田野中都是成片遍布的粮食农作物,笼罩在烈日的光晕中,田坎皲裂,野菜焉头耷脑,枝头偶尔传来几声蝉鸣。   唐锦加快了脚步,在这样的天气下行走,热得后背都是汗。   两年多来生产队在不知不觉也发生了些变化,田地渐渐分配,队上欢欣鼓舞,为了年末提高收成,每家村民积极耕种,将全部热情灌注在农作中,连那些平时爱磨洋工的人,都扛起锄头去田里松松土拔草。   电线杆矗立在开阔的道路上,全生产队通电,原本舍不得出电费的几户人家同样慢慢体会到用电的好处,晚上拉亮了灯泡。   陆续有部分知青离开红枣生产大队,也有一些知青选择在这里安家留下。   似乎变得空旷了一点,但日子还是照样过。   上半年初春,一辆锃亮气派的小汽车驶进红枣队,接走齐润芳夫妇,引起一片哗然。   虽然早就听说过住在那里的人以前身份不一般,可那两人整天干活,灰头土脸的,和乡下人没区别,压根懒得多看,当亲眼目睹了两人风风光光坐上小汽车,像是一下子拉开了距离。   大家忍不住后悔起来,不少人捶胸顿足,怎么那时候就没帮齐润芳一把,跟齐润芳打好关系。   现在人一走,他们后悔也来不及了。   唐锦替齐润芳感到高兴,就算她从齐润芳那里学来的药理知识只是皮毛,却也让她受益不浅,而且她送土特产的时候,齐润芳还特意给她两本笔记。   再往前的岔路口土地较为零碎,沟壑分明,黄角树干云蔽日,树荫下阴凉许多。   一条健壮的大黑狗兴奋地冲过来,唐锦扯出笑容,阻挡住过于热情的煤球,狗子养得太好,一扑过来让她都站不稳。   唐锦揉了把狗耳朵,“行了打住,你不知道自己什么体重吗?”   煤球咧嘴斯哈,拱唐锦的小腿,唐锦这会渴得不行,一见陆沉就说想吃冰粉。   大夏天的暑热,跑去镇上买冰棍不方便,只好退而求其次吃冰粉。   冰粉籽搓出来的晶莹的冰粉,手搓冰粉没那么白亮剔透,但口感更加软糯弹牙,在清晨的井水里冰过,加入熬出来的红糖浆液,最后淋一勺香甜的野草莓酱,花生碎末跟煮熟的红豆,好比夏日甜品店的一碗绵绵冰,喝起来解暑凉爽。   陆沉只调了半碗冰粉,淋上罐子里的软烂果酱。   唐锦扇动棕榈老蒲扇,“才半碗冰粉呀,不够吃的,再多舀一勺。”   陆沉拒绝,唐锦体寒根本不适合吃太多冰凉的东西。   唐锦只好慢吞吞舀冰粉,细细感受冰凉的滋味,“等下就煮碗面条随便对付吧,吃完了去大队长那里把事情定下来,肯定不止一家想着,只是他们还没反应过来而已。”   唐锦和陆沉是准备把拖拉机给承包了,交给大队上一笔钱,谁家需要耕地挖土了,他们就能挣钱回本了,虽说田地分开以后,拖拉机会慢慢地不适应发展了,但拖拉机还不会突然落后淘汰,现在承包拖拉机不亏。   唐锦提了一包水果糖,他们不是第一个去找大队长承包的。   队上有些思想活泛的,还打起了池塘的主意,以后种藕养鱼,就算卖不出去也能自己吃,等当真把鱼养肥养好了,怎么可能不挣钱。   承包拖拉机的费用就要高许多了,承包后拖拉机的维修加油只能自己出,即便有个别聪明人想承包拖拉机,可考虑到承包加后续的费用实在负担不起,只好放弃了这个打算。   陆沉开拖拉机每月有进账,唐锦偶尔也卖些水果糕点,生产队里没人知道他们先富起来,承包的费用不是问题,陆沉有开拖拉机的经验,大队长也不担心陆沉损坏了拖拉机,很快谈拢签定协议。   前些年拖拉机手是个削交脑壳的体面工作,轰隆轰隆的四轮车穿过麦田,收割辛苦种下的粮食,农忙了贫困的生产队还得从他们队借拖拉机,大队长也想过承包拖拉机,可他子女有工作,开不了拖拉机,他自己也并不轻松。   还有一段暑假才开学,唐锦是不想顶着大太阳去坡上种地,现在可以开饭馆做生意了,卫生院旁边就看到了一个女同志卖包子,她喜欢美食,也是打算做饮食,可具体卖什么唐锦还没打算好。   不远处三个小孩跑过,衣兜里露出淡黄的杏子,唐锦喊住三个小孩,她想换酸甜的杏子,唐锦自己也在院子里种了棵杏子树,只是还没有长大。   突然她看到穿着粉色衬衣的陈月清正看着她,陈月清沾沾自喜道:“唐锦,我要去大城市了。”   陈月清直到现在才进城,寄望林子修考上大学,可这辈子林子修不管用,高考题目没做完,瘟鸡一样享受她伺候,第二年高考病了缺席考试,第三次第四次连中专都没上,看着队上知青考上进城了,而他们只能困在贫瘠老土的农村。   陈月清愤懑难堪,心想考不上大学,考个中专总行呀,只要能摆脱村里的苦日子,她督促林子修努力复习,林子修却好像在逃避考试,不认真看书做题,冲她乱发脾气,考场都不想进。   陈月清都忍不住考虑离婚了,林子修的父母突然来信准备接他们进城。 第72章 土特产   虽然进城方式不够体面, 但起码不需要在乡下种青菜稻子了,西山镇只是一个乡下集市,去一次镇上走的是泥巴路, 灰扑扑的街上只看得到一片平房瓦房, 周围生产队的人都在供销社买东西, 没有百货商店, 裁缝店里的款式只卖最老式的粗糙衬衣。   留在这小地方有什么前途,大城市不久后着重发展,陈月清觉得进城才可以施展拳脚。   看到她可以跟林子修回城了, 娘家嫂子不再挤兑她,还巴巴地来讨好她。   进城之前陈月清特意来见一面唐锦,毕竟她以后是要在大城市定居的,这个落后的地方少回来了, 也难再见到唐锦了,就算见了,也跟现在不同了。   可能她下一次回来, 唐锦还在冒着大太阳种地呐,稍微好点就是在镇上厂里当女工, 穿着土气的衬衣布鞋,脸上晒出黄斑,身材走形, 灰头土脸的,在一天又一天劳作中消耗掉颜色, 成为这村里没有区别的普通妇女, 如果聪明点, 可能就在镇上摆摊做个小生意, 挣些小钱供将来孩子读书上学, 忙着柴米油盐。   陈月清并不觉得唐锦有本事去上大学,就算唐锦读了高中又怎样,乡下的教育水平有限,唐锦在乡下成绩还算可以,那也不过是坐井观天,县城跟省会城市里真正厉害的学霸多了去了,数不清的高手,而且考试难度在提高了,这么激烈的竞争下,做梦挤进那根独木桥,唐锦还差得远了。   她勾起唇,“咱俩一个村里长大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想着后天要进城了,我还有点舍不得你啊,碰巧来田坎上挖野菜,顺便跟你聊聊天。”   “那天子修把信领回来,他终于可以回城了,还说要带我们母子俩一起回去,我都不相信,附近生产队那些个读大学的知青,嘴上说的好听,先进城安顿下来,再接老婆过好日子,结果人影子都没一个,还是我家子修有良心,舍不得跟我们母子分开,叫我收拾行李一起回他家。”   “信里子修他爸妈还说,给我们一家三口单独收拾了房间,让我们住得舒舒服服的,子修他爸妈都是纺织厂的老师傅,工作体面,我本来害怕他们瞧不起我,没想到他们竟然承认了我这个儿媳妇,住那么大的筒子楼,我还不知道去了习不习惯,我在婆家安顿下来了,就给你寄些光市的特产。”   “但城里的特产再好再精贵,都是他们本地人喜欢吃的,还没老家晒的野菜干吃得惯呢,你没准吃不下。”   唐锦浅笑,接口道:“怎么会吃不下呢,听说光市的腊味杏仁饼都是出了名的美食,大伙都没尝过,肯定都好奇是啥味道,既然月清你这么有心,我现在就去告诉婶子们这个好消息,大伙筹钱,请你帮忙寄些光市的特产回来,咱们都尝尝到底有多美味,大伙肯定都记着你的好。”   陈月清唇角一抽,她只是客套一下而已,怎么可能真的寄特产回来,就村里这些老婆子,买包味精盐巴都站在那里讲半天价,会舍得拿出多少钱来?   如果唐锦真把人叫来了,那些人就摸出个一毛两毛让她寄特产回来,连邮费都不够搭的,她还要自己掏钱。   陈月清赶忙说道:“那也不用了,我这还没去光市呢,啥都还没习惯,没准去那里忙起来就没时间去买了,别让婶子们空高兴一场。”   唐锦问道:“你不是嫌麻烦吧?大伙买的东西是比较多,你寄回来不方便,那我就不多嘴了。”   陈月清忙摆手道:“怎么会呢,大家乡里乡亲的,这么点事怎么会嫌麻烦呢,我就觉得先答应下来挺不好的,我在光市站稳脚跟了才有空去买,寄回来让大伙等太久了。”   唐锦点点头,“原来这样啊,我们是尝不到光市特产的美味了,月清你应该吃过不少吧,毕竟你公婆就在光市,随时可以给你们寄回来,不过,怎么一直没听你们提过呢?”   陈月清一脸假笑,唐锦这话里话外在说城里那两个老的不重视他们夫妻俩?她跟林子修确实不受重视,老东西偏心没边了,只顾着补贴大儿子,林子修这个下乡的小儿子早就不在乎了,也就过年的时候寄了点钱票腊肉回来,根本不顾他们在乡下过得怎么样。   光市的特产她也没尝过多少,但陈月清不会在唐锦面前说出来,“我和子修都比较低调,不爱在外面说这些,其实公婆逢年过节都会寄东西给我们的,虽然不在身边,但始终没忘记我和子修呢。” 第73章 做生意   在唐锦淡淡的视线中, 陈月清莫名也不是滋味,一张脸垮了下来,她只想把唐锦这张假面狠狠撕烂, 唐锦这么一个爹不疼娘不爱只能嫁给大老粗的村姑, 凭什么在她面前这么淡定!   真能装啊, 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嫉妒她呢。   忍了忍, 控制不住一丝火气,陈月清开口呛道:“城里的油米就是养人些,说不准下次回来你都认不出我了, 你别怪我话多,你见识也就在村里了,眼睛里只有陈芝麻烂谷子这些破事,趁你好歹还年轻, 也多想想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你家陆沉就开那么个拖拉机,难不成能开一辈子啊?没有个正经稳定的工作终究靠不住, 不过你家一没能力二没人脉,找个铁饭碗确实不现实。”   唐锦有些无语, “你觉得你这样很有见识吗?不能吧,听你这语气看来你见识也挺少的,你难道没看见咱们生活不停在进步, 乡下是比不上城里宽裕,可起码过得自在, 以后怎么样谁又说得准, 前些年大家还只能在地里挣公分, 现在镇上都有人做生意了, 没准过几年人人都能进城了。”   陈月清脸色微变, 她多活了一辈子,自然知道唐锦说的都是真的,现在进城风光得很,但以后这根本不是什么稀罕事,家家户户都能去城里打工,唐锦乖乖呆在这巴掌大的红枣村才好呐。   她急忙说道:“唐锦你可别以为做生意多挣钱,那可是有风险的,要是哪天上面又抓紧了,这些人头一茬被批的,你不会也想做生意吧,能挣几个钱啊,找不着体面工作,不如老实把地给种好了,踏踏实实过日子最靠谱。”   唐锦晒笑,“那就不劳你关心了。”   “你听不进去就算了,别以为摆个小摊就发财了,读了两年书,觉得自己可以看透时局了,你别太自信了。”陈月清一股恼火,撇嘴哼了声,打定主意要先去城里做生意,赢在时代的浪尖上,只要先走一步,唐锦就落后一大截,唐锦就算去镇上做生意,也只能做小本生意挣点小钱,远不及她占尽先机,只不过唐锦能过好一些,她心里还是不舒服。   两人关系连塑料朋友都算不上,唐锦没耐心了,随便结束话题回家,陈月清没好气地抹了一头汗,她特意穿了件新衬衫出来,款式漂亮鲜艳,但长袖子捂着,出来热出一身汗,明明来炫耀的,可她说了这么久,一丝快感都没有。   汗湿的眼睛微眯,盯着前方的瓦房,她进城住大楼房去了,唐锦继续住这破房子吧。   ……   正值大夏天,唐锦想着去镇上卖什么好,就凭她的异能,种出来的水果和蔬菜都更可口一些,光卖瓜果都能挣钱。   但唐锦对此不感兴趣,她就喜欢和美食打交道,打算先做点小本生意,比如面粉饺子包子馒头,食材处理不复杂,大伙也舍得买,但包子饺子镇上已经有两家人在卖,这两家的包子饺子馅料实在,味道也很不错,有了一批固定的客人,唐锦就不去抢这门生意了。   面条和酸辣粉米粉这些热食要现煮了再吃,做这门生意的话,队上红薯多,不缺红薯粉,面粉也有法子买,但锅碗炉子等器具需要再买一套,带去镇上麻烦,就算可以给个两块钱在镇上哪户人家屋里暂放,可这天气太热,煮面条粉条守在炉子边别中暑了。   陆沉看她在纸上涂涂写写,虽然这天气去买小吃比较热,但他知道唐锦说做就做的性子,也就没有劝,等农忙这半个月过了,队上的人不雇拖拉机了,他就去帮忙做生意。   没有打扰唐锦的思绪,陆沉端了一盆凉白开,将包裹冰粉籽的纱布浸泡,唐锦喜欢吃冰粉,午睡起来了会吃个小半碗。   等冰粉籽的汁水都揉搓出来了,静置两个钟头凝固就好了。   陆沉转而又洗了两根黄瓜切丝,翠绿的黄瓜丝清甜,松软的凉面堆在碗里,放入糖醋红油辣子蒜水,一通搅拌后,每根面条都酸辣入味。   夏天吃碗凉粉凉面再美味不过了,厨房一侧有大树笼罩,比起堂屋要凉快些许,吃饭的小木桌就挪到厨房里。   唐锦夹一筷子爽口的泡酸笋,再挑一筷子细滑的凉面,满口的醋香和油辣子香,伴着清脆的笋丝黄瓜丝,别提多好吃了。   “老公你拌面的调料搭配得非常好。”唐锦夸道,她老公炒菜炖菜虽然只能做个有盐有味哦,但面食做得很不错。   唐锦本想过要不要卖凉粉凉面的,可早有人卖凉粉了,在一条小巷子里支着个摊位,椅子板凳碗筷都齐全的,赶集的人在那个摊位前坐了一圈,人家味道做的不比她差,而且凉粉要调得细腻无渣颜色漂亮,那也得慢慢磨豌豆磨蚕豆再一遍遍过滤,唐锦没心思做这细活。   凉粉不好做,冰粉做起来比较容易,她卖冰粉也成啊。   他们这地方适合长冰粉树,河边跟小山坡上长了好多冰粉树,结出来的冰粉籽密密麻麻的,队上小孩们嘴馋,有时候采些回来搓冰粉吃。   冰粉人人都知道怎么做,她观察过了,镇上还没人带头卖,可能暂时没想起来这个小吃,她头一茬去卖冰粉肯定生意不错。   唐锦买来两个带盖铁皮桶,洗刷干净了,午睡过后去摘了一背篓冰粉果回来,晚上闲来没事跟陆沉坐在树荫下一边乘凉一边搓冰粉。   搓了两桶冰粉,吊在井口冰着,第二天唐锦将冰粉跟果酱放在背篓中,绑在自行车后座垫上,这辆自行车是她去年买到的二八大杠自行车,虽然是二手的,但骑起来又快又稳。   这么多年来镇上每个角落都已经走遍,哪个地方人多,哪个地方人多且凉快,唐锦心里门清。   将自行车靠在边上,唐锦把背篓敞开,问路过的年轻人和小孩们要不要买冰粉吃。   逛了一会街的确有些口干了,有两个年轻女同志停了下来,问道:“你这冰粉咋卖的?”   唐锦回道:“醪糟薄荷冰粉跟玫瑰冰粉五分钱两勺,果味的六分钱两勺,吃起来凉丝丝的,要尝尝吗?”   这会一次性碗都还没普及,大伙上街买吃的,要么摊位上备了碗筷,要么自带饭盒,可饭盒大小不一,唐锦就用勺子来定量,两大圆勺的量大约有巴掌大一碗。   两个女同志手中拿着铁皮饭盒,本来端去买豆腐脑的,这会倒正好拿来装冰粉。   唐锦舀了两大勺冰粉,“要什么口味的?”   “果味有啥味的?”   “草莓味葡萄味黄桃味。”   两个女同志对视一眼,价格相当于两只冰棍了,还没尝过味道究竟怎么样,觉得有点贵了,就选了便宜点的玫瑰冰粉。   唐锦往冰粉上面淋了层透亮的红糖水,依次放入山楂碎,花生碎,煮熟的红豆粒,几个白嫩嫩的小汤圆,一勺玫瑰酱染红了透明的冰粉。   两个女同志眼睛亮了,加了各种配料的冰粉看起来很漂亮,而且份量也足,让人一看就觉得这钱花得不亏,还比单调的冰棍好吃。   她们凑在饭盒边抿了口,冰冰凉凉嫩滑爽口,比新鲜出炉的豆花还嫩,咽下去后一股子凉津津的玫瑰甜香,没有哪个女孩子不爱甜品,这冰粉的味道让她们满意极了。   小心地将饭盒盖上,回去后自己放在井水里再冰一会,可以慢慢享用。   有看见唐锦舀冰粉的,见这冰粉做出来漂亮又好吃,在两个女同志走后,也忍不住上来要了一份。   几乎都卖给了小孩子跟女同志,两大桶冰粉一个多小时就卖光了,没买到的人忍不住抱怨,“我对象就想吃碗冰粉,怎么这么快就没了啊。”   唐锦笑道:“我明天还会来这儿卖冰粉,明天再来买吧。”   “也不是没在县城吃过冰粉,你这冰粉花里胡哨的挺好看啊,跟别人卖的不一样。”   “比那纯红糖的好吃些。”   唐锦又买了两个铁皮桶,轻轻松松骑着自行车回去,几种口味的冰粉,果味的最受欢迎,都是她用野果熬的果酱,成本低,冰粉籽也都不要钱,这一趟挣了三块多。   她今天准备更多冰粉,明天大概能挣个七八块,在别人反应过来之前,应该挣得到一百块左右。   唐锦不嫌少,要知道镇上厂里工人一个月工资也才三四十块钱,她这小本生意,能抵别人两个月的工资不错了。   她也不觉得冰粉卖不出去,镇上的购买力是有限,但花五分钱买碗冰粉还是可以的,特别是那些有正式工作的,天气这么热,花个五分钱买冰粉解暑解馋会不愿意吗。   生产队的人见掰玉米农忙了,唐锦不但没有在地里干农活,反而见天儿的往镇上跑卖什么冰粉,都摇了摇头。   觉得唐锦读了这么些年的书,心都读野了,陆沉这么踏实的男人也飘了,居然放自家婆娘去做个屁的生意。   农闲的时候有人弄筐自家的菜去卖卖改善生活,也没人会说啥,但像唐锦这样丢手农活,一心往镇上奔的还没见过呢,乡下人都靠种地过日子,而唐锦却把大事放后边,可不就是飘了。   “你们真当别个傻啊,我赶场的时候看唐锦卖冰粉了,就那么巴掌大一坨的粉,居然卖五分钱一碗,人家还争着买嘞,这一天卖完了,都可以割个几斤卤肉了。”   “陆沉又有拖拉机,那地里的苞谷两天就铲给完了,这活干完了,钱也到手了,比你们聪明哟。”   “五分钱一碗?这么好卖啊?”   “一天怎么也得挣个两块钱吧,农忙完了可以挣几十块呢。”   “可别贪这点便宜,说不定哪天被民兵给拉走了,那脸丢得起不。”   但挣到钱可以买肉吃啊,想到香喷喷的炖肉,不少胆大的人心动了,他们肚皮里少油水,太想吃肉了,镇上好几家小摊卖东西,怎么没事呢,就算民兵要算账,也该先找那些人吧。   农忙虽然辛苦,但家里人多,分出一个人去卖冰粉还不容易,这冰粉又不是啥难做的东西,有唐锦的例子在前边,那肯定不会亏本。   唐锦卖了十来天冰粉,镇上果然多了几个卖冰粉的人,不过小料没有唐锦这里的齐全,都是冰粉里加两小勺子红糖水,添一勺黄桃罐头肉,或是野果子碎丁洒在上面,味道比不上唐锦调出来的那么甜,但还是不可避免分走了一些生意。   甚至还有队上的熟人站在路边上招呼,见唐锦过来了,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陆沉媳妇啊,家里娃儿嘴馋,整天闹着吃肉哩,俺们脑瓜子不如你机灵,也来卖卖冰粉,挣点钱给娃儿买块肉吃,你不会不高兴吧。”   唐锦能说什么,这不是她的独门生意,还不许别人来卖么。   做冰粉没啥独门秘方,根本没有竞争力,生意做不久这是必然的,唐锦也并不失望。   这种吃的卖不下去,再换一种就行了,她想了想打算卖凉菜,钵钵鸡味道也好,只是钵钵鸡串在签子上,削了竹签子再慢慢串起来那不是费事么,还是拌凉菜吧。   土豆莴笋竹笋胡萝卜青瓜木耳蘑菇宽粉豆角芹菜辣椒,这些菜自家都有,到时候再在镇上买些海带洋葱豆腐豆皮豆干,种类丰富,焯水放凉后,将菜跟调料带去镇上拌。   只有素菜不够,有些大方的客人还想尝尝肉腥味,再准备一些鸡块肺片猪耳,焯水撇去腥味,加上独特秘制的红油,红亮亮的,香辣清爽,下饭下酒都特别香。   在收入下降后,唐锦的冰粉摊子撤了,那些卖冰粉的人松了口气,少一个人竞争,她们就能多挣一分,而且唐锦卖的冰粉花里胡哨,一份简单的薄荷冰粉都能做的清新可爱,虽然尽力去模仿唐锦的做法了,但味道就是有点差距。   但没过两天又看见唐锦来了,一张可折叠的长桌支开,干净的菜品摆放着。   唐锦依次往盆子里抓了豆皮粉丝笋干土豆片,拌了一盘子试吃的菜,旁边搁一把牙签,当有人路过了就招呼着。   “咦,你这儿不卖冰粉了呀?”服装厂的女工人下班后,想来买碗冰粉带回去吃,晚上吃了饭后,再悠哉悠哉吃碗甜润润的冰粉多舒坦。   现在卖冰粉的不止唐锦一家了,但其他地方也尝过,还是唐锦这里的最好吃,小料也最舍得放。   “你那冰粉做得挺好的,咋就不做了呢?”   唐锦笑道:“冰粉不好卖了呀,咱们这种小生意得随时调整,今天带来的凉菜都是新鲜的,可以免费品尝。”   听见免费两个字,女工人上前了一步,捻了根牙签,戳了块豆皮吃,豆皮进口非常软烂,一股醇正的淡淡红油香,明明浸满了油汁,却一点也不觉得腻味,反而瞬间勾起了食欲,那双手忍不住又戳了一块。   有点不好意思地放下了牙签,虽然还想吃一些,又是免费品尝,但也不能一个劲吃个没完。   想起自家老爹爱喝那口酒,这凉菜买回去当下酒菜吃很合适。   目光看了一圈,指着专门放荤菜的那个盆子,“你给我拌半个猪蹄,再来个猪耳,一斤素菜。”   唐锦利落地用筷子将猪耳猪蹄夹出来,猪耳猪蹄都清洗地白白净净,没有一根猪毛,她将猪蹄砍成小块,猪耳切成薄片,随后放一勺秘制的酱料,一勺红油,小勺香油,少量香醋豆豉,几粒酥脆的花生米,将猪耳猪蹄均匀搅拌,让每块肉都充分入味,最后抓一把葱丝增香。   拌完了荤菜,唐锦又拌素菜,荤菜跟素菜的调料不同,多了丝清淡。   分开放进顾客带来的饭盒里,将饭盒边沿沾的料汁擦干净,动作看起来令人很舒服。   女工人咽了咽口水,一问价钱也不是难以接受,总共二块三,毕竟两个荤菜,还有那么香浓的红油,放进去的调料一点也没吝啬。   把菜吃完了,剩下的油汁留下来,明早上还能吃上一碗香喷喷的宽面。   送走了第一个客人后,陆续又来了些人,有些是来买冰粉的老顾客,有些是被香味吸引来的,相比起偏贵的荤菜,素菜好卖得多,一毛钱一斤就能尝尝味道,虽然没有肉腥味,但凉拌素菜并不缺油水。   买猪耳的人也不少,没有什么骨头,猪毛处理得干干净净,肥而不腻。   夏天天黑得晚,赶在天色彻底暗下来前,唐锦带来的东西几乎卖光了,只剩两根猪蹄,一份素菜。   她骑着自行车,在橘红色的夕阳下,吹拂着晚风惬意地回家。   晚饭煮了两碗混沌,表面飘着小虾米,皮薄馅多,搭配着带回来的猪蹄,再烫一叠小青菜,有荤有素,简单又好吃。   唐锦的生意一直很好,渐渐积累了很多回头客,别人见了想要跟风,但唐锦用的都是自己熬制的调料,用料比例都是秘方,别人哪能做得出这味道,客人买了一次后,总觉得味道寡淡,又涌回到了唐锦的小摊前。 第74章 麻辣烫   成天看唐锦这么跑前跑后, 好像镇上有金子似的,队上嘴碎的人按捺不住了,如果不是挣到钱了, 至于跑的这么勤快?   忙完了一天农活, 傍晚端着饭碗就去唐锦家了, 走进院子里, 眼皮子往厨房里看去,一个凉拌茄子,一个泡椒土豆丝, 一碟荠菜窝头,一锅杂粮稀米粥,里面没有炒肉,也没想象中吃得那么好。   可对比起自己碗里的红薯稀饭掺咸菜干, 这顿晚饭不要太好吃。   “哟,陆沉媳妇儿,你这菜里的油可真舍得放哦, 土豆丝油汪汪的,都当咱家炒三顿了。”   “你这做饭的手艺也真好, 就是不大节省。”   唐锦应付道:“这不是农忙我家陆沉辛苦么,让他吃点好的,土豆茄子也不是什么稀罕菜, 这家常菜里没有肉,想做得好吃点可不得多放点油。”   “那你去镇上挣到钱了吗?挣得多不多?”那人吸溜一口稀饭, 眼睛瞄向那几盘菜。   唐锦听明白这人的意思了, 压根不是来闲聊的, 就想来打探她的收入, 唐锦当然不会说实话了, 透露出去惹人眼红么,“钱哪有那么好赚的,我做那些小吃成本都不低,起早贪黑地弄食材,顶着太阳拿去卖,只不过挣个辛苦钱而已,给家里添些油盐酱醋,难道你觉得光靠卖小吃还能发财了不成。”   对方一想也对,他们天不亮就去庄稼地里了,比卖啥小吃辛苦几倍,他们都没发财,没道理唐锦富裕起来,但人心里都有一笔账,唐锦肯定不止挣这么点,故意瞒着呢,嘴巴不老实。   撇了撇嘴,“我就问一句,陆沉媳妇你何必藏着掖着呢。”   唐锦嘴角抽了抽,自觉的人不会这么过问人家收入吧,“您要觉得多么挣钱,可以自己去试试呀,说不准您比我更会做生意,天天都能吃上肉,明年盖个红砖大瓦房。”   “歙!我就随便说一句,你还拿话来酸我,红砖大瓦房那么好盖的呀。”   唐锦点头,“对啊,钱那么好挣吗?”   对面的人见问不出什么来,嘴角下拉,吸溜完碗里的稀饭,走之前还看向唐锦桌子上的菜。   唐锦没开口让她尝一筷子,不喜欢陌生人的筷子在盘子里翻来翻去。   人性是复杂的,有些人自己不敢挣钱,但不代表愿意看着别人越过越好。   但好在她跟陆沉都不是虚荣的人,从来不会在外炫耀什么,外面酸言酸语是有的,但不至于出现挖烂水沟破坏庄稼这些刻意损害的事。   唐锦抽空把这段时间赚的钱都存进了信用社,临近开学前就收摊了,这个暑假挣了三百多块,虽然比不上她卖两根人参的钱,但这是她一分一厘赚来的,成就感不能相提并论。   开学前一个星期,唐锦呆在家里休息了,在清晨草叶带着朝露时,扒开草丛找鸡枞,趁日头还没完全出来,将玉米杆摊开来晒,晒干后可以来做引火柴,觉得无聊了,就去摘摘香瓜桃子挖凉薯,回来后倒上一杯绿豆冰,在树荫下打瞌睡乘凉,傍晚时将玉米收进箩筐,炒一碗河虾。   学校布置的作业很快就做完了,她记性非常好,不存在过了一个暑假就把知识还给老师这种情况。   自打何丽结婚后,就跟着李老四在厂子边租了房子,小两口过得和和美美的,有各种营养品补身子,何丽婚后长得更加秀气,脸都圆了一圈。   周末何丽夫妻是抱着两个孩子回来的,她婚后第二年,就生了一对龙凤胎,李老四有法子弄到奶粉,家里头月月有稳定收入,两个孩子都养得好好的。   她是队上最让人羡慕的姑娘,在娘家时没受过委屈,谈婚论嫁时嫁给一个工人,没有公婆刁难,住在镇上过舒坦日子,不愁吃穿,儿女双全,没有啥遗憾的。   只有柳春花觉得扎心,何丽过得美满,就越衬得她家唐晴没眼光,错过这么好的丈夫,不然在镇上享福当少奶奶的就是唐晴了,哪用跟着个臭瘸子。   唐锦切了一小片软糯的香蕉,递给何丽怀里的小姑娘捏着啃,捏捏那白嫩的婴儿肥,笑眯了眼。   何丽凑近小声问:“你还没有打算吗?”   唐锦看着这香香软软的小姑娘,真可爱呀,摇头说道:“不急,再等等吧。”   这些年队上不是没人说闲话,她还像个未婚姑娘似的,一点都没动静,猜测她的身体有问题,唐如芬也不止一次关心这方面,其实她早就调养得健健康康,并不讨厌小孩子。   只不过她还在读书,甚至以后还要上大学,还有很多事情做,有孩子没精力照顾,如果陆沉想要个孩子,唐锦还觉得难办,但陆沉主动提出来了避孕,那等以后时机合适了,再考虑这个问题,别人爱怎么说就说去吧。   有孩子虽然热闹,可两人世界也很温馨。   何丽多看了唐锦几眼,换作是她,肯定顶不住压力的,她这小伙伴曾经性子软弱,被柳春花打压得沉默寡言,没想到变得这么有主见了。   她看唐锦跟陆沉的感情并没有因为这事受影响,也就不再提这个了,自以为是的劝说不是为对方好。   ……   开学后几乎所有同学都黑了一圈,毕竟暑假回去,又不能一直在家复习,还得帮忙干活做事,酷暑的天气不就晒得又黑又瘦,但精神面貌显得很好。   都是一个西山镇的,班上有人去赶集,就看到过做生意的唐锦。   眼下在思想没放开的某些同学看来,唐锦这种行为早年是要拉去改造的,何况一个女人这么出去抛头露面,当街叫卖有点丢脸,作为一个学生,不想着给家里减轻负担,好好学习,反而浪费时间做些毫无意义的事。   “唐锦,你成绩那么好,可不能骄傲自满呀,自满只会让人退步,你要实在不愿意干活不爱劳动就算了,你可以把时间放在学习上呀,你倒好,舍得那么多的时间,丢了脸面挣两个钱,眼光得放长远些。”   “对啊,一寸光阴一寸金,你多看几本书也好。”   “你现在成绩第一,不代表以后你都坐稳了这个位置,总会有努力的同学超过你,你不会以为你能稳打稳扎考上大学?”   唐锦抬头看去,一个个神色都不赞同地皱着眉,夹杂着一些鄙夷地看着她,只是简单问几句她不介意,但想扒着这件事来踩她可不行。   “你们说得对,有时间就该做有意义的事,所以你们围在我这儿干什么,不得抓紧时间多刷几道题,假期我做生意的事,凭我自己的手艺赚钱,靠的是自己劳动,又不是不劳而获,我不觉得有什么丢脸,也不会非要你们认同,至于成绩退不退步,那也是我自己的事。”   旁侧的人瘪嘴冷哼,心里很不舒服,他们劝说,却没将唐锦给说服了,呵呵没关系,开学考试成绩一出来,他们一定擦亮眼看唐锦的成绩下降成什么样了。   但三天后成绩分数张贴出来,挤到前排盯着成绩单的人忍不住傻眼了,看了看总分,再看一遍详细的各门分数,怎么唐锦还是第一名?唐锦这种傲慢的人不配考第一。   可唐锦到底怎么学的啊,分心去做生意了,还能考出这么好的成绩,他们怎么没有这天分?   虽然不服气,但好歹没有在唐锦耳边闲言碎语了。   唐锦稳住了成绩,学习生活安排的妥帖,寒暑假了又出去挣钱打发时间,夏季凉菜受欢迎,冬季就得换样生意了。   唐锦支了炉子,勺子轻轻搅动,锅里冒出腾腾热气,精心熬出来的汤底香飘整条街,小竹筐里摆了各类肉片蔬菜,摊位前簇拥了排好队的顾客,纷纷伸长脖子望着那汤底,忍不住吸着鼻子,太香了。   有什么比冬天来一碗麻辣烫更舒服,辣而不燥,抿一口汤下去,香味好似渗进五脏六腑中,浑身毛孔张开,缓缓吐出一口暖气。   麻辣烫口味比炒菜丰富,想吃哪样菜就让老板煮哪样,青菜豆腐豆芽豆腐泡熏笋木耳米粉宽粉,不加肉一碗下来也不贵,经过摊位前就忍不住解馋。   “老板,来一碗宽粉,多加点豆芽。”   “土豆煮软一点啊。”   “我多要点香菜,多一点辣油。”   “倒了汤底拿来拌面条可香嘞,再煮一点菜混着,一盆面条都吃完了。”   “昨天楼下的人买了碗麻辣烫,香的我馋虫都出来了,今天赶紧来买了。”   “我以前就从没听说过麻辣烫,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唐锦有条不紊地煮菜,身前温度暖烘烘的,也不会感觉冷,一边听顾客们谈笑,一边将调好的菜装进饭盒中,热闹有趣。   如往常那般卖完了菜,唐锦稍等了一会,陆沉从小巷另一头走了过来,冬天没什么农活,陆沉在镇上找了份活干,给别人砌房子,下午忙完工作了顺路来接唐锦一起回去。   今天冬天格外地冷,等陆沉忙完这个月了,他们自己的房子也要修缮。唐锦打算明年起个新房子,住得暖和些,外观不需要太高调,但内部可以精心布置。 第75章 修房子   夏日阳光从梧桐叶中撒下, 知了在叶片中鸣叫,学生们陆陆续续从校门口走了出来,高中奋战学习, 就为了这一天实现梦想, 有人表情兴奋也有的一脸茫然。   最紧张的时候已经过去, 现在拿着笔墨, 倒突然有些不知道做什么了。   唐锦一身轻松地走出校门,向陆沉跑了过去,挽住陆沉的手, 开心地说道:“走,去国营饭店下馆子。”   陆沉观察了下唐锦的情绪,脸上并无紧张,也不问唐锦卷子怎么样, 笑道:“想吃什么?”   唐锦报出国营饭店的招牌菜,在街上买了糖葫芦葱油饼炒栗子这些零食,他们来得早, 国营饭店还有位置。   大厅内还有三个认识的同学,过来找唐锦搭话, 想从唐锦这里对一对答案,唐锦客气说:“正确答案还没公布出来,你们先等等, 饭菜快上来了,我想先吃饭了。”   对答案太影响情绪了, 如果答案不一致, 会影响心情, 不如先放宽心休息, 安心等成绩出来。   国营饭店红烧肉做得很好吃, 一层糖色融化,不腻不柴,松软黏糯。   唐锦挑了偏瘦的吃,他们习惯了这样,陆沉吃肥点的,她吃瘦些的。舀了一勺汤汁拌饭,唐锦觉得胃口满足了,大馒头太厚实了,吃了一块就吃不下去,陆沉见状将馒头拿了过去,想将剩下的解决掉。   唐锦看他也饱了,阻拦道:“吃不下就别吃了,我们打包回去炸馒头片。”   陆沉想起什么说:“有没有还想吃的,买回去晚上吃。”   “不用了,咱们买些白糖回去就行了。”   在供销社里添置了所需用品,陆沉等唐锦做好了,自行车在小路上顺畅前行。   唐锦抱住陆沉的腰,晚风吹拂下凉快安逸。   田间劳作的人抬起头来,神色有丝异样,唐锦这样的跑去考试呢,如果唐锦都上得了大学,他孩子一定也可以上大学。   成绩出来了,唐锦的白日梦就醒了。   在等待的时间里,他们正劝着唐锦安安心心务农,让陆沉别再纵容唐锦了,却听说陆沉要盖新房子了。   隔天在县城砖瓦厂买了一堆砖石回来,垒在院子角落里,请了队上一些人帮忙,看样子盖的是红砖大瓦房,那一堆砖值不少钱呢。   说什么做生意不赚钱?这叫不赚钱的样?   有人忍不住眼红道:“陆沉,你包都厚了啊,对咱们自己人都不说句实话。”   “这新房子都起了,咱们村最有钱的就你家了。”   “原来去做个体户,这么赚钱啊。”   “你两口子太精明了。”   “给咱们也出个赚钱的主意,我可是看着你长大的。”   陆沉从桌子前站起来大声道:“各位叔婶,都晌午了我得忙起来了,愿意帮我盖房子的我在这里写个名字,不想帮忙的我去镇上请人。”   闻言人群歇下来了,给陆沉盖房子天天有工资,中午包一顿饭,好事他们怎么会让给外人呢。   凑完热闹回去了,有心眼的去了唐家,对唐大强和柳春花笑道:“老哥老嫂子,你们家太有能耐了。”   唐大强一头雾水,“啥意思?”   “你家三个孩子,唐华娶了个勤俭持家的老婆,唐晴去镇上当工人,唐锦现在盖大房子,谁家日子有唐家舒坦了哈?”   柳春花这下明白了,对方哪是来说他们好话的,憋着一肚子坏水嘞,唐锦一个不孝的野丫头,平日里门槛都不踏进来,农忙了也不帮忙,一张嘴皮子不让人,唐锦咋样了关他们屁事!   可唐锦盖大房子了,哪来的钱嘞,做小生意赚的了大钱?   “你打着啥意思当谁不清楚,唐锦住在哪个地方我和老唐不在意,谁晓得他们做了啥偷抢的事有了盖房子的钱嘞,我柳春花不稀罕,黄眼狗就是泼出去的水。”   来人凑近说:“钱哪来的我也不关心,可他们房子好好的,修新房子的钱怎么不先孝敬你们呢,我为你们着想。”   柳春花琢磨这说法也对,唐大强顿时沉下了脸,他们住着草房子,新房子不给他们住合理么,懂不懂什么叫孝顺,就算不给修房子,手上有钱怎么不愿意多送些礼品回来。   唐大强打量着草房子,心里想怎么从唐锦那里要到养老钱,再加上手上攒的存款,可以修个小砖房了。   周末唐晴回来拿农产品,看到一辆拖拉机进生产队,好奇问柳春花谁修新房子了,柳春花没好气地朝着唐锦的方向瘪了瘪嘴,“你说呢。”   唐晴心思微转,回去商量起来,唐锦在镇上摆摊也看见了,却不想和唐锦搭话,觉得唐锦这样丢脸,没想到唐锦卖点小吃赚这么多钱,红砖大瓦房修大院子,怎么也得上百了。   以前怎么不见唐锦做小吃,何况尝过唐锦卖的小吃味道,随便糊弄可做不出这味道,“爸妈,咱家有啥祖传秘方么?”   拿到唐锦手中的秘方,不亲自去做生意,可柳春花可以去啊,到时候问柳春花拿钱行了。   柳春花和唐大强对视一眼,“哪有啥秘方,有秘方还会看着唐锦赚钱啊。”   唐晴笑了笑,“你们听我的,秘方一定是我们家的。”   空旷的地面上乱糟糟的,砖头碎屑随处可见,唐锦端着一大盆饭放到桌面上,招呼来帮忙的人开饭了。   中午三菜一汤,炒香葱粉条,凉拌三丝,空心菜,丝瓜汤。   一堆人迅速地簇拥了过来,出一上午的汗,早就饿得慌了。   “唐锦,你个没良心的东西,你过好日子你心里过得去啊!”柳春花冲过来吼,拍着大腿说,“你用老唐家的秘方,挣到钱只想享福了,不看看我和你爹过得啥日子,连包面都舍不得送过来,却想住上大瓦房了,你黑心肝不痛啊。”   特意在这会过来呀,唐锦擦了擦手,好笑问:“我琢磨出来的生意,怎么就是老唐家的秘方了?”   柳春花恨恨道:“老爷子专门给人做席面的,手里掌握了秘方,你知道了他的秘方,却不告诉我和你爹,只想一个人独吞!”   “从小到大就没见你琢磨啥吃的,煮饭没盐没味的,怎么突然就会做小吃了,我说你咋安分嫁到陆家来了,心里藏着宝物才不慌呐。”   旁人听了忍不住心思微动,以前唐锦平平无奇的,生产队上不是没人去镇上做生意,咋就唐锦赚大钱了,如果唐锦真得到了秘方,不应该一个人占了,再怎么说唐锦现在是外人了。   柳春花露出得意的目光,唐锦问:“有秘方不可能越过你们传给我,你们说我怎么拿到秘方的,哪时候拿的,秘方又长什么样?”   这柳春花和唐大强哪里晓得,他们面面相觑,柳春花索性胡诌道:“一个蓝色的小本子,被老鼠咬了一口,像铁盆一样大点,你无意中找到了。”   唐锦嗤笑:“我看像你脸一样大,我会做小吃那是我聪明,你知道秘方长啥样,还会让我带走么,特意来占我便宜,都不想好事先怎么说,倘若你非让我拿出秘方,不如报敬了。”   这谁还不懂啊,柳春花和唐大强的性格,哪里是吃亏的主,早将秘方抢过去了,会等到现在来问唐锦,转过弯来的众人,朝唐大强投去了微妙的眼神,想被孝敬直接要就行了,何必憋这么个慌呢,拆穿了多丢人。   唐大强脸色涨红,愤恨地瞪了眼柳春花,蠢货。   柳春花察觉无意中被套了话,扑上去就想撒泼,却被陆沉挡住了,手一抗起来,柳春花就推到了唐大强身边。   顿时吼起来了,“唐锦,再怎么说,我们也是你爹娘!”   唐大强不愿意再看别人脸色,用力拉了柳春花一下,打圆场出来说:“春花猜错了,非得跑过来,我带回去了。”   柳春花走到半路上,扇了扇自己脸,“我话快你咋不拦着我。”   唐大强:“闭嘴,你还好意思说,就不该让你闹。”   “我哪晓得白眼狼狡猾成这样。”   唐晴一直等着呢,看他们回来了,赶紧问情况,“妈,咋样了?”   柳春花摆手,没好气:“别提了,都是你不出个好主意。”   唐大强说了一通经过,唐晴抱怨说:“妈,你不会说话你就让爸说啊,到手的秘方让你给丢了。”   柳春花翻白眼,“你又不是不晓得你爸什么脾行,一棍子打不出个闷屁,他次次都指望我来闹。”   唐晴不满道:“唐锦也太小气了,都一家人,怎么就想着一个人赚钱。”   转头瞅向吴小翠,“你在看热闹啊,办法想不出来,中午也不去做饭,要你有啥用。”   唐华不乐意了,“你朝我媳妇发火干啥,有本事你朝唐锦去发啊。”   唐晴瞪过去,“你非给我们添火,我看没拿到秘方也好,我尽心尽力想办法反倒成我的不是了。”   柳春花不甘心地问:“当真秘方就看着跑了?”   “不然呢。”唐晴灌了一大口水,“我们亲眼看到唐锦拿了么?大队上的人也不站在我们这边了,我们都不晓得秘方到底在哪,可能唐锦真琢磨出来的,会告诉我们么。” 第76章 上大学   录取通知书陆陆续续下来了, 除了留在红枣生产队的知青,只有唐锦一个人被大学录取,并作为文科省状元入读京大。   红枣生产队顿时热闹起来, 他们真的没有太高看唐锦, 完全没想到唐锦真能成了大学生, 还读最好的学校, 而本队其它高中生反倒失望了,那些想上中专的也就一个人上了分数线,所以他们想不通, 凭啥唐锦可以去读大学。   京大可不是运气好能去的,就算再怎么不高兴,也得承认唐锦的确有这个实力。   换个方位想,队上能出一个大学生也是好事, 全队的人都跟着沾光,何况唐锦一定有什么学习的方法,若能指点一下孩子, 说不定家里也能出个大学生。   现在要做的不是说些酸话,赶紧去讨好唐锦才是正事。   唐锦和陆沉家的门槛都快踏破了, 陆沉只好说会办酒席,到时候一起热闹一下。   采访的记者也来了,深感学海无涯, 不论什么年龄什么生长环境学习都不晚。   省上县城公社学校中的奖励发到唐锦手中,有了这些奖励, 唐锦学费相当于不用自费了。   席面上宾客满座, 只有唐大强他们没来, 唐华倒像没事人一样过来吃饭喝酒了。   有人偷偷对陆沉说, “小侄, 你得看好你媳妇啊,你看往年那些知青,去城里上了大学,就不见回来的,别让你媳妇也跑了。”   “你对唐锦那么好,大太阳的天让唐锦在屋里歇着,可一定要一起进城。”   “你得多长个心眼,现在你俩恩爱,以后唐锦大学生了会看不起你的。”   陆沉哭笑不得,夫妻多年的感情,不会这点信任都没有,再说了,就算真的感情不在,强留也留不住,不如顺其自然相信对方,以后会努力给唐锦提供更好生活。   席面上有酒有包子有肉,众人好话一箩筐地说,等席面吃完了,也不忙回去窝着睡午觉,转路去了唐家。   “大强啊,你家出了只金凤凰,你怎么不去吃杯酒呢。”   “小辈有啥让你不高兴的地方,你作为长辈,多包容一点。”   “唐锦现在出息了,你还不捧着些,和小辈呕啥气啊。”   “今天这酒席,你就应该去,得让关系拉近些。”   “春花啊,你平时怎么对孩子也就不说了,为了以后沾光,你放低了态度。”   “家里出了大学生,说出去多有面子的事,换作我早就笑醒了。”   “你们就是心里不满意,面上也要笑嘻嘻啊,让唐锦他们怎么想。”   “滚滚滚,唐锦又不是我亲生的,大学生和我有啥关系,我算是看明白了,唐锦现在都不顾着我们,以后还会让我们沾光?”   “你们愿意来胡吹聊天,下次提些酒水过来,不然就别来打扰我们。”   柳春花用力关门,看唐大强边穿胶鞋边生闷气,愤恨说:“我告诉你唐大强,你不许去陆家,他们都不请我们,说明心里没有你,你去自取其辱么。”   “哪来的运气当大学生了。”   “我们唐华唐晴读了初中的,比唐锦学历还高呢,怎么就没上大学嘞。”   唐大强闷闷不乐道:“那是他们不争气。”   “放屁明年让小华小晴也去报名念书,一定也能上大学。”   唐晴听说后也纳闷了,若非打听清楚了唐锦的详细地址,都要以为同名同姓的人了,怎么也无法相信土里土气的唐锦成绩如此能耐了呢?   她可是念过中学的,她怎么就没考上大学?   最烦的是,现在录取通知书已经到唐锦手里了。   不论旁人怎么想,唐锦在一个月后已经准备起了去京市的行程,陆沉也和她一起去,他们还从来没有分开过。   家里修了新房子,他们走了老房子还空置在,为了不让柳春花和唐大强打这套房子的主意,撬开锁硬搬进去,唐锦将老房子便宜卖给了唐如芬,唐如芬住的地方还比较简陋,卖给对方是因为唐锦和这个姑姑关系很不错,有心帮衬一点,还有就是想请唐如芬帮忙看顾他们都新房子,免得有人动坏心思。   唐如芬不好意思地应承下来,她占了便宜了,那房子虽然是旧房子,却是修缮过的,瓦片都还结结实实,周围又有那么大的院子菜地。   陆沉不舍地摸了摸拖拉机,京市离得太远,这也得转让出去,他要另寻工作。   唐锦收拾了好的衣服被褥,收集的果干野菜干坚果仁,其余不太重要的都没带,锅碗瓢盆都用胶毯子给盖上,剩下的棉絮衣物都打包好了放进柜子里,放上一些樟脑丸和老鼠药。   满满三个大包裹,不过陆沉力气大,不让唐锦碰,背上一个,手上提俩个,轻轻松松就去车站了。   唐锦的票买的早,抢到了卧铺,昏昏沉沉睡了些天后,终于抵达了京市。   他们先去饭店填饱了肚子,然后找了一个招待所住下,五天五块六。   内里环境狭小,摆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外面院子里有炉子,公共浴室和厕所。   由于到这里已经晚上了,唐锦和陆沉简单洗漱后,将自带的薄毯子铺上去,沉沉进入了梦乡。   清晨,他们吃了早餐,便去找空置的房子,毕竟要在京市长期发展,总不能一直住招待所,还得买房子或者租房子。   现在房子不是那么好租的,许多房子都是别人自住的,知青回城后都怕没地方住,又哪来那么多空置的房子会租出来呢。   头三天唐锦和陆沉都是无功而返,累了一天腿都疼了,唐锦歇息一会后,看陆沉处理好了买来的猪肉,她起身想做点好吃的,最近吃饭太粗糙了。   唐锦将猪肉块丢进锅里焯水,用凉水清洗后可以让肉皮更有韧劲,将冰糖炒出红亮的糖色,肉块不停翻炒,丢进料包焖煮,锅边沿贴饼子。   陆沉注意到招待所的服务员多次瞄向这边,眸子微动,凑近了唐锦,低声耳语了一句。   唐锦恍然大悟,招待所的服务员是个好工作,虽然不是经理的职位,但能进入招待所就很有可能人脉关系不错,手中或许有房源的消息。   唐锦揭开锅盖,翻炒红烧肉的动作更明显了,香味一股飘了出去,光闻着这香气就肚子咕咕叫。   终于,那个中年女服务员忍不住了,看似过来将杯子里的水倒掉,不经意地搭话,“哟,同志,在做红烧肉么。”   “是啊,今天回来看市场上的肉新鲜,就买了斤做红烧肉。”   “我这鼻子一闻就知道是红烧肉,你这厨艺可真好,闻起来比国营饭店都香呐。”   “大姐,你要不要尝尝看,都是家常菜手艺,勉强能入口。”   “哟,这可不好吧,我都吃了夜饭了。”   虽然是拒绝,但那双眼睛却盯在了锅盖上。   唐锦立刻翻炒一下,说道:“没关系的,大姐你说话和气,满脸笑意,比别的服务员态度好太多了,处起来心里就舒服,你就别客气了。”   “那我就尝尝你的厨艺。”服务员一脸笑容,飞快跑去拿饭盒,看唐锦舀了一大勺到饭盒里,眼角的弧度顿时更明显了,手上捧着沉甸甸的。   服务员迫不及待吃了块红烧肉,瘦而不柴,表面淡淡的油脂,一股酱香的甜味融进肉丝里,口感软糯糯的,若是能拌饭吃,那可好吃得不行。   一边吃一边闲聊道:“你们小两口大包小包的,听口音也不一样,从外地来的?”   “可不是么,今年考上了大学,就和我男人一起来京市了。”   服务员惊讶道:“大学生哦,那可有出息了。”   “你晓得将男人一起带上,那你是个心肠好的娃,哪像有些知青,那可没良心。”   陆沉叹口气,苦笑道:“大姐你别提了,我媳妇对我没话说,可我想在这里给她租个房子,让她住的好点都不行,让我媳妇和我受累了。”   服务员点头,“哎,你别看轻了自己,大城市里房子就是不好找,我侄儿回城以后,也是和家里六口人挤在一个小房间里,多亏了我他才安家。”   “这样啊。”唐锦礼貌地问:“那大姐你那儿还有房源么,让我们夫妻俩在这城市里有个落脚的地方。”   服务员犹豫了一下,非亲非故的,为啥要费力气给别人找房子,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谁都不乐意做,不过嘛,服务员想到什么打哈哈道:“这就难了,瞧,红烧肉忒快被我吃完了,我家那口子也最爱吃红烧肉了。”   唐锦眸光一闪,顿时笑了起来,“大姐,我也不和你说空话,只要你能帮我找到房源,这红烧肉的方子我就送你了,以后接人待客都有面子,现在兴起做生意了,有这么一门厨艺在,也多了条赚钱的路子。”   服务员一琢磨,答应了下来,虽然他们家的人都在国营企业上班,但目前这形势,也不是没听说过铁饭碗下岗的,这红烧肉不论将来谁卖,都一定能挣钱。   她人脉广认识的熟人多,还真有房源,何况她男人就喜欢吃红烧肉,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太贵了,有了这方子,煮红烧肉可以省多少钱呀。 第77章 开饭店   有了服务员的消息, 唐锦和陆沉搬进了一条小巷,这是一栋小型四合院,中间的竹篾栅栏将小院一分为二, 隔壁住了一户人, 附近厂子里上班, 将空余的房间租出来增添家用, 唐锦和陆沉就两个人,住另一半院子完全够了。   不过里面没有家具,陆沉和唐锦先去买了必用的炉子锅碗瓢盆, 床架子房东那里有一个破旧的,陆沉用工具加固了一下,将表面的污垢剔除洗净,再在中间加了两块木板。   随后将买来的床垫铺上去, 加上棉絮被单,卧室顿时温馨了许多。   剩余的木板陆沉用钉子固定,做出三条小板凳。   衣柜和桌椅还需要去买, 墙壁也还要贴墙纸,两天时间用来整理绰绰有余。   唐锦还买了几盆鲜花用来装点, 栅栏边洒下一包菜种子,住进去的第一天,她端了一碗红烧肉给房东, 想要住的舒服,和房东打好关系也重要。   忙完这一堆琐事, 学校也开始迎接新生了, 唐锦虽然不住校, 但她还是出了住宿费, 偶尔中午会午休, 如果晚自习太晚了也就住在学校。   唐锦选了经济学的专业,班上大概三十多个人,衣着简朴,但神采飞扬,初入高等学府,踏上实现梦想的道路,让同学们兴奋不已。   唐锦再次读大学,倒是没有太强烈的感觉,但周围的人物事物,还是带给她一丝新奇。   日子渐渐平稳了下来,办理了走读手续后,天天在晨光中读书,和同学们探讨理论知识,下午回去有陆沉做好的饭。   这天唐锦回去的时候,见陆沉不在家,过了一会,对方端着两盒面条一盒卤肉回来了,身上灰尘扑扑的,头发上也有灰,整个人有点狼狈。   “你去哪儿了呀?”唐锦好奇地问道。   陆沉一边换衣洗漱,一边回答:“我在一里外的建筑工地找了份活干,现在才下班回来,饿了没有?”   “为什么去工地上挣钱?你会开拖拉机,怎么不换一份轻松点的工作。”唐锦拉过他的手,看到手上磨破的水泡,有点心疼。   陆沉分析了他的想法,从找房子的难处,他琢磨出了一些想法,如今除了知青回城,还有些人来大城市讨生活,房子非常紧张,那一定会扩张房子面积楼层,他去建筑工地当小工,现在辛苦了一点,但以后他可以自己召集人手,承包那些大量的工程。   唐锦还没想到这一层,未来高楼林立,从建筑方面来看,的确大有可为,夸道:“老公,你思维很灵活啊。”   陆沉微微笑了笑,想要给妻子提供更好的生活,他必须想办法,目前他只能做这些粗活来养家。   唐锦虽然支持陆沉,但她想到陆沉在灰尘满天的工地上费力拖砖拉水泥,还是忍不住心酸,回家后做了两双厚手套,让陆沉工作的时候戴上。   陆沉天天回来这么累,唐锦便不要他做饭了,放学早的话,她就承担一部分家务。   自家老公这么辛苦,唐锦也不想落后,在适应学校里的进度后,寒假她盘下一个铺子,专门做中餐药膳,大堂内的桌椅供那些散客吃饭,包厢用来宴请宾客。   招牌菜有烤乳猪,松鼠桂鱼,三杯鸡,清蒸鱼,水煮肉片,夫妻肺片,黄金虾球,肚条鸡,花胶鸡,烤鸭,糖醋排骨,银丝卷,粉丝扇贝,干锅鸡翅,卤肥肠,红焖猪蹄等,随时调整菜单。   除此之外,唐锦还制定了特价套餐,谁家有喜事宴请大量宾客时,购买套餐方便又划算,还能吃得丰盛均衡。   开业那天,唐锦请了十个小巷里的阿姨,穿着喜庆一些,专门在路口商场旅店工厂旁发传单,于是有许多人都知道附近新开了一家馆子,开业优惠打折。   反正位置又不远,不如去尝尝味道怎么样。   招牌菜一入口,便给了人惊喜,肉质鲜嫩细腻,素菜脆爽清甜,小吃香酥可口,味道可真不逊色。   菜的摆盘也高档精致,还能吃到其它地方的特色菜,用打折的价格吃到这样的菜品很不错了,以后请客喝酒就来这地方。   香味飘出大堂,路过的行人也忍不住走了进去,一看菜单价格也都不算特别贵,丰富的菜单半个月能吃到不重样的。   唐锦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除了自己有空当大厨外,事先请了两个厨师,将特色菜怎么做教了出去,签订了相关合同,再请了服务员和收银员,足以维持饭店的运转。   并且周末唐锦还去郊外勘察了一番,从农户那里承包了三亩地,主要用于种菜种水果,用她异能催生出来的蔬果,味道更好吃更有营养,供应饭店的需求。   饭店的支出将唐锦手头的存款花完了,唐锦催生人参卖了又宽裕起来,有资金人力的支持,饭店渐渐有了回头客,开始挣钱回本。 第78章 多年再见   大城市的变化日新月异, 不知不觉间,周围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楼林立, 道路铺展, 一辆辆汽车在道路上穿行, 街道两旁增加了很多店铺, 也有众多的小摊贩,商品琳琅满目。   陆沉从老家召集了一批人,承包了新修的建筑工程, 上一批的项目结束了,他开始有了成立公司的念头。   唐锦大学已经毕业,并且还考上了研究生,她忙于学业之余处理生意, 昔日的饭店已经发展成了酒店,并且还开了火锅店西餐店。   时间让唐锦有了丝变化,五官成熟了不少, 一头波浪卷披在身后,大气明艳, 修身的职业装衬得她精神奕奕。   唐锦送走了重要客户,便走进了酒店,并没有注意到马路对面呆呆站着一道身影。   陈月清眨了眨眼睛, 愣愣看着唐锦的步伐,神色有些恍惚, 怀疑有没有认错人。   但眼神很好, 陈月清知道那就是唐锦, 想起多年前写回老家的信, 她妈说唐锦考上了大学, 所以现在唐锦留在了这所城市?   她辗转来到京市,没想到遇上了熟人,陈月清想了想跨过了马路。   拉着酒店大堂一个保洁问道:“阿姨,刚才进去的人是谁啊?我看着人长得像我老乡。”   保洁阿姨抽空闲谈道:“那是我们老板哩,你怕是认错了,长得漂亮能干吧?人又有本事。”   “老板?”   “是啊,唐老板慢慢做大了一个小饭店,变成今天的酒店,好多老板都佩服她哩,你那老乡姓不姓唐?”   陈月清愣了一瞬,勉强张口,“那我认错了。”   说不清心里什么滋味,总之很复杂。   想当初进城的时候还得意地看不起唐锦,没想到如今唐锦学业有成,事业优秀,而自己呢?   陈月清的思绪不由得飘入了回忆里,她跟着林子修进城以后,房子果然住不下,完全没有他们一家三口的空间,只能和林子修的兄嫂住在一起,在客厅扯一张帘子住下,林子修的父母偏心兄嫂,一大家子人怎么可能不闹矛盾,次次她和嫂子吵架,她脾气又是个不退让的,婆婆总偏向大嫂,如果她顶嘴回去,还会将她骂的狗血淋头。   她以为生的孩子总能得到婆婆喜爱,可大嫂生了三个,婆婆不缺孙子疼,分饼干糖果的时候,她孩子分到的总是最少。   一次次的矛盾让她在那个家里如履薄冰,林子修觉得太吵闹心烦,居然还怪到她头上。   后来家里看不惯吃白饭的,给林子修找了个临时工的班上,他们一家人多次商量,也终于找到一间小房子搬了出去。   林子修在工厂里上班,更顾不上复习看书了,甚至产生了抵触心理,觉得通过运作可以端上铁饭碗不用再努力,便放弃了高考。   这也就算了,她靠不着林子修,那就自己去赚钱,拉下面子去做生意,开始挣到了钱,可林子修总花钱大手大脚的,并且看她那么辛苦,还不帮忙分担家务,天天下了班回来,就在沙发上躺着,也不帮着带孩子,孩子想要他陪着玩就不耐烦,无限的争执充斥在他们的生活中,有时候陈月清都在想她到底在图什么,终于有一天,实在忍不下去了,无法接受林子修无法给她提供助力反而拖后腿,所以她提出了离婚。 第79章 完结   和林子修大闹一场后, 终于如愿离婚,只是可怜了她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随后她从光市搬到了京市发展, 将孩子送去了幼儿园, 她大部分精力用于做生意, 可她知识经验有限, 做过服装生意也做过食物,摆过地摊也开过店,有过成功也有过错路, 发展前途有限,只过了小康生活。   比起全市第一的锦陆大酒店,她的成就不值一提。   有不甘,有怨气, 也有无奈,陈月清脑子昏昏沉沉的,她知道没必要和唐锦比了, 她是爱比较,可真正原因是她这些年过得并不尽如人意, 才会有比较的心思。   所有不愉快的记忆让陈月清跑了出去,保洁阿姨看着背影,嘀咕这人奇奇怪怪的, 问个问题也不问清楚,精神似乎不太正常。   ……   唐锦做完产检回来, 慢慢坐在小凳上, 陆沉给她脱了鞋, “脚走痛没有?”   唐锦指了指小腿, “这里有点酸痛。”   陆沉握住唐锦右腿, 手指轻缓地揉捏,带来一阵酥麻的暖意。   唐锦低叹了声,还好她孕期反应不明显,五个月的肚子微凸,并没有觉得频繁呕吐,头晕恶心,胸闷抑郁,只是有点疲倦嗜睡罢了。   工作上的事已经尽量减少,平时多锻炼散步吃营养蔬菜。   陆沉揉捏一会儿,看唐锦舒缓了,问道:“想吃什么?”   唐锦微微抬头,想吃点酸的,“先剥个橘子叭。”   “中午想吃酸汤面。”   “好。”陆沉给她搭好毯子,将剥好的橘子放到她手里,顺便烧了一壶开水,“记得要喝温水,别喝凉的。”   正要走去厨房,外面邮差忽然来了,陆沉将信件取进来。   “谁寄来的?”   “小姑寄来的。”   “我们一起看。”   唐锦展开信封,一般情况下唐如芬都不会寄信,打开信一看,开头唐如芬说家里一切都好,唐如芬的酸辣粉生意很好,姑父在家收粮食去卖,狗狗煤球也长胖了。   唐锦不由露出了点笑意,可看到后面时,顿时皱起了眉。   唐如芬让他们今年过年就在京市过了,先暂时别回老家,唐晴的临时工工作丢了,在婆家过得不好,回娘家住了一段时间,估计唐锦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了好单位,想让唐锦帮忙给找份工作,唐如芬怕唐锦回去被缠上了。   陆沉说道:“不如今年先不回去。”   唐锦怀孕了,京市回去做火车,他担心唐锦难受,而且如果唐家人真上门来闹,他怕唐锦有意外,虽然能对付唐家人,但总觉得闹心。   唐锦也觉得这么回事,在京市呆惯了,在这里过年也一样,明年他们家就买小汽车了,回家正好可以将煤球带过来。   柳春花虽然不愿意去向唐锦低头,可唐晴闹的慌,本来唐晴在婆家就抬不起头,现在因为唐晴去工作单位吵架的原因,不仅自身的临时工饭碗丢了,丈夫的工资也降级,唐晴在婆家就更难了,至于离婚,唐晴暂时还没想过,这年头哪对夫妻不吵架呀,谁又会真正离婚呢,离了婚的女人多丢脸,会被老家人嘲笑的。   唐晴就想着先拜托唐锦找一份工作,有了好工作后,婆家人就不敢轻易欺负她,丈夫也讨好她,如果真的日子过不下去了,也有底气离婚呗。   唐锦若是不愿意给她找工作,教她做小吃,让她能摆摊挣钱也行啊。   计划都已经打算好了,柳春花为了唐晴,也愿意向唐锦服个软了,可没想到唐锦过年就没回来。   唐锦顿时骂骂咧咧,去问唐如芬要地址,唐如芬哪里会给唐锦嫌麻烦,推脱说不知道。   柳春花斥骂唐锦没良心,和男人跑去京市享福了,却不管兄弟姐妹。   回乡探亲的陈月清听到了柳春花的骂声,迟疑了一瞬,还是往前面走了,一句话都没说,她知道唐锦的酒店地址,如果告诉柳春花,一定能给唐锦增添困扰。   可她忽然觉得没必要了,她依然是嫉妒唐锦的,只不过再去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没有任何意义了。   握紧掌心中的小手,这才是她的珍宝,重来一回她看清了很多事,上天待她不薄,她最不应该的就是想着去靠别人,如果从一开始不将希望寄托于林子修,她认真努力的态度放在自身上,是否过程就不同了呢。不过还好,现在明白过来是不是还不晚?   京市的初春很冷,度过这阵寒冷后,花开满城的时候,唐锦住进了医院待产,这是她第一次生产,她很害怕,但同时又很期待,这是她和陆沉共同的宝宝。   在经剧烈的生产痛苦后,唐锦生下了一个小胖闺女,脑袋圆乎乎的,小手小脚红彤彤。   等她醒来时,陆沉已经守在床边了,双眼布满了血丝,握住她的手,声音沙哑道:“我们就生这一个,再也不生了。”   唐锦说话都缺力气,知道陆沉怕了,故作轻松地低声道:“我饿了,想喝热粥。”   陆沉立刻站起身来,“我马上下去买。”   他飞快地奔下楼梯,买了一碗肉糜粥,坐在床边一点一点喂给唐锦。   唐锦好似又有了力气,问道:“你也还没吃吧?”   下去买食物都只买了一份,脑子紧张的一片空白叭,肉糜粥唐锦吃不完,剩下的就交给陆沉解决了。   生产时出了一身汗,唐锦都不敢想象有多狼狈,她想痛痛快快洗个热水澡,可她听唐如芬说过坐月子的说法,何况她现在挪动一下小腹就痛,让陆沉打来热水,将脸庞和手脚擦洗了一遍。   这会唐锦有了心思去看孩子,她点着小婴儿的鼻子,怎么这么多皱纹,小脸都皱到一起了。   过了三天,小孩就有了变化,五官渐渐变得光滑,能看到精致的轮廓了,白白胖胖的,穿着嫩绿色的小衣裳,小团子可爱极了,陆沉抱着都舍不得撒手。   唐锦都忍不住有点吃醋了,可她又忍不住笑了出来,感情深厚的丈夫和血脉相连的孩子就在身边,这个世界她生活得很好。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